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关于书法艺术生成的原理,乃从文字学理论转移过来。它代表了书法撷取自然的两个发展阶段:从模拟到象征,亦即文字形体取象于客观事物和点画形态对自然物理的泛化象征,彼此性质不同,所处之理论层面也不相同,但都是围绕书写与审美展开讨论。
至哉,圣人之造书也,其得天地之用乎!盈虚消长之理,奇雄雅
异之观,静而思之,漠然无联,散而观之,万物纷错,书之义大矣哉!
那么,应如何完成艺术通感的书写转化呢《性理会通·字学》述程子评说:“须是思,方有感悟处,若不思,怎生得如此”。把善于思考和感悟联系起来,极有见地。又,张怀灌《文字论》云:
或若擒虎豹,有强梁拏攫之形;执蛟蜻,见勤缪盘旋之势。探彼
意象,如此规模。
近刺雅州,书卧郡阁,因闻平羌江瀑涨声,想其波涛番番,迅映
掀扭,高下撅逐,奔去之状,无物可寄其情,速起作书,则心中之想
尽出笔下矣。
卧听江水暴涨之声,浮想其波涛翻卷之状,因悟及书势,速起作字,则波澜壮观无不流奔于笔下。若非具有《笔阵图》所谓“通灵感物”之能,即使面对江水,亦不会联想到书法之上。又,沈作吉战论书》云:
李阳冰论书日:“吾于天地山川,得方圆流峙之常;于日月星
辰,得经纬昭回之度;于云霞草木,得沽布滋蔓之容;于衣冠文物,
得揖让周旋之体;于耳目口鼻,得喜怒惨舒之态;于虫鱼鸟兽,得屈
伸飞动之理。”阳冰之于书可谓能远取物情,所养富矣。
物情,因于物象而及于灵性,悟于道理而应以书法。由至繁而归于至简,因万象而成一相。由此可见,古代书论中自然物理的普遍介人,表明艺术通感对书写的重要意义。也许正是这种情结,为中国书法艺术增添了许多神奇瑰丽的色彩。
3.哲学依托
自然作为书法艺术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周易》导其源,后从“玄学”构筑理论体系,酝酿于汉晋,成熟于唐。‘就其内容与性质而言,一是生成论,二为与之呼应的方法论,这里只讨论前者。考其论说,则古人言语尚简,喜对问题做整体把握,长于意会而短午证明,为书法增添了许多奇妙深奥的道理。气班.、三,
汉晋时期,书论初兴,受审美经验所限,书法只能傍依文字奋借用
“仰观、俯察、远望、近瞻、法象’贬等《易》学思想、概念来套解,其生涩简陋之处,一望即知,但它却对后来的发展,却有着重要的启示。
齐梁至唐,文艺思想发达,书法艺术哲学亦建立起理论框架。传蔡邕《九势》的观点可如下示意:
自然=阴阳=形势
自然-阴阳-刚柔-法象
其《文字论》云“夫物负阴而抱阳,书亦外柔而内刚”,(评书药石论》云“道本自然”“书复于本,上则注于自然,次则归乎篆糟,又次者师于锺王”,《六体书论》云“形见日象,书者法象也”,是典型的、出自以《老子》《庄子》《周易》筑基的魏晋玄学思想。他如《笔髓论·契妙》所言“字虽有质,迹本无为,察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的观点,也是如此。
项穆(书法雅言·神化》云:“字虽有象,妙出无为,心虽无形,用从有主。初学条理,必有所事,因象而求意。终及通会,行所无事,得意而忘象。故日由象识心,拘象丧心,象不可若,心不可离。”斯论带有很强的经验性,系宋以后论书风气所致。又,刘熙载《书概》云:“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胜项氏用玄学论书浏氏则全法《周易》。又,《书法雅言·规矩》云:“圆为规以象天,方为矩以象地,方圆互用,犹阴阳互藏。”刘熙载《书概》云:“书要兼备阴阳二气,大凡沉著屈郁,阴也;奇拔豪达,阳也。”二人均能使哲学由抽象玄奥变为具体可知、也可以实践的理论,惜未能普遍。
出于自然的书法艺术哲学生成论,始终没有发展成为系统的理论,揆其原因,约有以下数端。其一,简单、原则性的理论无法满足复杂多变的技术性要求,且傍依太过,未能在书写和审美中生根;其二,古人不善于、也不习惯在纯理论的层面,为其完善体系,使之取得相对独立的自身价值;其三,哲学功在阐释,书写则需要技术和灵感,二者间的距离很容易淡化哲学的意义。尽管如此,哲学依托仍是书法“立天定人”理论之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价值仍不容忽视。
二
秩序与抒情:由人复天
在古代中国,社会需要一种以统治意志为核心的秩序,书法作为文字使用的具体形式,同样需要秩序,目的均在于稳定。秩序需要权威与合理的对应物,于是初民想到昼夜寒暑、日月风雨等自然规律,从而使人世间的一切,都成为宇宙秩序的表征,并取得永恒的意义。秩序也需要理论的支撑,于是有“天人合一”,有“三纲”“五常”,有礼乐文化和儒家思想。文字作为记录语言、传播思想文化的工具,其书写必然要体现秩序及其文化精神,这就是《书概》所谓的“由人复天”。复,返回、归依,谓书法最终要返回到天地宇宙的秩序当中,与“立天定人”分别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理论层面。《书概》复言:“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所言“观物”,出于“立天定人”的理论认知,意在格物致知,以自然为书法之本。“观我”指技进乎道,以通神明之德,即“由人复天甲的具体落实。也就是说,“由人复天”是一种有着政治、伦理秩序与教化功能的艺术思想,是完全主观的、规拟自然的理论系统。《礼记.:乐记》云: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
以音乐应和天地,犹件谱》确认书法“岂知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之义。乐谓抒情,美在和谐调畅,不能过分,过则侈靡淫乱;礼谓秩序,法效天地所得。项穆(书法雅言·中和》论书法中和之美云:
如礼节乐和,本然之体也。
又《礼记·乐记》云:
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张怀灌《文字论》云:
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
《荀子·乐论》云:
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
张怀瓘《书断序》云:
书之为征,期合乎道。
由此可见,礼乐文化精神以其强烈的社会功利性,成为古代艺术思想的总纲,具体到书法审美和理论上面,主要有以下表现。
1.秩序转化
社会如此,文化如此,书法艺术必然要循其路而行。
(2)技术系列
(3)审美系列
(4)观念系列
(5)理论系列
理论总结,是对楷模的自身价值与历史地位加以评说,大体是基于艺术而归于文化,与传统契合。《书断》评云:“右军开凿通津,神模天巧,故能增损古法,裁成今体,进退宪章,耀文含质,推方履度,动必中庸,英气绝伦,妙节孤峙。”中庸,本儒家哲学,取“允执其中”之义,反对过分和不及。唐太宗《笔法诀》亦言:“其道同鲁庙之器,虚则敬,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冲和之谓也。”歌器悬挂时自然斜倾,向里注水,少则不动,满则倾覆,即“过犹不及”;如能执中,不多不少,欲器即转为平正。注水未满而器能平正,道理在于冲和。冲,或作仲,义为虚,本‘老子》“道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大盈若神,其用不穷”的哲学原理。和即和谐、调畅。《书法雅言》以“中和”为美善之境,本宋明理学以中为“天下之正道”又以庸为“天下之定理”的道统思想,是以其《规矩》有“岂有舍仲尼而可以言正道,异逸少而可以为法书者哉”之论。考其实质,都是在为书法确立纲常秩序和理论标准。诸如贬斥张旭狂草只能“惊诸凡夫”。“字被苏、黄胡乱写坏了”。等种种观点的出现,均以此为参照而立论。
秩序和楷模之于书法的意义,可以借用《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徽宗崇宁三年六月》都省奏事来概括:
窃以书之用于世久矣,先王为之立学以教之,设官以达之,里
使以谕之,盖一道德,谨家法,以同天下之习。世道衰徽,官失学废,
人自为学,习尚非一,体画各异,殆非所谓书同文之意。
“一道德”指王者借助书法,达到伦理教化的目的;“谨家法”谓洛守楷模,“以同天下之习”,达到“书同文”的政治目的。
2.达其情性,形其哀乐
古代书论中的抒情,大体本于《诗大序》和《乐记》的理论,涵义较为复杂,但终极的目标仍然是“由人复天”。不过,依书法美的抽象难名,很难使其抒情具体化、个性化,也就很难引起普遍的共鸣与追求。如果再考虑到书写的技术性、审美之社会功利性的需求,考虑到秩序之于书法的实用功能的必要性,那么,书法始终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抒情艺术,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诗大序》云: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
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
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
之泽也。
其中一段以言、诗、歌、舞之产生的次第关系和原理,统归于内心世界的情感活动。二段叙述诗能讽谏达政,感动天地,敬悦神明,有益于阐扬伦理道德,弘美教化,移风易俗。三段单独说明怨刺类风诗之作,虽然发自内心情感,但能有所节制,不逾礼义规范。这些内容在书法上都有反映.试为说明如次。
张旭狂草的抒情特征,唐人已有描述。蔡希综《法书论》称其“乘兴之后,方肆其笔,或施于壁,或札于屏,则群象自形,有若飞动,议者以为张公亦小王之再出也”,“乘兴”即“情动于中”,缘情而肆笔,书字必然生动。张怀瓘《文字论》认为书法“不由灵台,必乏神气”,正与其道理相同。又,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云: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
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
崖谷,乌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
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干书。
在鉴赏与批评的层面,(书谱》曾对王羲之的不同作品所具有的不同情感类型,有很好的说明。
虚无,《太师咸》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
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
王羲之本人是否有相同的情感体验与注人,我们已无从得知,而孙氏的叙说,古人还是确信不疑的。刘熙载《书概》云:
文》,孙过庭《书谱》论之,推极情意神思之微。在右军为因物,在过
庭亦为知本也已。
写《黄庭》则神游缥缈,书《告誓》则情志沉郁。能移人情,乃为
书之至极。
由此可见,借助笔墨来达性抒情,临书能有感物,皆非泛泛之辈、悠悠之谈。至于其中是否因文辞内容和前贤观点的影响、或产生心理暗示而发生联想、错觉,即如列子“窃斧”说然,亦未可知。
《书谱》认为.先须掌握各种书体的基本要领,而后能变化润色,即可抒情。彼云:
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然后凛之
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枯劲,和之以闲雅。故可达其情性,形
其哀乐。验燥湿之殊节,千古依然;体老壮之异时,百龄俄顷04乎,
不入其门,诅窥其奥者也。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态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
中山兔毫不能佳也。
虽系伪托,而道理一贯,如视其为孙氏思想所出,亦不为无据。又,陈绎曾《翰林要诀》对书法的抒情问题也有很详细的说明:
情,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即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
哀即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重轻,则字之赎;舒险丽亦
有浅深,变化无穷。
古人认为,书法的达性抒情,一则出自天性,正如万物有灵;二则应遵循秩序,有所节制;前者以自然为参照,后者以哲学、伦理为依托。项穆《书法雅言·神化》评说王羲之书法:
相时而动,根乎阴阳舒惨之机;从心所欲,溢然《关雎》哀乐之
意。非夫心手交畅,焉能美善兼通若是哉!
《关雎》,《诗经》国风之始,《论语·八愉》述孔子评语“《关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诗大序》谓之“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均为项氏所本。美善,指王书艺臻化境而不失其思想性,达性抒情而能有所节制,亦即其(心相》篇“《诗》云‘思无邪’,《礼》云‘毋不敬’,书法大旨,一语括之矣”之义。又,《礼记·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此乃有助于了解项氏书法艺术思想之渊源。
又,张怀瓘《书议》认为尺R书法“迹乃含情,言惟叙事”,《文字论》亦谓“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那么,何以对王书的抒情问题只字不谈(书断上》较论二王书法云:“若逸气纵横,则羲谢于献;若将据礼乐,则献不继羲。”意谓仅言艺术,则父逊于子;兼取艺术性和思想性,能够跻身庙堂,参于礼乐,则子不如父。‘书断中》评王羲之书云:“至研精体势,则无所不工,亦犹‘钟鼓云乎’,《雅)(颂》得所。’,,钟鼓云乎,出于《论语·阳货》,意谓王书之工,犹音乐不仅仅是就钟鼓之类的乐器而言,应如《诗经》中反映贵族、天子思想文化的大小《雅》篇什和用以礼祀神明、颂美先王的(颂》诗一样,美善兼备。《雅》《颂》之诗也能抒情,但已隐于礼乐文化的秩序之中,王书与其同理。
又,朱长文(续书断·妙品》评唐太宗书法云:“虽功名之事歹然帝王能之,亦足以娱心意而示褒劝,亦治世之盛美也。”娱心意,即达性抒情;示褒劝,即《诗大序》的“美教化,移风俗”功用。实际上,此两者都已经借助于楷模和传统,充分而持久地延续下来,作为主流,后者总是以其鲜明的秩序感导引着前者,甚至将其淹没。
三
道与器:在哲学与经验之间
1.书道玄妙
书法美的抽象与玄妙难名,决定其必然向玄学靠拢,走形而上阐释之路。这还有两个重要因素:其一,古人的思维方式和习惯,l禾然地具备了卓越的想象能力,即使是非常单纯的抽象点画的运动组合,也能引发无穷的联想,并唤起美感;其二,汉唐哲学、文学高度发达,1当士大夫转向书法并试图为之阐释的时候,本能地要使这些原本熟悉的东西介人其中,形成玄学、文学色彩浓郁的书论格局。
善乎轮扁之言日:“得于心而应于手”,庖丁之言日:“以神遇不
以目视,官止而神行”。盖书之神者,即通于道,学者悟乎此,犹道士
服炼已成,神采迥异常人失!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吾于书
法得一证实,雕虫小技云乎哉!
其实,书法之形而上的东西并不限于神,举凡技术、形质之外的抽象存在,都可归人其中。
有鉴于此,在我们想要了解书道何以玄妙之前,要先做到两点。一是学会掌握形而上的思维方法,不是用眼睛看,而要用心去感受古人的作品;二是把作品的点画线条视为“鲜活的精灵”“会说话的精灵”,让它们讲述自身的涵义,以及形质之外可能存在的种种涵义。
2.字外之奇
字外之奇,可以泛指视觉形式之外的美感意蕴,或艺术原理,由点画字形的式样风格来提示它们的存在,通过意会联想来证实。但是,如非独具慧眼卓识,则很难获取。苏询《太玄论上》云:“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为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器用易知,而书法点画的内涵及字外的种种象征意味,却要具备天才、积学、经验等多种条件,而后始能神与物游,有所体悟。例如,《书断·神品》评张芝书引羊欣云:;
唐代以后,针对科举导致的趋同现象和书法“惟以笔迹巧秀为宗”d的风气,人们提出新的审美与批评标准,即书之美丑不以工拙论,而在乎雅俗。例如张怀灌《评书药石论》:
故小人甘以坏,君子淡以成,耀俗之书,甘而易入,乍观肥满,则悦心开目,亦犹郑声之在听也。
故与众同者俗物,与众异者奇材,书亦如然。优美、趋俗成为分别君子、小人的标志,还要上书皇帝,以革除其淫靡之弊,表明张氏是在脱离书法的社会功利性来侈谈艺术,也是在超越字形来谈其品格。又,黄庭坚《李致尧乞书书卷后》云:“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新媳妇梳妆,替花粉黛,无所不饰,也是指悦心开目、甘而易人的俗书。但是,事物很难恒定,雅俗经常易位,也会因时、因人而异。字外之奇的游移模糊,于此可见一斑。
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
《次韵子由论书》诗亦云:
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否闻古书法,守骏不如玻。世俗笔苦骄,众中强克欲。撞、张忽已远,此语与时左。
字画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
这是讲作品中的黑白对比,藉空白以反观结体的疏密奇正,并可以推而广之,施及行气、章法。
要之,字外之奇可以分别为两类。笔短趣长,是由书写提供了审美的余地,可以想见其字外的灿烂天机。雅俗、巧拙、韵胜、无意于佳乃佳、书卷气之类,是由字内到字外,辩证地讲论书法的艺术原理。
3.经验感悟与联想描述
在两千年书法理论史上,上述两部分内容都有时代变化,惟一能贯穿始终的是经验性的阐释,有很强的可实践性和普遍的理论意义。
字形是我们考察的基点。康有为《广艺舟双揖·缀法》云:“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二‘…得势便,则已操胜算。”从字形到书写,其关系是:
字形-笔顺-笔力-笔势
笔顺是点画线条的书写、组合顺序,由顺序和点画式样造成用笔的自然起落,于是形成力感,速度则可以突出笔力的规律和变化状态,进而形成代表运动、张力的笔势。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毛笔,“惟笔软则奇怪生焉”。力循形用,势因力显,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系顺序完成字形使然。
根据古人的体验,书法美的本源是笔力,“卞笔用力,、肌肤之丽”、“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是力能生骨、肉’、筋、肌肤等美感。如果再加上势的调节变化,还可以产生神、气(此指由运动所生流贯于字里行间的生气)等无穷之美。具体关系可如下图示:
书道亦大玄妙,翰与苏侍郎初并轻忽之,以为赋不足言者,今
始知其极难下语,不比于《文赋》。书道尤广,虽沉思多日,言不尽
意.竟不能成。
其“极难下语”和“言不尽意”,表明书法审美及语言描述的困难,这在古代应该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经验感悟相当自由,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切人,而据文献见,仍以技术、风格最为普遍。在联想描述上,以因形而成泛化的意象为多,既适用于书法之抽象美的表达,也能以模糊宽泛为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古人用语尚简,讲究微言大义,但对那些微妙难言的体味,或要表达立场、观点上的倾向性意见,或概述其整体所得时,往往自由地选取词语,以虚对实,进人形而上的层面,包括简略的哲学附说。对那些的评警语,历史上沿用不衰,或稍事改易界说,传统精神颇为突出。
四
技道两进:理想的人格境界
在古代,《论语·述而》所载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之语,是每一个士大夫从艺自觉遵循的原则,由此使艺术即人的向题;在书法上有突出的表现,颇可据以了解中国文化艺术精神的本质。对此,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1.书为心学
书之心,主张布算,想象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彩,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未书之前,书相已然成之于心;既书之后,人心则形之于书,所论颇与现代艺术原理契合。陶宗仪《书史会要》评陆缮书法有“大抵人心不同,书亦如之”的看法,颇具普遍意义。
又,以书为心学,实际上是以书为人学。司空图《书屏记》云:“人之格状或峻,其心必劲,心之劲则视其笔迹亦足见其人矣。”这是根据有诸内,必形诸外的道理为说。又,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唐颜真卿麻姑坛记》云:“其为人尊严刚劲,象其笔画”,又其《唐颜鲁公二十二字帖》亦云:“斯人忠义出于天性,故其字画刚劲独立,不袭前迹,挺然奇伟,有似其为人”。前言人如字,后谓宇如人,都不离知人论书的做法,然亦能自圆其说。比较而言,唐以前人心多托之于物,顺乎自然,有“万趣融其神思”的特征;宋以后,人心直接与书对应,而归之于道德操节、学养性情。又《书谱》云:
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阳气代表着生命,万物生机出自天地之本心,以此决定了书法取阳刚之美的纂本特征。所谓“天地之心”,实际上是人心的哲理化。《书谱》又云:
况书之为妙,近取诸身。假令运用未周,尚亏工于秘奥,而波澜之际,已溶发于灵台……体五一材之并用,仪难不极;象八音之迭起,感会无方。
书法之妙,近取之于人,笔墨的生动,发由内心,云云。宋人务实,极为看重君子、小人问题,书法亦RR被染斯风,“心画”说遂应时而生。朱长文《续书断·神品》评颜真卿书法:
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扬子云以书为心
画,于鲁公信矣。
斯言一出,迅即为人们所接受,进而以其代指书法。例如:
(魏不翁《魏鹤山集》)
他如沈作品《寓简·论书》“如为心画传神”、岳坷《宝真斋法书赞·跋司马光集序帖》“心画之作,为天下法”等语,并皆如是。
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扬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
杜公以草书名家,而其楷法清劲,亦自可爱,谛玩心画,:如见其人。(朱熹《跋杜祈公与欧阳文忠公帖))石才翁才气豪赡,范德儒资票端重,文与可操韵请逸,世之品藻人物者,固有是论炙。今观其心画,各如其为人。
大书笔笔从心画出,必端人雅士,胸次光莹,胆壮气完,肆笔而书,自然庄重沮雅,为世所珍。故学书自作人始,作人自正心始,未有心不正而能工书者。即工,随纸墨渝灭耳。
从为书法,到为作人,“心画”说的理论即告完成。《书法雅言·心相》认为:“书法传心也”“人由心正”“人正则书正”,其《书统》则谓“正书法,所以正人心也;正人心,所以闲圣道也”。古代书法艺术的政治、伦理功能及其理论,也由“心画”说而大显于世。
2.风神骨气居上
张怀瓘《书议》评书,以“先其夭性,后其习学”为标准,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美功用者居下”为次第。天性,指天资纵横的艺术个性与创造;习学,指规模前贤。以“风神骨气”居上,是重艺术,也隐含其对人格的赏悦。例如后文批评“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然极推重为人风骨嶙峋的a康草书,观之能“了然知公平生志气.若与面焉”。妍美,若“女郎才”之类;功用,如应制趋时之类。此非张氏一人的标准,它代表了古代书法审美的基本价值取向。赵孟坚《论书法》云:
态度者,书法之徐也;骨格者,书法之祖也。今未正骨格,先尚态度,几何不舍本而求末耶戒之!戒之!
以骨格为书法之根本,即等于把握到书法艺术生命形式的依凭。骨格有形,观之则如梁武帝《答陶隐居论书》“棱棱凛凛,常有生气”之感,原理则如《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岂不谓越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之谓乎”之意。
尚骨并非目的,骨能传神,神代表着书法艺术之旺盛的生命状态。瘦骨峭拔,观之凛然生畏,则风神自见,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书贵瘦硬方通神”、《宣和书谱》评李爆书“落笔瘦硬,而风神溢出”均此意。又,若骨势呈极佳的运动状态,也能显现风神,如(书断序》谓“态运动于风神”。以风神为书法取会佳境时所有,故尔历来为世所重,窦臮《述书赋》“骨气乍高,风神人俗”之语,可为坚证。
又,赵宦光《寒山帚谈·学力》认为“字法恶无骨”,于《评鉴》中列具五种俗笔,认为“妩媚则全无士大夫气”,表明赵氏痛恨字法无骨,是因为书如其人,有损于士大夫立身人世的根本。《书概》论书,“以士气为上”,后列当弃之十数种气,首为“妇气”,也是以书之柔媚象征士大夫缺少风骨之意。由此可见,自古以来的书法尚骨重神,除艺术的考虑之外,还有其深刻的人格意蕴托寄其中。
3.技道两进
在汉唐书法鼎盛时期,士人君子趋之若鹜,以此时或招致批评,“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的阴影始终无法去掉,学书_“犹胜弃‘日”“贤于博弈”的简单慰藉也未能使人尽释其疑。有感于此,刘禹锡《论书尧提出“吾姑欲求中道耳”的见解,遂成技进乎道之书法观念的先声,而孔子游艺志道的思想也因以得到完全的落实。又,黄道周《石斋书论·书品论》云:
如写字画绢,乃鸿都小生孟浪所为,岂宜以此混于长者……雅尚之论,便当寻其意义,别其体况,安能阉然食汁腐毫,与梁鸽、皇象之铸比骊齐辙乎
学问人著些子伎俩,便与工匠无别。然就此中引人入道处,亦不妨闲说一番,正是遇小物时通大道也。既视书法为高雅风尚,就应该搜讨其宏旨,阐明其意义,分别其雅俗径渭,藉小物而通于大道,方不失士人本色。其言对说明何以有技进乎道的思想产生,颇为简明人理。
北宋前期,文坛隆盛,书法凋敝。朱弃《曲洧旧闻》云:“唐以身、言、书、判设科,故一时之士无不习书……本朝此科废,遂无用于世,非性好之者不习,故工者益少,亦势使然也。”因科举不用,竞导致社会性的书法弛废,于此不难看出,实用和功利对古代书法的影响至巨。既失动力,书法只能作为少数人的爱好,或晚年赋闲的清娱活动。如此,对其别有释说,曲径通幽,则势属必然、例如,欧阳修《试笔》提出的“学书消日”“学书为乐”“自适”,反对书法“成一役之劳”“人心蔽于好胜”,都是前所未有的超然之心,同时也代表了风气的转变。其(学书静中至乐说》云:
有暇即学书,非以求艺之精,直胜劳心于他辜尔。以此知不寓心于物者,真所谓至人也;寓于有益者,君子也;寓于伐性泊情而为害者,愚惑之人也。学书不能不劳,独不害性情耳。要得静中之乐也,惟此耳!
至人,犹言圣贤,不必凭借外物而自得于内;君子借助外物,取其有益于修身志道;愚人俗人则耽玩于物,役役劳碌,害于性情而不能自知。欧阳修冷静地把自己与书法隔开,后者应该如何,可以不必考虑;一它只是一种被长期借用的工具,而本人所关心的是从中得到了什么,变过程为目的。这种思想影响到门生苏轼,并由之影响北宋后期众人。苏轼《题笔阵图》云:
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苟不至于无。而自乐一时,聊寓其心,忘忧晚岁,则犹贤于博弈也。虽然,不假外物而有守于内者,圣之高致也,惟颇子得之,
书法有形,人难免为形迹之工拙所累,但能因以自乐,即优于下棋争胜。人存超然之心,观书品书亦自别于往昔。例如,苏轼《跋王巩所收藏真书》有云:
信乎其书之工也。然其为人调荡,木不求工,所以能工。此如没人之操舟,无意于济否,是以覆却万变,而举止自若,其近于有道者耶
怀素学书甚勤,积功至于“笔家”,苏轼不会不知。之所以为之别解,恐怕是借题发挥,表达自己对书法所得及观书的联想。又其(跋秦少游书》云:
少游近日草书,便有东晋风味进,则不可,少游乃技道两进也。作诗增奇丽··一技进而道两进也。
有道而后艺乃可观,可以为君子之学。
斯风一开,后世景从,虽然持论时或有异,而技进乎道的原则不
变。例如,郝经《移诸生论书法书》云:
淡然无欲,倏然无为,心手相忘,纵意所如,不知书之为我、我之为书,悠然而化然,从技入于道。凡有所书,神妙不侧,尽为自然造化,不复有笔墨,神在意存而已。
所论本于玄学思想,技之与道,也因以脱出宋贤案臼,复归于书法。
儒者之工书,所以自游息焉而已,岂若一技夫役役哉!
黄庭坚《跋秦氏所置法帖》云:“风俗以道术为根源,其波澜枝叶乃有所依而建立。”风俗,指宋代时尚;道术为理论,意为以道进技,书法自然不能例外。要之,一种风气的形成与流传,自有其合理之处,后世因循,在在可见,不复赘言。但是,真正能够做到以道进技、或技道两进,非资禀颖悟过人,找到二者之间的衔接转换之点,决难幸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