【导语】:青人社字〔2020〕7号《关于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市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小微企业范围对于青岛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中的小微企业指什么做了明确规定,详见正文。
一、对2022年4月25日(含)以前已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且享受期未满的,在2022年4月25日以后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可继续申请至补贴期满。
二、对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初次提交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还未审核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按规定享受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划型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国家小微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
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市场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
对台港澳居民、外国人在我市创办的企业,按照以上标准进行小微企业界定,按规定落实有关就业创业政策。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提交申请未完成审核的,按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