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郴州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录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1
(一)“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评价1
(二)“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成就1
1、全面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1
2、房地产业发展情况2
3、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启动3
4、建筑业发展质效齐升3
5、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5
6、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6
7、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加速推进9
8、民生事业发展情况9
9、优化经济环境情况11
(三)“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不足13
1、房地产业发展方式粗放,亟需转型发展13
2、建筑产业基础薄弱,企业综合实力不强13
3、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改善14
4、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绿色建筑发展后劲不足15
5、物业行业发展门槛较低,规范化管理任重道远15
二、机遇与挑战17
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19
(一)指导思想19
(二)基本原则19
(三)规划依据20
(四)发展目标21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25
(一)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提升城乡居住品质25
1、有序推进住房更新改造25
2、调控新建商品住房供应26
3、有序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27
4、全面打造绿色居住品质28
5、推进城市有机更新29
(二)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9
1、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9
2、营造绿色发展环境30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30
4、加强产业队伍建设30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31
1、完善设计监管体系,提高建筑设计水平31
2、推进绿色建造行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31
3、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行业监管能力32
4、强化责任主体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2
5、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实行限时联合验收33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33
1、适时推进道路及交通设施建设33
2、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37
3、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37
4、持续增强城市供气安全保障41
5、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41
(五)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42
1、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42
2、加强城市内涝治理44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46
4、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47
5、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47
(六)实施绿色管理行动,提升绿色服务水平48
1、健全绿色治理机制48
2、推行绿色运营模式49
3、完善绿色服务体系49
(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塑造地域人文特色51
1、高质量编制保护规划51
2、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51
3、实施名镇名村环境提升工程52
(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52
1、提升农房建筑品质52
2、塑造村庄特色风貌53
3、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53
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53
5、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54
6、完善公共服务设施54
7、加强农房与村庄建设管理55
五、保障措施56
(一)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56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56
2、坚持科学决策,实施民主管理56
3、坚持智能管理,提高管理效能56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56
1、大力支持协会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56
2、建立有效的合作与交流57
(三)提升人才队伍素质57
1、加强人才引进力度57
2、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57
3、强化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58
(四)创新资金筹措建设体系58
1、合理拓展资金筹措渠道58
2、规范经费收支管理,科学统筹安排资金58
3、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59
附图:
(1)“十四五”市城区住房空间布局规划图
(2)“十四五”市城区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图
(3)“十四五”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图
(4)“十四五”市城区给排水、防洪排涝与燃气工程建设规划图
(5)“十四五”市城区海绵城市截洪沟建设规划图
(6)“十四五”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图
(7)“十四五”市城区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设规划图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评价
“十三五”时期,围绕建设“五个郴州”目标,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断加强,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得到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提高。全市基本形成“一核两轴四带”的城镇空间架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18%,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可持续发展韧性大幅提升。房地产业健康平稳持续发展,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城市人居环境和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成效显著。建筑业产业规模逐年增长,建造能力大幅提升,建筑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大力推广建筑领域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率先突破省政府制定的考核指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智慧住建”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成就
1、全面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1.1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十三五”时期,通过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和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五改”以及发放廉租租赁住房补贴“一补”,形成“两房”、“五改”、“一补”的住房保障体系,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住房体制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2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十三五”时期,全市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累计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2.02万套,全省最多,已建成11.67万套(其中市中心城区43172套),在建3542套,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明显缓解。全市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11.14万套、基本建成10.23万套(其中市中心城区18050套),正在改造9139套,大批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大力发展小户型、低租金的政策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全市累计发放租赁补贴5528户,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
1.3住房保障政策情况
“十三五”时期,先后出台了《郴州市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5〕25号)、《郴州市市城市规划区棚户区改造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6〕6号)、《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郴政办发〔2019〕26号)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本地区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起保障性住房计划、建设、资金筹集、以及分配、管理、腾退等准入退出机制。
2、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2.1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销售商品住宅约3341.1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15年的41.89平方米增加至2019年底的50平方米。
2.2行业发展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约978.03亿元,销售商品房面积约3779.55万平方米,销售面积比“十二五”翻一番,销售金额1759.8亿元,取得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至375家。
2.3住宅品质有效提升
住宅小区更加重视绿色环保、配套完善和服务提升,碧桂园江山一品、恒大帝景、中伟·盈丰国际、汇龙·万宝国际城、美的·云熙府、平海·九龙湾等大型住宅小区建成,碧桂园、恒大、美的、金科、中伟等知名房企入驻我市。
2.4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精准调控,把握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四个关键环节。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支持合理自住需求,进一步增加政策性支持住房的供应比例,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3、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启动
2019年起,实施16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为重点,着力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社区养老、托育、助餐等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截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2个,加装电梯17台,惠及居民约2.6万户。
4、建筑业发展质效齐升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2015年以来,建筑业发展势头迅猛,累计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822.78亿元,平均增幅为11.84%,全省排名第2。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以上。
4.1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地位不断提升
2020年末,建筑业增加值146.5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61.8亿元,年均增长11.6%,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5.9%,为全社会提供了超过7万就业岗位。
4.2建造方式加快转型
大力推动绿色建造方式,全市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4家,达到300万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PC构件生产能力,8万立方米地下管廊构件的生产能力。2018年我市获评湖南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出台了《郴州市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市中心城区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比例99.28%,装配式建筑占比31.11%,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
4.3设计建造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筑业企业数量450家,其中一级资质13家、二级资质82家。全市勘察设计单位纳入统计库的企业12家,其中建筑设计7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1家、乙级2家、丙级4家)、市政工程设计2家(其中市政道路甲级资质企业1家)、岩土工程勘察3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2家)、环境工程1家。
4.4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保持平稳
引导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开展创优评先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和建造质量水平。“十三五”期间,市中心城区受监建筑工程累计639个、建筑面积约2740万平方米,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业与民用建筑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市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项目荣获国家级“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市累计创苏仙奖201项、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71项、省优良工地180项、省优质工程64项、芙蓉奖18项。加大安全措施保障力度,基本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防控体系,无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五”建筑业完成总产值
年份
建筑业总产值(亿元)
同比上年增长
(%)
建筑业增加值(亿元)
全年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2015
237.72
856.49
2016
272.0
14.4
105.02
7.1
918.47
7.2
2017
313.93
15.4
108.95
6.6
971.20
5.7
2018
354.74
13.0
125.31
9.1
982.25
1.1
2019
420.11
18.4
139.24
6.2
1018.1
3.6
2020
462.0
10.0
146.5
5.2
1043.2
2.5
5、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188.243亿元,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为目标,不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宜居性不断增强,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5.1城市路网
“十三五”期末,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79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1.6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4.68%,低于全国“十三五”目标水平0.32个百分点;建成区道路长度为574.81公里,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7.28公里/平方公里,低于全国“十三五”期间8公里/平方公里的要求。
5.2供水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普及率100%,建成了东江引水一期工程,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70万吨/日,较“十二五”末增长133.3%,东江湖水源普及率94.89%。中心城区新建供水管网326.92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60.9公里,供水管道总长648.7公里。
5.3城镇燃气基本普及情况
“十三五”期间,以燃气规划为抓手,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气化郴州工程”,该工程包括中石化新气管道工程和“桂-郴-资”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全长约77公里;中石化新气管道工程在郴州境内途经永兴县、桂阳县、北湖区、苏仙区和宜章县5个县(区),线路总长109.38km;全市新建或改造燃气管道891公里,中心城区累计天然气管道长度227.52公里;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67.2%,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46.22万人;中心城区天然气总供气量约5770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用量5763万立方米),液化气企业销气量约11350万吨,用气人口19万人。
5.4地下综合管廊从无到有
“十三五”期间,2016年郴州市被列为湖南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编制了《郴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新城区试点建设同福路(已建路段配建2.6km)、环东湖路(已配建线缆管廊1.6km)、后营大道、塘溪大道、槐树路、寒溪路(已配建线缆管廊2.9km)等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含线缆管廊)里程7.1公里,建成区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1.24%。
6、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重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内涝治理等工作,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6.1黑臭水体治理
“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黑臭水治理项目32个,累计投资2.699亿元。2016-2017年市中心城区率先启动燕泉河、郴江河、同心河等9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重点完善河道截污管、雨污分流管改造、雨水调蓄设施建设,修复河道生态。2018年系统计划实施“黑臭水体治理”项目15个,其中市城区4处(继续整治项目),各县市7处(资兴市石灰坝水库、桂阳县双流河、宜章县玉溪河、嘉禾县含田溪、桂东县沤江支流草堂河段、永兴县环卫所大院、安仁县白衣巷等黑臭水体),乡镇4处(桂东县沙田镇沤江、宜章县玉溪镇曹排片区、资兴市寥江镇廖市河、临武县金江镇黑臭水体)。2019年,根据《郴州市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郴政办发〔2019〕24号),全市计划实施黑臭水治理项目23个。至2020年,完成治理黑臭水体市城区9处(已累计完成投资3554.5万元)、县城区7处(已累计完成投资1.55亿元),乡镇16处(累计完成投资7933.4万元),市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
6.2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档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运营的污水处理厂34座,其中在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17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9座、工业污水处理厂8座,26座运营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产能58.31万吨,202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16777.81万吨、合约45.967万吨/日,产能发挥78.83%,全市正在运营的污水厂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95%。市中心城区建有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6.5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3%,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排水主管道总长度达1319.24公里,其中雨水管701.04公里、污水管428.67公里、雨污合流管189.53公里,建成区平均每平方公里污水管网长度达到7.83公里。
2019年全市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乡镇污水治理和县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铺开。“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建配套干支管网179.22公里,有34个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占建制镇数量的34.3%。
6.3海绵城市建设稳步开展
“十三五”期间,完成164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造下凹式绿地1097公顷,透水铺装面积1254公顷、生物滞留设施面积627公顷,占建成区面积20.84%。
“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重点对燕泉河南干渠区、西城北区已建成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管道29.96公里,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对市城区13处易涝点进行改造,占市内全部内涝隐患点的36%,内涝治理成效初显。
6.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进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103个,总转运能力5712吨,实现全市县城中转能力全覆盖,同时因地制宜建设8个乡镇热解气化站;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累计完成生活垃圾治理的行政村2064个,实现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成192个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整治率100%。
6.5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7.5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1060户,43286户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部完成改造,全面实现了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6.6传统村落保护逐步落实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9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位列全省第三位,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7、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加速推进
“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工作稳步实施,行业科技支撑作用显著提升。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基本达到100%。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全市累计新增节能竣工建筑面积986.44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6.42万平方米。市中心城区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比例99.28%,装配式建筑占比31.11%,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1个、一星级项目6个;2018年我市获评湖南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8、民生事业发展情况
8.1物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
“十三五”期间,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全市实施物业服务面积4000余万平方米,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小区)630个,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已达到100%。积极推进智慧物业工作,物业服务行业全面发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356家,物业从业人员2万余人。《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出台,物业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全市累计归集28亿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归集维修资金20.84亿元;全市累计动用动用维修资金4272万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动用3970万元。
8.2白蚁防治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白蚁预防施工353万平方米、白蚁灭治施工8万平方米、工程回访复查1322万平方米、白蚁监测饵站(预防)维护69万平方米。白蚁预防和灭治工程施工率达100%。通过广泛的白蚁防治工作,市城区不同领域的白蚁危害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8.3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8.4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从严管理渣土运输,286台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加装北斗定位系统和电子限速器已在市城区稳步运行。强化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确保市城区近1500万平方米街道全天候干净整洁,清运率达100%。率先建成全省一流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在全省率先推动并基本建成垃圾“大分类”体系,作为湖南省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市。对市城区224条背街小巷进行高压监管,乱停乱放现象持续好转,市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基本杜绝。
8.5数字城建档案馆基础性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8.6人防事业开创新局面
“十三五期间”,人防工程提质,市本级、桂阳、宜章、永兴、嘉禾等县第二代人防机动指挥所建成投入使用,市、县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的改频升级全面完成。严把人防易地建设审批关,2019年市本级审批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997年来累计建设总和,人防能力显著提高;开展人防系统行业整治,对2013-2018年人防工程全面梳理,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处理2008-2015年房地产人防建设遗留问题,追缴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2500万元,追建防空地下室面积22000平方米。
9、优化经济环境情况
9.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郴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郴州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郴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涉及住建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实现审批流程、数据平台、审批管理、监管方式的“四统一”。通过系列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多规合一”,高效整合“一张蓝图”,简化园区区域评估,初步形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
严格审批系统,推进网上办理。我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住建业务办理平台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省工改平台互联互通,完成工建改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启动了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对涉及的环节和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项目进网入库。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36个工作日,压缩到了100个工作日内,申报材料压减了45%以上,各审批阶段均实行全省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审批模式,为企业营造了更方便、快捷的审批环境。
9.2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平稳过渡
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的改革部署,积极承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图审机构负责进行技术审查,我局依据图审机构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直接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目前,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已全部集中到住建部门审批窗口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基本理顺。
9.3人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得到加强
按照湖南省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的要求,全面制定工作流程,做好并联备案工作,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联备案或形式审核确认事项,确保建设单位“一次性报审”。
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单位
实际完成结果
完成情况
城市建设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8.18
未达到预期60%
常住人口
万人
466.71
常住人口流失较大
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租房和廉租房
万套
11.67
完成97.1
棚户区改造
10.23
完成91.8
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城区)
亿元
188.243
中心城区建成区城市道路
面积
万平方米
1160
建成区道路面积率
14.68
低于国家0.32个百分点
建成区道路长度
公里
574.81
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7.28
未达到国家8%要求
新增供水能力
万吨/日
40
供水保障能力提升
城镇用水普及率
市中心城区
100
达标国家要求95%
其中:中心城区东江湖水源普及率
94.89
县城
90
达标国家要求90%
建成区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
1.24
未达到占建成区2%的国家要求
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34.3
污水处理率
中心城区
95.3
达标国家要求
95
城镇燃气普及率
98
达标国家要求97%
达标国家要求80%
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
67.2
村镇建设
新型城镇化试点镇
个
28
建筑行业
建筑业累计总产值
1822.78
一级施工企业
13
二级施工企业
82
工程监督覆盖率
工程竣工备案率
工业与民用建筑一次交验合格率
节能减排
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
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
建筑节能改造
16.42
绿色建筑比重
50
装配式建筑比重
31.11
超出省30%的规划目标
(三)“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不足
1、房地产业发展方式粗放,亟需转型发展
房地产业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和对接还不充分,房地产业与文教卫体娱、旅游、养老、金融、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等产业融合还有差距。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资质等级低、企业规模小,总体上发展质量不高,产品无特点、同质化,普通商品房占比过大,在售商品房在户型结构、交付标准、房屋质量、绿色节能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公共服务配套不够完善。绿地、公园、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断头路、道路“微循环”改造项目、公共停车场项目不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停车场空置率高,停车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2、建筑产业基础薄弱,企业综合实力不强
全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依然存在阻碍,建筑产业基础偏薄、企业综合实力偏弱、建筑市场秩序偏乱、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四大短板。建筑业产业基础薄弱,2019年建筑业产值仅占全省总量的3.89%左右,远落后省内建筑业发展强市。本地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2019年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仅20%左右,生存和发展形势严峻。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企业技术管理人员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仅占12.1%,具有执业注册造建师资格的仅占8.5%;工人队伍中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仅占16.8%。围标串标现象屡禁不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依然存在,扰乱整个市场的秩序。全市住建系统管理机构不一且不健全,尤其在消防设计审计验收职能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未形成上下一致的对应关系。
3、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人居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供水设施短板明显。城市供水能力虽然增强,但由于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滞后、管网漏损率较高,管网末梢压力不足,老旧小区供水水压不足问题尤为突出,以多层建筑为主的次新小区供水设施先天不足,城市居民自装提升水泵和储水装置的户数日渐增多,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不善。管网输水、加压送水、用户用水等环节的远程监管和智能联动控制比较薄弱。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排水管理体制运行不畅,存在城乡排水管理范围划定不清,建管机制不健全,管网建设衔接不到位,日常维护资金紧缺,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进程。“重厂轻网”,排水管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不高,“毛细血管”缺失,老旧小区雨污混排、市城区管网老旧破损和混接错接、河湖倒灌等问题广泛存在,导致进水浓度低、环保减排效应低,污水管网互联互通、雨污分流亟待解决;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尚不规范、水平总体不高。全市建制镇99个,25个建制镇已建污水处理设施,9个建制镇接入城区污水处理,乡镇污水设施覆盖率不高。
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
污水厂名称
第一污水厂
第二污水厂
第三污水厂
第四污水厂
规模
万m3/d
设计处理量
12
4
4.5
6
实际处理量
14(2021年)
2.9(2021年)
5(2021年)
7.3(2021年)
纳污面积(h㎡)
7667
3983
5115
污水收集率(%)
46.6
27.4
19.7
进水平均BOD5浓度(mg/L)
56
32
25
46
出水水质
一级A
一级B
排放水体
郴江
同心河
东河
——城市内涝仍未根治。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不够完善,排水管网清掏疏浚不及时,暴雨天气时排水不畅,过流能力不足,应急抽排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汛期城市积水内涝现象仍未根治。以市城区为例,2020年民权路、苏仙路、南岭大道广电路段、青年大道苏仙区消防大队路段、万华路、人民路与北湖路交汇处仍是易涝点出现积水,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小微黑臭水体亟待整治。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以及背街小巷的改造完成后,一些城市新区的城中村、菜市场周边的排水渠、坑洼地带,由于缺乏整治和清理,排水设施缺乏,加之村民环保意识缺失,周边生态环境逐步退化,需要加快推进小微黑臭水体整治。
4、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绿色建筑发展后劲不足
“十三五”期间,我市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建筑节能和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项目标任务,但受限于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绿色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缺乏后劲。建筑节能持续推进的基础薄弱,房地产市场长期低价徘徊,造成房地产商在执行低能耗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装配式建筑实施上不积极,甚至抵触。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地方财政无法拿出相应资金设立建筑节能专项基金和绿色装配式建筑专项基金,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城市住宅产业化发展。
5、物业行业发展门槛较低,规范化管理任重道远
——市场准入门槛低,服务企业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当前物业企业准入基本零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主体的同时,也导致一批服务理念落后、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模式粗放、专业人才匮乏的物管企业大量涌入市场,滋生了行业矛盾,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行业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居民物业管理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业主没有“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常以房屋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矛盾,客观上给物业规范化管理造成较大阻力。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郴州对标落实“三高四新”,全力打造“一极六区”,推进郴州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要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努力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的跨越。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为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生活品质,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质。重点是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断面,建设低碳绿色城市;补齐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疫结合能力,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建设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设施和健全调配机制,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服务体系;实施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工程领域改革重塑行业发展新格局。新一轮建筑企业资质改革,建筑市场准入条件更为宽松,综合资质的出现,为建筑业横向打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铁路等各建设领域,最终形成“大建筑业”提供了机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资质改革,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实施“新理念引领、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推进城市建设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转变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方式,强化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为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的现代化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持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突出住房居住功能,增进人民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住建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施“绿色住建”行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系统推进道路交通、城市供水、城镇燃气、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创新城市治理。更大力度推进城乡建设高效化、生态化、集约化和智能化,提高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建设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郴州市城市节水规划(2015-2025)》
《郴州市给水排水专项规划(2010-2030)》
《郴州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
《郴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30)》
《郴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郴州市中心城区(西城区)城市交通微循环专项规划(2016-2030)》
《郴州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
《郴州市装配式建筑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0)》
《郴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11-2030)》
《郴州市立体人行过街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
《郴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及减量化专项规划(2016-2030)》
《郴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年-2030)》
《郴州市中心城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专项规划(2018年-2030)》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工作报告》(2016-2020)
《湖南省统计年鉴》2016-2020郴州(部分)
(四)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本市实际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今后五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调控,建立稳定合理的房价形成机制,统筹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多渠道利用各种资源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并保持稳定。
——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顺畅便捷,微循环、断头路基本打通;城市供水、供气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增效明显;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实施,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居住品质明显提高。
——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县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大幅提升,基本消除城市内涝;生活污水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全部消除,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切实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提升城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绿色建造体系基本建立。将绿色建造融入工程策划、建设、运维全过程,强化各方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绿色建造标准、技术、建设、管理、评价、人才培训等体系基本建成,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得到普遍应用,绿色化、工业化、集约化、智能化和产业化全面推广,建筑业质量安全和效益持续提升,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智能的现代化建造体系。同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行业政策扶持,培育建筑劳务市场,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节能减排成效进一步巩固。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新型墙材的提档升级,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多元化应用。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75%,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60%;中心城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筑面积占总既有建筑改造面积的比例15%;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建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全过程监管体系和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基本建立,中心城区实现资源化利用率50%以上,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达到85%,收运率100%,安全处置率100%,政府投融资项目使用再生建材产品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不低于40%;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环保、智能化运营全面提升。
——城市管理提质增效明显。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努力提升白蚁防治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智慧住建”全覆盖,服务能力、效率大幅提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用水用气报装优质服务,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基本建立农村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省级绿色农房示范村1-2个;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全面提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村污水生态化处理设施覆盖率30%以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郴州市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2025年
指标属性
城镇化水平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0
约束性
市政基础设施
2、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
2以上
预期性
3、中心城区建成区平均道路密度
8
4、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个数
262
5、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
6、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
10
7、县以上城市管道天燃气普及率
80
8、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第一、第四污水厂
85
70
城乡人居环境
9、中心城区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比例
10、中心城区易涝点消除比例
11、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5以上
12、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13、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
mg/L
>100
>85
>70
14、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
30
15、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16、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量比率
17、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18、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含渣土)
75
19、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以上
20、县以上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1
建筑施工
21、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500以上
22、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
23、创省优质工程累计
项
60以上
24、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累计
150以上
25、竣工验收一次达标率
26、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占比
建筑节能
27、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
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
28、城镇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70以上
29、城镇新增绿色建筑占新增竣工建筑面
积的比例
30、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
31、政府投融资项目使用再生建材产品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
绿色服务
32、中心城区数字化管理覆盖率
33、中心城区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
34、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完成率
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35、市级以上绿色农房示范村
3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8
37、行政村污水生态化处理设施覆盖率
30以上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提升城乡居住品质
1、有序推进住房更新改造
1.1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解决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引进大学生、引进技术人才等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配套完善租房政策,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1.2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五”期间,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量力而行”的原则,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有机结合,实现基本使用功能得到完善、居住环境明显好转、社区治理体系趋向完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期间,优先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市中心城区涉及老旧小区共计262个。到2025年,全市列入改造范围、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1.3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1.4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
按照中央关于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的部署,根据“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加大农村危房排查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5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增加住房保障和供应,探索将经过整治的城中村住宅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允许存量房转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大力实施村民公寓楼安置,保障拆迁居民安置住宅供给。
2、调控新建商品住房供应
2.1调控住房供应规模
坚持总量把控,区域调控,把握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四个关键环节,通过住房新开工规模调整住房供应规模,“十四五”期间,市中心城区住房类项目新增用地控制在314公顷以内,新建住房总量87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845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30万平方米。
2.2优化住房供应布局
老城区限建区持续从紧政策,西城门户适度放宽,重点推进骆仙铺片区、观山洞片区、白水片区开发,新建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便捷、就业机会多、生活配套完善的区域,完善周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配套。居住组团周边适度增加产业用地供应,产业组团周边适度增加居住和配套设施用地,形成产城融合的有机组团。
2.3丰富住宅产品结构
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智慧住宅,鼓励打造精品化、多样化住宅产品,支持住房改善和品质提升。围绕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北湖临空产业园建设,创新住宅产品类型,发展旅游度假型、康养适老型等新型住宅,促进住房市场与城市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满足个性化多层次居住需求。
3、有序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3.1进一步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供应管理
——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商业、办公用房发展规划,并做好与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要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商业、物流、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量和布点要与城市功能、人口规模、经济发展、产业规模、消费能力等相适应。合理布局各类商业网点,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日常生活。优化住宅项目中非住宅配建方式,提倡配套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
——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摸清各类非住宅商品房在售量、将要上市量和市场总体需求情况,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投放量,优化用地供应结构。切实发挥商业、办公用房发展规划指引,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把握好供地节奏。
3.2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销售商品房向“售租并举”投资模式转变。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可以由政府或其他投资者收购或长期租用,解决基层社区管理、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及社区服务、公厕等公共服务用房问题;在符合空间规划、不改变原建筑外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改造为教育培训、幼儿园、养老等公告服务用房,也可以改造为酒店式公寓以及用于社会化养老、文化、旅游、大学生创业、体育产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公益类用房。推行“购房券”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制度,个人因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允许被征收人可用其持有的“购房券”购买非住宅商品房。
4、全面打造绿色居住品质
4.1建造绿色住房建筑
4.2打造绿色宜居环境
推进以城镇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城市零星D级危房、低效空间改造、文化遗存更新保护、城市绿色更新等为重点的城市有机更新,提高宜居指数,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设计,完善城市形态,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塑造新时代特色风貌;适度留白增绿,完善过街设施,打造道路微循环系统。高标准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康养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构建形成服务便捷的“5-10-1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备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社会基本生活平台。健全居住区环境卫生维护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模式,营造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居住环境。
4.3推进绿色社区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重点是改造提升社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道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营造社区宜居环境,重点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是推进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整合、信息化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培育社区绿色文化,重点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
5、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通过综合整治、功能转变、拆除重建等方式,对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进行更新改造,以点带面提升城市功能、落实公共配套、促进集约用地,多途径、多渠道改善市民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完善非机动车道和行人交互系统、过街设施,加快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建设。
(二)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资质改革,引导推动有条件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投融资服务等企业联合,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培育集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高建筑行业产业集中度;深化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在政府投融资工程中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力争到2025年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占比达到30%。深化建造方式改革,稳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80%。
2、营造绿色发展环境
按照《郴州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简化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招投标程序,完善与本地经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施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推行建筑师责任险、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建设工程担保。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先行处置和赔偿制度;推行以银行保函、保险等形式为主的替代机制;推行双向担保、保险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保险的,必须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积极推行工程价款过程结算,新建工程项目实行工程价款按分部工程过程结算。
4、加强产业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以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劳务派遣为补充的多元化用工方式。提高建筑业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人力资源结构,建立一线工人、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企业管理人员、企业领导等各层次的立体培育教育体系。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1、完善设计监管体系,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2、推进绿色建造行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强化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管,推动节能建筑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和城市建筑品位。抓好新建建筑节能,根据不同建筑类型的特点,将绿色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和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全寿命期各阶段监管体系中,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中心城区新城区、高新区、经开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到2025年绿色示范生态城区1个以上。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开展节能改造,市州中心城区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筑面积占总既有建筑改造面积的比例达到上级要求;培育1-2个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社区,创建3个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
大力推进绿色建材、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定期公布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政府投资工程应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筑建材业发展,到2025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80%;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达到60%;推进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标准化建设,环保智能化达标率100%。
3、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行业监管能力
加快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规范有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搭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平台,增强监督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精准确定差异化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与现场的过程联动。重点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安监督、文明施工等方面要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
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变更,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对中标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4、强化责任主体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建立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实现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的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制度,督促参建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以实行不良行为记录为切入点,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摸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情况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底数,逐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5、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实行限时联合验收
(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1、适时推进道路及交通设施建设
加快中心城区快速出城通道的建设。加强城市主干道在各个方向与区域公路网有效对接,打通和畅连交通流,打破“瓶颈”。推进郴南大道、机场快速路等环城快速干道以及坪田大道延伸段建设,改善中心城区快速交通的能力。加快北湖临空产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仁、永兴、桂阳东北部与北湖机场、北湖临空产业园快速对接,提升中心城区对外吸引力。完成107国道改造,处理好与城镇空间的关系。
推进郴资桂融城交通建设。建设塘溪大道,连接自贸区、资五产业园,推进许资公路城市街道化改造,加快郴资融城步伐。围绕思科职教城,推进飞天新城片区路网建设。围绕北湖临空产业园,建设北湖大道,完善高壁至机场路网。研究启动郴资永、郴桂城际“云轨”建设。
完善城市微循环和交通主枢纽设施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突出老城区向新城区延伸的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网的规划建设,加强旧城微循环道路拓宽和改造力度,“断头路、卡口路”优先改造,着力提高支路网密度,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路网。积极推进北湖机场客运换乘枢纽、中心城区汽车总站等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强化交通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出行环境。
逐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以开发项目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停车场信息化管理,强化道路停车执法,出台《郴州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统筹停车场运营,停车增效明显提升。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起讫点
长度
(米)
宽度
等级
总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一
自贸区、飞天新城
307980
1
塘溪大道(不含管廊)
新建
X091-后营大道
8330
42
主干道
60000
高新区管委会
2
滨江路
东波路——仙龙路
2428
次干道
13350
3
金鑫路北延段
石虎路——仙龙路
2500
16000
东波路
郴永大道——塘溪大道
3000
20000
5
朱家山路
肖里洞路——仙龙路
1900
10000
香山坪路
许资大道-温情路
1500
27-30
8000
7
麻田路
金田路——凤凰路
1200
24
6200
肖里洞路
36
9
首家历史街区周边道路
1715
18
支路
2000
市住建局
金田路联通工程
望仙路—兴达路、麻田路-塘溪大道
1273
9200
凤凰路东延伸段
1780
30-42
12000
凤凰路西延伸段
X091-卜里坪路
7938
21、30
51000
后营大道(不含管廊)
西河东路—塘溪大道
5359
36000
14
许资大道改扩建
市城区段
6371
主干路
40000
苏仙区
15
温情路、仙福南路
2035
次干路
8230
二
经济开发区、物流园
120460
16
国庆路延伸段
仙泉路——槐万路
824
5300
物流园管委会
17
园泉路延伸段
科创产业园——槐万路
1220
6710
仙泉路延伸段
烟厂路——仙泉路
491
2550
19
石盖塘片区路网
续建工程
建设石科路、石金路、发展大道、光明大道。石科路连接辉煌大道至光明大道,长362米,宽24米;石金路连接发展大道至辉煌大道至光明大道,改造段长393米,新建段长284米,宽30米;发展大道改造段长495米,光明大道长721米。
4000
经开区管委会
五星大道联通工程
五星路——塘尾路
1954
10500
商业大道延伸段
延伸至107国道
740
39200
20
郴南大道(其中隧道1719m)
南岭大道-G4
8425
21-30
52200
市交通局
三
西城门户项目
132589
21
邱家路
107国道——同心路
668
7460
22
北湖大道
北湖机场至高壁
13000
78000
北湖区交通局
23
郴阳路
续建
机场大道——郴州大道
929
郴投集团
龙形大道
3430
18200
汽车总站
交通枢纽
20929
四
交通微循环改造项目
14648
分区
路名
26
D2
北湖岭隧道
解放路——国庆路
450
27
02-巷-3
改扩建
02-巷-4-协作路
516.1
1.5+7+1.5
街巷
02-巷-4
国庆北路-劳动路
806.5
7+2
725.85
29
02-支-2
海郴路-国庆北路
186
2.5+7+2.5
223.2
海郴路
国庆北路-同心路
765
3+8+3
1071
31
建设里路
国庆北路-02-巷-7
180.8
1.5+12+1.5
271.2
D5
体育路
人民西路-竹叶冲路
442
4+10+4
795.6
33
D8
翠江路
南岭大道—8-巷-02
155
3+10+3
248
34
D9
广场东路
人民西路-东风路
395
3+9+3
592.5
9-巷-3
广场西路-9-支-2
332
9-巷-5
9-支-2-燕泉北路
184
37
流星巷
02-巷-8-海郴路
548
38
D4
党校路
苏仙北路-环城桥路
199
2.5+16.5+2.5
427.85
39
D7
杨家巷路
杨家巷路-沿江路
128
02-支-1
151
2.5+8+2.5
196.3
41
广场西路
人民西路-9-支-1
216
3+12+3
388.8
合计
575677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名称
规划停车形式
增加
泊位数
(个)
投资
估算
单泊位投资
新
建
鹿角坝停车场
地下一层设两层升降式横移机械停车+地面停车
54
353.9
本田4S店棚改停车场
停车楼停车
318
2223.9
7.0
双龙批发市场停车场
地下一层设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
222
2006.1
老苏仙区卫生局停车场
平面移动类机械停车
148
448.7
3.1
协作路停车场
地面停车
108
200.2
1.9
三里田停车场
地下一层设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车库
334
3506.4
10.5
下湄桥游园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
150
1270.5
8.5
北湖市场停车场
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
558
3.0
同心桥停车场
架空一层设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
280
1738.0
竹叶冲路东停车场
地面停车+架空一层设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
165
679.1
4.1
兴隆步行街停车场
停车楼停车+地下停车
2321.3
10.45
苏仙区计生委停车场
793.8
7.9
马家坪市场停车场
305
2078.0
6.8
山河电子厂停车场
架空停车+地面停车
223
671.0
古建街停车场
架空停车
68
551.9
8.1
裕后街停车场
地下一层设两层升降式横移机械停车
132
1197.6
新贵华城停车场
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地面停车
129
381.7
拥军路停车场
架空停车场
430
3483.0
改
沿江路停车场
地下停车+地面停车
425.9
8.0
渔场村停车场
945.0
八一路停车场
停车楼停车+地面停车
219
2061.6
七星大市场停车场
259
2404.8
7.8
御泉酒店停车场
285.3
燕泉广场停车场
地下一层设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车库+地下停车
215
3034.2
9.0
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场)建设项目
在城区道路建设路内建设智能提车系统,停车位13287个;在城区36个停车场建设智能停车位系统,停车位规模3519个。
9066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郴投集团
4401
33619.9
--
2、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依据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结合老城区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比例。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推动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融合发展,建立项目储备,制定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管线入廊管理,建立良性的建设运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杜绝“马路拉链”现象。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道路名称
起止点
(公里)
断面型式(米)
工程估算
塘溪大道
郴州大道-仙龙路
7.7
8750×4000三仓断面
燃气+综合仓+电力仓
79310
后营大道
西河东路-塘溪大道
4.8
8300×3700三仓断面
49440
观山大道-西河东路
10300
环东湖路
后营大道-后营大道
1500×1500缆线管廊
4680
新湾路
郴州大道-青年大道
0.8
3900×3700单仓断面
综合仓
4640
上白水路
人民路延伸段-茶园路
0.7
630
温泉路
南岭大道-同福路
0.4
3900×3200双仓断面
燃气+综合仓
1800
北湖区
骆仙西路
南岭植物园-107绕城线
990
景轩路
郴州大道-南岭大道
1710
经开区
槐树路
香雪路-郴州大道
6380
物流园区
郴永大道-塘溪大道
2.9
5700×3700双仓断面
17400
东波路-仙龙路
2.4
14400
凤凰路东段
东河路——塘溪大道
1.8
10800
金田路
望仙路-兴达路、麻田路-塘溪大道
1.3
1170
小计
33.1
203650
万福路
卜里坪路-景区门口
0.5
物流路
货站路-园亨路
1.4
1260
国庆路南延段
仙权路-物流路
2900
物流路-郴江路
0.3
270
园亨路
货站路-郴江路
兴湖路
五星大道-清泉路
2.1
1890
长平路
站前大道-塘尾大道
五星大道
107绕城线-兴湖路
4050
塘尾路西段
720
12.0
13250
45.1
216900
3、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提升城市供水能力,加大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体系,优先改造老旧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关闭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不断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建立水质监测常态化机制,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实施国家供水应急救援能力项目,提升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和应急水平。加强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提升供水服务水平,逐步解决住宅小区供水压力不足问题,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行高效、责任分明的城市供水新格局。建设节水型城市,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综合改造,实施节流工程、开源工程和循环循序利用工程。到2025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10%以内,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
3.1实施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立足城市运行安全的高度,大力推进小东江、山河水库、四清湖等重要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源区、备用水源区的保护,清除区域内及周边污染源,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继续推进东江引水工程二期、北湖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东江引水二期-北湖区管网延伸工程)、郴州市苏仙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东江引水二期-苏仙区管网延伸工程)等重大工程,满足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发展用水需求,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供水能力和供水普及率。
3.2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分期分步实施市政老旧管网三年改造,有效解决管网受损失修、漏损严重、爆管裂管等问题。明确管网改造主次和重点,优先实施改造没有二次供水装置且水压低的多层建筑(住宅小区)、对影响供水安全、爆管现象突出以及对后续改造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部分主干管;对运行使用超过20年或局部漏损严重、管材劣质的供水老旧管网,重点实施改造,优化城市管网布局,提高城市供水能力。
3.3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水厂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依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实施全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和省城市供水全过程监管平台对接建设与管理。与生态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风险预警预报能力。督促供水企业自建42项常规水质检测能力和具备相应资质,每个水厂具备国家标准要求的水质日检(10项)检测能力。
3.4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服务
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和政策支持,明确供水企业在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引导二次供水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结合城市供水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及供水信息化管理。实行由政府主导,供水企业实施的改造模式,以加快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步伐,实现二次供水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3.5提升供水行业信息化水平
加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供水企业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信息化管理意识,强化供水企业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运行效率。完善自动化供水系统中的各项基础设备,简化自动化信息系统的整合问题;完善单独自动化供水设备的性能与数据汇集准确性,调整智慧供水自动化水平,优化供水程序。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化体系,加强对水源水的监控管理,结合水源水质实际情况实现对重要水质指标的实时在线监测
3.6积极推进节水城市建设
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广泛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与主体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要求新建项目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开展中水回用试点项目,大力开发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的耗水量;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加快自来水不断水工程技术开发和应用。合理运行调度,提高管网监测管理水平,减少管网浑水产生和损失,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和增强广大市民的节约用水知识水平和对供水事业的关心程度。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及周边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
十四五投资
(万元)
实施单位
东江引水工程二期
东江星红净水厂扩建30万立方米/日的水净化设施;新建从东江水厂到桂阳县城新建输水干管90千米。
50000
2021-2025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供水管网改扩建
城区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新建、改造;东江引水工程沿线村镇供水管网延伸
55000
长冲及石盖塘片区给水管网扩容
敷设主供水管网约7700米,对水厂进行提质改造。扩大水源、铺设新管、加设二级增压站、改道旧管
25000
2022-2023
郴州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北湖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郴州市东江引水二期-北湖区管网延伸工程)
新建管网配套101千米(村级以上管网),村内管网1085千米;计量设备:进出水厂水计量装置26处,入户水表11698个;水质化验室3处,自动化监控系统4处。共覆盖北湖区3个镇17村46792人,涉及恒源水厂、四清湖水厂、华塘水厂及17个村水源。
30800
北湖区人民政府
郴州市苏仙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东江引水沿线管网延伸
56000
郴州市苏仙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216800
4、持续增强城市供气安全保障
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全市管道燃气全覆盖;加大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力度,推进液化气钢瓶信息化和场站标准化建设,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继续推进“气化郴州”工程,支持桂阳—临武、桂阳—嘉禾、安仁—永兴、土桥—永兴、宜章—汝城—桂东天然气等支线管道及天然气调压门站工程建设,配套建设中压管线,实现“县县通”,推进天然气管道向县市(区)周边城镇延伸。“十四五”期末,县城以上城市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市城区中压燃气管网工程
6500
2020-2021
郴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南禾山综合场站建设工程
建设气化站、门站,配套中压管网10公里
7000
郴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吴山分输站-华塘综合站
配套中压管网11公里
郴州市金煌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15500
5、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积极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能建筑,实现城市水务、地下空间、地下管网、城市建筑物的信息化管理和运行监控智能化。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多规融合技术及城市规划、运行优化仿真系统,形成系列化的自主技术产品体系。结合高分辨率卫星对地观测、北斗产业化专项等科研项目实施,建立支撑行业发展的遥感影像和地理信息数据库。
(五)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理顺排水管理体制。修订《郴州市城市管线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2〕10号);科学合理划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内城乡排水管理范围,明确各部门在各类排水设施、水体管理的职责;执法、审批等方面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排水管理的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防汛、防洪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
完善设施建管机制。优化调整建设模式,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建设、移交维护、信息管理主体;按照“三分建、七分管”原则,制定出台市政管网清淤维护标准,分年度实施市政管网清淤维护计划,确保市政管网有效管护到位。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统的动态更新机制。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生活污水应接尽接,严禁污水直排。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以系统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重点,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等设施短板。在分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基础上,实施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围绕第四污水处理厂周边的长冲铺村,建设再生水输配系统,开展再生水农业灌溉试点,至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推广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利用。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年份)
郴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工程
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升级(硬软硬件支撑平台、数据处理与建模、系统对接服务与开发、系统集成与部署培训),市政道路、园林、地下空间等普查,智慧住建及联网。
5000
2022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郴州市城建档案馆
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404523.92
2021-2024
其中
第一和第四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西城区老城范围,含郴江河沿岸、燕泉河沿岸、同心河下游段两岸、北湖公园周边范围内市政排水管网及各排水地块。新建污水管113.73千米,新建雨水管65.05千米;错混接改造43.94千米,清淤89.7千米,修复101.64千米。改造排水单元784个,改造面积25.7749平方千米;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12.0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8万吨。
251654
2021-2023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江环保集团
第二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
西城区西侧新城范围,含武广高铁站片区、万华岩片区、寒溪路片区范围内市政排水管网及各排水单元地块。新建污水管26.8千米,新建雨水管17.99千米;错混接改造10.26千米,清淤14.7千米,修复16.61千米。改造排水单元146个,改造面积4.388平方千米。
39926
爱莲湖水质提升及岸线优化工程
爱莲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和燕泉河游到沿岸进行水质提升及生态景观改造,提升水环境质量和生态景观品质,改造面积14.6公顷。
643
智慧水务工程
厂网河湖一体化智慧管控平台,包括立体感知体系、应用支撑平台、平台智慧应用开发、运营管控中心
4734
2022-2024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江环保集团、郴州市城建档案馆
第三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
京港澳高速以东新城区,含郴永大道两侧、郴桂大道两侧、石虎路两侧、东河两侧、西河两侧范围内市政排水管网及各排水单元地块。新建污水管49.09千米,新建雨水管16.68千米;错混接改造1223个,清淤62千米,修复4722处。改造排水单元389个,改造面积10.7平方千米,第三污水处理提标(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改造工程日处理污水4.5万吨。
99203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郴州市郴江河沿岸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
对郴江河烟厂至两江口段(同心河与郴江河交汇处)、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至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段沿河现有15处污水直排口进行截污纳管整治
2980.24
2021-2022
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中心城区市政及排水单元管网摸排及排口调查
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全部雨污及合流管线、全部排水单元地块内部排水管线、沿河所有排口调查及污水合流水排口溯源工作。市政排水管摸排总长度1146.37千米;排水单元排水管摸排4227千米;排口调查1078个,溯源长度647千米
6979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连通工程
拟新建处理能力为2372.5万吨/年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一套,新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厂,同时配套建设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厂外管网55.0千米。
100000
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许家洞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7.94公里、雨水管8.32公里
3764
新天公司
坳上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日处理800吨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8.63公里、雨水管7.54公里
2923
飞天山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日处理1000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4.0公里
石盖塘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
改建
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规模1.0万吨,以及长冲片区、石盖塘片区污水管网工程2.67公里
6000
2023-2025
郴州金旅百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郴州福城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633873.16
2、加强城市内涝治理
对近年来汛期城区积水点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全面摸清底数。在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做好系统规划,逐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处理好应急与谋远的关系,短期内要加快易整治易涝点改造,长远看要系统谋划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要处理好局部与全域的关系,即要突出重点补齐城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城市排水系统完善通畅;更要着眼全域加强城市河流上游和支流的滞蓄空间规划建设,西城区重点推进三库(江源、四清、仙岭)三河(郴江、同心、燕泉)连通防洪保障工程、金银湖-燕泉河连通工程,进一步加强郴江河流域水系雨水滞蓄能力;东城区重点推进观山洞水库建设,提高秧溪河上游雨水滞蓄能力,提高东城区防洪水平。推进郴江河(铜坑湖——许家洞——瓦窑坪段)、寒溪河水系(雷大桥至骆仙湖畔段、华泰城至高壁桥段)河道综合治理,提升河道行洪能力。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重点排查治理的内涝隐患点
所在道路
分布具体位置
郴州大道
京珠高速公路桥下
郴州大道至黄泥路
万华东路
郴资桂至南岭大道段
南岭大道
三九制药厂对面
华天大酒店门口
解放路
解放路至北干渠段
南湖路
文星路至燕泉路
五岭大道
万华路至青年大道
国庆北路
教师新村
建设银行
中山东街
北街至东街桥段
桔井路
市一中门口段
城东路
菜市场路口
香花南路
山水缘至香雪路段
西街
八一路至北街段
燕子前村
三元里路北湖区财政局对面
精神病院
苏仙路东侧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郴州市郴江河(苏仙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生态护岸18千米,生态步道34千米,污染底泥清理20万方,人工湿地0.2平方千米。
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局
北湖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中心城区道路污水管网清淤疏浚、雨污分流改造;无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区污水管网疏浚及提质改造;同心河、燕泉河北湖段新建截污口及排污干管;乡镇修建排水管网,修建污水处理池、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清除臭水、淤泥等。
2022-2025
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仙区郴江河沿岸及周边河渠管网改造工程
城区部分:路排水维护、污水纳入干管、截污纳管、水渠改造工程;在东河、秧溪河开展海绵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善河道保洁,开展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治理、CCTV检测、管道修复清淤等措施。
4500
苏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北湖区同心河方洪圈城西防洪圈骆仙河防洪堤工程
土石方开挖9.95万方,土堤填筑13.21万方,生态挡墙0.87万方,生态植草砖护坡25294平方,植草护坡51586平方
4679
郴州市北湖区水利局
94179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建立推进郴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机制。城市新区要结合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其他单个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图审批阶段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作为项目竣工验收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出台《郴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为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技术管理和设计审查提供依据。
老城区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率先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落实海绵型城市建设要求,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同时加强城市周边浅山区生态修复和截洪沟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绿色发展方式,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城市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海绵城市截洪沟建设项目
编号
(m)
断面形式
(cm)
受纳水体
凤凰路北侧
(刘仙岭公园南)
1320
40×40
秧溪河
青年大道西侧
6420
60×60
385
后营大道南侧(左)
2290
138
2024-2025
后营大道南侧(右)
2670
160
王仙岭截洪沟(一)
6230
石榴湾溪
287
王仙岭截洪沟(二)
3700
茶园路溪
170
催家岭
2710
200×200
200×180
催家岭水库
950
苏仙岭
150×160
郴江河
骆仙公园
4600
100×150
170×200
1380
骆仙铺
2200
150×160100×150
110×150
484
拥军路西侧
3900
80×100100×150
调蓄池
780
东坡岭隧道
1240
273
八里牌水库截洪沟
6680
160×180
150×180
八里牌水库
1670
五星水库截洪沟
100×180
五星水库
596
兴城路周边山体
7700
兴城路
市政管网
1694
塘尾路周边山体
9800
60×40
塘尾路和南岭大道市政管网
588
长冲路山体
4150
燕泉河上游
249
东湖东侧山
2260
东湖
104
精神病院山体
960
211
10329
4、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市9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推动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管网维护巡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运营管理,提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同时逐步推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行。
5、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
“十四五”期间郴州市城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仙溪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
近期形成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的生产能力,拟用地面积92.3亩;以生产供应建筑材料、路政材料、再生砂浆、再生骨料等绿色环保再生建材为主。
18000
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
扩建
扩能改造现有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项目,年处理工程泥浆70万吨,项目拟用地30亩;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用于园林绿化、树池铺面、无土栽培、鱼菜共生、花卉种植以及隔热保温层材料的非烧结再生陶粒和淘砂。
郴州市神合恒鑫环保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智能化管理工程
全过程监管体系、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行业信息化服务系统
500
郴州市固体废弃物备用综合填埋场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环场道路、垃圾坝和渗沥液调节池,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64.88亩,填埋库容约78.51万m3;其他垃圾填埋区占地15.69亩,填埋库容约9.98万m3,总服务年限按30年。
郴州园林木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改扩建
增加分拣--破碎生产线,收集车辆增购,提高日处理能力。增加园林废料加工生产线,有机覆盖物生产线,提高园林垃圾资源化率和处理经济效益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郴州毅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实施绿色管理行动,提升绿色服务水平
1、健全绿色治理机制
健全城乡基层治理机制,提高人文化、绿色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活动,以城市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治理和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加大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惩戒力度,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制定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导则及标准,建立城市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2、推行绿色运营模式
3、完善绿色服务体系
优化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重点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推动“15分钟活动圈”全覆盖。科学规划小区停车位,进一步加强规划验收审批,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审批时车位比例。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属于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采取打破小区分割,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的方式,进行成片区整体改造提升,解决城区所有小区的基础设施短板,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将水、电、路、气,雨污分流,垃圾分类设施等民生类项目优先纳入改造,实现改造的“重点”与居民的“痛点”有机统一。
推动城市社区物业优质服务全覆盖。逐步解决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商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提升物管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单位自建小区,建立健全“两委”组织,规范建立物业管理基础,引入专业物管企业并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三无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全面解决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全面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人性化、拓展常态化,推行物业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的内部管理,建立形成“一个云平台”、“一个微站”、“一张一卡通”、“一部手机”工作模式,提供一站式服务、菜单式服务、增值服务,打造物业绿色服务体系和智慧型绿色物业管理品牌。
提升白蚁防治公共服务能力。强化防治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推动传统白蚁防治方式向现代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方式转变。打造精品服务队伍“防治白蚁小分队”,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技能培训和行业内交流学习,努力提高白蚁防治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健全跟踪服务机制。
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C、D级危险房屋现状进行排查,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房屋安全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对城市老旧小区全覆盖排查,建立完善危险房屋管理台账,督促责任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整改,逐步消除城市危险房屋。
(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塑造地域人文特色
1、高质量编制保护规划
组织和监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修编或编制,“十四五”期间,保护规划全部覆盖,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挂牌率100%,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完成率达到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三名”体检评估工作体系,制定一套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政策机制。保护规划切实落实,历史文脉得到延续,传统风貌有效保护,产业转型加快推进,功能环境得到提升。
2、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
修编《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推进首家历史文化街区、刘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建设高品质特色空间、风貌街区。将红色文化融入城市建设,结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提升红色文化内涵和历史文化保护氛围,推动城市创新发展,“十四五”期末,历史文化街区及文物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3、指导实施名镇名村环境提升工程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调查机制,充分挖掘和保护传承村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并改善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重点实施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传统村落品质提升工程,提炼传统民居特色要素,传承优秀传统建筑文化,推进传统村落生态环境提升、基础设施提升,改善传统民居空间品质、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推动文化传承提升、特色产业提升,鼓励结合发展民宿、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形成一批“宜居宜游”的历史文化名镇(村)。
(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提升农房建筑品质
全方位推进设计下乡服务,切实做好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的更新、完善和推广工作,并免费提供村民选择使用。农房建设要先精心设计,后按图建造。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推广EPS模块、轻钢装配式等绿色、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建造技术。整合政策资源,以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建设、村庄绿化亮化和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为牵引,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村庄建设整体水平。“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市区试点建设绿色乡村1个,推荐湖南省绿色农房示范村1-2个。
2、塑造村庄特色风貌
村庄建设要坚持分类引导。村庄设计要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打造立足乡土文化、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3、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全面实施路长制。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逐步提升建制村通双车道水平。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试点建设数字乡村。推进快递服务进村,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全覆盖。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加大农村厕所革命力度,全面推行“首厕过关制”,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居住分散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采用户用污水处理方式;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村庄可采用村集中处理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行政村污水生态化处理设施覆盖率30%以上。合理组织村庄雨水排放形式和排放路径。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在水源保护地等地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
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长效运行机制。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一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试点示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变废为宝。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村村有保洁。
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推进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深入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万企兴万村”“同心美丽乡村”建设,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秀美屋场、五美庭院。
5、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
深入落实支持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发展的政策意见,把特色小镇建设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型城镇建设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新载体。加强制度创新、激励约束和规范管理,重点打造省级特色农业小镇、特色工业小镇、特色文旅小镇。支持特色小镇积极引进优秀小镇运营方和特色产业链配套企业,鼓励开展结对联创。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支持发展乡村民宿。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6、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提供公共活动空间,降低公共建筑建设成本,拓展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提供渠道。鼓励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综合利用,室外公共场所可兼做集市集会、文体活动、农作物晾晒与停车等用途;室内公共活动场所,除必须独立设置之外的,可兼顾托幼、托老、集会、村史展示、文化娱乐等功能。
7、加强农房与村庄建设管理
建立农村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建设、使用的行政程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有人管、有条件管、有办法管。全方位实施职、责、权一体化模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
强化对农房改建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把关,要力争每个行政村有1名至2名具有建筑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村民作为农房建设工匠,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四到场”制度。宣传引导农民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保障
2、坚持科学决策,实施民主管理
重视专家咨询、听证会和公众参与在科学决策中的创新作用,健全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监督与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论证制度,采取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咨询作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确保项目审批科学、严谨。
3、坚持智能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逐步建立高效智能的城乡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各领域管理水平。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高效化。推动城乡建设监督机制信息化,建立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事业的预警预报系统。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1、大力支持协会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
在制(修)订行业规划的前期调研和中期评估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城镇供水、物业管理等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的政策制定和政策效果评估方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协调、市场和技术服务、决策咨询、行规行约制定、专业技术评定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决策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制度。加强行业和委托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各方主体行为,确保住建领域各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2、建立有效的合作与交流
要制定长远的培育和发展协会的计划,将指导、扶持、推动、管理、监督行业协会工作纳入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内容中。建立协会参与政策制订的征询机制,政府在出台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法规前,要采取召开征询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和征求有关协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在“智慧住建”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汇聚行业发展以及行业协会、会员的基本数据,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加强和完善协会信息报送工作。
(三)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1、加强人才引进力度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围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全能型住建人才队伍目标,秉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理念,紧扣建筑设计、工程管理、给排水、消防设计审查等行业领域,对接引进专业人才技术力量,构建与住建事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人才队伍集群,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2、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综合研判分析全市住建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年龄等结构情况,对全系统稀缺的专业干部人才进行重点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观摩学习、轮岗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锻炼,做到精准培养,多举措推动干部队伍专业技能的提升。注重让干部下沉到基层一线去提升专业本领,让实际工作能力与专业能力共同提升,相互促进,形成以学习促实践,以实践促学习的良性循环,为全市住建业的发展培育和储备一批专业知识丰富、专业技能突出的干部队伍。
3、强化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建筑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要加快建筑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通过政府资金资助、行业协会组织、专业机构运作,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教育培训格局,建立以实训为核心的多层次、多工种的培训体系。加强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考核标准和考核发证体系,全面推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开展各类劳动技能比赛,引导建筑工人自我持续学习,提高职业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
(四)创新资金筹措建设体系
1、合理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采取建立PPP投融资机制、申请国家和省政府财政补贴专项基金、银行贷款建设等多方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十四五”期间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基础项目建设,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政策研究,谋划好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强银行贷款、城市经营等多种方式弥补地方财政支出不足。
2、规范经费收支管理,科学统筹安排资金
坚持量入为出,依法合理组织资金,根据财力安排支出,做好预算,保证经费支出总量不能超过经费收入。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从全局出发,通盘规划,分清轻重缓急、主次先后,妥善分配,以实行各方协调发展。坚持厉行节约,讲求效益原则,最合理、最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贯彻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缓解收入的有效性和支出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