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计划”(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学校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创立的浙江中等工业学堂,先后经历了杭州化工学校、浙江化工专科学校、浙江化工学院和浙江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浙江工业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392人,其中专任教师2486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3人、教学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6人、国家青年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1人。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为己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有科研平台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9个。学校先后有近90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4项,获奖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40位;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11项。学校位列全国高校科技创新排行榜第30位,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全球400强。近三年以第一单位/通讯单位等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论文5篇;中国专利金奖、奖总数居全国高校第6位;位列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第7位。“十三五”以来,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17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58项,省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13项,签订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重大横向项目51项。2023年学校科研经费到款12.02亿元。学校与省内外60余个市、县(区)建立全面合作或科技合作关系,累计服务企事业单位6600余家。
七秩风华正青春,守正创新向未来。奋进的浙工大正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国内的研究型大学”,我们诚邀海内外英才共创事业,为推进浙江省“两个先行”和“重要窗口”建设,助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浙工大支撑”。
一、招聘学科领域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应聘条件
应聘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有关待遇说明:
1.年薪是指全年税前总收入(包含单位配套的社会保险部分),不包含学院、学科及团队提供的人才补贴;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政策另行发放;
2.购房安置费按学校政策发放;
3.教师子女可入读浙江工业大学幼儿园(甲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杭州市公办学校;
4.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好配偶工作、子女入学、人才居住证和落户等事项;
6.学校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资历、任职年限限制直接申报相应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