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财政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财政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实体经济加快恢复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加大财政奖补资金对工业企业引导支持力度,全力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共克时艰,切实稳住工业经济大盘,现就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一)开展“智改数转”;(二)开展技术创新;(三)“专精特新”发展;(四)服务平台建设;(五)开展绿色创建。
支持方向与奖励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且无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单位申报要求
1.严格对照申报指南规定项目类别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22年6月22日前报所在地工信部门。
2.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复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区(功能板块)工信、财政部门工作要求
1.各区(功能板块)工信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重点审查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各区(功能板块)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形式审查。
2.要加大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企业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察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和操作过程的公正、规范。
3.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于2022年6月24日前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项目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审核后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业务处室。
4.于2023年1月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资金使用绩效报告。
(四)其他工作要求
(五)市工信局申报材料接收业务处室及联系人
1.智能制造示范车间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曜晖,80829653
2.星级上云、企业技术中心、新技术、新产品认定、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卓,85811487
3.二级节点应用项目:信息化发展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一鸣,85825296
4.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入围工业APP汇聚平台产品:信息产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广超,85825572
5.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项目: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傅强,85811610
6.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专精特新”产品认定项目: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江辉,85820151
7.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雪,85825277
8.绿色制造体系示范认定、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项目: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珊珊,85803411
附件:
1.《连云港市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业类项目申报指南》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廉洁承诺书》
4.连云港市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表
5.连云港市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连云港市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
工信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开展“智改数转”
(一)支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1.支持方向及奖补标准
获得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从市级晋级为省级的,按差额奖励。
2.申请材料清单
(1)连云港市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廉洁承诺书。
(2)《关于公布2021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名单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1〕605号)、《关于公布2021年连云港市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名单的通知》(连工信发〔2021〕207号)认定文件复印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支持星级上云
对于2021年度市区获得的三星级上云企业奖励2万元/家,四星级上云企业奖励6万元/家。
(1)连云港市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廉洁承诺书》。
(2)《关于公布2021年度首批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星级上云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560号)或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634号)文件复印件;
(三)支持二级节点应用推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二级节点累计标识注册量、解析量达到《江苏省标识解析创新发展增强行动方案》要求,给予6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清单
(四)支持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入围工业APP汇聚平台产品
1.申报条件
企业已纳入市主管部门统计范围,并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2.支持方向及奖补标准
(1)对取得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资金2万元、1万元(已兑付的部分不再兑付);
(2)对入围工业APP汇聚平台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产品。
3.申报材料清单
(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开展技术创新
(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
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60万/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20万/家。
(2)《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1〕556号)或者《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连工信发〔2021〕121号)文件复印件;
(二)支持新技术、新产品认定
对获得省级新产品鉴定的奖励3万/个。
(2)省工信厅《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文件复印件;
(三)支持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
对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及关键零部件认定”的,奖励企业50万元。
(2)苏工信装备〔2021〕642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名单的通知》文件复印件;
三、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方向及奖补标准。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小巨人”企业认定的,奖励50万元;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个的奖励;获得市级小巨人企业认定的,奖励20万元;获得市“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给予5万元/个的奖励。之前已兑付的部分不再重复兑付。
四、支持服务平台建设
(一)公共服务平台
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有效服务,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荣誉称号,未获得同类市财政扶持奖励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类:对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类:对获得省级三、四、五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2)认定文件或通知、通告等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如为复印件(或截图)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
对被认定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2)《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634号)文件复印件;
五、开展绿色创建
(一)支持绿色制造体系示范认定
1.支持方向
通过各级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示范认定的企业。
2.奖补标准
(1)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奖励100万元;
(2)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奖励80万元;
(3)获得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奖励50万元;
(4)获得市工信局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奖励20万元;
不得同时申报,已兑付的部分不再兑付。
3.申请材料清单
(2)通过各级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示范认定的通知文件;
(二)支持能源审计
(1)列入重点用能“百千万”单位名单的企业;
(2)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开展能源审计并按时提交审核;
(3)已兑付的企业不再兑付。
(1)对重点用能“千家”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
(2)对重点用能“万家”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
(3)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审计实际发生金额。
(2)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三)支持能源在线监测
(2)完成能源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并按时接入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设能源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及接入省级平台的发票。
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申请
财政资金
项目
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廉洁承诺书
项目责任人及
2.参加项目申报关系人婚丧喜庆事宜并赠送礼品礼金。
3.通过快递物流、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渠道向项目申报关系人赠送礼品礼金。
4.向项目申报关系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礼金。
5.为项目申报关系人组织宴请、组织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进行吃喝玩乐。
6.进行其他各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附件4
连云港市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单位全称
法人
联系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申请补贴
方向
申请补贴金额(元)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本企业申请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万元,同时承诺按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公章
填表人
附件5
连云港市纾困解难财政补贴资金工信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区(功能板块)工信部门:(盖章)填表人:
序号
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
项目概况
兑现依据
所属县区
拟奖补总金额
市/区财政承担金额
合计
注:此表请区、功能板块工信部门汇总填写,纸质版与电子版(word格式)一并报送市工信局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