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1、解决营改增后造价如何计算的问题;2、贯彻2013国家费用项目组成和2013国家计价计量规范;3、总结13年来我省费用定额实践经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目录总则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起草说明:意外伤害险国家社保法和建筑法都已经取消强制征收,国家费用组成是归入企业管理费,但是我省考虑大都还在施工许可前置要求中,暂时保留意外伤害险在规费中。规费的内容估计后续还会变化。(七)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起草说明:上章内容是理论构成,但是难以直接按理论构成计算造价,我们无法直接算出一个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等,需要分解成分项工程并计算其工程量,再乘以综合单价,从而计算总造价。而如何规范分项工程的划分、计算其工程量并适应招标投标定价需要,是《计价规范》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本章内容实质上由《计价规范》确定,将来如果实施全费用单价法,则只有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项目三类。(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按构成工程实体的或者设计图纸已经明确作法的工程费用,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起草说明:原国家定义“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没明确,回归03规范的写法,增加设计图纸已经明确作法。
起草说明:承上启下的章节。上章是构成,本章是计算,下章是标准。本章把第二章的组成内容通过计算公式形成造价,规定每个费用如何计算,提出计价办法。一、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之和计算。其中:1、分部分项工程费,按照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费,区分总价措施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按第四章规定的取费基数乘以取费标准计算,单价措施项目按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3、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按照第四章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见下表:
项目名称
计算办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Σ(工程量×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Σ(各项措施项目费),其中:总价措施项目按第四章规定的取费基数乘以取费标准计算,单价措施项目按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
3
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4
规费
劳保费用+工程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
税金
(1-甲供材料设备+2+3-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4)×增值税适用税率
6
总造价
1+2+3+4+5-甲供材料设备
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见下表:
人工费
Σ(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或,人工费基价×人工费调整系数
材料设备费
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设备数量×设备单价)
施工机具使用费
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台班预算单价)+仪器仪表使用费,或,Σ(施工机械费基价×机械费调整系数)+仪器仪表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1+2-设备费+3)×企业管理费费率
风险费
(1+2-设备费-甲供材料+3+4)×风险费率
利润
(1+2-设备费+3+4)×利润率
7
综合单价
1+2+3+4+5+6
起草说明:设备费除了参与计算税金,其他费用都不参与计算。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根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的具体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依据不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分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及其本省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2、定额计价,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按照有关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或预算定额)及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起草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除了项目划分依据不同之外,其他都是一样的,包括费用构成、计算程序、取费基数和费率。本章产生了工程量、综合单价、总价措施费和单价措施费、取费标准;“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引出了计量规范、消耗量或预算定额、价格信息等。综合单价组成中提出了风险费。本章实质上是将造价理论构成与定额等计价依据融合在一起的计价办法。
理论组成内容
计价办法
计价依据
工程量
量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
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
人材机费
人材机消耗量
人材机单价
价
指导价和信息价
单价措施项目
管理费、利润、风险费
费
取费标准(费用定额)
总价措施项目
起草说明:主要思路,简化、归并、统一,尽可能一个项目一个费率,减少执行中的争议。
材料运输损耗率如下表
运输损耗率(%)
瓦、空心砖
砌块
1.5
砖、砂、石子、水泥、陶粒、耐火土、饰面砖、玻璃、卫生洁具、玻璃灯具、商品混凝土
金属材料
一般不计取
其他材料
0.5
不分工程类别,企业管理费按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取费基数乘以企业管理费费率(见下表)计算。
费率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安装)仿古建筑工程(含安装)构筑物工程(含安装)
5.5+采保费1.32*0.6+附加税0.5=6.8
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含安装)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8.5+1.3=9.8
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含安装)房屋修缮工程(含安装)抗震加固工程(含安装)
10.5+1.3=11.8
爆破工程
市政工程
6.3+1.3=7.6
园林绿化工程(含安装)
5.2+1.3=6.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
9.8+1.3=1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装
7.6+1.3=8.9
市政维护工程
13+1.3=14.3
备注:上述房屋建筑工程均包括室外总体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包括传达室、民用水加压泵房、变电房、游泳池、围墙、室外挡土墙、室外道路、化粪池、阴井、室外地下雨水污水管网等,不包括小区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不包括建筑围墙之外的道路、管网等。起草说明:1、一个项目一个费率。2、关于费率水平,对于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费率与之前同口径对比基本一致;对于二次装饰、修缮性质的工程专业,主要考虑造价低,年产值少,费率较之前有较大幅度提升。3、企业管理费费率反映的是某个专业整个行业多年的平均开支水平,不能反映具体项目或具体企业的实际管理费开支水平。
施工合同约定(含招标文件)实行风险包干的,可以约定计取风险费,风险费按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设备费、甲供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之和乘以风险费率计算。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风险适当、合理分担的原则,合理约定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施工中超出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中: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主要材料应当根据材料在工程中的占比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具体列出材料名称和规格。基于上述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的风险费率,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的不超过2%,在1年以内的不超过1%。起草说明:1、风险费率是与风险范围与幅度匹配的,超过上次风险范围或幅度的风险费率自然不受其高限限制。2、考虑实际情况,费率取费基数扣除设备和甲供材料费。3、费率有所下降,原来07年价款结算办法(闽财建[2007]157号)提出的是1年以上1-3%,一年以内不超过2%。
不分工程类别,利润按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之和乘以6%计算。起草说明。1、按照国家费用组成文件的建议“利润在税前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重可按不低于5%且不高于7%的费率计算。”,我省公路、水利、电力工程和其他省市(如安徽)都为7%,本次取平均值;2、经测算,营改增后其他条件不变情况工程成本增加;3、考虑建筑行业微利。综合上述考虑,取6%。
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其他总价措施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风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结算时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中移入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其他总价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乘以相应取费标准(见下表)计算。起草说明:将费用项目合并后简化为三类: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总价措施费、结算时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暂列金额中移入的费用。
序号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总价措施费(%)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附属安装),根据发包工程建筑面积(详见备注)
3万m2以上
3.12
0.40
1-3万m2
5.24-3.12
1万m2以内
5.24
桩基础工程、室外总体工程
0.49
构筑物、仿古建筑工程(含附属安装)
4.01
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含附属安装)
有外墙装饰
1.27
0.13
无外墙装饰
单独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含爆破)
0.12
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含附属安装)
1.35
0.21
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2.25
实行标准化管理
2.20
0.51
未实行标准化管理
1.88
0.64
8
园林建筑
3.41
0.78
绿化种植
2.48
绿化养护
2.42
建筑围墙内室外小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9
轨道交通工程
3.0
0.41
10
未列入总价措施项目费的其他措施项目,根据现行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或消耗量定额(或预算定额)及其本省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其综合单价计算同分部分项工程费。
费用(元/月·台)
智能测距摄像机
6150
长焦/巡航摄像机
850
可控摄像机
570
较定额工期缩短情况
取费基数
取费标准
缩短定额工期措施费
较定额工期缩短20%
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设备费)+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不含从暂列金额移入的费用)
0.5%
较定额工期缩短20%以上的,每增加1%
增加0.1%
1、劳保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劳保费用按下表计算。
取费标准(%)
甲类
乙类
丙类
丁类
19.4
14.6
11.7
8.8
起草说明:根据人工费按总造价的25%进行测算。具体工程由于人工费占比差异而与之前费用存在差异。劳保费回归本质特征,未来大部分要纳入人工费中(预算定额)。2、工程排污费包括污水、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等,按有关规定计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预算时暂不计算工程排污费,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取。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设备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含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之和为基数,取费标准为0.19%。起草说明:国家费用组成文件是列入企业管理费,我省仍保留在此。
是指增值税,按不含税工程造价即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甲供材料设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含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之和乘以适用税率(现行为11%)计算。起草说明:取费基数要含自购设备。
发包人甲供材料设备造成承包人实际增值税负担加重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就此协商补偿承包人。起草说明:如果甲供材料设备的增值税税率17%,则其金额的4.62%会转嫁承包人增加税负。如果甲供材料设备的增值税税率低于11%的,则对承包人来说将减少税负。暂列金额有关费用在结算时移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费或措施项目费的,应当按本定额规定计算相应费用和税金。起草说明:强调,招标时没有计费计税是为了适应评标价的需要,结算时需要计取各项费用和税金。
【小结】主要变化
【本次定额调整对造价的影响】
影响来自两方面,一是总造价=税前造价剔除增值税后*(1+11%)的影响,可抵扣的进项税越少、造价越高,税负增加意味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提高意味着税负增加;如安装工程造价降低,土方工程造价提高很多。二是管理费率和利润率调整对造价的影响,其中原按三类取费的专业或类别造价提高最多。但是实际利润较之前营业税下可能有增有减。增值税下,购买材料设备或日常经营管理索取发票是常态,这同时带来成本的增加。所以对工程造价影响,必须从三个方面考量,一是造价变化,二是税负变化,三是成本变化,最后才能得出实际利润变化。营改增后对工程造价的几点认识:
(1)实际应交增值税多少,取决于实际购买的材料费比重多少,取决于增值税17%的材料费比重多少。实际购买的材料设备款占比大的工程有可能减税。
(2)简易计税法与一般纳税法,不仅是税收的差异还有成本的差异,差异多大难以评估,采用何种计税法要在双方合同中约定并考虑在造价优惠幅度中。简易计税法目前可以适用的情形是:老工程、清包工、甲供材。如果没有清包工、甲供材的新工程难以适用简易计税法,还需要税务部门的审批和发包人的许可,仅可能适用于不需要抵扣增值税的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