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一)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二)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第三条设计变更的分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
4、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三)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四)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五)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六)客户提出的变更.第九条工程管理部变更管理职责(一)办理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二)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三)负责变更的实施.第十条规划设计部变更管理职责(一)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二)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三)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
5、的变更.(四)受理工程管理部提出的设计变更审签手续.(五)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管理部.第十一条成本合同部变更管理职责(一)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二)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三)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第十二条工程总监变更管理职责(一)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二)审批较大设计变更.(三)审核重大设计变更.第十三条分管副总变更管理职责(一)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二)审批重大设计变更.第十四条其他(一)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管理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
10、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要符合结算的要求.(见结算资料整理规定)(3)成本合同部在接到签证单二个工作日内估算完毕,小于5000元(含5000元),由工程管理部安排施工单位施工,5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报工程总监审批,20000-50000元(含50000元)的报分管副总审批,50000元以上报总经理审批.(4)工程管理部不得以金额的形式签署签证的费用,需要事先约定费用的签证,由工程管理部提前一天通知成本合同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签证费用.(5)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
11、成后,7天内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报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成本合同部.成本合同部应在收到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后14天内与施工单位完成核对签认工作.施工单位在签证实施完成后7天内未填写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和向成本合同部报送预算并进行核对的,按甲方成本合同部单方面核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6)成本合同部对工程管理部上报的现场签证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汇总已完签证增减费用,签证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分别向工程总监和分管领导报备.(7)属于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或合同中明确按实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工程签证办理,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的工作内容严禁按签证办理结算
14、1)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2)现场签证工程量审核单(3)现场签证费用确认单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编号: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费用承担单位:变更提出部门:规划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其他变更原因:施工前变更内容变更前后对比说明:(须注明图号、工程量、部位、层数、楼号、房型(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等.提出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规划设计部签章工程师: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年月日工程总监:年月日成本合同部签章专业工程师:成本合同部负责人:年月日总经理:年月日董事长:年月日本单原件甲方项目部、成本合同部、监理公司各一份,施工单位三份,无甲方指定印章该单无效.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
16、填写并上报预算,无此回执单的变更成本合同部不予结算;变更回执单必须三证齐全._年_月份_项目_工程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设计变更回执单编号送审金额(元)审定金额(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考评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奖励费(元)备注合计施工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字)年月日甲方成本合同部:(签章)专业工程师:成本合同部经理:工程总监:年月日备注:此单一式二份,施工单位、甲方成本合同部各执一份,每月20日前甲方成本合同部与施工单位对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所发生且已有回执的设计变更单涉及到的费用进行核算,双方共同确认结算结果.施工单位预算人员签字即视为完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