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杭州中学等25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69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毕业生(2021年11月1日至今),均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获得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3.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5.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公费师范生。
(二)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职教师。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4.浙江省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杭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在职教师年龄放宽至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7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届毕业研究生或2022年1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4届本科生在报到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8.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报名注意事项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考试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
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4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说明
2.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3.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