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启动
此外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成都大学、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
崇州市公安局
也正在公开招聘
一大波岗位来了
成都经开区
2023年成都经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2名员额教师,要求如下:
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名额共计242名,具体招聘学校及名额详见附件1。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证明;
4.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7.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小学(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6.成都经开区合同期内的编制外聘用教师;
7.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
报名
1.线上报名:2023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1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学校+岗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3.《2023年成都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二)各学校成立包括校领导、骨干教师、外校优秀教师等在内的招聘考核小组,招聘考核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审核、说课、讲课等,具体以各学校公告为准。
附件
1、龙泉驿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员额分配名额及报名方式表
2、2023年成都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招聘详情:
成都地铁
成都地铁运营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已经正式开启,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心仪的岗位。
招聘岗位
业务技术类
综合方向: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审计管理
专业方向:车辆技术管理、供电技术管理、接触网技术管理、轨道技术管理、土建结构技术管理、机电技术管理、信息化技术管理、通信技术管理、信号技术管理
一线生产类
地保巡查工、工程车司机、信号楼值班员、车辆检修工、AFC巡检工、机电检修工、工建检修工、供电检修工、通号检修工、行车调度、电力调度
招聘条件
2.学历:综合方向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方向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
4.健康要求:满足职业素质测评及体检标准。
5.其他要求:无犯罪和不良嗜好记录,无劳务及经济纠纷等情形。
2.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3.年龄要求:工程车司机、信号楼值班员、行车调度、电力调度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其他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主要包括投递简历、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录用等环节。
投递简历
2.请仔细阅读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岗位职责概述,每人限投递1个岗位,投递后的简历内容不能再作修改。
薪酬福利
录用后为运营公司正式在编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商业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入司一年后)、职工互助金、节日慰问、场段员工食堂、年度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注意事项
2.下一招聘环节开始前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视为未通过当前环节,将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集团官网及智联招聘为本次社会招聘的官方报名应聘通道,请应聘者注意识别,谨防受骗。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工作需要,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45名。具体如下:
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所有报名人员报名前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条件按截止2023年7月11日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00
报名方式:
邮件标题名称及附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岗位序号+姓名+岗位名称”。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投递。
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岗位8(执法监督辅助岗):应聘人员年薪为10-11万元(含税,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年薪为8-9万元(含税,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
工作地点:成都东部新区未来设计艺术中心A栋(后期按照单位统一安排)
1、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2、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2023年)
3、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信息填报二维码
成都大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学科研管理、实验教辅人员及辅导员,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应聘条件:
取得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薪酬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3.0万/年、教学科研绩效奖励;购房补贴:20.0万+;安家费:5.0万;解决子女入托入学。
招聘学院、学科及需求
本岗位招聘以考核方式进行,求职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简历中所列的所有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3篇,以及个人简历中所列的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首页和目录复印件或扫描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余老师
联系方式:+86-028-84616355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人事处(成都大学行政楼219室)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下同)。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邮件主题请注明“拟聘岗位(职位编号)+姓名”,如“融媒学院(01)+张三”。报名人员在16个职位中,限报1个职位。
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考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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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选调岗位
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选调程序
(一)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填报信息。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选调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62658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以下原则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028-8662658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28-86705600(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
028-86702162(四川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
028-86705587(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
028-86705798(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028-86705830(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扫描查看完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综合统计岗1名
岗位职责:综合统计有关工作
(二)综合管理岗2名
岗位职责: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区域合作、公共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一)拥护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三)体检
(四)聘用
经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安排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成都市人才服务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总部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
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总部新媒体宣传专员1名
成都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城东分中心政企服务专员2名
成都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城东分中心活动策划专员1名
1.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无刑事处罚、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爱岗敬业,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执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
详见《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扫码查看《岗位表》
(三)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成都人才发展促进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个人承诺书;
2.报名表在文件名中标注“总部/城东分中心+应聘职位+应聘者姓名”并以电子版形式上传附件,其他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附件,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选聘或者聘任资格。
扫码查看《报名表》及承诺书
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24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含)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高170cm及以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可放宽至168cm(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录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