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谷办发[2017]5号)精神,谷城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不使用事业编制的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50名不使用事业编制的护理人员,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谷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不使用事业编制的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6.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1年参加考试的可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90年7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
(三)考生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报考人员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2021年谷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不使用事业编制的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5.请报考人员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8.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三)笔试成绩查询
六、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
(三)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
七、开考比例
(一)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开考前,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规定的比例要求。
(二)面试公告或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达不到规定比例,可正常开考,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按50%、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应届毕业生排名靠前;同为应届毕业生的学历高者排名靠前。
九、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卫生健康局、谷城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三)资格复审资料
1.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湖北籍考生提供)、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等资料。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有正式工作(聘用)单位的考生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谷城县人民医院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按事业单位用工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及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招聘对象,由谷城县人民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实行协议工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谷城县人民医院为所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防疫须知
十四、其他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