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省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提升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
质量管理制度
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省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提升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部
二零二三年八月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切实落实“规范过程,高效优质,顾客满意”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防止和减少质量问题,根据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公司的《管理手册》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形成了《省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提升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包括13个管理办法和制度,对项目质量机构设置、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省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提升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
第四条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是本项目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规范过程,高效优质,顾客满意”的方针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第五条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质量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质量目标
一、水利水电工程土建类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
二、市政工程及其它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满足合同约定标准;
三、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产品质量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
五、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86分以上,有效质量投诉为零;
六、不发生因施工、生产、勘测、设计和服务等原因造成的一般及以上等级的质量事故。
第三条项目经理
一、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对负责施工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第一责任。
二、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工程质量规章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三、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定项目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协调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配置,确保项目质量目标实现。
五、定期参加项目质量专题会议,遵照持续改进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六、及时向上级汇报质量事故,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条项目质量副经理
一、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按照质量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二、具体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负责施工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制定项目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定与质量有关的各级各类人员、各级管理部门的具体质量职责。
四、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五、及时掌握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动态,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方向,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六、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识别质量风险,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七、组织对项目部人员的质量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其能力与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相匹配。
八、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九、审批项目部《质量季报》和质量奖惩通知。
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事故,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五条项目生产副经理
二、负责项目部全面生产管理、协调工作,制定和修改项目的进度计划,并负责提交进度报告。
三、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结算全过程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施工和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实施。
四、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所分管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有关部门及各工点落实执行。全面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生产进度、质量按要求实施。
六、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六条项目安全总监
二、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三、参与或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四、定期参加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负责提出所分管业务工作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
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动态,据实向项目领导和上级质管部门反映质量情况,保证工程满足合同要求。
二、严格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抓好施工状态标识和工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内部“三检制”的实施,组织好施工中的自检、互检工作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四、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总承包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五、对质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及时提出返工、返修、退货或报废的意见及相应处罚意见,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批准后执行。
六、负责定期向总承包部、总监办、驻地办和上级质管部门报告项目工程质量情况,按月或季向公司报送质量报表,接受上级质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七、积极配合项目部其他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参与项目部的合同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进货检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八、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培训,提高质检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质量业务水平,增强质量意识。
九、负责制定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质量月、QC小组和质量会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等工作。
十、做好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
一、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各项内容。
二、参与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目标、控制方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测量复核,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
三、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和生产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物资需求计划。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四、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及防范措施。
五、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施工过程原始记录、施工日志的汇总,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竣工资料的审查移交。
六、参与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使用。
七、负责项目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确定,监督施工过程。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
一、参与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二、负责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精神。参加和协助有关部门及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各项应急处理预案。
三、负责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的安全检查,纠正各种习惯性违章;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合同经营部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电建集团和公司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根据质量情况进行施工队伍的资金计量,有权对不合格工程有关资金不予计量。
四、充分考虑施工队伍现场施工质量情况,对其合理评价考核。
第十一条设备物资部
一、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编制物资设备需求计划。
二、对供应商的业绩、资质、信誉进行调查,保存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选择具备良好质量信誉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三、加强进场物资检验管理,做好物资检验记录,配合工程、质检及试验部门联合验收。认真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捡查,严格执行检尺、检斤规定。保存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试)验报告单等证明材料。
四、做好物资存放管理工作,以防物资变质、污染、受潮等影响工程质量,并设置标识牌对进场存放物资进行标识。详细记录物资使用台账,保证物资产品的可追溯性。
五、制定设备保养制度,保证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
二、负责质量文件收发及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受控文件的汇总、上报;协助做好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
三、负责项目质量文件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四、负责项目部文秘、机要、质量对外宣传报道及接待工作;负责主持项目部的工作秩序,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
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社会舆情并积极引导。
第十三条试验室
一、试验室负责日常试验检验管理工作。在项目总工、质量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试验工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
二、明确试验人员各自的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三、按照有关试验规程规范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更改,试验报告应由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主管领导。
四、负责制定各种试验的操作规程。
五、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购适用的仪器和设备,负责试验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试验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并按鉴定周期及时送检(或标定)。
六、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各种试验,提交试验报告,制定各项质量指标。
七、对试验资料整理分析,提出分析报告,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
第十四条质检人员
一、按照GB/T19001-2016idtISO9001:2015质量管理标准参与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参与编制质量目标及奖罚办法。持证上岗并能够依据规程、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活动负责。
二、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负责施工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五、负责组织项目“三检制”的实施,组织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负责内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工作。
六、积极参与质量活动,按期参加公司各级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
七、负责强化劳动队伍、临时用工的质量意识。
八、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保障负直接责任。参九、协助其他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合同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进货检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作业队
一、服从项目工作安排,在现场施工技术员带领下合理组织施工班组开展工程施工。配置满足施工需求的机械设备及施工作业人员。服从现场施工技术员管理,并由现场施工技术员负责落实“三检制”中复检工作。
二、接收项目部依据《质量检查及奖罚办法》执行的处罚措施。
三、积极配合项目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四、对施工负责范围内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质量教育,接受学习项目组织的施工技术交底活动。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学习,做到“持证上岗”。
五、负责工序质量控制,督促技术人员落实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对工序的交接和质量问题负责。
六、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等质量问题的处理,督促技术、质检、材料人员组织验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并负责其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施工班组
一、施工班组为工程施工的直接实施单位,接受施工作业队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施工班组长为本班组质量负责人,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全责。执行工序交接制并负责落实“三检制”的初检工作。
三、配合现场施工技术员、专职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工作。如发现质量问题,须积极并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熟悉工艺流程,掌握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和工艺标准,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及施工测量放样结果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资料或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
第十七条质量责任书是落实质量责任制的有效载体,是项目以契约形式保证层层落实质量目标的有效手段。
第十八条项目质量责任书的签订分为三类,分别是:由项目经理与分公司签订质量责任书;各部门及施工队与项目经理签订质量责任书;各施工作业队队长与班组长签订质量责任书。
第十九条质量责任书的内容应根据不同主体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制定,质量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质量目标
二、质量职责
三、质量管理要求
四、质量绩效检查考核
五、质量奖罚兑现
六、责任期限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章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工程特点。改善设计文件,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遗留的问题,保证施工顺利,提高或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测量队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工程项目的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工程,审查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设计采用施工技术可靠性,采供物资可能性,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取费标准合理性等进行审查。
第三条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审查:
一、审查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可行性。
二、审查设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可行性。
三、审查工程设计主要工程数量、材料与设备的正确性。
四、审查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工程数量计算、单价分析、费用计算的正确性;审查工程设计工程数量和概算费用的合理性。
第四条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一、审查线路平、纵断面图等工程设计图,与设计说明书及各种工程件名、数量表是否相符;各种设计工程平面坐标、结构尺寸是否清楚、齐全、正确,各种建筑物设计标高与立面结构尺寸是否相符,与纵断面设计坡度是否一致。
二、审查设计工程数量是否与工程结构尺寸计算结果相符,土石方设计数量是否与实际数量相符;土、石、混凝土、砖石等结构材料类型、等级设计图标示与标准设计图、设计工程数量表及概算是否相符。
三、审核设计水文、地质是否与实际相符,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第五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发现的问题,应按专业分类登记,书面上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由上级工程管理部门汇总,联系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派人研究处理。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与实际不符等一般问题时,由施工单位施工技术部门联系设计单位派驻工地配合施工人员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工程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项目提出书面申请开工报告,呈送监理单位审批。
第二条申请开工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施工桩橛齐全。
三、征(租)地、拆迁、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四、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五、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已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完毕。
六、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运输便道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七、施工现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已经建立,各种组织机械健全并能有效运行。
八、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经验收合格,各种检测、试验设备取得认证,材料的试验能满足开工要求。
九、对有关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按时完成,专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
十、文件核查工作已经完成。
第三条项目的总开工报告,由项目部负责填写,并于开工前十五天内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于开工前十天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四条建设单位确定的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由项目部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五条严格执行开工申请审查制度,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正式工程方可开工。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
第一条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并经复核,相应的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齐全。
二、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有关键工序、特殊过程质量控制措施。
三、有创优规划,有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水准基点已联测,施工桩点及计算资料已复核。
五、各级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
六、大堆料、水泥、钢材有合格的供应源,并经试验鉴定为合格。
八、新上岗、转岗人员(含劳务工)已经进行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条施工中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得到落实,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有效。
二、按施工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要求。
三、施工测量放线正确,并经复核,精度达到要求。
四、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及时、完整,记录真实,签认齐全。
五、分项、分部工程已按《验标》要求进行评定,评定项目齐全,填写符合要求,并经有关人员签认。
六、材料供应稳定,质量合格,使用按试验鉴定报告执行。
七、施工配料单计算正确,并经复核签认,施工配料标准,砼、砂浆检查试件及填土压实密度按规定检测,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
九、工程日志薄填写符合要求。
第四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质检工程师责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第五条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市政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责任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需作返工、加固处理,或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二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客观、不留隐患,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条工程项目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执行安全事故处理有关办法;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设备事故,应执行公司设备管理有关办法。
第四条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工程(或产品)正常使用或使用寿命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小于一般质量事故标准的称为质量缺陷。分类标准见下表:
质量事故分类标准
事故类别
损失情况(万元)
特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
事故
较大质量
一般
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
>5000
>1000
≤5000
>100
≤1000
>10
≤100
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月)
>12
>6
>3
≤6
≤3
事故处理后对工程(产品)功能和寿命影响
影响工程(产品)正常使用,需限制条件运行
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产品)寿命有较大影响
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产品)寿命有一定影响
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工程(产品)寿命
注:直接经济损失费用为必需条件,其余两项主要适用于大中型工程(或产品)。
第五条项目部在质量事故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分公司质量事故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二)结合工程(产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项目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三)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应急工作并测算出事故等级;
(五)积极配合公司、分公司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调查处理方案;
第六条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快报制度:
一、各作业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项目部。
二、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质量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迅速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确定处理方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记录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凡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项目应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分公司、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不得隐瞒不报。
四、项目要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快报,并按上述程序完成逐级上报,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规模、工期等;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6)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质量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六、工程项目实施等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者可能存在潜在较大负面影响的,按一般质量事故上报程序进行处理。
(1)发生质量缺陷,造成政府部门、业主(监理)等单位口头或者书面警告/整改/投诉的;
(2)发生质量缺陷,造成媒体曝光的或经政府单位、业主、监理、媒体或者其他监管团体发现,还未形成书面警告/整改通知的;
(3)项目根据质量缺陷或质量事件潜在影响的大小,认为处理起来有困难,应该上报公司的。
第七条质量事故发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同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第八条当发生质量事故而且其态势呈迅速蔓延时,应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研究,同时采取临时应急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和必要的检查、检测,为对其进行调查、处理提供基础资料。
第九条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制定可靠的处理措施,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并报告处理的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一般质量事故调查组: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时,项目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并积极配合公司、分公司派驻的调查人员。事故调查完毕后3日内,将调查报告上报分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十三条质量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提出事故责任追究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要求;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七)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时应客观公正、尽职尽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十四条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事故经过;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要求;
(七)其他。
第十五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
(二)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提供伪证者;
(三)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四)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五)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第十六条当质量事故调查组根据质量问题情况和质量原因提出了技术处理意见后,完成技术处理方案,需要进行检测工作的制订下一步全面检测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项目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监理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第十七条当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核查工程质量现状,经有关部门确认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下发复工通知书方可继续施工。项目应详细写出事故处理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各项目须仔细对照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主要依据股份公司的管理权限划分,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由股份公司牵头开展;国内一般质量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牵头开展,质量缺陷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原则上由项目部牵头开展,特定情况下报请分公司甚至公司牵头开展;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负责立即开展应急工作并测算出事故等级。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由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负责接待顾客,及时记录顾客的投诉和意见,并填写《顾客满意信息台帐》(附表1)。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处于保修期内和交付使用两年以内的工程,质量管理部应组织进行质量回访,及时获取建设单位及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填写《质量回访记录表》(附表3)和《交付工程顾客满意度调查表》(附表4)。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每年度请顾客填写一次《顾客意见征询表》(附表2),集中征询顾客意见,并在6月底前上报公司。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将顾客满意信息上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进行统计分析。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根据统计分析顾客满意信息,总结顾客不满意的问题,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按照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第八条项目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顾客满意信息查找并改进不足,不断增强顾客满意度。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顾客满意信息台账
2、顾客意见征询表
3、质量回访记录
4、交付工程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附表1
顾客满意信息台账
业主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信息内容
日期
填写人
传递及处置情况
附表2
顾客意见征询表
尊敬的业主:
通过公开招标,我公司荣幸地被选择为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始终专注您们的需求。为了使该工程顺利施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按期完成任务,确保您们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也使我公司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请您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您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谢谢合作!
中水电十三局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省黄河流域专项督查整改提升达标工程(二标段)项目部联系人:年月日
征询项目
满意度评分
很满意
(90~100分)
满意
(70~89分)
基本满意
(60~69分)
不满意
(40~59分)
很不满意
(0~39分)
工程进度
人员配置
设备配置
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
服务协作
顾客要求和建议
(盖章)
顾客代表:年月日
处置情况
(由质量管理部填写)
附表3
质量回访记录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顾客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施工单位
开工/竣工日期
回访人员
回访日期
回访主要内容
(由回访人员填写)
记录人:
顾客意见和建议
(由顾客或回访人员填写)
顾客代表:(顾客单位盖章)
负责人:
附表4
交付工程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工程名称
顾客(业主)名称
调查内容
使用功能情况
工程质量情况
保修服务情况
总体管理水平
改进要求和建议:
顾客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对工程施工产品实现过程以及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测量,保证产品满足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按照公司《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须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制度》进行标识。
第五条严格执行“三检制”,每一道工序须由作业班组长进行初检、现场技术员进行复检、专职质检员进行终检,并由专职质检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对工程项目的重点过程、关键部位及特殊工序,由专职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旁站。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应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按照《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制度》进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制度》处理。
第八条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专职质检人员进行。
第九条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质量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联合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条每季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施工质量报表。
第十一条工程完工后如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实施竣工验收,可向公司提出报告,由公司委派人员进行。
第十二条项目在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编、验证最终产品监视和测量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合同规定和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完成后,结果符合规定要求,且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申请验收。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将完工证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并按照公司工程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竣工资料移交。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章质量旁站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现场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过程,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争创优质工程,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第一节质量旁站监督机构
由项目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旁站监督,设置质检人员为质量旁站监督员。人员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公司及上级或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且履职满三年以上。
第二节质量旁站监督员职责
1、在需要监督旁站的工序开工之前,质量旁站监督员应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2、掌握旁站监督的范围、工作内容;
3、了解作业人员的能力、设备状况、作业环境等必要信息;
5、学习并掌握质量旁站记录的填写要求;
6、全过程旁站监督相应施工部位或工序的施工活动,包括施工方法、试验检验情况、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材料使用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以及因意外原因造成停工而采取的处理措施;
7、及时、如实填写质量旁站监督记录。
第三节质量旁站监督主要内容
1、按照此制度开展质量旁站监督工作。
3、检查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合格;
4、检查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设备、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和能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检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工艺要求,外界环境是否会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检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7、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监督作业人员进行纠正。
第四节质量旁站监督措施
1、混凝土施工
(1)混凝土浇筑前,须进行浇筑前检查,浇筑混凝土应具备以下条件:经“三检”合格并通过监理工程师检验、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准备就绪、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等。
(2)混凝土浇筑过程须全程进行质量旁站监督,监控混凝土的工作性、入仓温度、泌水情况、振捣工艺等。
(3)水下灌注混凝土时,检查导管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混凝土浇筑过程应连续、顺畅。
(4)喷射混凝土施工前要保证基面清洁干净,喷射均匀,无裂隙。喷射混凝土拌制须具备以下条件:原材料须经检验合格、拌制设备及人员准备就绪、施工配合比等手续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等。
2、隐蔽工程覆盖施工
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覆盖施工时要进行旁站监督,并保留施工影像资料。
3、土工材料、防水材料的焊接过程,须进行质量旁站监督。焊接施工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4、质量旁站监督员在进行质量旁站监督时,应采取技术交底、施工管理、质量检查、详细记录、保留影响资料等方法开展工作。
第五节质量旁站监督记录
4、质量旁站监督工作结束后,质量旁站监督员应在一周内将记录交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5、附表《质量旁站监督记录表》见下页。
工程项目质量旁站监督记录表
天气
工程地点
时分
所旁站部位(工序)
所旁站部位(工序)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量、主要技术指标
规范规定或监理批准的工艺方案
上一工序质量检验情况
设备和材料使用情况
现场人员情况(记录各单位在场的负责人和主要作业人员)
简述现场施工环境
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现场试验检验情况
质量旁站监督结论(作业是否规范、有无质量隐患、质量是否合格等)
质量旁站监督员
现场施工负责人和主要作业人员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有效进行质量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检验过程中执行工序“三检制”管理制度:施工班组进行初检、现场技术员进行复检、项目专职质检员进行终检。
第二条项目通过执行“三检制”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每道工序施工质量必须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未明确不放过、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二节工序“三检制”要求和职责
第三条初检由施工班组长进行检验。施工班组长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质量责任意识及组织管理能力,带领施工工人进行施工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
第五条复检由现场技术员执行,对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现场技术员负责对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及质量管理,管理施工作业队各施工班组,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六条现场技术员在施工班组长初检合格后,须对其施工质量进行复检,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并核对施工班组长初检项目。在复检过程中,所检工序施工班组长应全程跟检,对复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复检合格后,由现场技术员通知六分部专职质检员进行终检。
第七条终检是工序施工质量检验的最后一关,也是最关键的一关,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执行。质检员应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质量意识及责任心,并持有质检员证书,保证“持证上岗”。
第九条试验室负责收集整理涉及工程的原材料检验报告、材质证明、施工过程检测报告及时进行汇总并及时报送专职质检员。
第十条测量队负责收集整理涉及工程有关断面尺寸测量数据、平面位置等报验所需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并报送专职质检员。
第三节报验程序
第十一条“三检”合格后,由终检人员整理质量检验记录、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等质量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时,终检人员应全程跟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工作,对检验出的质量问题详细记录并安排施工作业队及施工班组按要求进行整改。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节工程质量认定
第十二条专职质检员对报送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记录、工序质量报验单等质量资料要负责跟踪资料的签证情况,并将评定资料和工程实体验收情况反馈班组长和现场技术员;要及时回收资料,确定工程质量认定工作,建立台账并存档。
第五节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
第十三条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见下页图。
第六节附则
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第十一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节档案安全保管
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档示意图,应对档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积极做好八防工作(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在档案柜内要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月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第三节档案统计
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档案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改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是,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第四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五节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资料主要有:来往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影像资料等几类。档案资料按国家及德州市档案馆等单位的有关规定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第六节竣工归档内业资料范围
(1)C1施工管理资料
(2)C2施工技术资料
(3)C3施工物资资料
(4)C4施工测量及监控量测记录
(5)C5施工记录
(6)C6施工检测资料
(7)C7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8)C8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9)C9竣工图
第七节档案资料的保管与竣工资料移交
档案资料存放在档案室及办公室内的专用档案柜内保管,各部门需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无关人员禁止随意翻动资料。
第八节档案资料的借阅
1.档案资料应严格执行借阅手续,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本项目人员借阅资料,必须及时归还,并不得损坏污染资料;
3.外单位人员借阅资料需经过项目领导批准,并注明借阅者的身份、借阅用途;
4.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及时归还,一般借阅期限不超过2天;
5.档案资料不经批准,不得翻印。
第十二章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节编制目的
第一条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自控,确保工程质量为目标,强化质量控制手段及过程控制措施,突出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原则,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节工序质量管理目标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及现行的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努力克服质量通病,减少一般质量问题;
(3)内业资料真实可靠、规范齐全;
(4)合同保证条款履约率100%;
(5)顾客满意度95%以上;
(6)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质量通病不断减少;
第三节质量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组织机构
依据项目质量管理自控体系,形成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试验检验、测量、质检工程师(员),兼职质检员构成的体系完善、责任明确的质量检查、监督机构,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班组兼职质检员职责:控制每道工序施工质量,认真执行自检,待自检合格后报于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
2、专职质检员职责:严格检查各工序质量,若符合质量要求上报项目专职质检工程师进行报验,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现场技术员,工作人员进行整改,以达到互检报验要求
3、项目专职质检工程师:严格检查各工序质量,若符合质量要求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令现场技术员,工作人员进行整改,以达到报验要求
第五节工序过程控制及工作要求
第五条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必须实行三级检验,即自检、互检、专检。
第六条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各工程队必须切实认真执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互检,互检合格后方可专检,并严格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无专(兼)职检查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项目施工经专检合格后,对隐蔽工程或合同要求须由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单位检验,还须报请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单位批准,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七条自检、互检、专检的履行手续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可以在工序质量记录上签认,并在附图、附表(如需要)上详细说明并签认;也可以在自检、互检、专检记录上签字。
1、自检:工程队各工班在完成本班工序之后,应有工班自检人员或工程队自检人员按工艺要求对工序质量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名。自检合格后,通知下道工序检查人员进行互检,若互检不合格,则依有关奖惩规定对该工序人员进行处罚,返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2、互检:在各工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互检,互检由分管技术员督促执行,重点检查各工序之间的结合部位,对照检查,并严格执行签认制度,若因检查失误将不合格工序流入下道工序,则对检查者实行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调离检查岗位。
互检时,只要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且认为上道工序对本道工序质量不发生影响,就可以认为合格。
3、专检:在自检和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对工序验收实行专检,实行专检时,必须认真对照检查依据,逐项落实,合格后在检查记录上签认。专检人员应本着对自己、对工程、对业主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把好工程项目质量关。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是指为下一道工序所隐蔽的的工程项目,为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依据设计要求和各种施工规范,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质检人员,按程序请监理检查,必要时邀请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5、工序过程检查
1)定期检查
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对施工质量及施工规范、工艺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质量评比活动,做好记录,以便促使施工过程中各个工序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
2)跟班检查
主要包括钢筋绑扎、预应力筋张拉压浆及混凝土的拌和检查等,在生产中若无检查人员跟班检查,该关键工序不得进行。跟班人员须按工艺标准严格监督,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半成品及成品检查
半成品检查指主体结构拆模后的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使其尽快得到处理。成品检查指对主体结构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半成品,成品检验中,着重要对其关键部位的外观外形尺寸进行检查,要按规定做好各种记录,并做到数据齐全准确,签字完整。并作好记录的存档工作。
检验中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做好标记;对于半成品检验中外观方面出现的惯性质量问题,要及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及验证表,交于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处理。
第八条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1、所有工序交接必须坚持做到: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坚决制止未经检查及验收认可,擅自进行下一道施工的行为。
2、对施工全过程尤其对隐蔽工程无条件接受监理的监督、管理。
4、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应按行业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由技术人员或主管工程师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
6、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7、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质量管理人员应认真参加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质量检验验收工作,参与“检验批”的会签。
9、现场技术员或主管工程师应当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工序交接情况,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情况,主要数据及检查结论。
第九条施工工序质量责任制
1、工序质量是工程质量的保证。为确保工程质量,将各工序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2、工序质量责任制项目暂制定以下4部分内容:土方开挖,边坡防护、地基处理、路基支挡。项目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需要增补相应工序质量责任制。
3、工序质量责任制包括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各工序质量责任人及其质量责任、未达到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的处罚标准,并通过责任人签字方式明确将各工序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各工点在工序责任人分解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工序质量责任制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细化。
第六节考核制度及评判标准
第十条所有专(兼)职质检人员在进行项目工序质量检查时,不受任何外来干预,有权对不合格工序令其返工或停工。
第十一条为确工程质量,项目部每月月底对各工序质量检查,报验情况进行统计,作出奖罚措施。规定:质检,报验一次合格,通过项达到100%,月通过率达到90%以上,无质量事故发生奖励各工序专(兼)职质检人员50-300元。如达不到要求,并由于质量检查不力,发生质量事故,影响工程进度对各工序专(兼)职质检人员视情节情况处以50-300元罚款。
第十三章质量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质量责任制,是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质量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第一条质量责任制度:
一、项目质量副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按照质量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2、具体负责项目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负责施工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组织制定项目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定与质量有关的各级各类人员、各级管理部门的具体质量职责。
4、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5、及时掌握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动态,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方向,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6、定期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识别质量风险,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7、组织对项目部人员的质量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确保其能力与工作环境、工作性质相匹配。
8、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
9、审批项目部《质量季报》和质量奖惩通知。
10、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事故,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1、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二、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领导项目部的技术工作,为工程(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并负技术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各项内容。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等,并监督落实情况。
4、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及防范措施。
6、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三、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
2、负责项目部全面生产管理、协调工作,制定和修改项目的进度计划,并负责提交进度报告。
3、协助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结算全过程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施工和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实施。
4、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所分管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有关部门及各工点落实执行。全面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生产进度、质量按要求实施。
四、项目协调副经理职责
4、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五、项目安全总监职责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或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4、定期参加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负责提出所分管业务工作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5、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编制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六、各工区职责
1、认真审核图纸、学习技术规范,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方案等组织开展工程施工。
2、管理施工班组合理调配机械设备、人员,负责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
3、认真计算、审核结构物施工所需钢筋、模板、止水等材料规格及工程量,并保证现场正确使用。
4、严格控制各工序施工质量,服从项目部工作安排,合理组织施工班组开展工程施工,配置满足施工需求的机械设备及施工作业人员。
5、监督贯彻落实“三检制”每一工序完成并经班组长初检合格后,由技术人员进行复检,合格后报请质检人员终检,并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积极配合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7、对施工负责范围内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质量教育,接受学习项目部组织的施工技术交底活动。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学习,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工序质量控制,督促技术人员落实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对工序的交接和质量问题负责。
9、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等质量问题的处理,督促技术、质检、材料人员组织验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并负责其管理和使用。
七、质量管理部职责
1、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动态,据实向项目领导和上级质管部门反映质量情况,保证工程满足合同要求。
2、严格检查施工工艺执行情况,抓好施工状态标识和工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内部“三检制”的实施,组织好施工中的自检、互检工作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4、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总承包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5、对质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及时提出返工、返修、退货或报废的意见及相应处罚意见,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批准后执行。
6、负责定期向总承包部、总监办、驻地办和上级质管部门报告项目工程质量情况,按月或季向公司报送质量报表,接受上级质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积极配合项目部其他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参与项目部的合同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进货检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培训,提高质检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质量业务水平,增强质量意识。
9、负责制定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质量月、QC小组和质量会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等工作。
10、做好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管理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各项内容。
2、参与确定各工序的质量目标、控制方法,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测量复核,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
3、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和生产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物资需求计划。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5、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施工过程原始记录、施工日志的汇总,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竣工资料的审查移交。
6、参与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使用。
7、负责项目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确定,监督施工过程。
九、总工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严格执行上级单位制定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
2、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本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图纸会审工作和技术交底工作。
4、参与工程重大的施工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并提供专业性、合理化建议。
5、负责指导各工区的技术工作,收集整理各类施工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开展施工技术交流活动。
6、领导项目部的技术工作,为工程(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并负技术责任。
7、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优秀技术成果,负责本项目科研创新工作。
十、安全环保部职责
1、参与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2、负责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标精神。参加和协助有关部门及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各项应急处理预案。
3、负责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的安全检查,纠正各种习惯性违章;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合同经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电建集团和公司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章制度。
3、根据质量情况进行施工队伍的资金计量,有权对不合格工程有关资金不予计量。
4、充分考虑施工队伍现场施工质量情况,对其合理评价考核。
十二、设备物资部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编制物资设备需求计划。
2、对供应商的业绩、资质、信誉进行调查,保存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选择具备良好质量信誉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3、加强进场物资检验管理,做好物资检验记录,配合工程、质检及试验部门联合验收。认真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捡查,严格执行检尺、检斤规定。保存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试)验报告单等证明材料。
4、做好物资存放管理工作,以防物资变质、污染、受潮等影响工程质量,并设置标志牌对进场存放物资进行标识。详细记录物资使用台账,保证物资产品的可追溯性。
5、制定设备保养制度,保证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十三、财务管理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成本管理的实施。保证上级和项目有关财经制度、法规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3、根据质量情况进行资金核算发放,有权不发放不合格工程的有关资金。
4、负责项目财务分析和财务风险预警工作,定期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警、预测及提出改进措施。
5、负责落实项目对质量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罚款的及时收缴。
十四、综合管理部职责
2、负责质量文件收发及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受控文件的汇总、上报;协助做好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
3、负责项目质量文件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4、负责项目部文秘、机要、质量对外宣传报道及接待工作;负责主持项目部的工作秩序,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
5、积极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社会舆情并积极引导。
十五、测量队职责
3、正确使用、认真管理测量仪器,建立仪器专人保管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仪器。做好仪器设备的防腐蚀、防晒和防尘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不准使用缺损器具进行测量工作。
4、负责建立工地测量控制网,熟悉主要控制桩位置,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固保护方法,定期对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
5、必须掌握设计图纸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线工作,对项目所有测量的各项资料和数据的可靠性负直接责任。
6、施工控制测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必须实行两人换手观测复核与计算程序,做好记录并签认。
7、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工作。
十六、试验室职责
1、试验室负责日常试验检验管理工作。在项目总工、质量副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试验工作。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
2、明确试验人员各自的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3、按照有关试验规程规范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更改,试验报告应由试验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主管领导。
4、负责制定各种试验的操作规程。
5、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购适用的仪器和设备,负责试验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试验仪器正常完好,量值准确,并按鉴定周期及时送检(或标定)。
6、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各种试验,提交试验报告,制定各项质量指标。
7、对试验资料整理分析,提出分析报告,随时掌握施工质量动态。
十七、质检员职责
1、按照GB/T19001-2016idtISO9001:2015质量管理标准参与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参与编制质量目标及奖罚办法。持证上岗并能够依据规程、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活动负责。
2、贯彻落实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负责施工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5、负责组织项目“三检制”的实施,组织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负责内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工作。
6、积极参与质量活动,按期参加公司各级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
7、负责强化劳动队伍、临时用工的质量意识。
8、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保障负直接责任。参与特大、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参与制定纠正措施。
9、协助其他部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合同评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进货检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八、测量员职责
1、为项目施工现场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工程的定位放线,以及坐标、水准点引测工作。
3、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测量放线工作。
4、负责项目部测量仪器的检测、使用和管理。
十九、工区技术员职责
1、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编制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进行。
3、按技术交底文件要求,实时监控作业人员的工序操作质量,组织工序交接检验,并对不合格品组织返工。
4、检查各施工班组的施工操作情况,对违反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措施者,有权制止并责令返工或停工。
二十、试验员职责
1、参与组织编写试验检测方案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2、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立项目试验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试验取样规定,负责落实试验计划、原材料试验取样、委托、报告领取和传递工作,包括见证试验项目。
5、协助建立现场试验养护室,具体负责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并按规定记录温、湿度。
6、负责现场搅拌站及商品混凝土的检查记录,负责环境温度测试和记录。
7、负责试验设备、检查仪器的管理工作,确保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出具的数据可靠、有效。
8、对试验、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并保存处理记录。
二十一、总工办技术员职责
2、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3、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本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参与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6、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优秀技术成果,协办本项目科研创新工作。
二十二、材料员职责
1、负责收集质保证明材料,并负责归档保存;
2、负责进场材料的数量和外观验收;
3、负责建立台账,及时将进场通知单送交试验部门进行试验检验(附生产厂家合格证或质检报告单);
4、试验合格的材料填写进货、检验记录表,注明试验报告单编号,日期,试验状态,并记录物资明细账,现场按“未检”、“待判”、“合格”、“不合格”标识,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未检的材料不允许使用;
5、通过点验单、发料单、物资明细账、标识牌等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二十三、施工班(组)职责
施工班(组)的质量职责:
1、接受工区质量指令,认真执行本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对工序作业过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熟悉工艺流程,掌握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和工艺标准,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及施工测量放样结果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资料或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
3、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开展班组自检,参与互检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
4、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指导,为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数据,对技术和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按要求整改;
5、如实向上级报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6、落实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措施。
第二条考核对象: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检人员、项目材料员、项目施工员等。
第三条第三条考核人:1、项目经理由公司主管考核。
2、项目副职由项目经理考核。
3、项目各部门及其他管理人员由项目总工考核。
第四条考核期:1、公司对项目经理每一年考核一次。2、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一年考核一次。
第五条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第六条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为优秀,80~90分者为良好,70~75分为合格,≤75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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