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国际交流中心(市委党校)建筑设计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共嘉兴市委党校
承办单位: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单位: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三、项目概况
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是“红船精神”的发源地,也是全力打造新时代践行“红船精神”的示范地,为切实改善嘉兴市委党校办学条件,打造南湖革命教育主阵地,嘉兴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校选址工作,明确嘉兴市委党校进行异地新建,并将与浙江红船干部学院合署。
同时,为缓解嘉兴市“两会”、重大会议活动场地紧缺等问题,以及承接嘉兴市日益增多的国际间政党、文化、经济交流,市委考虑将嘉兴市国际交流中心、大会堂和市委党校统筹建设、设施功能共享。
项目位于中国共产党“红船”起航地—嘉兴南湖东南侧,项目四至范围为:北至南溪西路,南至凌公塘,西至纺工路,东至泾水桥港(详见下图)。地块面积约17.9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48万平方米。
四、征集方式
五、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为嘉兴市国际交流中心(市委党校)建筑方案设计。
六、报名方式
可采用两种方式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邮政编码:314001
八、征集公告发布平台
征集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平台:
九、征集咨询
赵女士:18268424606
十、应征人资格要求
1、报名设计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境内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境外设计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同类型项目的设计业绩与经验。
3、设计团队须由具有同类型项目成功经验的建筑、规划、结构及景观等专业人员组成,团队人员须具有较高级别的注册资质或相应资质。
4、设计团队的主创设计师须由主持过多项同类型项目的资深人员担任。须亲自主持设计工作,参加征集活动的发布会、现场踏勘、中期交流会、评审会的汇报等工作(主创设计师需出具承诺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的成员机构不得超过2家
(1)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2)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报名;不得同时加入其它联合体或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报名。
十一、资格预审文件
为便于各应征人通过资格预审,应征人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和直观,以便主办方做出有依据的判断,证明其能有效地履行设计义务。
应征人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编制目录时编制对应的页码。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应征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其真实性。任何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征人,均将被取消进入资格预审的资格。
注:请各应征人按照以下顺序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制作目录。
1.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要求
报名文件要求A4规格(210mm×297mm),双面打印,软皮封面装订成册,并列目录。
(1)嘉兴市国际交流中心(市委党校)建筑设计方案国际征集报名表(正本,签字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填写,见附件1、2)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设计机构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需提供公司注册登记证明(非中文的需翻译为中文)
(3)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公司简介;
(7)联合体协议书:以设计联合体名义报名的应提交所有联合体设计机构共同签署的“设计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设计的主体单位(加盖公章或签字,如为联合体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或签字);
(8)同类项目经验一览表:提供类似设计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中标文件);
注:每类业绩不超过10个
(9)设计人员总表,该表需明确团队成员及分工;
(11)设计机构(联合体)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确保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如在资格预审中发现报名文件存在不实的虚假情况,主办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设计机构(联合体)必须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编制目录时编制对应的页码,提交的文件应遵循环保原则,避免过度包装。
2.特别要求
3.否决性条款
(1)资格预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办方将不予受理:
(2)资格预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①应征人不符合资格预审报名条件要求的;
②组成联合体应征,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
③同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计机构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应征,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应征。
十二、征集程序
1.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1)由主办方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推荐5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作为入围单位,若单位团队由院士或普利兹克奖得主作为主创,可直接入围,且不占5家入围名额。(总入围家数不超过8家,同时选出2家有排序的备选设计单位,如入围单位退出则备选设计单位依序替补)。
(2)通过资格预审的5-8家入围应征人应按时提交《参赛确认函》。若入围单位中有退出第二阶段竞标且家数少于5家时,则备选单位依序替补。
(3)若递交《参赛确认函》的应征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应征,主办方有权在今后拒绝该单位参加主办方其他任何建设项目的应征活动。
(4)资格预审评审要点指引见本文件第二部分。
2.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竞赛及评审
(1)经资格预审入围的设计单位进入第二阶段方案设计竞赛。
(2)应征人提交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成果文件。评审过程需应征人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对应征方案进行介绍及答辩,讲解设计理念,回答评审委员会提问。
(3)经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出竞赛候选方案,并对推荐候选方案提出评审意见,由主办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最终优胜方案。经后期谈判后,最终优胜方案优先进入下一步方案深化阶段。
(4)每家应征人只允许提交一个设计方案。
十三、征集日程
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2020年9月1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设计任务书
2020年9月5日答疑截止
2020年9月8日正式发布答疑
2020年9月12日17:00之前,设计机构递交纸质文件,报名截止。
第二阶段:设计竞赛阶段
2020年9月18日公布入围单位,并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技术交流
2020年9月25日答疑截止
2020年9月30日正式发布答疑
2020年10月18日中期交流
2020年11月10日入围单位递交成果文件
2020年11月12日方案评审会,需入围单位进行方案介绍及答辩
2020年11月20日确定最终优胜方案并公布结果
十四、方案征集费用
本次方案征集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由所获费用等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设计机构(联合体)自理。经过评审后,符合设计要求的设计机构(联合体),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方案征集费用:
设计方案完成后,主办方通过评审与决策后确定获奖单位。一等奖1名,给予人民币200万元奖励;二等奖2名,各给予人民币120万;三等奖2名,各给予人民币60万;其他入围单位各给予人民币20万补偿。
如主办方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入围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达到约定的设计工作深度及成果要求的,主办方可相应支付部分或不支付其方案征集费用。
入围单位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所有费用(含差旅住宿费)均自行承担。
3.主办方在方案成果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成果,并有权合理的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征集成果。
4.主办方对参加方案征集的各应征人所提交的所有设计方案及成果文件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处置权。所有设计成果在评审后不退回设计机构。设计机构均不得将设计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十六、保密原则
1.公开发布信息后,凡属于对征集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任何有关的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应征人或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十七、语言及计量单位
1.语言
与此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征集成果文件均为中英对照,如中英文不一致的地方,以中文为准。
应征人的往来通知、函件和征集成果文件为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以中文翻译文为准。
2.计量单位
十八、其他
1.主办方保留更改活动日程安排的权力,拥有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应征人参加现场踏勘活动、答疑和专家评审会时需自带翻译。
4.主办方在发出入围通知书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宣布取消征集行为,主办方没有义务对征集人可能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偿。
5.主办方有权要求入围候选人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成果。
6.入围单位确定后,主办方不对未胜出应征人未能胜出原因作解释。
7.未获胜应征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8.资格预审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主办方。解释语言以中文为准。
9.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各应征人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接受本次征集内容所有条款要求。
第二部分:资格预审评审要点
一、公司实力
(1)应征人资历
应征人简介;
获奖证明文件(如有);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各成员在投标阶段所占有的权益份额、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及担负的责任。
(2)公司业绩
应征人(独立或联合体)具有至少1项以下业绩:
具有已建成运营的同类校园(国际交流中心)工程设计经验和案例;
具有国内外同类知名建筑的设计经验和案例;
注:各类业绩不超过10个
二、设计团队实力
(1)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创设计师
承担过1个及以上同类校园(国际交流中心)的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
承担过1个及以上国内外同类知名的建筑单体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
(2)设计团队专业构成及业绩
对联合体中设计团队专业的构成,拟投入项目的主创团队成员业绩及经验进行综合评判。可对团队成员的构成、经验、业绩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其中须列明:建筑专业主创设计师、规划专业主创设计师、园林景观专业主创设计师等。
(3)奖项
项目负责人及主创设计师获得知名建筑设计奖项,包括但不限于:普利茲克奖、MIPIM、密斯凡德罗奖、斯特林大奖、RIBA国际奖、AIA、亚洲建筑师协会建筑奖、鲁班奖、梁思成奖等。
第三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考格式
附件一.嘉兴市国际交流中心(市委党校)建筑设计方案国际征集》报名表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四.设计机构(联合体)简介
附件五.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
附件六.同类项目经验
附件七.设计人员总表
附件八.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历及证明材料
附件九.简版的资格预审汇报文件。可包含以上[1-8]附件的汇总及说明,高度概况设计单位应征资格,用于向资格预审评审专家展示设计单位实力信息。(10页以内可编辑的PPT格式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