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需在最终施工图基础上制作以下三类销售用图纸:
1.各层平面图;2.户型单页;3.合同附图
标准分别如下:
一、各层平面图
1.示例:
2.形式、目的和具体要求
·形式:建筑单体各层平面
·目的:使客户对意向楼栋形成整体认识;并便于销售员向客户讲解该楼各层户型的变化情况;帮助客户做出判断。
·具体要求:
2)出图规格:A3(如建筑单体过长,可分段出图)。
3)字体设置:数字标注出图高度为1-1.5mm,图纸说明文字出图高度为6mm。
4)图纸说明:在平面图中下方标明该层图的图名,如:26#楼1-5单元二层平面图。
5)图框:不需加特别图框,但须按出图比例和规格设置打图用线框,以保证图面居中。
6)各层平面中需表示的内容:
a.常规建筑内容---墙、柱、剪力墙、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露台、空调位、花槽(柱子在出图时需为实心显示)。
b.建筑外围房间开间尺寸线(室内尺寸及小尺寸不标注)。
c.室内家具、厨具、卫生间用具及空调室内外机示意---需设置在统一的一个图层或各自图层中,以方便在AUTOCAD软件中随时关闭打开;出图时此部分内容需设置为灰度打印。
d.外保温做法中的保温层
e.户内(烟道、通风道)及公共管道井(公共管道井门不表示)
f.出小院处的高差
7)各层平面中无需表示的内容:
a.任何轴线
b.门窗编号
c.任何管道、地漏、插座、暖气片及其标注
d.梁的投影线
e.楼层标高
f.夹心保温的保温层
g.室内门的门洞投影线;室内门处以及室内出阳露台处的局部高差(出小院处的高差需表示)
二、户型单页
·形式:建筑单体中各套型的单户平面图,不表示相邻户型及公共楼梯间。
·目的:便于客户能在具体户型层面作出具体比较,可供客户取用并带走。
1)出图比例:1:100-1:150(个别大户型)
2)出图规格:B5
3)字体设置:数字、文字标注的出图高度为3mm,图纸说明文字出图高度为3mm。
4)图纸说明:在图面下方以表格形式列出该套型的楼号、房号及户型编号。
6)户型单页中需表示的内容:
a.常规建筑内容---墙、柱、剪力墙、门、窗、户内楼梯、阳台、露台、空调位、花槽(柱子在出图时需为实心显示)。
e.户内烟道、通风道(内部具体管道不表示)
f.房间名称
g.出小院处的局部高差
7)户型单页中无需表示的内容:
g.室内门的门洞投影线;室内门处及室内出阳露台处的局部高差(出小院处的局部高差需表示)
三、合同附图
2.形式、目的、原则和具体要求
·形式:建筑单体中各套型的单户平面图,不表示相邻户型及公共楼梯间。区别于户型单页的是,此图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任何在交房时不保证能提供给客户的内容,均不应出现在此图中。
·目的:房屋买卖合同附件
·原则:对户型有重大影响的部分均要如实表示
1)出图比例:1:100;1:150(个别大户型)
3)字体设置:图纸中出现的说明文字出图高度统一为3mm。
4)图纸说明:在图面右下方标明该户型的楼号及房号,如:26#-1-201。
6)合同附图中需表示的内容:
a.常规建筑内容---墙、柱、剪力墙、门(仅表示通往室外的门)、窗、户内楼梯洞口、阳台、露台、空调位(原则为交房时工程所做的部分,其中柱子在出图时需为实心显示)。
b.外保温做法中的保温层
c.出小院处的局部高差
d.户内烟道、通风道(内部具体管道不表示)
7)合同附图中无需表示的内容:
c.任何管道、地漏、电器设施及其标注
g.室内门的门洞投影线;室内门处及室内出阳露台处的局部高差
h.房间名称
i.任何尺寸线
j.任何室内家具、厨具、卫生间用具
k.室内门(封闭阳台门除外)
l.花槽
8)其他需合同附图特别注意事项:
a.如阳台、露台不封闭,注明“不封闭”;
b.涉及建筑主体的外墙(包括造型要求的、延伸部分的),特别是与外窗有关的部分(涉及客户窗前视野),要表示;如遇构架情况,还需在透空部分标注“透空”字样。
c.涉及雨篷的看线等非本户内容,不表示;
d.非工程做的室内楼梯只表示其洞口(洞口标注“透空”字样),但如果该室内楼梯工程做,需表示出该楼梯;
e.非产权面积的部分(如地下室、上人屋面、首层小院等)不表示;如阳台出挑的一部分为下一层屋面的情况,需在出挑部分加注“不上人屋面”字样。
f.因天井而产生的透空部分,需标注“天井上空”字样。
收到营销部需要图纸的正式通知后2周内,设计部将在施工图基础上,统计截止最新的设计变更,完成销售用图的修改。调整和审核后移交给营销部走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