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师范馆。1950年10月,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师范学院,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学校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成立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级文明单位,被授予中国百强中学、中国百强小学、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劳动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金牌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篮)球特色学校、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全国人工智能创新教育国际合作项目学校、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英才计划中学培养基地、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学校”、山东省首批特色高中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师范大学网站(www.sd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为入职的优秀海内外青年博士(后)发放住房补贴;符合山东省、济南市人才政策的,享受有关待遇。
(二)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三)学校在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