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的乐趣是抵抗坏风气毒害的良剂。”良好的家风,是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基础。而不良的家风,如同鲜花掩映的陷阱;错位的亲情,好像温柔软滑的绞绳。有的人一旦获得权力,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认为自己有为家庭或家族牟取利益的“义务”。于是,家庭或家族成了亲情捆绑下的谋利共同体。正是这种变味的“小家庭”观念,成为很多贪官走向堕落的重要动因和推手。,
“家族式腐败”情形扫描
中纪委:苏荣家从老到小、从男到女都有参与腐败
赵洪祝:从涉案金额上来看,涉案的金额越来越大。现在动辄就是上千万、上亿元。从腐败特点上看,现在不仅有个人的腐败,还有区域性的腐败、系统性的腐败、家族性的腐败和塌方式的腐败。苏荣腐败案就是典型的家族腐败。家里面从老到小、从男到女都有参与。
刘铁男父子贪腐“朋友圈”:收受多公司巨额财物
起诉书指控的刘铁男受贿行为,主要发生于2002年至2012年,他在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山东南山集团董事长宋作文、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永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建林、北京华通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彬等人在项目审批、设立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558.3万元。
郑州房妹事件:腐败场上“全家齐上阵”
贪腐亲兄弟寻租父子兵
安徽省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因受贿超过2000万元,2012年,张治淮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冬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人落马,全家被端
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局长郑筱萸的贪污腐败案件中,其一家三口悉数涉案。涉案企业的行贿,大多数都是直接与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和儿子郑海榕发生交易,郑海榕通过幕后操纵几家皮包公司,依靠买卖批文交易等谋取不当利益。
官员家族腐败利益链透视
分工协作避人耳目:
“贪腐亲兄弟”的现象愈加常见,一般是兄弟几人中有人做官,有人经商,这样的不同分工利于权力寻租。腐败的手段往往是,为官者利用自己的权力给经商的兄弟接项目等提供便利,既避人耳目,家族成员又能从中渔利。这样的分工手法,使得家族成为一个以亲情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相互包庇,隐匿证据,增加了侦查取证的困难。
红脸白脸好唱戏: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福才,续娶了小其22岁的马玉龙。一篇报道这样记述他们夫妻受贿的情形:“对于外财,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方便。”
亲人“开口”不好回绝:
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原副总经理乔本平曾坦言:“我过分溺爱孩子,甚至置国法于不顾。孩子要房子,我就用公款给他买房子;孩子要车,我就把公车给他;孩子要做生意,我就从公款中拿钱给他。有一次,儿子向我提出要用200万元做生意,我就从延边给他整了200万。对孩子的要求,我总是百分之百满足,完全不考虑自己是不是在违法犯罪。”
杜绝“家族腐败”,重制度也要正家风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私事
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大老虎”落马的背后,都呈现家庭式甚至是家族式贪腐的特征。正是因为家教不严、家风不正,让他们把家庭当成了权钱交易所,把家人当成了利益共同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结果,人前“同气连枝”、狱中“同病相怜”。
党报谈“家族式腐败”:维护好家风是干部必修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在中华文化传统中,“家”具有独特的地位,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个人到国家,“家”是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有什么样的家风,就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价值追求。对领导干部而言,家风正,则作风淳,就能为廉洁奉公提供精神支撑;相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家属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最终会突破法治的底线、走向腐败的深渊。
好政风离不开好家风
2015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部门在公布有关案件的时候,不避讳违纪违法官员的私德有亏,直白地揭露诸如“通奸”之类的问题,其本意就是要对广大党员干部在道德上特别是家庭和个人私德上起到警醒作用。
治理“家族腐败”亟须正家风
从另一个方面反思,出问题的干部普遍家风不正、家教不严,“为家人谋利”成为一些人贪腐的重要动机。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关系到廉洁底线能否守住,关系到党风政风。“一人不廉,全家不圆”,一个家庭如果以贪腐所得作为幸福的基础,最终必然是东窗事发、家人离散,财产再多、权力再大,也会付诸东流。
中组部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新安排”
中组部在去年底已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按照要求,今年填写报告事项需要签“承诺”书,确保所填内容已与家人进行了认真核对,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在报告内容方面,我国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有14项之多,报告表要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中纪委:新任干部子女财产将试点公开
中央支持上海规范领导配偶子女经商试点,将定期检查领导家风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按照中央深改组工作部署,中央有关方面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