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第五章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第一节电子签名的概念;第一节电子签名的概念;第一节电子签名的概念;第一节电子签名的概念;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一、广义的的电子签名
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从“功能等同”的角度,对电子签名进行了描述。该法第7条规定:“如法律要求要有一个人签字,那么对于一项数据电文而言,倘假设情况如下,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a〕使用了一种方法,鉴定了该人的身份,并且说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含的信息;和
上述规定突出了一点,就是功能等同原那么。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只要一个“签名”能到达手写签名的功能要求,就是一个有效的签名。;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贸法会《电子签名示范法》对电子签名法作出了一个定义。该法第2条规定:“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它可用于鉴别与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字人和说明此人认可数据电文所含信息。”
这一定义具有如下两个特点:
1、技术中立原那么
2、功能等同原那么;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所谓“技术中立原那么”,也就是说立法上不能对任一技术开展造成任何限制或偏袒效果,倘假设立法标准上以某一种或者某几种技术作为主要适用技术,将造成日后仅有这些技术始得使用,从而产生独占效果,进而对其他技术的开展造成障碍。
综观各国电子交易法、电子签名法之立法大都遵循此原那么。各国立法文献中的“电子签名”定义,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没有提及电子签名运用的是何种电子技术,也都没有明确具体采用哪些电子手段。于是在法律上就应当采取外延广阔的电子签名概念,以便为新技术的开展留下空间,防止在法律上为之设置障碍。;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一、广义的的电子名
2、功能等同原那么
所谓功能等同原那么,是指只要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符合签名的两个功能,即可肯定其签名的效力。
电子签名概念着重抽取了签名的两个根本功能,即鉴别了作者的身份,并且确认作者认可了文件的内容。其效果是在电子环境下,确立了这样的原那么:签名的根本法律功能,是通过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并且确认他认可了数据电文的内容来实现的。;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一〕、广义的的电子签名
我们将这种电子签名的定义称为“广义的电子签名”,以与后面的数字签名相区别。简单的说,所谓广义的电子签名,就是指包括各种电子手段在内的电子签名,通过签名,实现两个目的: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签署人与数据电文的内容具有法律联系。;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二〕、狭义的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的具体技术方式,是多样化、开放性的,并且在不断开展之中,所有能够生成与传统签名的功能相等价的电子签名方法,都可以包含在其中,它包括了从普通的个人口令、密码,到非对称加密,以及生物特征鉴别法等高级的电子签名技术方式。但是,这些正在使用或仍在研制开发中的签名技术都有一定的缺点。;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相对而言,非对称密钥加密技术,既平安可靠,又能适应开放型市场密钥分发的需要,而且本钱也不太高,是较为理想的电子签名技术方案,因而有些电子签名立法将其作为法定的电子签名技术予以确定。而基于非对称密钥加密技术的电子签名,就是数字签名。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我们将技术中立意义上的电子签名称为广义的电子签名,那么技术特定化意义上的数字签名就是狭义的电子签名。;第二节数字签名的概念和签名过程;第二节数字签名的概念和签名过程;第二节数字签名的概念和签名过程;第二节数字签名的概念和签名过程;第二节数字签名的概念和签名过程;二〕、数字签名确实认
数字签名确实认是一个参照原信息和给定的公共密码来查验数字签名的过程,进而决定为同一信息使用私人密码创立的数字签名与被参照的公共密码是否保持一致。
确认软件将认同数字签名为“已被确认”,假设:
〔1〕签名者的私人密码是用来对信息进行数据签名的,而公共密码是用来确认数字签名的,因为,公共密码将只确认签名者使用私人密码签署数字签名。而事实上,公共密码已经确认了签名是由私人密码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