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范围:儿科专业,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岗位培训合格证。
紧缺岗位
耳鼻喉科
执业范围:眼耳鼻喉科,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岗位培训合格证。
全科(西医临床)
本科及以上学历
执业范围:外科专业或全科专业,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岗位培训合格证。
临床
主治医师
执业范围:肾内科,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岗位培训合格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岗位培训合格证不作要求。
护理1
护理学
主管护师
护理2
针灸推拿
针灸推拿学
2年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不作要求。
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此次共有1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有关事项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近期免冠证件照(贴报名表),同时携带电子版(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3)承诺书(附件3);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复印件;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如学校网签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核减岗位。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紧缺岗位除外),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反馈初审结果。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签订当年取得合格证书承诺书)。
6.专业条件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4月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7.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在全国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和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此次招聘计划中的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10.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一)笔试
5.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由报名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九、其他有关事项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5.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