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交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头园区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水头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头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头园区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为推动交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头园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征地拆迁矛盾,保证土地按期完成收储,保障国家利益和维护被征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年修正本)、《山西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2005年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比照山西汾石高速公路项目(交口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汾石高速公路项目(交口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交政办发〔2021〕53号)文件),本着尊重实际、区域平衡、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交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头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乡镇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区域名称
备注
耕地
其他
林地
水头镇
27950
22360
西部土石山区
一、征用土地(永久占地)补偿单位:元/亩
二、地面附着物:林木、苗圃、药材类补偿标准
(一)林木类
1.经济林
(其它经济林参照核桃树按1/2算)
单位
标准(元)
核
桃
树
10cm以下
棵
50
10-20cm
300
20cm以上
500
2.木材林
杨树柳树槐树等
10cm以下(苗圃除外)
100
200
侧
柏
7cm以下
20
7-10cm
10-25cm
25cm以上
松
40
120
220
(二)苗圃类
树种
补偿标准(元/亩)
一年生
二年生及以上
苗圃
10000
20000
(三)药材类
种类规格
规格
药材
—年生
2000元/亩
零星药材按亩
折算计价
二年生
3000元/亩
多年生
5000元/亩
三、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及附属设施:
种类
房屋
二层以上
(含二层)
楼房
砖混预制板
900元/㎡
有地梁基础
砖混现浇板
1000-1100元/㎡
全框架结构
1200/㎡
半框架结构
1150元/㎡
底框架结构
1100元/㎡
平房
砖木结构
(含混合结构)
700元/㎡
普通砖石基础
砖混结构
800元/㎡
附属平房
砖木结构(含混合结构)
600-700元/㎡
700-800元/㎡
窑洞
砖石窑洞
砖接口客洞
400-450元/㎡
一般土窑洞
350-400元/㎡
废弃窑洞
1500-2000元/间
简易房
简易非住房
200-300元/㎡
废弃简易房
600元/间
彩钢结构
250-350元/㎡
视结构酌定
歇厦、雨搭
按链接房屋单位
面积补偿标准的
50%补偿
企业厂房
砖混框架结构
1100-1200元/㎡
基础
未竣工砖房基础
120-150元/㎡
出地1m及以上按该标准执行,不达1米按比例折算(以上单价含基础灰土或卵石回填)
石基础
200元/㎡
砖混基础圏梁
180-230元/㎡
围墙
砖围墙
50-70元/㎡
土围墙
20-35元/㎡
石围墙
50-80元/㎡
厕所(室外)
砖砌无顶
自建的按该标准执行,政府改厕的按1500元/个,其它简易的100元/个,土砌有顶200元/个
砖砌有顶
300-400元/㎡
室外台阶或楼榜
砖台阶
50-60元/㎡
有装潢的视情况增加20%-40%费用,全按投影面积计算
石台阶
60-70元/㎡
钢架楼梯
300-400元/米
混凝土楼梯
300-350元/米
土坝
13元/m3
石坝
150-200元/立方米
分干砌、水泥砌
月台或院内铺砌
机制砖砌
30-50元/㎡
混凝土或混凝土砖砌
毛石砌
瓷砖砌
菜窖
砖石
(元/㎡)
土质(元/㎡)
深1.2m以下
90
30
≤1.2米-1.5米
130
35
≤1.5米-2米
170
≥2米
45
水窖
砖砌
170元/m3
按容积计算
石砌
190元/m3
影壁
装饰影壁
150元/㎡
按正面墙体平房面积
计算
普通水泥罩面
130元/㎡
简易影壁
100元/㎡
日用设施
200元/部
有限闭路电视
550元/户
自来水表
800元/户
农电改造表
600元/个
太阳能搬迁费
700元/部
室内采暖(含暖气、管道等)
50元/㎡
家用水箱
500元/个
宽带
950元/个
三项动力线路
5000元/户
乒乓球台、黑板栏
100-150元/㎡
家用采暖锅炉
100㎡一下
2000
包含搬迁费和补助费,参照祁离高速方案标准
>100㎡—≤200㎡
2650
>200㎡—≤300m2
3300
>300㎡
5000
卫生洁具
普通洁具
800-1500元/全套
包括坐便器、淋浴、洗脸盆等
高档洁具
1500-2000元/全套
高档洁具:包括坐便器、洗脸盆、淋浴、浴盆、大理石面材等
室内隔断/夹墙
木质框
1000元/个
铝合金框
1500元/个
内装潢
简单装潢
100-200元/㎡
中档装潢
高档装潢
450-600元/㎡
炕
普通简易
500/盘
瓷砖貼面
1000/盘
有炕柜
1500/盘
火灶
瓷砖表面贴面
500/个
水泥抹灰
300/个
简易土制
200/个
石碾、石磨
100-200元/个
门
大门
豪华装修净宽2.2米以上
10000元/个
砖混、瓷砖装饰、带顶铁门
豪华装修净宽2.2米以下
6000元/个
普通装修
3000-4000元/个
砖混、抹面、带顶
砖砌简易大门
1500-2000元/个
有顶
柱式简易大门无顶
1000-1200元/个
砖土人工井(含配套设施)
5米以内
3000元/口
≤5米-〈10米
4000元/口
≤10米-<20米
5000元/口
>20米
7000元/口
机井
水泥管机井
600元/m.深
设备补偿另算
钢管机井≤200米
1100元/m.深
大于200米
在200米以下基础上,按每米增加100元计
检查井
1200元/个
旱井
压井
2000元/口
室内水电
上下水
12元/㎡
电
14元/㎡
室外上下水管
钢管
12-25元/米
塑料管≤4cm
8-12元/米
蓄水池、粪池(包含所有设备)
土制
30-50元/m3
砖质
50-100元/m3
石质
混凝土
100-150元/m3
水塔
100-1200元/m3
注:1、意见不一致时,由中介机构介入,按评估价执行。
2、内装潢中简单装潢:门窗套、客厅装墙裙、墙面刮仿瓷、普通地砖、卫生间吊顶、厨卫墙面贴面砖;中等装潢:门窗套、客厅装墙裙、墙面贴壁纸、高档地砖、卫生间吊顶、厨卫墙面贴面砖;高档装潢:门窗套、客厅装墙裙、墙面贴壁纸、高档地砖、卫生间吊顶、有固定的装饰家具、厨房设吊顶、厨卫墙面贴面砖。
(二)院外建筑类:
护坡
80-110元/㎡
指正面墙体面积
干砌
混合砂浆石质
混合砂浆石砌水泥罩面
坝
干砌或泥砌石坝
120元/m3
水泥砂浆砌石坝
150元/m3
涵洞
砖砌1米以下
本条指村民自建或村通公路涵洞.如遇等级公路涵洞、桥梁等,与项目单位商议,按预算执行.
砖砌≤1米-<2米
700
砖砌≤2米-<3米
1000
砖砌>3米
1300
石砌1米以下
800
石砌≤1米-<2米
石砌>3米
1600
混凝土管涵
跨径≤30cm
100元/m
跨径≥30cm-<50cm
120元/m
跨径≥50cm-<100cm
140元/m
跨径>100cm
200元/m
排水渠
土质
0.5米以内
10
70
≤0.5m-<0.8m
13
80
0.8m以上
15
110
排水管道
水泥管≤30cm
40元/m
水泥管>30cm
80元/m
瓷管(含PVC)<30cm
50元/m
瓷管(含PVC)>30cm
150元/m
输水管道
<0.02m
9元/m
≥0.02m—<0.05m
13元/m
>0.05m
15元/m
杂棚
30-40元/㎡
温室
钢架+砖墙结构
135元/㎡
市农委
钢架+土墙结构
90元/㎡
大棚
钢架结构
45元/㎡
石灰窑
500元/㎡
厂矿烟囱
288元/米
烧矿炉
600元/㎡
村庙
首先与村委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中介机构介入,按评估价执行
沼气
3000-3500元/套
含设施管道
不锈钢栏杆
100-180元/米
彩钢吊顶
40-50元/㎡
喷灌管道
20-30元/m
喷灌喷头
150-300元/个
(三)禽类房舍补偿标准:
简易围栏圈养、牛羊
800元/处
鸡窝
土质30元/处、砖石砌50-100元/处
规模鸡场
200-400元/㎡
(简易)猪、羊圏
土质80元/处、砖石砌150-300元/处
规模猪、羊圈
150-300元/㎡
(简易)牛舍
土质40元/处、砖石砌60-100元/处
规模牛舍
搬迁补助
≤30㎡300-400元/个,>30㎡每平方米7元
每月临时安置补助
≤30m2300元/个,>30m24元/㎡
一次性补助3
个月
注:1、以上补偿价格包含水、暖、电等一切设施在内。
2、另杂棚(指大牲畜有顶棚)柱头高≤2米,按40元/㎡计算,柱头高72米每平米增加1元,以3米为限。
(四)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元)
土墓
座
4000
按时按要求搬迁,一代宗墓每宗补偿5000元,一代以上每宗补偿10000元。
砖墓
6500
石墓
9000
注:单价包括一切移坟费用。
(五)菌棚搬迁补偿(按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为准)
结构
地载结构
元/㎡
非钢架
钢架
五、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按房屋拆迁中介机构评估为准)
临时安置、搬迁
面积
标准
临时安置(24个月)
元/月
≤30㎡
200元/月
元/平米/月
>30㎡
6元/㎡
按主体建筑面积
搬迁(一次性)
300元/月
10元/㎡
六、被拆迁户的宅基地安置补偿
八、不予补偿的部分及有争议项目的补偿办法:
1、在通告下发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部分,一经调查核实不予补偿。
2、废弃枯井、废渠、无主坟墓不予补偿。
3、有争议的建筑物和土地,补偿至乡(镇)政府,由政府核实清权属后再予以补偿,但不能干扰土地收储和工程建设。
九、对厂矿企业的拆迁补偿:
1、所有人能提供合法经营手续的,可由中介机构介入进行评估,按评估价金额进行赔偿。
2、不能提供合法手续违规经营的,按评估价的60%予以赔偿。
3、对已倒(关)闭的厂矿企业,又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只给予设备搬迁补助,建筑物按拆迁标准执行。
十、其他
1、公共设施评估不宜折旧,按照原使用功能重置计价。
2、通道绿化范围内的林木,原则上补偿给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权人。
3、征地、拆迁范围为该项目设计、勘界的公路路基与沿线附属设施占地(含收费站及其生产、生活区等),以上占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附着物。
4、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调查登记现场实测面积为准,占地面积以土地权属证件登记面积为准,树木及其它设施以现场调查数量为准,并要求被征地拆迁人签字确认登记结果。对被拆迁人不配合调查登记的,可以通过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档案或现场影像资料进行登记,作为征地拆迁补偿的依据。
6、在实施过程中,补偿项目缺项和没有的,由县征收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协商,也可邀中介机构介入。
7、拆迁补偿标准是指集体土地性质的建筑物(含小产权房屋),对国有土地上大产权房屋拆迁的,可依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中介机构评估后,按程序予以补偿。
8、拆迁人应按规定做好房屋拆迁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拆迁补偿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将拆迁补偿档案移交有关档案管理部门。
9、未尽事宜由水头镇人民政府报请县征收领导组另行研究。
10、本方案仅适用于交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头园区土地收储的补偿,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水头镇人民政府。
附件:1、拆迁砖混结构平房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2、拆迁砖混结构楼房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3、拆迁砖(石)木结构房屋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4、拆迁砖石窑洞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附件1
拆迁砖混结构平房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一、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内外平直、体型无损、坚实牢固。挑檐按1/3、楼梯按2/5、凉台按1/2折算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800元/㎡
基础9612%
圈梁(含大梁)324%
墙体25632%
浇顶22828.5%
[注]盖预制水泥板210元,未封闭严密的预制水泥板195元。
门窗框243%
门窗243%
地面364.5%
[注]地板砖41元,水磨地面38元,铺碎石混凝土30元,铺灰渣后水泥罩面27元,砖24元。
抹墙324%
屋面324%
[注]铺各种砖、瓷砖、油毡、沥青浇烫36元,铺碎石混凝土30元,其他23元。
外墙装饰162%
[注]贴面砖18元,前墙砌耐火砖14元,水泥砂浆罩面9元,水泥砂浆勾缝6元。
水泥(油漆)内墙裙40.5%
玻璃81%
外墙勒脚40.5%
落水管40.5%
散水40.5%
三、测算方法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1972年前房屋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1973年至1988年按90%计算;1989年至1997年按95%计算;1998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5米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5米(含2.5米)至3米的按95%计算;3米以上(含3米)的按100%计算。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20%。
四、计算公式
各部位相加×房屋总面积=整体造价
整体造价×年限比例×高度比例=基本造价
基本造价-合理扣除=实际补偿价
附件2
拆迁砖混结构楼房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1100元/㎡
部位价格(元)比例
基础13212%
圈梁(含大梁)444%
墙体35032%
浇顶31428.5%
[注]盖预制水泥板256元,未封闭严密的预制水泥板239元。
门窗框333%
门窗333%
地面504.5%
[注〕地板砖50元,水磨地面46元,铺碎石混凝土36元,铺灰渣后水泥罩面33元,砖30元。
抹墙444%
屋面444%
[注]铺各种砖、瓷砖、油毡、沥青浇烫44元,铺碎石混凝土36元,其他28元。
外墙装饰222%
[注]贴面砖22元,前墙砌耐火砖17元,水泥砂浆罩面11元,水泥砂浆勾缝8元。
水泥(油漆)内墙裙60.5%
玻璃111%
外墙勒脚50.5%
落水管60.5%
散水60.5%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20%。
附件3
拆迁砖(石)木结构房屋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规格标准、体型无损、坚实牢固。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700元/㎡
基础9814%
墙体15422%
内外立柱355%
[注]无立柱22元
梁608.5%
檩608.5%
[注]无拉纤37元
栓568%
杉板355%
瓦355%
[注]平屋顶铺水泥灰渣罩面为24元
地面385.4%
[注]地板砖37元,水磨地面31元,铺碎石混凝土24元,铺灰渣后水泥罩面22元.砖20元。
抹墙(含内踢脚)324.6%
水泥(油漆)内墙裙30.5%
顶棚101.5%
门窗框355%
门窗385.5%
玻璃101.5%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房屋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1962年前房屋按整体造价的80%计算;1962年至1972年按90%计算;1973年至1988年按95%计算;1989年至今按100%计算。
房屋高度在2.5米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5米(含2.5米)至3米的按95%计算;3米以上的按100%计算。
结构松散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4%;倾斜裂缝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6%;残损断毁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房屋扣房屋整体造价的20%。
附件4
拆迁砖石窑洞补偿作价测算方法
—、规范要求
结构完整、组合严密、建造细致、规格标准、坚实牢固、体形无损、前墙立面垂直平整,棱角分明,石块点、行、纹分布匀称,排列有序,内墙平直光净洁白。石板、混凝土挑檐,按1/3计入建筑面积。
二、部位补偿价格比例:680元/㎡
基础13620%
墙体32648%
地面487%
[注]地板砖48元,水磨地面40元,碎石混凝土30元,砖22元。
抹墙375.5%
水泥(油漆)内墙裙71%
门窗7511%
屋面416%
[注]砖屋面41元,土屋面18元。
根据各部位补偿定价,有一项算一项依次相加,然后乘以总建筑面积得出房屋整体造价。
窑洞不受年限限制,凡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按窑洞整体造价的100%计算。土窑内圈按窑洞整体造价的85%计算;接口土窑按窑洞整体造价的65%计算,土窑内圈、接口土窑、纯土窑洞面积按每孔净宽加0.8米乘以长度计算。
高度在2.5米以内,按房屋整体造价的90%计算;2.5米(含2.5米)至3米的按95%计算;3米以上(含3米)的按100%计算。
结构松散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倾斜裂缝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残损断毁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陈旧失修的扣窑洞整体造价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