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在县城区居住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初中:在县城区居住的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县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初中和小学,分别招收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城关镇、城东办和城南办管理的初中和小学,分别招收本辖区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租房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县级统筹、乡(镇)及学校负责原则
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招生划片及入学监管工作;城关镇、城东办和城南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及入学监管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由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县城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依托《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采集信息报名,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免试入学;民办学校由审批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能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城关镇中心校、城东办中心校和城南办中心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不服从调剂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政策性生源招生完毕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学校不得随意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生源,由教育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统筹调剂的方式,将超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教育优待原则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原则上小学、初中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对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归国华侨、港澳台商、外籍人员等子女入学,由各招生学校严格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招生采取单校划片为主,一片多校、集团化办学、电脑派位、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单校划片为主,对口直升、一片多校、集团化办学、电脑派位、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
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22年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以下生源招生。
1.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已实际入住户需提供:
(1)监护人身份证;
(2)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4)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2.购房尚未办证且已实际入住户需提供:
(2)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学生监护人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4)学生监护人购房缴款的票据;
(5)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3.城区拆迁户需向现居住地或原居住地所属学校提供:
(3)房屋租赁及拆迁证明;
4.租房居住户需向城关镇、城东办或城南办中心校提供:
(3)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性的证明材料;
5.其它情况招生入学解释权归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服务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二)民办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县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委托管理的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具体招生办法,严格按照《濮阳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招生办法执行。
五、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信息审核(8月15日—8月17日)
(二)现场审核(8月18日—8月19日)
(三)资格复查、公示、录取(8月20日—8月26日)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和谐稳定
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招生划片及入学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及入学监管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领导,确保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和谐稳定。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招生期间,要切实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释疑工作,引导学生家长按照招生划片范围送其子女入学,防止招生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件和借招生之名实施的诈骗行为,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贫困家庭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三)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四)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
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及时对接到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学籍档案,严禁招收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入校就读,严禁为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注建学籍。
附件:
3.2022年濮阳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流程
4.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学生操作说明
2022年8月13日
附件4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即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生操作说明(图示详细步骤)——以小学为例
访问网址打开“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平台,点击左侧“小学招生信息服务”,进入“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页面(使用电脑并建议使用IE9以上版本或者谷歌、火狐、360极速版浏览器),如下图:
1.新用户注册
学生首次访问“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需要先进行注册,设置账号密码信息。点击下方“新用户注册”,打开注册页面,如下图:
注意正确输入你注册时的用户名,同一字母的大写和小写,系统默认为不同的用户名。
二、报意向学校和完善信息
点击“完善信息”,如上图
点击“编辑”,选择意向学校。
完善信息的第1步是选择报名点。注意看系统提示,只有10次更改机会,这10次机会包括你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再次选择其它学校的机会。所以在完善基本信息时,不要反复更改,浪费机会。
完善信息的第2步是完善基本信息。学生注册时的基本信息(红框内)会自动显示,不需要填。带*号为必填项,“就近入学代码”不填。填完后点“保存并继续”。
完善信息的第3步是完善监护人信息,如下图:
第一监护人填写后,点击“新增监护人信息”,填写第二监护人信息。
完善信息的第4步是上传证明材料不填写
三、不填“志愿填报”:“志愿填报”这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使用,不需要填写。
四、录取结果查询
五、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报其它学校
如查询到资格审查未通过,则依次点“完善信息”、“编辑”,然后在“选择报名点”一项中,选择其它学校,点“下一步”。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平台保存有,不需要重新填写,直接点“下一步”,直至点击“上传”。(也就是重复“报意向学校和完善信息”这步操作)。
温馨提示:
2.请报名时,尽量把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就近入学代码可不填),特别是房产信息和监护人信息务必填写,不填写或者不如实填写,将直接影响学生学籍注册和入学分配。
3.选择报名点时,一定要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片区和入学条件选择报名点(报名点即划片招生学校)。
4.一个学生身份证号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各位学生家长报名时,务必按照学校招生片区和入学条件如实选择报名点,不如实选择报名点会影响学生分配录取,学生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