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资信证明,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参考格式)
签发日期:年月日
:
因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在我行立有结算帐户,银行资信证明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业务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
1、我行只向本证明书所指期限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日期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所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内容,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它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
银行(章)
银行资信证明书
Date:March1,2007
To:HalcatrazSA
DearSirs,
Thisistoconfirmthatisaclientofourbank,Buyer’sBankandmaintainabankingaccountno.withusandisingoodstandingwithourbank.
这封信是确定是我们银行的客人,买方的银行和银行账户号码.信用良好。
Attheirinstructionswe,Buyer’sBankwithfullauthorityandmandateherebyconfirmthatthesaidclientisready,willingandfinanciallyabletopurchase
()MTofCopperCathodesforthepriceofUSD/MToverthenextmonths,andforthetotalvalueofUSDsubjecttotheSellerandHenanYongTongTeSteelNorthSalesLimitedCo,completingtheSales&PurchaseContract.
会完成销售采购合同。
WeBank,confirmourabilitytoissueinduecourseandafterthesigningofthePurchaseContract,therequiredDocumentary,Irrevocable,Transferable,ConfirmedLetterofCreditonbehalfofourClientandforthebenefitoftheSeller,withfullassuranceforthefullamountoftheContract.
我们银行确定我们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及时履行合同的能力,所要求的以我们客人名义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将会以合同的全数受到保证。
Wecertifythatourclientnamedabovehassufficientfundsand/orcreditfacilitieswithourbanktocompletetheproposedtransactionwithinthetimeperiodoutlinedintheabovereferencedContract.
我们保证以上客户在我行有足够的资金或信用工具来完成上面列出的参考合同中提及的汇款数
Ourclientherebygivesusauthoritytoopenanon-operativefinancialinstrumentpertermsofcontractpayabletotheSellerswithinfive(5)internationalbankingdaysofreceiptofSellersProofofProduct.
Yourstruly
Signandsealbybankofficer+bankstamp
由银行官员签字盖银行章
Signedbyaseniorlevelbankofficer,includingitstitle,fax,andphonenumb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andTitleofBankOfficer(Pleasetype)该银行官员的名字和职位(打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繁花
3、北陌
4、眼热
5、孤风
6、嗜笑
7、软语
8、饮鸿
9、初歌
10、回音
11、浅枔
12、白越
13、伏在
14、非酋
15、离烟
16、迷茫
17、盖神
18、崛起
19、冷笑
20、橘年
21、娇纵
22、做岸
23、無奈
24、忏悔
25、鲸落
26、直叙
27、死亡
28、夕陌
29、甜词
30、羅卜
31、羁拥
32、旅人
33、无心
关键词:货币政策会计信息透明度债务融资现金持有水平
引言
一、文献回顾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三、研究设计
四、实证分析
五、进一步的分析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相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而言,国有上市公司可能获得的借款数量更多、借款成本更低或二者同时存在。江伟和李斌(2006)的研究结果表明,相对民营上市公司,国有上市公司能获得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因此,国有上市公司的债务融资对会计信息透明度反应的敏感度会降低,同时非国有上市公司在信贷市场中作为竞争者之一,其债务融资应当对会计信息透明度是敏感的。那么,前文结论的准确性就是值得怀疑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进一步考察在不同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样本中,货币政策和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公司债务融资的影响。本文将样本分为非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使用方程(1)和方程(2)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6。限于篇幅原因此处只做简要说明。表6的结果总体而言与前文结论相呼应,即债务人通过盈余管理使得会计信息透明度下降,从而“美化”会计报表,这一做法虽然有助于获得借款,但债权人同时也会考虑公司经营风险和甄别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要求了相对较高的利率。同时,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债权人提高了对债务人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使得会计信息透明度较差的公司获取的借款数量较少。
六、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运用样本公司的数据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公司借款人往往出于不同的目的与需要选择不同期限的贷款,同样银行作为贷款人具有合理配置贷款期限的需求,因此货币政策和会计信息透明度对公司长短期债务融资的影响也可能不同。为此,本文将前述样本公司的借款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将二者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为消除异方差问题均做对数处理)进行结论的稳健性检验。具体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结论显示,公司进行较大程度的盈余管理(会计信息透明度下降)能够“帮助”其获得借款,并且说明公司在获取长期借款时粉饰会计信息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蒙蔽了债权人。
七、研究结论
参考文献:
[1]代彬,彭程,郝颖.国企高管控制权、审计监督与会计信息透明度[J].财经研究,2011(10):113-123
[2]方红星,施继坤,张广宝.产权性质、信息质量与公司债定价——来自中国资本市场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13(4):170-181
[3]胡奕明,唐松莲.审计、信息透明度与银行贷款利率[J].审计研究,2007(6):74-84
[4]胡奕明,谢诗蕾.银行监督效应与贷款定价[J].管理世界,2005(5):27-36
[5]李志军,王善平.货币政策、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债务融资[J].会计研究,2011(10):56-62
[6]廖秀梅.会计信息的信贷决策有用性:基于所有权制度制约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7(5):31-38
[7]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3(2):47-58
[8]陆正飞,祝继高,樊铮.银根紧缩、信贷歧视与民营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损失[J].金融研究,2009(8):124-135
[9]饶品贵,姜国华.货币政策波动、银行信贷与会计稳健性[J].金融研究,2011(3):51-69
[10]孙铮,李增泉,王景斌.所有权性质、会计信息与债务契约——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07(9):101-107
[11]王艳艳,陈汉文.审计质量与会计信息透明度——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6(4):9-15
[12]徐昕,沈红波.银行贷款的监督效应与盈余稳健性——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10(2):102-110
[14]BhattacharyaU,DaoukH,WelkerM.TheWorldPriceofEarningsOpacity[J].TheAccountingReview,2003,78(3):641-678
[15]Duffie,D.,Lando,D.TermStructuresofCreditSpreadswithinIncompleteAccountingInformation[J].Economatrica,2001,69(2):633-664
[16]Franeis,J.,LaFond,R.,Olsson,P.,SehiPPer,K.TheMarketPricingofAccrualsQuality[J].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2005,39(2):295-327
[17]JinLiandStewartC.Myers.R.AroundtheWorld:NewTheoryandNewTests[J].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2006,79(2):257-292
[18]Khan,M.,andR.Watts.“EstimationandEmpiricalPropertiesofaFirm—yearMeasureofAccountingConser-vatism”[J].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2009,48(2):132-150
[19]Lang,M.,Lundholm,R.VoluntaryDisclosureduringEquityOfferings,ReducingInformationAsymmetryorHypingtheStock?[Z].SSRNWorkingPaper,UniversityofMichigan,1997
对于广电运营商来说,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所背负的巨额债务使其不得不重新审视其现有的商业模式。
5月下旬,在天津召开的有线电视技术研讨会上,各地的广电运营商对后数字电视整转时代商业模式的思考,显现出整个产业的发展进程正在触及核心命题。
广电人对“1号文”的理解
今年年初,“1号文”的出台引发了业界的争论,而广电内部人士看法也不一致。
注重挖掘现有网络潜能
虽然“1号文件”的出台加剧了广电运营商的危机意识,但摆在其眼前的实际问题却不容乐观。
“有线电视属于公益性事业,无法一夜暴富。”在天津广电技术部经理刘登峰看来,广电运营商目前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据了解,截至2008年6月底前,天津主城区和滨海新区的170万户居民的数字化改造将全部完成,而天津有线为此投入了16亿元。但广播电视的公益属性决定其无法依靠提高收视费,在短期内收回整转的巨额投资。而曾被寄予厚望的vod点播业务并没有带来预期的效益,在这种情况之下,双向网改造反而会加大广电运营商的资金缺口。
刘登峰表示,目前天津有线的工作重点是对原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逐步取消放大器,延伸光线的长度;对于未来可能开展的业务仍处于探讨阶段。但从长远的发展来看,天津有线进行双向网改造的目标是坚定不移的,双向改造更倾向于选择epon+eoc技术。
实际上,能够进一步挖掘有线电视网的潜力,是eoc技术被普遍看好的主要原因。h3c广电系统部部长刘志凌认为,“eoc本身代表电缆网通信技术的一种发展,现有的电缆不可能在短期内被抛弃。”
业务开展剑走偏锋
刘登峰认为,“广电运营商不可能被动地等待终极业务的出现,但仅靠一两个环节很难拉动整个产业链,在一些地方省网整合不顺利的情况下,广电运营商也在考虑成立业务联盟。”
在刘志凌看来,实践证明,曾被广电内部看好的青岛模式、杭州模式、天威模式并不具备广泛复制的基础和条件。广电运营商必须结合自身及当地市场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才能够推动双向网改造。“各地的情况不同,广电运营商在开展业务时一定要有取舍,不能看别人做什么好,自己就做什么。更不能照搬移动、电信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双向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并不清晰的情况下,一些广电运营商并不急于进行大规模的双向网改造,而是将目光瞄向了城域网,把业务渗透到平安城市、电子政务等领域。
刘志凌认为,“平安城市”是一个分级市场,在3级以上的城市,广电的优势发挥不出来。因为这些城市的平安工程大多由政府招投标,流程非常完整,竞争激烈且利润率低,又很容易被电信封杀。但在4级城市,广电的优势比较明显。
比如腾讯公司的一个公众帐号名称叫做“飞机大战”,则在申请认证时直接申请这个“飞机大战”作为认证帐号名称,而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起名“腾讯飞机大战”才可以通过。
为规范和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深化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起草了《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下面对起草过程中涉及到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说明。
一、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这个问题实际上由两个部分所组成,首先是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必要性,其次是制定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一)实施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必要性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标准规划,导致了普遍的“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我市同样面临着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互联互通不畅,开发利用滞后等问题。从信息安全、技术、制度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完善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对于消除重复建设、推进政务协同,实现服务型的电子政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1)消除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投入。科学规划设计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设施,可实现政务数据在各职能部门之间合理分布及高效交换,避免数据及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可提供丰富应用系统公共组件,为电子政务系统的共用提供支持,最大程度避免应用系统的重复建设。
(2)促进业务协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依托完善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能实现不同层级政府和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信息普遍共享,政府自身应用的协同办公、决策支持、应急指挥等系统可实时交换数据,减少中间环节,大幅提高办公效率。
(3)提高运行质量,增强公共管理水平。信息资源共享可提高人口、法人、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的准确度和覆盖范围,实现部门间数据的对比、汇聚、共享,提升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管理精细化水平。
(4)提升服务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可显著提高对企业和公众的信息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信息资源共享公开,鼓励社会力量进行增值开发,不仅可以丰富政府信息资源,还可促进信息内容产业的发展。
(二)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在信息资源共享实践中,建立规范的制度机制,能有效消除部门利益纠葛和部门制度不一造成的障碍,可统一应用系统的技术和标准,提高交换效率,降低建设维护成本。
1.增强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推动力。
建设市级的制度规范,能够确立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地位,增强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持续性。可避免部门自发信息资源共享目标的局限性(往往只注重内部效率提升),将注意力集中于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社会形成开放、良性互动。
2.消除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的制度障碍。
由于缺乏市级的制度规范,一旦推动信息资源共享的举措与其他制度规范不一致,就很容易造成制度上的障碍,无法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开展。
3.确立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规范。
缺乏规范性的制度规定,使信息资源共享在不同的区域与部门间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各部门独立建设数据库、应用系统、交换系统等采用的技术和标准各不相同,无法互联互通,为全市范围内的进一步的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业务协同造成障碍。
二、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基本考虑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既要考虑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又要紧密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发展现状。
(一)我市电子政务现实情况
我市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处于国内较先进行列,各领域应用不断向纵深发展,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坚实基础。
1.建成国家A级标准的非电信业务数据机房,搭建公共服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云平台,现已连接各区市和230多个市直部门,支撑公交、交通、旅游等政务应用系统40多个。电子政务外网连接八个区、市(开发区)和23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
2.政府网站连续十二年位列全国地级市前20名。设有三大功能版块,五个用户频道,英、日、韩三种外文版,日均访问量近10000人次。
3.电子审批系统涵盖52个具有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其他独立审批系统全部与电子审批系统进行连接和数据交换,市级与区县实现事项协同审批。
4.是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全国首批9个试点市之一,共建成农村远程教育站点2893个,建成“省级规范化站点”8处,创建了“威海农兴远教网站”,处于省内领先行列。
5.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系统,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实现同一数据中心管理,全市近90%的人员被纳入系统。劳动力管理实现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的四级实时联网,发行、启用社保卡98万张,参保人员持卡率达到98%以上,系统应用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领先的电子政务应用也对信息资源共享提出了迫切需求,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建设基础。
(二)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因素
缺乏明确的政策法规以及部门利益纠葛是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的主要因素。政府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导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很低。我市目前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状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认识不足
一方面认为政府信息共享就是政务信息的公开,只要把一些政策法规、政府新闻到政府网站就可以了。另一方面存在着“重硬件、轻服务、轻内容”的意识,专注于昂贵的设备、先进的架构以及充裕的带宽,忽视了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2)利益驱动为信息资源共享造成障碍
各部门难以舍弃独占信息资源而带来的权力和利益,要么不断强化自身在共享机制中的地位,要么有意识地抵制或排斥共享机制的运行。信息资源共享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也要加大对软件的投入,却难以产生明显的政绩,也使一些决策者对此不感兴趣。
(3)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机制。
信息系统由各行业各部门都根据自身特点开发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兼容性,难以有效地实现信息共享。基础数据库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不同领域、部门之间的数据库连接不畅,导致了高投入、低效用。各部门独立开展的数据共享,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交换效率低,建设维护成本高等问题。
(4)信息资源深层次开发利用不足。
政府缺乏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积极理念,没有将改善信息服务与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结合在一起,大部分信息资源处于闲置状态。也没有找到利用信息资源进行增值服务的良好模式,没有按照市场需求开发信息产品,无法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的规模效益。
(三)起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基本原则
制定我市的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既要严格依据国家和省政策意见,又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还要认真吸取最先进理念。
(1)基础设施建设市域一体化
我市已建成覆盖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及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了良好基础。公安、人社、民政等各领域信息化程度高,数据基本集中于市级及以上部门。鉴于此,《办法》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全市各部门和各区市的共享平台,并要求各区市统一利用市级平台,更有利于深度的全市范围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2)适用范围扩展至公共服务企业
水、电、暖,公交、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企业掌握大量服务资源,将这些服务纳入政府网站等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已实行多年,但是存在服务内容不多,深度应用不足等问题,因此在制定《办法》时决定公共企业参照执行,以便建设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公共服务企业,既肯定了义务主体范围的广泛性,又比现有的界定方式更为全面、科学,可以有效地规范所有的资源共享活动。
(3)注重发挥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
(4)突出兼容性、渐进性原则
全市各部门已经建设了大量信息化系统,部分系统连接国家、省以及各区、市,有些部门之间已建设了独立的数据交换系统,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设施建设中要兼容不同的系统、标准和协议,部门间交换可逐步迁移至市统一平台。基础数据库建设方面,面临部门法规政策和利益障碍,且基础数据库建设涉及部门较多,也应逐步推进,不可一蹴而就,随意采用一刀切式的硬性做法或规定。
(5)明确较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为保证《办法》的贯彻落实,首先确定是政府办公室为信息资源共享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稿尽量设计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年度报告制度与绩效评估制度等。明确在全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中,要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审核。
三、起草经过
(一)起草:市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依据《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起草了《办法》。起草过程中参阅了《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发〔2011〕91号)、《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政府令171号)、《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粤府办[2008]64号)、《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06〕143号)、《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等,并吸取了《跨部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推进体制_机制和方法》、《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策略研究》、《山东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研究》等博士和硕士论文的研究成果。
(二)论证:经过中心内部的多次讨论修改后,2015年5月份,邀请我市信息化领域专家和重要部门电子政务主管人员进行论证。专家提出了加强新建电子政务项目和信息资源共享项目的审核,以便充分利用好电子政务资源共享平台杜绝重复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反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意见。
(三)征求意见:2015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5日,征求40多个部门意见,获得并采纳的有效意见4条。
四、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共设7章,包含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采集、共享,信息安全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界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管部门等。
第二章基础设施建设,规定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源目录的建设原则,界定了政务信息共享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责任义务,明确了共享基础设施建设市域一体化原则。
第三章信息采集,明确了依法采集、一数一源的基本原则,规定信息采集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完整。
第四章信息共享,明确了拥有信息资源部门的共享义务,不同种类信息资源共享的程序等。
第五章信息安全,规定了信息共享基础平台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达到的标准,部门参与信息共享应负的安全责任。
八连冠,中国男乒毫无悬念地卫冕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男团冠军。决赛中3-0轻取日本的成绩让人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将在五个月后的里约延续自己的辉煌。
“今天这三个队员能赢下来都值得肯定,这次比赛对许昕的锻炼价值不小,不管半决赛还是决赛他打得都非常好,可以说决赛第一场他3-0战胜水谷隼,为球队奠定了赢球的基础;之前马龙和吉村真晴从来没打过,在碰到马龙之前,对手在本次比赛中还保持着全胜,我开准备会激励他们说,“除了中国队之外,希望没有第二支队伍能够全胜,”结果马龙还是做到了,”中国乒乓球队总教练刘国梁赛后点评时说,“张继科赢下了致胜的一分,这非常关键。虽然他的发挥还有一些小瑕疵,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最重要的是结果。”
刘国梁认为整体而言,中国队一、二、三号位差距不大,之所以让马龙对阵吉村真晴,是因为两人之前从没交过手,“如果在奥运会时碰上一个新的对手,有可能是个遭遇战,我让马龙接受这个挑战,就是为里约做准备。”谈到许昕,刘总幽默地用了“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遛遛”这句俗语,“许昕上届决赛打了三号,这两年有稳步提升,是该拉出来练练了。另外他也需要积累自信,因为普通的比赛很难激发他的自信和霸气,我希望通过这样的比赛能够帮助许昕建立强大的心理,让他能够真正和张继科、马龙站在同一水平线,这样我们三条腿走路,球队会更加强大一些。”刘国梁坦言以前总是觉得许昕显得略微单薄,这次是专门咬着牙,从淘汰赛开始一直让他上,而且都打在前面,“一方面我们给了他这个机会,最重要的还是他确实证明了自己,”刘国梁强调。
当被问及大满贯选手张继科的表现时刘国梁认为“藏獒”经受住了考验,但同时其他三位主力队员也经受住了考验,“比赛高兴归高兴,今天很开心,但是决定奥运会单打参赛名单的时候往往是非常痛苦的。我们之前大概讨论过四月份奥运会亚洲区预选赛的人员问题,这次预选赛可以参加2至4个人,最后参加奥运会单打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过预选赛。正常来说我会把大家都带过去,但是谁参加奥运会单打,四月份还不一定能最后确定下来,”刘国梁透露通过预选赛打出来的是国家参赛资格,这个名额并不属于参赛选手本人,“打出国家资格就意味着主动权在我们手里了,第一次预选赛只打出一个名额,按照中国队队员的世界排名,我们都可以进入打奥运会单打的范围里,预选赛打出来的名额,15天以后确认打出来的这个人参加不参加单打,如果不参加的话可以换人,而团体赛的名额要更加灵活。”(文/郭健)
【关键词】信用;合同诈骗;资信调查
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纽带的契约经济,信用关系的稳定是交易安全的保障,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命脉。可是,近年来,在经济交往中,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不断发生,致使合同履行情况每况愈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危机”。而一旦存在信用危机,势必导致市场活动萎缩,交易量下降,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正常生存、发展下去。为此,在严厉打击合同诈骗的同时,我们更应提高警惕,预防合同诈骗,避免遭受巨大损失。
一、摆正思想、提高警惕,是预防合同诈骗的前提
“万里大造林”集资诈骗案件大家并不陌生。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托管合作造林高回报、零风险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和培训洗脑不断发展业务人员认购或介绍他人认购“林权”的手段,诱使全国3万多名群众投资所谓的速生丰产杨树林,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转让林地(林权)43万余亩,涉案金额达13亿元(案例1)。类似的案例还很多。分析这些案例可以看出,行骗者之所以能够轻易得逞,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二、加强资信调查,是预防合同诈骗的直接措施
一位宋姓女士想购买某开发公司的一套房屋,并伪造了单位介绍信和收入证明。开发公司经简单的审核后便与宋女士签订住房贷款担保合同。某银行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担保与宋女士签订了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一年后,宋女士突然下落不明。无奈,银行将开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一次性还清宋女士所欠贷款(案例2)。分析该案例,开发公司之所以会上当受骗,关键在于对宋女士提供证明的真实性没有进行核实,即资信调查不到位。做好资信调查工作,不但要对资信材料的形式、内容进行书面审查,还要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必要时还应收集有关信息,综合考虑。该案中如果开发公司对材料认真审核,宋女士利用合同诈骗的目的根本无法得逞。可见,加强资信调查是预防合同诈骗最直接的措施。
(一)对资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是对资信材料形式、内容进行审查,只要材料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能够证明签约对方的资信情况即可,至于材料的真实性暂不审核。通过书面审查,初步确定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
1.资信材料尽量要求原件形式。有的企业或个人在提供材料时,会提供证照的复印件或传真件,但是,复印件、传真件易于伪造,可信度自然比较低,如果仅凭此就确认对方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并签订合同,就可能为合同诈骗者提供可乘之机。因此,资信材料应尽量要求原件形式。如果提供原件确有困难,我方又很想与对方合作,应要求提供其他原件材料来证明复印件、传真件的真实性,或对复印件、传真件进行核实。对毫无其它证明材料,又未经核实的复印件、传真件决不能轻易相信。
2.资信材料要能证明对方的资信情况。如果资信材料不能证明对方的资信情况,无异于一堆废纸,因此,我们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要求对方出具资信材料,通过书面审查,达到初步掌握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目的。
当对方是个人时,首先,必须具有缔约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为证明这一点,可要求对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当怀疑对方是精神病人时,应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精神状况证明。其次,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根据具体合同内容,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如案例2中,订立房屋贷款合同时,除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收入证明和他人担保等材料。
虽然《合同法》未规定超过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的合同,以及越权所订的合同必然无效,但我方在签订这类合同时必然承担起比一般合同更大的风险,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可能性也更大。因此,在签订这类合同时,要提高警惕,除了严格进行资信调查、确保有履约能力外,还应采取其它必要措施,降低风险,促使对方履行合同,保障我方的利益。
(二)对资信材料进行核实
对方提供的资信材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不一定都是事实,采用虚假资信材料骗取信任也是合同诈骗的方式之一,因此,为进一步确认对方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对资信材料、尤其是存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核实十分必要。
1.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实。当对方是企业时,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是否已被撤消,营业执照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涂改,防止对方企图利用伪造的营业执照蒙混过关。
2.向发证机关、材料出具部门核实。向发证机关、材料出具部门核实持证人或单位是否具有证书、材料所证明的资格,以及证书是否已被撤消等,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书、材料的真实、有效。案例2中,如果开发公司向所谓出证单位核实介绍信、收入证明,宋女士的谎言及时被揭穿,开发公司就会避免这次巨大损失。
4.向银行核实。在经济交往中,提供虚假账号进行诈骗的现象屡有发生。行骗者以某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却提供自己的账号,当我方将钱汇入该账号后立刻取款逃跑。因此,我方还应对对方提供的账号的真实性、与实际账号的一致性,以及其他信息向银行进行核实,维护我方的利益。
(三)积极收集资信材料
对方在提供资信材料时,不管以何种目的总会提供对自己有利的材料,隐瞒不利的情况。因此,我们还应积极主动收集资信材料,全面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最终决定是否与之合作交易。
收集资信材料的途径很多。如,在核实资信材料的同时进行咨询。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了解对方在近三年内是否有故意或过失违约、违法经营的不良记录、是否属于合法经营,掌握信用情况;向银行咨询,了解对方是否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确保有履约能力;向税务部门咨询,了解对方近三年纳税情况,掌握对方的经营效益状况。再如,通过听取社会舆论、媒体报道,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如果可能的话,对对方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对收集的材料还要注意联系、筛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防止诈骗者散布错误信息,使我们落入陷阱之中。可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只要内容能真实反映对方的资信情况,而不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我们都应收集,综合考虑是否与对方合作、交易。
综上所述,在签订合同时我们一定要摆正思想,提高警惕,认真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严格依法办事,预防合同诈骗。万一被对方所欺骗,切不可自认倒霉,而要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失,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严惩不法之徒,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1]阎柴峰著.如何防止法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J].石油企业管理.
1998,2(37)
[2]宋书国著.强化合同管理实施三查制度[J].登在石油企业管理.
1998,7(40)
一、银行承担出具虚假验资证明责任的抗辩
当银行受到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或验资证明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寻找事由,对抗、辩解或否认对方的诉讼请求,以延缓、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
(一)构成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要件。银行在出具虚假资信证明民事案件中的责任一般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从法理上讲,构成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一般应当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是存在损害事实;二是实施了违法行为;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四是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银行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或虚假资金证明肯定是违法的,但与债务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却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对此,有的法官仅以银行出具的验资证明或资金证明不实导致企业注册进入市场,即从市场准入的角度,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的某一具体纠纷或损失与验资不实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有失公正。再说,一个注册资金不实的企业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的资产规模可能变的相当大,其利润也可能早就足以补足注册资金。另外,债权人的损失也可能是由其自身过错或违约、投资失误,甚至被债务人诈骗造成的。
(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有范围限定。验资机构或银行应当对公司债务在验资报告不实部分或者虚假资金证明金额以内,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而不能承担无限责任。另外,出资者的出资方式依法可以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银行充其量也只能对货币资金出具对帐单等企业注册的入资凭证或资金证明,当然也就不应对其他方式出资承担不实责任。至于公司注册登记后又抽逃资金的,金融机构依法不应承担退出验资手续费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八)虚假验资行为的危害效力因企业年检而中断。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年检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而公司的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等事项,是工商登记主管机关主要审查的内容。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交或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证明文件的行为,都规定了包括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内的相应处罚措施。因此,虚假验资或为验资出具不实资金证明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误导效力在债务人办理工商年检后即可中断。
(九)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期限。债权人在时已经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时超过了法定执行期限的,依法就无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当然也不能执行债务人公司的出资人和为出资人验资机构,更谈不上执行出具不实资金证明的银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债务人的法人资格则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消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即进行公告,即应推定债权人知道债务人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商务合同因债务人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履行主体随之终止。商务合同终止后,债权人即应开始主张权利,即可认定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应由此起算。
二、利用虚假验资证明责任保全银行信贷资产
贷款银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或保证人的案件中,经常发现借款企业或保证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几千万元注册资金不真实,更有甚者经司法审计发现实收资本竟为零的情况。既然普通债权人能够向虚假出资者、虚假验资者或为虚假验资出具不实资信证明的银行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作为最大债权人的贷款银行也应当高高举起法律武器,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诉讼手段,根据案情依法追究虚假出资者、虚假验资者或为虚假验资出具不实资金证明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以保全银行信贷资产。
(一)追究借款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虚假出资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二)追究借款人公司出资担保人的代偿责任。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而企业注册“资金担保”,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申请登记时出具的保证被担保人(申请登记企业)资金真实性的文件。担保人承担因被担保人资金不实而产生的保证责任。
(三)追究借款人公司出资人(股东)抽逃资金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抽逃注册资金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抽逃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四)追究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的赔偿责任。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下同)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二、已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申请开设店铺的申报材料
(二)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四)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五)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开设店铺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三、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商业领域的申报材料
(二)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三)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六)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七)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八)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十)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十一)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商业企业的申报材料
(二)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下同)及其附件;
(五)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六)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
(七)被并购境内公司有国有资产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及备案材料;
(八)并购后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九)并购后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十)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
(十一)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
(十二)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十三)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十四)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五、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