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库老大哥盖蒂图片社起诉StabilityAI
成为起诉AI侵权的首位“楷模”
同期美国三位艺术家也加入阵营
联合律师状告“StableDifussion”
从网络上采集近60亿张图像来训练其AI
侵犯了“数百万艺术家”的权利
并指出其隐藏的盗用价值非常惊人!
竟然约为5亿美元
作为全球首例大型AIGC侵权诉讼案件
其是否能成为AIGC普法的里程碑?
置于水深火热的
“AI模仿风格”“AIGC创作”
到底涉不涉及侵权
如何快速判定侵权性质?
“被AI模仿”又该如何破局?
wuhu将结合全网最新案例
邀请专业律师
进行全面的AI绘画普法
我们来一探究竟!
AIGC侵权风险大,但风格侵权难界定
《石头、剪刀、布》影片讲述了一对双胞胎王子通过“石头剪刀布”的形式,争夺王位继承权的故事,在很多人感叹其无厘头、跌宕起伏的剧情和日式沙雕表演时,更多人感叹“真人实拍+AI转描”的创作手法。
其中,争议较大的是片中大量使用了针对《吸血鬼猎人D》这部作品的采样。他们捕捉片中不同角色的不同画面,包括一些面部画面、躯干画面、全身画面、手、头发,以及花朵等物体,再投喂给AI进行风格训练。
对于质疑,工作室回应:“创作艺术仍然需要艺术家,这一点没有改变。”“我们用的方法不是替代,而是在尝试新的东西。”“我们训练了我们的模型,不是来自数百名艺术家,而是来自一部电影《吸血鬼猎人D》,我们对此保持开放态度,是在致敬那个动漫时代。”
《吸血鬼猎人D》是由日本动画制作公司Madhouse于2001年发行的动画电影,仅针对我国国内情况而言,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Madhouse公司应对该电影享有著作权;同时根据第23条的规定,对该电影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应为50年。
因此无论是在电影的发行地日本,还是上述视频中Corridor团队所在的美国,电影的著作权人均应是Madhouse公司,且对该电影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应至2050年才届满,目前该电影尚处于著作权保护期限中。
视觉艺术作品的风格表达不被保护
目前国内外的著作权法均是只保护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在讨论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就应该先判断相似之处是体现在思想还是表达之上。就视觉艺术作品而言,作品所呈现的画面形象属于视觉艺术作品的表达,创作艺术品时所采用的手法、构思、创意、风格等不属于表达的范畴。
AI数据挖掘+商用,侵权风险极大
上述视频中虽然并未直接使用《吸血鬼猎人D》的画面及元素,但若通过AI方式对该电影的整体画风进行学习,则必然会涉及到将电影整体或大部分片段作为学习内容,“投喂”至AI软件进行训练的过程。
总体而言,虽然在单纯讨论“画风模仿”这一问题时,Corridor团队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抄袭”或侵犯《吸血鬼猎人D》的著作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目前电影尚处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其著作权人毫无疑问的享有对电影的一切权利,而Corridor团队将电影作为AI训练素材的行为,以及对外出售基于《吸血鬼猎人D》所制作而成的视频及周边产品的商用行为,则已经明显构成对电影的著作权侵权。
随着AI绘图技术的不断强大,越来越多人对AI是否侵权提出了合理担忧。最近,关于AI的控诉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觉得发生了一些我无法控制的事情,人们在假装是我,这似乎不道德。”波兰概念艺术家GregRutkowski感到担忧,他最近成了StableDiffusion中最受欢迎的模仿对象之一。3月初,GregRutkowski作客《华尔街日报》AI专题访谈,表示,上次检索时,他的名字已经被AI使用了300万次。
▼再来看AI模仿
GregRutkowski是一位波兰数字艺术家,擅长古典绘画风格,以创作龙与地下城等奇幻游戏所使用的龙的奇幻场景和史诗般的战斗而闻名。在过去,他可以自豪地说“在互联网上能看到与我相似的风格真的很少见”,但最近自己的作品已经被AI模仿作品淹没。
反观国内AIGC“战场”,同样硝烟四起。
事件持续发酵,大量网友开始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白夜极光》过去的角色立绘、海报、CG产生质疑,分别在社交平台指出AI作画的“问题”,并要求官方“自证”,其中不乏一些“私信骚扰”的过分要求。
不得不说,AI绘画工具出现后,画师与受众的信任链条变得十分脆弱,画师的不诚做法无疑是降低了受众的期待值,破坏了信任链条。回归观众的立场,不论是个人稿,还是商业约稿,大家喜欢的不仅是最终的精美成稿,而是画师背后一笔一划的细心勾勒,以及作品被赋予的独特情感和价值。
还有近期,向来注重原创内容的同人创作平台LOFTER,竟然也上架了模仿他人作品的AI绘画工具“老福鸽画画机”,这是一个AI头像生成功能,仅需输入标签,即可生成、发布,并设置为社交头像。
此举引起大量平台创作者的不满,他们质疑,平台AI会使用创作者的作品作为训练素材,不尊重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以及无法保护创作者的各项权利。
判决关键,AIGC是否为合理转化性使用
1月6日,美国三名漫画艺术家,在加州北区法院发起集体诉讼,状告StabilityAI、DeviantArt和Midjourney这三家公司在“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从网络上采集近60亿张图像来训练其人工智能,侵犯了“数百万艺术家”的权利。
上文也提到过,不少艺术家也在举证“类似的用户会用他们的风格创作作品”,虽然AI是基于开源内容做创作,但创作者都未经原创作者的同意,平台也没有对原创作者进行价值补偿,这无疑会冲击社会既定利益配置规则。
针对“StableDiffusion案”,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名专业律师JakeWatson公开分析“AI绘图软件侵权”的本质,并揭露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真正利害攸关的法律秘密。
JakeWatson认为,是否侵权与是AIGC软件否开源没有太大关系,并指出解决侵权问题关键在于了解AIGC的性质。
一是,AI训练的图像可能是衍生作品,AI软件通过降噪让程序进行视觉重构,不是完全的复制,属于二次创作。
(1)作品新用途的目的和性质,是否对原作品进行转化;
(3)新作品中使用原作品的数量和实质性;
(4)作品新用途是否破坏了原作品的价值和市场。
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能适用于AIGC数据训练的情形主要有三:“个人使用”,“适当引用”,“科学研究”。
“个人使用”适用目的存在严格限制,而目前AIGC模型最终落脚于对不特定主体的商业性服务,难以与之契合。
“科学研究”对作品的利用限定在“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同时还强调仅能“少量复制”,AIGC模型大量复制与利用作品的现状无法满足该项要求。
侵权战迎来曙光,AIGC侵权“实锤”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与AI的侵权战中,人类毫不言弃,取得了重要的胜利。
在最新一项以StableDiffusion等AI扩散生成模型为研究对象的实验中,马里兰大学和纽约大学的联合研究团队指出:利用StableDiffusion模型生成的内容,与数据集作品相似度超过50%的可能性达到了1.88%。
其中,研究人员只对比检索了训练数据集中的1200万张图像,放大到整个数据库来看,StableDiffusion侵权复制量只会更巨大。由此可见,AIGC模型作品侵权风险不能为各界所忽视。
也有观点认为,因为在数以亿计的训练数据前,担忧生成结果与某一张或某几张作品相似,似乎过于“杞人忧天”。
还有最新研究表明,扩散模型会牢牢记住训练集中的样本,且生成效果越好的扩散模型,记住训练样本的能力越强,形成“完美复制”。
该研究由Google、DeepMind和UC伯克利组成的团队开展,团队还发现,增加效用会降低隐私性,简单的防御措施(如重复数据删除)不足以完全解决记忆攻击。
期待未来AIGC能“技术自治”
“从今天开始,绘画死了。”这是1839年照相机被发明出来之时,法国著名室内设计艺术家德拉洛奇发出的感叹。而如今,面对AI新技术的到来,不论是画家,还是我们,都不能老盯着后视镜,倒退着走向未来。
面对AIGC,我们不应该情绪化地指责其“复制粘贴”行为,更应该了解AIGC背后的技术逻辑、使用目的和使用价值,了解它后,才能利用它为人类创造更高的价值。
JakeWatson律师也表示,虽然AI侵权判定复杂,但仍需保持合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