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15日,市委联动巡察公安系统第五巡察组对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8日,市委联动巡察公安系统第五巡察组向兖州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分局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自身在理论武装、践行宗旨、担当作为、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党、取信于民。
(二)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一名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责任。分局党委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抓紧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整改。
(四)严格督导检查。分局党委成员坚持领导带头、下沉一线,坚持包保指导和常态督导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门别类,加强跟进指导,强化过程管控,全面做好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五)强化成果运用。分局党委坚持把问题整改激发出来的履职担当、干事创业热情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放管服”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建党100周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系列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研讨交流少,对新理论、新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理解不深刻,不能有效融入实际工作、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党建工作制度》,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分局副科级干部先后参加2021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先后举办分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组织机关各支部、各派出所开展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修订《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学习程序、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纪律,严格落实学前制定方案、学中开展研讨、学后建立档案制度,确保学习质量和成效。整改以来,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7次,并按要求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研讨交流。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全面、效果不明显,“第一议题”变成单纯的学习问题的整改情况:
3.推动局属各支部学习不力,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待加强,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5.理念观念没有更新,体制机制没有跟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6.警力配备不科学,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7.对改革后形成的新力量利用不充分,发挥作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8.落实重心下移警力下沉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方案》,着力补齐民警执法办案和群众工作能力短板,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最大限度盘活现有警力资源存量。(2)印发《全区公安机关“两个大抓”暨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战“再抓三年”2021年度任务清单》,固化警力下沉机制。目前,分局现有警力427人,派出所警力214人,占全局总警力的50%;九仙桥派出所现有民警20人、龙桥派出所现有民警20人,均达到“城区派出所警力不少于20人”的要求。
9.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1年9月、2022年4月先后完成5名、3名民警四级高级警长职级晋升。(2)落实年休假、体检及两癌筛查等常规性爱警、惠警举措;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救治因公负伤民警,对因公受伤民警及时上报并办理工伤认定4人。
10.科技力量基础设施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整合提升基建项目,统筹使用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特警营房)用房、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含交警),部分业务科室及办公场所搬迁至新址,建设了专用网络机房,每个楼层配备一台网管交换机,达到千兆网络传输,实现办公区域网络全覆盖,提高了网络办公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11.数据整合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2.缺乏财经、计算机、网络等专业技术人才,对打击新型犯罪支撑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拟制《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警务实战训练实施计划》,强化岗位练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全警实战水平。(2)分局积极通过社招形式,招录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以及特警等各方面专业人才。2021年度,面向社会招录2名,其中金融财会管理职位1名、特警职位1名。2022年度,面向社会招录5名,其中网络安全职位1名、教育训练职位1名、金融财会管理职位1人、综合文秘职位1名、看守所狱医职位1名。
13.对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警力配备较少,影响了服务效率和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打击不力,特别是对盗窃电动车、电瓶和入室盗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思想不重视,破案不积极,破案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15.社区警务发挥作用不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社区警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依托警务通手机智慧社区警务平台APP开展工作,将社区民警下社区总时长、接待群众次数、信息采集、调解纠纷、安全防范、发案率等工作进行排名并纳入考核指标。(2)建立社区警务工作考核评价台账资料,定期对见警率、入户调查率、重点人口熟悉率、群防组织健全率、刑事治安警情发生率、可防性案件发生率和群众治安满意率进行抽查、暗访,推动社区民警做好各项工作。
16.安全检查不认真、走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处置查处危险物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拟制《兖州分局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对加油站、停车场、物流园等重点区域检查督导的频次和力度。(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检查督导等时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提醒群众做好自防工作,鼓励群众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整治工作。(3)深挖彻查、打深打透。在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应急、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完善涉案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对涉案人员等重点对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2022年2月,在全市率先利用“危险作业”新罪名,查处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2022年3月,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暨排查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现场推进会议在我区召开,分局打击“黑加油站点”执法办案经验予以推广。
18.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调整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2)修订《关于加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党委班子、党委成员、局属各单位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上的工作职责;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负面清单,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制。
19.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与区委统战部联合,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法制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宗教界人士座谈会。(2)强化重要宗教节日重点安全防范和日常管控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方案,确保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安全。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3)每季度召开一次派出所政保干事工作例会,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活动,对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到位,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力方面问题。
20.“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好。班子成员对分管队所的负责人平时教育、管理、监督不够,队所负责人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21.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分局党委认真贯彻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济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纪律检查建议》(驻济公纪监检〔2021〕1号)要求,坚决落实上级有关纪委“三转”的部署要求,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驻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确保将主要精力用在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上,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结合公安机关具体工作任务,印发《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3)严格执行《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及时下发关于作风建设和廉洁过节等通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
22.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23.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4.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有许多漏洞,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25.涉案款物管理存在漏洞。对移送起诉时检察院不予接受、法院判决由扣押机关处置的涉案财物,未研究具体可操作处置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围绕扣押、收缴、追缴、没收、冻结以及保管、移交、处理等重点环节,常态化查摆分局各办案单位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完成对办案区监控摄像设备、拾音设备以及线路升级改造。(3)按程序对法院判决没收的3辆涉案车辆依法进行了拍卖,罚没收入按程序上交国库。(4)在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楼设立涉案财物管理区,并在中心楼西侧建设大型涉案财物保管区,依托智慧政法平台,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物不动、程序动”,有力保证执法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26.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固定资产核查,及时组织清查盘点,进一步明确资产名称、使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内容,特别是针对部分科室更换办公区域的实际,及时变更资产条目,切实做到了“一物一卡,一物一条码”。(2)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9辆电瓶车和4辆流动警务室向区国资办提出报废申请,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3)取保候审保证金利息收入已向区财政局申请上缴的执收编码,确定后立即上缴财政。(4)2022年4月,修订《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严格报销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各项公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27.党委主要负责人有时不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委员会会议制度》。明确要求研究重大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分局党委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均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程序进行,班子其他成员先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后,由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28.有时“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9.支部设立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8月,分局党委分别向未单独设立派出所党支部的小孟镇、大安镇、兴隆庄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发送了关于申请成立派出所独立支部的函。2021年9月,龙桥派出所、谷村派出所、堡子派出所、小孟派出所所在镇街党(工)委先后作出成立派出所独立支部的批复。
30.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兖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为指导,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精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照专题抓好学习研讨,打好思想基础,采取座谈交流、书面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摆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2)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制度,对剖析不深不透、没有辣味的个人剖析发言,责令修改完善或重写。(3)坚持领导带头,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搞一团和气,确保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有辣味”。2021年5月、7月分别召开了分局党委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分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召开了2021年度分局党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3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应付检查补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1年8月份,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参加了区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培训班。(2)加大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的力度,先后下发2021年1—8月份党建工作检查情况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和半年党建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对机关各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三会一课”落实、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时整改。
32.党建述职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党建工作制》,对党建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评议前,各支部书记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总结,党委书记对评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发回重写,并落实党组织书记逐一点评制度。强化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分局先后召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2022年上半年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暨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联审制度,对各支部报送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在研究批准之前,由分局纪委、监察、督察、审计、法制、控申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全面客观公正。在2020年度分局机关各支部民主评议优秀共产党员中严格审核,并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对分局机关各支部提报的2021年度优秀等次、合格及不评定等次党员,在各支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由分局纪委、监察、督察、党建等四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联合意见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了民主评议党员全面客观公正。
34.轮岗交流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委员会关于建立全面提升干部执行力加速攻坚克难的实施方案》,积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大抓执行、狠抓落实。(2)强化分局日常管理,修订《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日常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3)制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结合分局干部调整,积极构建轮岗交流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6月以来,共调整交流46人,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得到进一步使用,提拔重用2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35.基层派出所班子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分局深入开展了干部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股级干部选拔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副股级干部选拔工作方案》。2022年6月,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研究,提拔12个派出所所长为副科级领导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得到激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调整一批优秀干部,及时充实到各派出所班子队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站位抓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政治原则,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高质发展,引导全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做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各项工作。
二是从严从紧抓管党治警。深刻领悟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紧紧抓住管党治警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严抓严管,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兖州公安铁军。
三是建章立制抓巩固深化。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首接首侦负责制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健全完善线索办理、反馈问题整改等长效机制,为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提供强力支撑,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