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按开考文件执行。护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现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开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四、报名程序
(一)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注册手续,经过网上注册、信息审核、网上报名3个环节方可完成报考手续。
2.信息审核。2024年12月18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确认时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三)有准考证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再办理报考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信息采集。
(二)信息变更。
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修改确认。
(三)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
(四)申请考试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申请考试便利的,需报名后一个月内向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五)课程调整。
自2025年上半年起,社会工作(专升本)专业的“14181社会行政,4学分”调整为“00283社会行政,6学分”。已取得“14181社会行政”合格成绩的可替代“00283社会行政”。课程替代无需办理手续,在申报毕业时可直接替代。
(六)专业停考。
1.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5个专业的通知》(鲁招考〔2022〕72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32号)文件精神,教育管理(专升本)、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网络营销与管理(专升本)、网络工程(专升本)、采购管理(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英语(专)等7个专业2025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请考生注意考试安排。
2.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1)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自本次考试报名起不再接收新生报考。
(2)2027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2027年下半年组织最后一次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论文答辩及办理最后一次毕业证书,2028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3.公安管理学专业
(2)2027年10月组织最后一次笔试课程考试,2028年下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论文答辩及办理最后一次毕业证书,2029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六、数据统计及考场编排
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汇总报名数据,做好考场的设置和编排工作。考试要全部启用标准化考点,编排工作要在2025年3月5日前完成。
七、打印准考证
八、2025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
九、工作要求
各市要加强对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要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完善报名系统参数设置;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审核考生报名信息,解答考生咨询,妥善处理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