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类岗位共52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4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三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40周岁(1984年7月26日至2006年7月26日期间);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三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等部分勤务辅警岗位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与报考单位有人事回避关系情形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岗位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招聘结果备案、备选库招聘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2.报名地点:详见《2024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三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3.报名联系人:详见附件1的联系人栏。
4.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学历放宽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现场资格初审,衢州市公安局组织资格复审。本次招聘文职辅警属性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勤务辅警属性岗位按不低于1:1.5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体能测试年龄标准以测试当日为计算依据。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入围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五)体检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可由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考察按照《衢州市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工作方案》进行。
2.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由本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公安局审核。拟聘用人选由衢州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所需学历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5.经笔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经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衢州市市本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在备选库公示程序结束后6个月内,根据用工单位申请,经市公安局同意,可从备选库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中按相应的比例,选取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或面谈的形式组织招聘。达成意向人选的,按照招聘流程组织体检、考察及公示,确定聘用人选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备选库公示程序结束后6个月内,尚未进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不再聘用。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事项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2024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三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联系人栏。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衢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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