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有企业不断增加境外投资运营活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指出,2017年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规模近35万亿元,与2013年相比投资总额增长了50%,权益翻了一番。但与之相伴的是,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不断增加,流失事件频发,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审计监督被视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但与庞大的境外国有资产规模相比,目前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均远远不够。正如前副审计长董大胜(2015)所言,境外国有资产“基本上没有审计过”。
境外投资实质上是受托责任在国家间的延伸,表现为所有者与受托者的空间分割,这会加剧信息不对称并放大受托者的自利行为,增加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因而,对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风险,推动境外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王凡一
二、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文献回顾与研究框架
“一带一路”倡议既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高岩芳(2017)认为,我国企业在实施境外投资时防范投资风险的意识薄弱且没有正确评估风险是导致境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那么,境外投资有哪些风险?梁星韵(2015)将“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境外投资风险划分为政治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四种类型,聂娜(2016)、陈新秀(2017)等总结的风险类型与此相似。参考已有研究,考虑到本文的研究目的以及数据特征,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回顾文献。
(一)企业内部风险
(二)市场环境风险
首先,对企业而言,市场需求变化本身就是风险(吴淑莲等,2014),会导致整个市场疲软、需求不振,进而产生较高的投资风险。刘露和李勇建(2019)探讨了市场需求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出市场主体缺乏信息优势会造成实质损害。一般来说,企业如果没有对市场做出准确预判,盲目进行投资,当市场需求不断下降时,企业投入的各项资源利用率就会大幅下降,间接增加企业成本,提高企业风险。反过来,市场对企业产品需求的增加会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可以缓解企业风险。
其次,市场透明度反映了投资者通过公开正式渠道获得有价值信息的可能性。刘秀红和徐龙炳(2010)研究了市场透明度变化的影响,发现透明度变化改善了市场质量,显著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市场透明度越高的地区,市场运营成本越低。企业若能够及时获取上下游企业及竞争对手信息,就能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小境外投资风险。
(三)政治与法律风险
首先,政治稳定主要反映了政策的持续性。对于战争、恐袭等极端不稳定情况,企业在境外投资中通常能够有效规避,但对于政策的不连续、国家层面的违约等往往难以把控。李锋(2016)认为,我国主要在社会动荡、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也是风险承受主体。钟春平等(2015)认为,政治动荡也被认为是我国境外投资需要面对的主要风险。
再次,有效的法制环境是市场主体顺利运行的保障。一国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可以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如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质量和盈余质量(Houqe,2012;陈克兢等,2016)。法制环境越好,投资者保护和产权保护就越好,企业进行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就越大。Dyreng等(2012)同样发现,公司所在地的法律系统影响了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在法制环境较差国家的子公司更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对于境外投资公司而言,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往往会传递失真的信息,导致境外投资误判,产生较大风险。以我国企业为样本的研究也发现,法制发达的地区往往市场化程度更高、信息更透明,舞弊行为被曝光的可能性也更大(白云霞等,2009)。企业所处的法制环境越好,诉讼成本越高,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就越强。同时,在法制环境好的地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会更低,当陷入诉讼纠纷时政府伸出“帮助之手”的可能性会更小(Chaney,1991)。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源自定性比较分析(QCA),该方法集合了传统定性研究的特点和定量研究的优势(杜运周、贾良定,2017)。QCA基于韦伯式思想实验,运用布尔代数原理对案例进行对比研究,在多种因素互动过程中探索前因条件和结果变量的充分必要关系,寻求结果变量的多重并发原因(multipleconjecturalcause),即同一结果由不同原因的组合引起,这些原因组合都被视为触发同一结果的有效路径。该方法正适合本文研究,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间差异较大,产生境外投资风险的因素众多,可能存在不同的因素组合导致境外投资高风险。我们将寻求导致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高风险的“联合效应”,并将每个联合效应称为一个高风险组态。早期明确集定性比较分析(csQCA)只有0~1的二分变量,尽管运算简便,但信息量不足。为了提供更加丰富的有效信息,Ragin(2008)提出了0~1间模糊转化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
fsQCA会基于一致性(consistency)和覆盖度(coverage)的检验结果,找出最具解释力的原因组合,并对最终结果进行理论化阐释。一致性检验是用于判断结果的充要条件,假设X为前因条件,Y为结果变量,如果X的模糊集得分小于等于Y,则X是Y的充分条件,检验公式为:
当检验值大于0.8时,说明前因条件X是结果变量Y的充分条件,X能够触发结果Y。当检验值大于0.9时,说明前因条件X是结果变量Y的必要条件,即结果Y对X的需要程度。在一致性条件得到满足后,覆盖度检验用来衡量前因条件X对结果变量Y的解释力,公式为:
fsQCA首先使用一致性和覆盖度检验,判断单个前因条件是否为结果变量的充要条件。之后再考虑引起结果变量的多重并发原因,构建符合一致性指标的真值表,并使用布尔算法简化真值表,最终得到触发结果的各种组态(Ragin,2008)。
(二)变量校准
2.前因变量。前文指出,境外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内部风险、市场环境风险、政治与法律风险三个方面,但每个方面包含的指标众多,如果使用指标过多,变量组合将呈几何级数增加,导致结果过于复杂而难以理解,因此我们在每类风险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分析。
首先,企业内部风险主要来自于治理结构(GoverS)和经营决策(OperaD)。(1)治理结构包含股东总数、董事会规模等众多内容。夏冬林和钱苹(2000)指出,股东大会是防范代理人道德风险、降低代理成本的重要监督机制。鲍家友(2006)的研究进一步表明,大股东控制将导致企业投资于高风险项目,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强,公司的投资风险将越低。那么,股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以及表达意见途径的畅通性就成为衡量治理结构优劣的重要标尺。正如LaProta等(1999)所指出,公司治理的实质就是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本文使用股东大会出席率来衡量治理结构,出席率越高表明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强,同时在校准时对衡量指标进行了转逆。如果高于63.6587门槛值,表明治理结构完全隶属于
易产生高风险的弱治理结构,如果低于36.9335,表明治理结构相对有效,并能抑制风险的产生,为强治理结构。(2)经营决策划分为三个等级:一是境外投资行业在企业主营业务内,则产生的风险等级最低;二是境外投资行业仍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则产生的风险等级次之;三是境外投资行业在企业经营范围外,则为跨业经营,产生的风险等级最高。值得注意的是,使用经营决策数据的4分位数得到的完全隶属值和转捩点均为2,校准后,出现缺失值,为了避免缺失值对实证结果的影响,本文将完全隶属值确定为2.5,这就暗含一个假定即所有的跨业投资均为高风险源。
再次,政治与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政治稳定(PolitS)、政府效率(GoverE)和法制环境(LegalE)。
表1变量的指标选取与校准
风险类型
风险
变量
符号
衡量指标
复制方法
校准
完全隶属
转捩点
不完全隶属
企业内部风险
治理
结构
GoverS
股东大会
出席率
使用百分比表示
63.6587
49.3393
36.9335
经营
决策
OperaD
是否为境外跨业投资
1=“境外投资行业属于企业主营业务”,
2=“境外投资行业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3=“境外投资为跨行业投资”
2.5
2
1
市场环境风险
市场
需求
MarkeD
东道国
经济周期
1=“谷峰”,2=“上升”,
3=“下降”,4=“谷底”
透明
MarkeT
企业信息披露程度指数
0=“较多披露”,10=“较少披露”
5
效率
MarkeE
履行合同
用使用天数表示
1445
471
400
政治法律风险
政治
稳定
PolitS
主权信用
评级
1=“AAAw级”,21=“Cw级”
13
6.5
6
政府
GoverE
创办企业
28.5
24.9
14
法制
环境
LegalE
法律权利
力度指数
0=“强”,12=“弱”
9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使用一致性和覆盖度公式可以得到单个前因条件与境外投资风险的关系。为了分析的完整性,我们同时考虑了多种情况,将结果变量区分为境外投资高风险和境外投资低风险,前因条件也进行了“非”逻辑运算,结果见表2。
在结果变量为境外投资高风险时,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作为企业内部风险中的前因条件,二者的一致性指数值分别为0.523和0.463,均未达到高风险的必要性条件0.9,说明企业内部风险的单个前因条件不是形成境外投资高风险的必要条件。两个前因条件的覆盖度较为接近,单个前因条件可以提供近60%的解释力,但仍未达到0.8的要求,不足以解释境外投资高风险的成因。当结果变量调整为境外投资低风险,并对前因条件进行逻辑“非”运算后,治理结构和经营决策的一致性和覆盖度指数同样未达到0.9和0.8的要求,说明就单个前因条件而言,治理结构无论强弱、经营决策无论是否跨行业,均非境外投资风险的充分必要条件。
在结果变量为境外投资高风险时,在市场环境风险中,市场需求、市场透明和市场效率的一致性指数得分差异较大,最低为0.519,最高为0.656,但仍小于0.9的必要性条件值,意味着市场环境风险的单个前因条件不会必然导致境外投资高风险。这几个前因条件的覆盖度较为接近,均在0.56与0.58之间,同样无法解释境外投资风险的提高。在将结果变量更换为低风险并对牵引条件进行逻辑“非”运算之后,结果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在政治法律风险中,政治稳定等前因条件的一致性指数分别为0.529、0.604和0.506,与标准值均有较大差距,覆盖度指数同前两类风险接近,最大值也仅为0.601,说明单个前因条件既非境外投资高风险的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在调整结果变量和进行逻辑“非”运算后,指数变化程度较小,结果较为一致。
综上,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的风险并非来自某单一因素,因而需要分析前因条件对境外投资风险的触发组合。
表2单因素的必要性检验
0.75和1。fsQCA会给出精简解、中间解和复杂解三类解,其不同之处在于处理剩余组合的方式不同:精简解不考虑反设事实,只确保逻辑上更为简单;中间解直接吸收了简单的反事实案例;复杂解将剩余组合设为错,没有反事实案例。复杂解组态较多,过于复杂,导致分析困难。而精简解相反,过于简化,导致重要信息丢失。通常的做法是,使用中间解与精简解进行对比,挖掘出核心条件和辅助条件。因此,我们将通过中间解与精简解的对比分析出境外投资风险的各类组态。根据对八个前因条件的判断,我们已对对结果有反向影响的前因条件做了转逆处理,以确保每个前因条件与结果变量均呈现出明确的正向理论预期(SchneiderandWagemann,2012)。因此,在求解步骤中关于八个前因条件的何种状态会引致高风险这一问题,本文选择了“Present”选项。
在各组态中,字母大写表示核心条件,字母小写为辅助条件,~为逻辑非,*为变量连接符,表示且的交集关系。从高风险组态看,在组态1(~GOVERS*POLITS*market)中,治理结构缺乏和政治稳定是核心条件,市场透明是辅助条件。该组态的一致性在所有组态中最高(0.83),唯一覆盖度也最高(0.125),有7个案例隶属该组态。在组态2(MARKED*~MARKEE*govers*market)中,市场需求和缺乏市场效率发挥了核心作用,治理结构和市场透明起到了辅助作用。该组态的一致性为0.754,唯一覆盖度为0.02,覆盖的案例有5个。在组态3
五、实证结果的理论解释
fsQCA有效识别了“一带一路”沿线国有企业投资产生高风险的四条路径,表明了境外投资高风险的多重并发性。根据每条路径包含的核心条件及内在逻辑,本文将其归纳为四类高风险模式: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市场企业双核心型、政府市场双核心型。
资目的国中政府效率最低,创办企业需要37天,远高于24天的平均值,且市场效率和市场透明度均较低,同时处于经济衰退期,因此,无论企业治理结构如何以及是否跨业经营,只要波兰当前的政府效率和市场环境没有发生变化,直接进入波兰投资都有可能处于高风险。
境外投资低风险仅有2类构型。其中,组态5是政治稳定和治理结构同为核心条件,政府效率为辅助条件。这是比较意外的结果,政治不稳定、政府违约风险较大一样可以成为低风险的核心条件,说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即便处于政治不稳定状态,国有企业在当地投资也可能处于低风险。当政治不稳定和弱治理结构产生的内部人控制相配合,并辅以当地政府高效率,反而会形成低风险。跳板理论已说明,国有企业在内部人控制下,会更加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寻求投资机会,甚至非常激进,只要该国拥有较多投资机会,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吸引力就会掩盖政治不稳定带来的风险。虽然同样是寻求机会,但与高风险组态3相比,组态5所面临的国家经济没有处于衰退期,反而在当地高效率政府的辅助下能够有效把握机会、规避风险。组态6是市场效率为核心,政治法律风险因素均为辅助条件,说明在东道国政治稳定、政府高效、法制健全的条件下,即使市场效率较低,国有企业在当地投资也可能处于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