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合同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
在电子商务合同方面,目前主要的存在的一些突出法律问题表现在合同书面形式问题、电子错误问题和数字签名问题等方面。
(一)合同书面形式问题
(二)电子错误问题
电子错误问题是电子商务合同本身所独有的一个法律问题,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技术问题。由于电子商务合同是一种电子合同,在电子合同的制作、输入、保存、传输过程中,都可能出现系统错误或者技术错误,由此所导致的法律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表现。在电子商务合同的电子错误问题方面,如果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合同信息表现不真实,甚至出现了合同损害,就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或者引发法律纠纷。
(三)数字签名问题
二、关于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规范电子商务合同书面形式
(二)构建完善的电子错误合规体系
三、结语
[参考文献]
[1]钟雨果.浅析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问题———以淘宝规则与合同法比较案例分析[J].商,2016,01:234.
[2]张洁.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6,09:100-102.
关键词: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原因;应对策略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或一知半解而疏于法律风险防范,最终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并使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情况并非个别案例;而企业管理层因曲解、误读法律法规,并出于企业自身团体利益的考虑,盲目“规避”法律法规,而最终难逃法律严惩和追究,此类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因此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守法合规经营,始终如一筑牢法律风险防范的大堤。这是对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完善大环境下,守法合规经营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并迅速融入世界,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探究
二、导致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各种法律风险的原因
(一)导致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各种法律风险主观方面的原因有:(1)法律知识的匮乏。这表现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从习以为常的经验出发,即使少部分拥有法律知识的企业管理人员,其对于法律的认知也停留在初级层面,并没有形成系统法律思维、完善的法律知识架构,特别是在中小企业中,企业管理层、经营层和广大员工对于法律的认知就更为匮乏。(2)企业社会公德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明显缺失,热衷于维护自身的蝇头小利,缺乏对员工的关爱及社会责任等。
三、有效预防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的策略
(一)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广大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并常抓不懈
法律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广大员工合法权益密切相连,并非高深莫测、遥不可及,它贯穿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始终。企业经营管理层必须从思想层面上真正意识到防范法律风险意识的重要性,切实建立起防范法律风险的管理机制,使法律真正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具体而言,企业管理层应当与时俱进,及时跟踪、了解国家政策法规的最新动向,适时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使广大企业员工及时了解法律法规最新知识的同时,能够立足岗位学以致用,适应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要求,为共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其对于化解企业运营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基于此,企业必须始终将制度建设看做是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企业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首先,必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作为联系广大员工与企业管理层的桥梁和纽带,其对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企业集体薪酬福利政策方面,充分代表广大员工履行集体协商和对话作用,立足于劳资双方的充分民主协商、对话,达成企业发展目标和员工利益、愿望的协调一致。其次,在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并非是与世隔离的一个孤立团体,其各项工作必须落脚于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才能确保企业各项活动依法合规经营。最后,对于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企业管理层必须及时予以更新。
由于信息化时代市场环境日新月异,企业不仅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立足自身的改革,瞄准进军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革故鼎新,深挖企业发展潜力,不断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在符合市场法制经济的条件下,不断经受住市场大潮的种种考验和洗礼,立足持续、健康发展,成就企业基业长青梦想,更好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国家兴旺、民族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结语
参考文献: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第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
第三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2.3.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十一、其他规定
第三十七条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四十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2)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金龙卡机的管理和原材料出入库管理工作。管理员对乙方的物资采购、储存、发放、营业收入、销售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管理员对乙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向甲方报告。管理员属于乙方雇员,但不得随意解雇,确实不胜任工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管理员工资计入人力资源成本总额,工资标准由甲乙双方商定,但应高于普通雇员。
(3)应定期听取师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并做好意见反馈。乙方应及时调整,以适应服务需求。
(4)应教育与引导师生员工尊重乙方人员的劳动。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努力为乙方工作排忧解难。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向乙方索要财物、宴请,不得刁难、无理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卫生许可证及年审,费用计入经营成本。
(6)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经营满意程度超过70%,可考虑延期或续签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坚持高校食堂公益性、微利性、服务性的原则,努力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物美价廉、优质卫生的膳食品种,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1)教育员工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诚恳待人,礼貌服务,做到服务育人,管理余人,在经营活动中,努力培育一流的企业团队。坚持薄利、优质、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经营活动中做到不掺杂做假,不销售无证食品及过期食品,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在经营范围内,努力拓宽服务层面,增加花样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2)应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聘用员工须“三证”齐全;依照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对员工负有培训、提高和遵法守法的教育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主动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及有关部门、高等学校和甲方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依法经营。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经营风险保证金15万元整,并在一个月内购买120万元的餐饮场所责任险。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第二十六条乙方标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履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另行约定后作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若该文本格式、内容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合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对现代企业之间经济的往来至关重要。正确认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的风险,建立正常的合同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是现代企业经营中规避风险、成功运作的重要因素。
一、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有哪些
在企业经营中,管理者要清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产生合同无效的风险。
在企业的日常合同签订中,主要容易产生以下几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无效合同:一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是以虚假合同的形式套取资金,实质上合同并未真正履行。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是签约双方事先串通,以虚假的标的数量、价格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这类合同主要是签约双方在对涉及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了解的情况下而签订的。上述情况均会形成无效合同的风险。
2.合同主体资格不合法,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3.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产生合同权利纠纷的风险。
4.对于应当签订合同后才发生的经济事件而未及时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这种情况往往是双方事前彼此信任,认为经济事件的发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从而忽略了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一旦发生经济事件执行中的纠纷将会因无合同约定而难以顺利解决,从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5.合同未按约定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产生合同纠纷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这类情况往往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不认真,合同执行监控部门监督不利,待事后发现合同未按约定履行产生纠纷时已为时过晚,从而造成企业的诉讼失败或经济利益受损。
二、对于在合同管理中防范风险的办法
2.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充分得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
3.合同的制订要具有完整性。
一般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双方之间的关系都会很友好,很容易达成意见的统一,或碍于双方相互信任的情面,认为不需要明确合同产生争议时双方的责任和解决方式,而一旦有纠纷发生双方也就不会因为事先责任的不明确而进行相互的攻击,如果在事先就确定了双方的责任,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就可以使双方的矛盾得到快速的解决,也避免了因为解决争议消耗大量的精力。
5.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会使用到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在合同签订方面关系着企业的安全经营。所以企业要完善合同印章的使用制度,在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上要配置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携带合同专用章。对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也要按规定执行、专章使用,并记录备案,确保只为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
6.加强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
企业要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合同的执行是关键。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所签订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对合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解决,使各级主管部门自觉的依合同办事。
7.合同风险发生后的应对策略。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风险防范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方面,有时会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对于合同风险防范绝不能等闲视之,麻痹大意,使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合同的机构,树立防范意识,正确采取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才能在经济不断发展的社会中使企业健康成长。
[1]吴金星,吴宝安.如何进行风险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终结于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其作用
1.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质量、进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1.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当前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低价中标。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投标者恶意串通投标,压低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投标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2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滞后,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进度滞后。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市政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3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2.4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对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3.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行业法规。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3.2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3.3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重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流程和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的职能部门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
3.4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3.5做好合同管理后的评价工作
因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比较偏重经验,所以说只有在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更好的提高本单位的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将施工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及得失都进行总结再进行交流,这可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一个从签订到执行的过程中产生的经验以及教学等对于工作人员或者企业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结束语
随着改革的深化,合同观念淡薄、合同管理不严等问题也都在改进中。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不善,因为工程建设的过程,从选择合同形式、招标投标到工程实施、支付结算,其中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所以要搞好市政工程建设,就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期,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孟晓琪.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科学应对[J].中国西部科技.2001(2)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1.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监督并管理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承发包合同的签订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的基础。制定并履行合同条款承,在合同环境下,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加以调控。分解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使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逐渐规范化。
1.2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作不仅具备一般合同管理的特征,还有具有不同于其他合同管理的特点,如下几点:
1.2.1周期长
1.2.2项目价格高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通常价值较大,工程经济效益会受到合同管理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程中,合理有效地管理合同,就能避免承包商亏本,并使其从中获得利润。在现代工程建设竞争较为激烈的环境下,合同价格中所包含的利润将更少,合同一旦管理不善,将会导致工程亏本。
1.2.3合同管理动态性
水利工程建设会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有时是不能预见的。例如,水文气象以及工程地质的变化等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这些变化会使得工程建设与原合同要求是不一致,这样就会不同于预定的工程量。从而就会发生工程合同的变更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大的水利项目而言,在其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高达几百次的变更,而合同实施就只能根据工程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1.2.4合同实施风险大
由于合同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经济条件、社会条件以及自然条件和法律条件外界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合同实施的风险。而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的风险也各不相同。项目决策和实施阶段是业主风险的主要阶段,而承包商的风险则来自于经济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和管理风险等。由于这些风险都难以预测和控制的,有时会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实施,致使经济上的损失。
2合同管理的内容
2.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同项目法人一起进行项目分标,各个合同的内容要予以确定;以合同内容为依据,进行各个合同的施工计划的编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参与或协同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的工作;对开工前各方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检查;核查图纸,并签发图纸;组织技术交底会;确定项目划分的关键部位;进行开工令的签发。
2.2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控制好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检查施工是否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索赔、违约、工程担保等管理;解决合同争议;做好分包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的管理;把好材料和设备质量关;工程风险管理;参建各方的合理化建议;合同的终止;清场与撤离;信息管理;工程联络。
2.3保修期阶段的主要工作
3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3.1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随着《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颁布而得到不断的健全。然而,在实际的工程中,在法律的执行上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例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对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予认真执行,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3.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3.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施工企业中,常常会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为此,对于工程变更,为避免因此而引起的索赔,要严格执行其监理程序,审核好变更设计,对每一项变更部分,作可行性分析。
总之,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只有先做好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水利建设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从而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提升策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权利关系,是合同主体相互间行为的法律依据和履行准则。施工企业要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确保合同权益,就必须要强力推进施工合同管理,紧紧围绕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把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主线,始终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然而,在工程建设实践中,不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合同执行不力或执行“两张皮”等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日益健全,这些问题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项目管控难度,加大了工程建设风险,提高了工程建设成本。
本文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主要从施工企业视角,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施工企业如何加快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一、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5.违约索赔方面。缺乏索赔意识和方法,不知道依据施工合同主张索赔权利;在工程建设实际中,由于受到发包方压力、见证资料缺失等诸多内在外在的原因,施工企业不敢索赔、不会索赔、不能索赔;或者应当追偿的权利过了索赔时效,从而无法得到赔偿。
三、施工企业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对策和途径
通过强化体系建设,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施工企业需要强化企业的合同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管道通畅。在合同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企业要结合内外部环境的新形势、新变化,及时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适用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合同洽谈、草拟、评审、签订、学习交底、责任分解、过程跟踪、变更与中止、解除与终止等各个管理环节;在合同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企业要自上而下建立健全专、兼职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确保合同管理范围要覆盖企业从机关总部到项目部的各个管理层级。要明确组织机构中各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把合同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岗位。
关键词:暂估价;实际性条款变更;审计意见;指定品牌标准
前言
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时而会遇到法律法规体系规定得比较笼统,或各层次、各地方的规定不相统一的问题,界于法律法规体系边沿,如何理解和执行,关系到具体工作的推进及是否有违法规体系,需要结合实际作各方面考虑。但作为长期在项目建设一线工作的我们,更希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寻求更快达成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途径,本文意于通过实际工作中类似情况的处理方法,探讨能够两全的解决方式。
1对暂估价的理解和处理
1.1对暂估价的理解
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一词最早出现于2005七部委的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而200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2013年修订版均没有提暂估价。而后在清单计价规范2008及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3及201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等标准及规范层面均针对施工招标提到暂估价,并具体明确为“专业工程、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四个方面范围,而暂估价的出处27号令只针对货物招标,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所以,涉及到“专业工程、服务”等施工招标的暂估价,并没有政策法规层面的依据。
1.2暂估价的确定方式
七部委的27号令是唯一最早提及暂估价并规定确定方式的政策法规文件,第五条: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而其他标准、规范、办法等对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规定各不相同:(1)清单规范2013版的规定①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②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符合下列要求:a.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b.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规定①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优先采用由承包人招标的方式,但招标方案及控制价应经发包人批准。②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3)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2017版规定暂估价规模达到规定招标标准的,应依法组织招标,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1.3对暂估价招标的疑问
以上各规定均要求对达到招标标准的暂估价进行招标,但招标的组织方式各不相同。鉴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笔者疑问如下:(1)将包含在经招标确定的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再行招标,存在重复招标的嫌疑,同时与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五条(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的违法发包的行为有相吻合之处。(2)招标组织方式中,发承包共同招标或承包人招标的方式,均限制了施工总承包人依法承包暂估价的权利,因为其施工总承包的行业资质必然涵盖了暂估价包含的专业资质(如有)或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格。而由发包人招标,如总承包人未中标,则相当于工程分包,可能不符合发包人可以分包的范围,并增加总承包人协调分包商的难度;如总承包人中标,又因其对工程项目的了解而使招标的公平性受质疑。(3)施工招标中一般确定了工程计价方式,中标也有下浮率,所以笔者认为暂估价与变更签证、暂列金额的计价方式可以完全相同,并不需要通过再次招标来确定,暂估价单位的选择也应该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自主权。
1.4实际工作中暂估价的处理方法
综上分析,实际工作中我们尽量避免暂估价的出现,对于在招标时还没有深化图纸的项目,如中水处理系统、外线电缆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我们采用固定价格的方法,即在工程量清单中直接列出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分项综合单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出的单价填报以上分项价格,承担不按规定报价的风险。同时在合同中明确此类项目的计价方式,并执行投标下浮率。这样既能规避以上暂估价执行中的各种困难,又能保证计价水平跟施工合同相符,还能防止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起到较好的效果。
2招标后涉及实质性条款变更的公平性
3对审计意见的不同看法及理解
某住宅项目,共58万m2,两层连通地下室,地上12栋独立住宅楼,由于规模过大,建安工程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各承担2栋住宅楼及相应范围地下室,招标时图纸未完善,无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采用了下浮率中标方式。为能有效控制招标形式所带来的风险,并使各标段使用的材料设备标准统一,合同中对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等材料工程采用了甲指乙供、指定分包的方式。以下是审计单位在结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及我们的不同看法:
3.1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的认定
3.2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的审核
3.3审计对总价合同的核减
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以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审计对总价合同擅自进行核减,并认为借总价合同逃避审计,使投资增加。反馈:①室外配套工程经公开招标流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依法合规形成,受法律保护,审计审核没有依据。②《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③本项目非属须政府审计范围,审计权利源于我们的委托而赋予,逃避审计的说法没有依据。④固定总价合同在所有合同形式中,最能保护发包人利益,承包人承担大部分的风险,所以不存在为此增加投资的说法。通过三个回合的意见反馈和调整,审计最终出具的报告均采纳以上意见,使建安工程核减率从初稿的3.63%下降至终稿的0.64%,发包人的结算控制效果明显。
4指定品牌标准的合法性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乙方:[20xx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20xx日期]起至[20xx日期]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20xx日期]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20xx日期]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20xx]。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试用期
第二条试用期为[20xx]个月,自[20xx日期]起至[20xx日期]止。[或本合同不设试用期。]
第三条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十三条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六章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八条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20xx福利名称];
2.[20xx福利名称]。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有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章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1项终止的,但本合同终止前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乙方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4.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4或5项终止的;
5.乙方依据第二十七条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经济补偿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甲方应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的标准(即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发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为计算经济补偿之目的,"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如果乙方的月工资高于乙方工作地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称"封顶工资")的,甲方应按封顶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十章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因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补充条款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1.[20xx补充条款内容]
2.[20xx补充条款内容]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20xx]份,甲方执[20xx]份,乙方执[20xx]份。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不应视为此后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的放弃。
第四十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时修订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该等制度,则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
[20xx甲方][20xx乙方姓名]
盖章
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
1.工作岗位:乙方将在[20xx]部门从事[20xx]工作。
2.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比如甲方的住所]。
3.任职要求:[20xx]
4.工作职责:[20xx]
5.适用的工时制度:[20xx]
6.任职期限:[20xx]
附件二工资
附件三保密协议
一.乙方承认,甲方拥有或负责保管,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带来经济利益并具有实用价值的,并且甲方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以各种形式存在的信息和资料(下称"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信息:
3.客户名单、客户资信状况、客户交易记录等客户资料;
4.分行行长会议、行长办公会、行务会等甲方的内部会议或内部事务的记录;
5.技术方案、电路设计、制造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和目标码、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技术文档。
三.无论是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还是在该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乙方都应当严格履行上述保密义务,否则,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将被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附件四竞业限制义务协议
一.乙方承诺在其与甲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20xx]月内(下称"竞业限制期限"),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境内],接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聘用,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员工、人、顾问等;不会自己直接从事同类业务;也不会自己投资设立任何法律实体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
三.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离职前月工资[20xx]%的款项,作为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该等补偿将在乙方离职之后,按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当自行负担该等补偿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甲方应当为乙方代扣代缴该等税款。
四.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免除其竞业限制义务;在该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免除其竞业限制义务。在甲方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相应地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竞业限制义务补偿。
五.如果乙方违反上述竞业限制义务,则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20xx]元。此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如果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本附件第五条规定的违约金,则乙方还应当负责向甲方赔偿差额部分。
劳动合同续订书
双方同意,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20xx固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的期限为[20xx]年,自[20xx日期]至[20xx日期]止。在续订之后,除合同期限外,双方于[20xx日期]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甲方[20xx乙方姓名]
劳动合同变更书
双方同意对双方于[20xx日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做出如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