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了!离汉入京的黄女士又牵连了很多人
作者:燕梳楼
仅用5天!
果然势如雷霆,声如霹雳。
应该说,此次调查通报速度之快、用语之重、事实之清,均前所未见。
毕竟,早一天昭告天下,就能早一天扫清流言。
下面,我给大家梳理一下重点。
第一,事件定性。
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而且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这是在湖北调查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深入共同作出的定性。这个定性非同小可。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哪去了?
而且,早在1月30日,司法部就刑释人员安置就印发了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对刑满人员要做好隔离观察,怎么到了湖北就成“法外之地”了?
不仅如此,而且还是“带毒出狱”,“从容进京”!
纪律意识、执行意识和防控意识哪去了?
所以,调查组给出了非常严厉一句话:
严重影响了整个疫情防控大局,
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这句话,重如泰山啊!
第二,还原过程。
那么,黄女士究竟如何离汉的?
调查通报也给予了清楚的解释,基本还原了过程。
61岁的黄女士,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判刑10年,期间两次减刑,至2月17日刑满。但早在1月29日,也就是大年初六的时候,她就被已经确诊的狱警传染了,属于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观察。
但从2月17日开始,黄某实际上就有了低烧症状,其中18、19日两天体温都在37.3℃。由于回家心切,黄某多次找狱警,要求回家。
狱警与黄某女儿联系后,女儿表示想办法前来接她,只要把人送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出口就行。
2月21日上午,黄某的女儿和其前夫准时到达约定地点,作好交接之后,于11:30离汉赴京。这里不得不感叹一句,真是中国好前夫啊。
那么,黄女士发着低热,又是如何通过检测顺利过“关”的呢?
至此,整个离汉链条基本梳理清楚。
正是一次次的偶然,导致了最后的必然。只要有一个环节认真负责起来,就不会有最后这个结果。
可见,失职渎职烙印之深。
第三,追问根源。
调查组同时深挖根源,剖析入骨。
联合调查组认为,此次事件虽然发生在武汉女子监狱,但根源在省司法厅和省监狱局。
省司法厅领导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对省监狱局的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及时纠正省监狱局错误,与全省乃至全国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
省监狱局管理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和省委防控举措以及司法部的明确要求选择性执行,毫无大局观念,无视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和司法部文件规定,贯彻执行有偏差。
女子监狱管理混乱。在明知黄某系密切接触者并出现体温异常的状态下,没有落实发热1小时必须报告和严格执行14天隔离的制度,仍与其在京亲属联系,并用警车送至城外高速路口,导致其进入北京。
区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对负责卡口管控的干警要求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干警工作懈怠,麻痹大意。
所有的偶然背后都有一个必然。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次事故发生之前,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事故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作风也不是一天形成的。
第四,霹雳手段。
此次事件,教训极为深刻,也必须要有人担责。
对此,联合调查组将调查发现问题转省有关方面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并提出了初步处理建议。
省司法厅负领导责任。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省监狱局负主要责任。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武汉女子监狱负直接责任。对此前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负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
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履行查控职责不到位。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单位处理。
但还有网友看后发现问题了,质疑说怎么调查处理都是湖北和武汉的事?黄某是怎么进的京,又是怎么进的小区回的家,怎么只字未提?
难道,北京方面没有一点责任?
这个我想大家可能误会了。调查组分三条线,一条是湖北的,一条是北京的,一条是最高级别的联合调查组,现在公布的只是在湖北的调查情况。
就在刚刚,北京通报来了,同样是全景还原,细致到点。调查结果表明:进京检查站、小区、市疾控中心均存在疏漏。同样是防控链条的失灵,推动了此次“偶然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