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曾经连续6年高居全国信访问题榜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倾听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期盼,教育部门主动作为,围绕突出问题强化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经市政协党组研究,10月以来,由主席、各位副主席带队,深入镇办和中小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由郭金相副主席带领市政协部分常委、委员,赴江浙地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综合以上成果,形成调研报告。
一、我市治理工作现状
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违规补课屡禁不止。学校和家长片面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导致课外补课需求旺盛,部分教师价值观偏差受到利益驱使,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在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或介绍生源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调查取证困难重重。部分学校态度暧昧甚至默许纵容,教师有偿补课分批次分地点进行,举报者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愿出面指证,一些学生和家长甚至刻意包庇,校外培训机构利诱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这些违规行为由公开转入地下,致使调查取证困难重重。违规处理力度偏弱。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依据的是教育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缺乏法律依据和强力手段,处理违规典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规成本太低,治理效果欠佳。
二、江浙有效治理的启示
为探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办法,10月29日至11月3日我们对江浙两省进行了考察。江浙之行,不仅是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更是转变观念、更新思维。两省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打击“大兵团”级的“补课班”已经成为历史,剩下的都是“散兵游勇”级的“一对一”补习,其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三、对我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决策,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障碍,在治理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上出实招、求实效。我们建议:
1.认识要高度统一。良好的整治效果必须以认识的高度统一为前提。“师腐”是群众极为反感的现象,与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背道而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直接进行师生间的利益输送,扭曲了师生关系,有损师德师风,有损行业声誉,有损教师形象,有损教育公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加重家长经济负担,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背离义务教育的宗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各类媒体应该广泛宣传,在全市范围高度统一这一认识;教育部门应该持续宣传,让这一认识在老师、家长、学生中入脑入心。认识统一了,全社会才能参与治理,汇聚强大力量。
3.市场要严格规范。教育对象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补习需求必须由市场来满足。建议整合教育、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对全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登记清理,严格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管理,具备条件、管理规范的支持其健康发展,否则予以取缔关停,切实保证社会培训机构质量。建议学习外地经验,用好网络资源,组建课外辅导教师志愿者团队,大力发展普惠性的网络教学辅导,满足学生差异化的个体学习需求。
4.投入要适度加强。市委书记胡玖明在仙桃三中宣讲十九大精神时指出,要打造仙桃教育发展升级版,就要用好每一位教师,铺就出彩人生路,为他们提供平台、搭建舞台、全力捧台。建议建立奖励制度,对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要实行重奖,留住优秀教育人才;建立扶助机制,对特殊原因生活贫困的要及时补助,维护老师的尊严;保障经费,发展公益性的课外补习,对教师的额外劳动予以适当补贴。
5.培养要实用多元。建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全力发展职业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多元化培养人才,真正实现不同的道路,同样的精彩!建议逐步形成“五五开”的初中毕业去向,让中职教育成为新常态,不再是少数,不再受歧视。
制订科学措施实现有效治理
市政协常委、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毅波
10月29日至11月3日,在市政协副主席郭金相带领下,我们一行10人赴江苏省宿迁市、南京市雨花台区、苏州市相城区和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就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收获丰富。个人认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要想标本兼治,必须采取“疏堵结合”的有效方式从源头治理。下面,就本次考察学习情况,结合我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建议:
用好网络平台规范补课市场
市政协委员、市改革办副主任陈灿
10月29日至11月3日,市政协副主席郭金相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前往江苏、浙江,学习外地“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经验。通过实地参观和座谈交流,了解当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下面,我结合学习体会就“用好网络平台,规范补课市场”提几点建议:
1.有关部门应对教师参与在线授课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合理的教师身份监管制度,进一步厘清公办在校教师与市场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
“互联网+教育”属于新兴事物,整个行业都处于监管比较宽松的状态。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将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等行为列入明令禁止的范围。而对于在职教师从事在线教育平台网络补课的内容,从教育部到各地的文件都尚未进行规范。
2.要加强对商业化在线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引导,促使其正规发展。
3.要加强公办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体现公益性。
强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王生菊
一、改变教育观念,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国家一再强调要实施素质教育。高考的指挥棒不变,很多学校就要将应试教育进行到底。择业的艰难让家长认为只有考上好大学才是唯一的出路,所以很多家长帮孩子培优补差的背后是对孩子未来就业及生活的一种担忧和恐惧。支持自己的孩子读书,许多家长都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砸锅卖铁的决心,这样就不能不催生了有偿补课。
我市教育局严抓共管,采取多种措施来治理有偿补课,可是,如何真实有效地抵制有偿补课,我认为,一是注重宣传,要正确引导家长对孩子教育观念的改变,一意孤行的应试教育只能给学生、家长、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二是教育局要实行合理科学的考试制度,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三是学校要开设综合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开发每个学生的特长和潜能,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合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我们考察的浙江省余杭区北京外国语大学橄榄树分校,提倡的“合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教育理念;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庙小学,创办了一系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让孩子们充分与自然接触,以项目化推进各项实践活动,都给了我们莫大的启示,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二、规范办学行为,让教育体现公平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真正的教育应该是考虑为孩子的终身发展奠基,引导学生成人、成才。可是,不管是高中还是初中,每到“接分”时刻,各个学校都张贴出金榜,都是再创奇迹,再攀高峰;各学校也都私下办有快班,许多家长为了孩子读书要费尽心思择校择班择老师。所以说,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行为,直接助长了有偿补课风气盛行。今年,我市一律不准宣传、张榜,平衡办学、规范招生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我认为,市教育局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厉禁止择校行为,真正落实和体现教育的公平原则。
三、开办社团活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教育要体现自主、多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现在,我市各类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会不会把学生逼到培训机构,而这是不是补课的另外一种形式?另外,学校是学生学习的地方,当一个学生想学书法,而学校却没有书法老师;当一个学生想打乒乓球,而学校却没有教练。这到底是学生出了问题,还是学校出了问题?学生感兴趣想学的东西只能到培训机构去学,那么,培训琴棋书画、体育美术舞蹈等特长的培训机构是不是有偿补课?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我认为,学校要开展团体文化,共建社团。如开展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书法、文学社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可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这样不仅可以弥补特长教育的空白,也可有效抵制有偿补课。据了解,我市实验三小、沔阳小学、仙桃中学等校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好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关爱留守儿童,让这些孩子不再感到孤单
总之,教育的改革一直在路上!我相信,当教育的天平倾斜到素质教育的一端,当我们的教育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当职业在人们心中不分高低贵贱,当平等的歌声在每一个角落里响起,何愁有偿补课之风不散,何愁素质教育这棵大树不能开出艳丽的花朵!那时,我们都可以聆听到花开的声音!
齐抓共管治导结合
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副局长熊治国
本人参加市政协第五次双月协商调研考察活动,收获很大,结合我市实际以及这次考察的体会,提三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运筹帷幄统筹抓
二、加强协调配合,多管齐下联动抓
三、加强机制建设,创新思路突破抓
正确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市政协委员、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刘卫华
带着课题,我参与了市政协第五次双月协商调研组的学习考察活动。外地的先进经验启示我们:正规化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学生素质教育方面存在必要性。一是校外教育有利于学生开阔眼界,获取更新知识。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求知欲强、兴趣爱好广泛,在校外培训中,可以不受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束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学习,广泛接触社会和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二是校外教育有利于对少年儿童因材施教、发展个性特长,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在活动中自主学习,获得更多的亲身体验。三是校外教育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学生自己动手,运用知识并发挥聪明才智和自主创造,不仅使学生在活动中经受各种锻炼,而且能有效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及各种实际操作能力。四是校外教育是进行德育的重要途径。思想品德的形成通过行为实践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校外教育活动中接触实际的人和事,能得到较深刻的感性认识和情感上的感染,往往比单纯的说理教育更有效。
然而,我市社会上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鱼龙混杂、参差不齐,缺乏标准、缺少监管,由此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因此,本人建议:
1.建立管理机制。由市政府牵头,由教育、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等部门参加,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共同促进培训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2.制定管理办法。教育、工商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仙桃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举办条件,规范培训行为和日常管理。
净化师德师风规范教育行为
市政协委员、通海口镇中心学校校长刘浩平
开展签订师德承诺书活动。每学期开学,学校要做好两个承诺活动。一是学校向社会公开承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组织教师全员签订师德承诺书。承诺书要从爱国守法、爱校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关爱学生、尊重家长等方面对教师提出具体要求,让教师对自身行为的管理变成一种自觉行动。
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学校每学年末,要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要大力宣扬优秀事迹,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此提振士气,传播正能量。
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利用教师评、学生评、家长(社会)评等多种形式,对每一名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划分等级记录教师个人成长档案。
建立调查核实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学校要高度重视,专班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对于调查属实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产生强力震慑作用。
建立师德师风考核机制。要将师德师风放在教师评价考核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有严重师德问题的教师在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一般问题的教师也要在教育的基础上实行惩戒,坚决杜绝师风问题。
建议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以上“三项活动、四个机制”的方式,在教师队伍中大力弘扬正气,净化师德师风,规范教育行为,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教育局
各位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委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教育局坚持抓均衡、促公平、提质量,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进取作为,大力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及原因分析
1.有偿补课的基本情况。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个全国性的热点话题,从农村到集镇,从内地到沿海,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学生课外补课现象,已经由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转变成了社会问题。就我市而言,小学生补课以钢琴、舞蹈、美术、篮球等体艺特长培训为重点,高年级部分学生同时补习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知识;中学生补课以文化知识培训为重点,补习各类竞赛或拔高内容,为中高考作准备。学生补课绝大部分以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但也有部分在职教师参与其中,或单独从事有偿补课。
2.有偿补课的主要原因。中小学有偿补课客观需求旺盛,究其根源,主要还是受高考中考指挥棒影响。近年来,国家为了体现教育公平,严格实施统一考试招生,在中考时,严格控制普职比例,并根据普职比划定普通高中起分线,线下学生不能就读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录取率大幅下降。今年,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线为395分,低一分无法就读普通高中,仙桃中学录取线划到了597分,仙桃一中录取线划到了529分,中等生为了读普高,不惜花重金补课,优生为了为上理想的高中,不得不全力提高考试成绩,课外补习也就在所难免。同样,高校招生也依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今年高考湖北理科一本录取分数为484分、二本录取分数为345分,武大、华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612分,为了冲刺重点高校,高中家长和学生竭尽全力培优补差,课外补习蔓延成风。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影响了社会公平,损害了教育形象,为此,我们把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今明两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扎牢制度笼子,全天候地巡查,铁面无私惩处,形成了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经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面临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违规现象依然多发。虽然我们始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保持高压态势,但由于学校和家长片面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导致课外补课需求旺盛,部分教师价值观偏差,受市场利益驱使,有偿补课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在职教师个人或多人组成班子,在校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从事有偿补课,为社会办学机构介绍有偿补课生源,在社会办学机构或补课机构兼职等现象仍然存在。
2.巡查难度依然较大。当前,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仍然是评价学校的重要指标,学校应试倾向、校际间分数攀比和成绩竞争激烈,导致部分学校对教师有偿补课态度暧昧,甚至默许纵容。教师有偿补课的形式更加隐蔽,分批次分地点进行,举报者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愿出面指证,一些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和家长甚至刻意包庇,协助教师对抗调查。同时,无序发展的校外培训机构利诱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这些由公开转入地下的违规行为加大了巡查难度。
四、下段工作举措
我们将以政协此次协商座谈会为契机,对政协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彻底整改,做到有错必纠、治病救人,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全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1.进一步深化改革。着眼深层次原因,主动对接新高考,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参照外省市新高考录取“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标准依据语数外三门学科高考成绩、依据三门自选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经验,大力推进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压力,认真实施“选课走班”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制度,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缓解家长和学生的应试焦虑,切实降低课外补习热度,从源头上解决有偿补课多发的问题。
各位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委员,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教育事业形象。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将切实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确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仙桃绿色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工商局
一、我市教育培训行业登记注册现状
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的法律依据
为了遏制有偿补课风气的蔓延,2008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育部门“自觉抵制有偿补课”。201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专门发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列举了有偿补课的形式并明令禁止,即“六条禁令”。很多地方性法规对有偿补课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因此,以义务教育课程培训为主开展有偿补课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是非法的,不予核发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类似培训机构应予撤销。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学校属于公益事业单位,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中小学教师应当遵守国务院制定的《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违反规定要给予处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也规定,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三、立足工商职能,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管理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其中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前期已申领“营业执照”的各类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停止营业的,注销其营业执照;对继续经营的,督促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后依法登记;对拒不配合的,联合教育部门予以撤销。
四、建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机制
1.切实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公立学校教育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推进公共资源的均衡分配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要推进地方教育均衡,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异。一是师资力量的校际分配要均衡、公平。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考核、调配、平衡教师资源,普遍建立公立学校领导及教师交流、交换机制。同时,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缩小直至消除校际、区域和城乡差距,解决地域较偏学校教师的切身利益问题。二是学校硬件建设水平要均衡。要将学校硬件建设重心向非“重点”学校倾斜,切实加大对该类学校的建设资金投入。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变我国教育系统自身发展的严重失衡。有偿补课的出现,是当下两种教育观念博弈的产物,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我国教育自身发展存在严重失衡:作为正式学校教育补给的职业教育发展不如人意。政府对职业教育扶持力度、重视力度不够,优秀的教育资源聚集在正规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无法像学校教育那样蓬勃发展,人们对职业教育存在普遍偏见;就业市场更偏重文凭而不是技能。家长认为,孩子只有正规的学校教育这一条出路。如能真正做到教育不分贵贱、教育公平、教育机会均等,就能从根本上做到教育分流,做到人尽其才,真正实现素质教育,从而消除应试教育,进而消除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矛盾,实现补课市场健康、理性发展。
主动靠前介入密切联动发力
市公安局
近年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面上排摸、联合整治、隐患排查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精心部署、靠前介入,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强势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未发生因整治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是注重师德教育。师德教育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应紧密结合教职工的队伍特点,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抓日常,抓长期,引领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着力解决好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施教行为不端、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引导教师爱岗、爱生。
市地税局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迅猛,数量大,种类多,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特别是教育部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年年明文禁止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带来的税收问题,给我们税务部门日常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会计基础薄弱,涉税原始资料欠缺,发票管理混乱,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税务监管比较困难。
(一)机构设置隐蔽,日常监管困难
学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通过补课使学生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因此现在各类补习班生意火爆。一些补习班为了节约成本,大多是老师租一套普通住房,每个班收容20-30名学生。这些补习班为了逃避监管,既未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也未办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而且大多位于学校周边的偏僻地段或民房,很难纳入税务部门的日常管理中。
(二)有偿补课违规,对违规收入征税无政策依据
根据税法规定,税收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取得的合法收入进行征税。目前一部分开办补习班的老师是在职教师,其有偿补课的行为,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取得的收入也属于违规收入。地税部门对其违规补课收入征税的政策依据不足,将其纳入日常征管缺少一定的法律支撑,涉及到强制执行或行政处罚时取证较难、程序极为复杂,容易出现行政诉讼。
三、下阶段努力方向及建议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纳税意识
(二)规范行业管理
建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开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软硬件要求等制度办法,明确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的主体,并及时公布公示。通过提高和规范教育培训行业准入门槛,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在综合治理、户籍管理、网格管理、侵权巡查等方面协力配合,合理处置,积极构建健康的校外培训市场。
(三)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对不合格培训机构的清理工作,保障学生接受规范校外培训的合法权益,真正使校外教育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向社会公开正规办学机构名单和情况,建议国税部门加强其发票控管,引导家长选择能够索取正规发票的补习机构,避免上当受骗现象的发生。
(四)倡导公益培训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合力整治有偿补课
市物价局
一、严格加强中小学校违规补课收费监管工作
近几年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多次出台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高三年级可以根据需要以答疑、辅导形式补课外,其他所有年级一律不得进行补课。禁止以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各种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及参与社会培训机构补课。我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群众举报,曾先后对我市部分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为确保问题不反弹,我局将切实担当教育收费监管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严禁有偿补课收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