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67-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3.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6月3日
前言
1总则
1.0.1为提高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水平,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环保、经济、美观等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不适用属于历史文物保护的住宅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1.0.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遵循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和简装修、重装饰的理念,做到节能、节水、节材,并适应不同地区气候和文化的特征,兼顾当前使用和将来改造的需要。1.0.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装配化、智能化,兼顾多样化和个性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1.0.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interiordecorationofresidentialbuild-ings根据住宅室内各功能空间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并结合视觉艺术,达到安全卫生、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空间效果的过程。2.0.2顶棚ceiling建筑物房间内的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2.0.3套内前厅entryfoyer进入套内的过渡空间。2.0.4室内净高interiornetstoreyheight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2.0.5陈设品furnishings用来美化或强化室内视觉效果的可布置物品,也称摆设品、装饰品。2.0.6细部detail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造型、饰物、部件、纹样及做法。
3基本规定
4套内空间
5共用部分
5.0.1装饰装修设计不得改变楼梯间门、前室门、通往屋面门的开启方向、方式,不得减小门的尺寸。5.0.2共用部分的顶棚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防火等级为A级、环保、防水、防潮、防锈蚀、不易变形且便于施工的材料;2出入口门厅、电梯厅装修地面至顶棚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标准层公共走道装修地面至顶棚的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3顶棚不宜采用玻璃吊顶,当局部设置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其种类及厚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并应采用安装牢固且便于检修的构造措施。5.0.3墙面应采用难燃、环保、易清洁、防水性能好的装修材料。5.0.4地面应采用难燃、环保、防滑、易清洁、耐磨的装修材料。
6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0.1装饰装修不得扩大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面积或增加层高,不得破坏原建筑基础构件和移除基础构件周边的覆土。6.0.2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装饰装修应采取防水、排水、除湿、防潮、防滑、采光、通风的构造措施。
7无障碍设计
8细部
注:以套内起居室(厅)地面装修完成面标高为±0.000。
9室内环境
10建筑设备
11安全防范
12设计深度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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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6月3日以第830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中有关使用功能、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质量、配套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方面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人体活动最小尺寸控制的模拟试验、结构安全实验以及多次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取得了相应的重要技术参数。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8.0.1装饰装修界面的连接影响装饰装修的美观和使用效果。根据实态调研和视觉的规律。本条文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界面的连接方法作了规定。1在相邻界面铺贴成品块状饰面板,采用对缝或间隔对缝方式衔接,可以使界面分格有序,工艺美观,如图1所示。
2两种不同饰面材料平面对接时,由于材料特性的不同带来裂缝、翘边等隐患,采用离缝、错落或加入第三种材料压边的工艺可避免产生这种情况,同时,也能淡化因对接产生的视觉突兀感,如图2所示。
3两块相同花纹的材料平面对接时需特别注意花纹、色彩和质感之间的衔接,否则就会破坏界面的整体感。4铺贴饰面材料选择大尺寸为小尺寸的整数倍,大尺寸材料的一条边与小尺寸材料其中的一边对缝,这样处理既便于施工又能使材料的铺贴整齐有序,如图3所示。
5由于装饰装修材料的侧口大多为毛面,在成角度交界处会出毛面暴露的现象,所以宜作细部造型处理,如图4所示。
6菱形的块面材料对接,特别是在不同界面上对接,容易出现对缝错位,设计中宜做好排版图。菱形块面材料对接界面的边部如不进行收口处理就会出现突兀的视觉感受,如图5所示。7饰面材料的尺寸与设备的尺寸及安装位置协调,可以使设备与饰面材料产生整体的装饰美感。8.0.2根据实态调研,对室内不规整界面进行规整处理,会使空间感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取向。1不规整的顶面在边部采用非等宽的材料作收边处理,可以使视线首先感觉到的中部顶面规整,如图6所示。
2不规整的墙面如采用块面材料铺贴因有分缝存在必然会在边部出现不规则形状,而无分缝的涂料或墙纸(布)不会出现明显的分缝线,它能淡化不规整的视觉感受。3在地面的边部用与中部块面材料不同颜色的非等宽块面材料作收边处理,可以确保中部块面材料的规整、有序,如图7所示。8.0.3在装饰装修设计中采用网格划分定位可以使不规则的图样准确定位,如图8所示。
9.1采光、照明9.1.1外窗是天然采光部位,如这些位置被遮挡就会影响采光,并造成室内照明不足等问题。9.1.2当白天的灯光颜色与室外天然光的颜色产生差异时会产生视觉不适。9.1.3住宅室内需要有均匀照亮整个空间的一般照明,也需要有均匀照亮某个工作区域的分区一般照明。对有特定要求的视觉工作区域,如厨房、卫生间、书桌等局部需有局部照明。9.1.4住宅室内照明中合理地选择灯具、布置灯光,避免灯光产生眩光是提高住宅室内光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1装饰装修设计应选用国家推荐使用的LED灯和荧光灯、节能灯,不应用白炽灯和卤钨灯。2大面积高反射装饰装修材料易造成视觉混乱,产生不适感。3家具和灯光的布置位置决定了光线射入阅读者、书写者、工作者眼睛的方向。正面射入会产生眩光,而从左侧前方射入既没有眩光,又不会在工作、学习范围产生影子。9.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对住宅室内的照度和显色指数标准作了规定,见表1。
注:●为应设,△为可设,—为不设。
11.1消防安全11.1.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对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作了规定,其中住宅室内各部位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见表3和表4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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