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1.2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
2、的;(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100000元以上的。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
5、;21.51.5与成本部联合审批一般设计变更。22设计部:应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负责,确定是否应变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具备可实施性,方案是否合理、是否需要优化,变更实施中应作如何的风险防范和调整等。2.12.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2.22.2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2.32.3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2.42.4受理并落实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和营销策划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项目监理部:实施监理职责,作好现场施工管理和验收、复核等工作。44成本部:跟踪工程实施进度
6、,落实基础资料的吻合度,确定变更结算原则,变更洽商与费用确定;复核变更实施情况和变更结算(费用)复核。4.14.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4.24.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4.34.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4.44.4与工程部联合审批一般设计变更。55营销策划部:5.15.1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5.25.2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5.35.3审核有可能影响销售承诺的设计变更,并与客户沟通。5.45.4与客户签署变更补充协议。66前期部审核有可能影响报批报建的设计变更77总经理:7.17.1审
13、可证,是否需要重新报建否是若已办理预售查丈报告,是否涉及查丈面积修改否是若已办理预售许可证,是否涉及施工图重新报建否是E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否涉及施工图否是重新报建、重新查丈如果答案是需要重新报建,请说明:意见:开发部经理签名:年月曰设计部:项目负责设计师:总师办负责人:年月曰成本部:年月日变更涉及金额估算万兀项目负责人:年月曰房产集团总经理:年月曰本单是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单,根据实际需要,由提出部门填写,并保存,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性文件。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单无效。7第二章现场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一条签证控制原则:1.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
14、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二条签证定义:非设计方设计业务范围(或委托设计范围),由施工方(业主、监理)提出的涉及方案、措施及委托的其他任务或需现场当即核实的工程量的变化(图纸中不能反映),本部分可使用签证方式解决;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形式有两种:(一)业主方提出的必须实施的设计图纸或者合同外工作内容,即新增工作内容;(二)需签证的工作内容与工程的实施
23、约谈,共同确定签证费用。6.6.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当月内将本月发生并完成的工程签证以费用签证联系单形式提交,报监理公司、工程部审核,工程部在完成工程量审核签证后填报工程(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报送成本部。成本部应在收到工程(现场)签证审批、通知单后1010天内与完成核对工作,形成核算金额。核对后的签证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签证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提交工程签证费用联系单的和向成本管理部报送预算并进行核对的,按甲方成本管理部单方面核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7.7.成本管理部对工程部上报的10现场签证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汇总已完签证增减费用,签证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