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卫生健康系统21家事业单位,86个岗位,计划招聘114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0名(岗位序号:1号-5号),招聘范围为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序列;
3.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三)缴费及确认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本公告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笔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依据招聘岗位计划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二)报考专项招聘岗位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以及报考其他招聘岗位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二)工作网站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435-4370329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5-4303045
附件:
1.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2.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通用知识》考试大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