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曲靖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曲办字〔2020〕33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办法》(市办通〔2020〕26号)及《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12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的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一)招聘岗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岗位。
(二)招聘人数:本次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6名。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男、女各占50%,即男、女各3名。
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由宣威市公开招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减招聘计划。
(三)招聘专业:不限专业。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6.具有宣威市户籍(含户籍转到就读高校所在辖区的原宣威市户籍人员);
7.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8月12日及以前出生,1986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人员;
7.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社会化管理服务专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二)报名地点: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栋1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3.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后,按要求交于工作人员,并在材料清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