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太湖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贷款性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4.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二)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还款政策。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1)弥陀镇中心学校(办理地点:弥陀小学院内)
(2)汤泉乡中心学校(办理地点:赵河小学院内)
(4)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地点:教育局院内)
3.办理方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首次申请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特别提醒:教育局前期已通过高中阶段学校,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中为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入预申请信息。?
(1)贷款学生注册申请时,如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2)贷款学生注册申请时,如系统提示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2.提供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教育局或下设任一办理中心就近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3.回执录入:现场受理结束后,学生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续贷现场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2.提供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人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教育局或下设任一办理中心就近办理手续。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特别提醒: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教育局或下设任一办理中心就近现场办理。
(四)续贷远程办理流程(需学生本人完成)
3.县级审核:县受理中心老师审核成功后,国家开发银行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续贷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4.回执录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或打印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中。
五、特别提示
(一)安全提醒:贷款办理高峰期正值暑期,天气炎热,雨季来临,易发生高温、洪涝、泥石流、雷电、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请学生及家长安全驾车、乘车,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注意事项:继续攻读学位(如专升本、本升硕)需继续贷款的,请先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方可继续贷款。
(三)合同签订: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证件须真实合法有效,合同签字字迹清晰。
(四)回执录入: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合同电子回执。高校未按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五)常见问题
2.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3.忘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方式二: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直接前往或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4.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六)服务热线
1.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556-4160639;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六、珍惜征信
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如出现逾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今后顺利就业、消费、办理信用卡和申请房贷、车贷,请及时足额归还贷款。亲爱的同学,违约成本高,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