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未作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在惩戒期内,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注意事项
(一)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4年10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浙江省户籍范围以此类推。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时,户籍范围可不受限制。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现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四)报考时为现役军人、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和国企身份人员在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4)招聘岗位规定“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聘用)合同及与之相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能体现“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资历证明》(附件3)。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招聘单位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审核不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期限内补传材料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未上传的视同放弃。报名成功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允许再次改报。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预计笔试结束12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之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3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五)网上资格复审
2、网上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上传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规定“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须上传劳动(聘用)合同及与之相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未能体现“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资历证明》(附件3)。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现役军人、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和国企身份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5)部分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驾驶证件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
(六)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将该岗位所有面试评委的评分均计为有效评分后,重新计算面试成绩,按重新计算的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考察对象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入围考察人员须积极协调原工作(学习)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在考察程序中,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三)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原标题: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