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调研和拟定,受部委托指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和组织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承担青年国际实习交流计划的具体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体系、制度建设规划;承担中国国家人才网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开展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2024年全国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6.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7.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不得应聘。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按5:1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体检和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视情况依综合成绩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部属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中国国家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