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加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楼宇经济和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办法》等。
二、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2.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三、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社会物业支持
1.社会物业租金支持
申请条件: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打印(盖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5租赁合同、已付房租清单(已付房租是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已支付的房租)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同一月份发票、银行付款单在同一页复印。扫描上传。
6企业承诺书原件(盖公章);按模板填写。扫描上传。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社会物业运营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引进现代时尚、数字创意等企业的物业运营机构,依据新落户企业上一年度发展情况,分档给予其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可享受社会物业运营支持的社会物业为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筹集、经区政府认可的物业联盟的物业。
(2)上一年度新设立或从区外新引进的规上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亿元。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新设立或从区外引进企业(含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5新设立或从区外引进企业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公共艺术空间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在重点片区建设公共艺术空间且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经备案,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1)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同意。
(2)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4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5申报企业简介、艺术空间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空间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租赁合同、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8实际投资费用明细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4.发布空间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在重点发展片区建设时尚发布空间且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经备案,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最高200万元。
5申报企业简介、发布空间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空间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二)现代时尚产业发展支持
1.时尚总部企业房租支持
项目说明:对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文化企业总部,根据其经营发展情况,按市场评估价的50%-7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企业支持面积不超过6000平方米。
申请说明:按专责小组会议纪要执行,无需在系统提交申请。
2.国际时尚交流平台建设支持
第一款:
项目说明:支持打造高端时尚交流平台,对入驻政府物业且经区政府认可的国际时尚交流平台,按照项目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等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报材料:
4申报企业简介、交流平台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平台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交易平台简介。
5租赁合同、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7实际投资费用明细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款:
项目说明:同时对其入驻给予租金优惠,第一年给予免租支持,第二年按市场评估价的30%为基准予以租赁,第三年按市场评估价的4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个项目支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3.网络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时尚文化企业及社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对经区政府认可的时尚线上交易平台、自营线上交易平台以及自营线上线下结合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上年度累计交易金额需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1)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2)经区政府认可。
(3)网络交易平台自建成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实际交易金额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4区政府认可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5申报企业简介、网络交易平台基本情况、平台建设情况说明及平台页面截图(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9实际交易明细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说明:对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其经营发展情况,按市场评估价的30%-7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企业支持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申请条件:上年度网络商品销售成交额不低于1亿元。
4.时尚设计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一年度入选BOF500榜单,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及提名,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深圳市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奖项的企业,按所获奖项分档一般不超过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同一企业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4申报企业及获奖设计师简介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及获奖设计师简介。
6获奖人员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的前一月)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项目说明:对进入国际四大时装周官方日程(伦敦、纽约、米兰、巴黎)、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深圳市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国际、国内知名时装设计大奖或入选BoF500时尚榜单的设计师品牌,入驻政府物业按市场评估价的50%为基准予以租赁,支持年限三年,每个设计师品牌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申请条件:企业需由设计师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
5.时尚教育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入驻政府物业的时尚教育机构,按照项目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等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5时尚教育机构简介、场所建设情况说明及照片(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申请说明:按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纪要执行,无需在系统提交申请。
6.时尚媒体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入驻政府物业且经备案的国际时尚媒体,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落户支持。
4时尚媒体简介、场所建设情况说明及照片(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8企业承诺书(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项目说明:同时给予免租金支持,支持年限三年,每家时尚媒体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申请说明:按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会议纪要执行,无需在系统提交申请。
7.品牌推广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利用国际时尚媒体开展宣传推广,按照其年度推广费用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1)上一年度开展的国际时尚媒体品牌推广;
(2)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时尚文化企业;
(3)国际知名时尚媒体包括:《VOGUE》《ELLE》《BAZAAR》《Cosmopolitan》《MarieClaire》《GQ》《Esquire》《WWD》《FIGARO》、FashionChannel等媒体。
5国际时尚媒体品牌推广说明(包括推广项目、推广费用总额及推文截图等)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国际时尚媒体品牌推广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8.经营拓展支持
(1)品牌门店拓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时尚文化企业,上一年度在国内外开设线下品牌门店超过50平方米(含)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家门店支持一般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①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文化企业。
②限在福田总部结算。
5申报企业及门店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门店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租赁合同、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同一门店的租赁合同及装修合同扫描成一个文档后将所有的文档打包上传
7新开品牌门店列表打印(盖公章);按模板填写上传扫描盖章版以及WORD可编辑版本。
(2)国际化拓展支持
4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的证明材料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5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及网站链接或参展合同等(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组委会确认函(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7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项目说明:支持企业及社会组织组织福田区时尚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经区政府认定,按实际支出金额一般不超过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经区政府认可。
5组织福田区时尚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等活动的证明材料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及网站链接(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7参展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8组委会确认函(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9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3)高端拓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时尚文化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开设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高端体验店,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家店一般不超过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支持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①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在8亿元(含)以上的时尚文化企业。
③加盟店不在本措施支持范围。
④此项目与品牌门店拓展支持不可同时享受。
5申报企业及店面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7新开高端体验店列表打印(盖公章);
按模板填写上传扫描盖章版以及WORD可编辑版本。
(三)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支持
1.元宇宙发展支持
(1)元宇宙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数字创意企业搭建虚拟演播室、动作捕捉系统、算力等技术平台,对经区政府认可的项目,建成后依据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①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②经区政府认可。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5申报企业简介、元宇宙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平台页面截图或照片等(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2)元宇宙场景应用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建设数字创意、智慧文旅、演艺、文博等领域元宇宙应用场景,经区政府认可,对企业建设的智慧文旅、虚拟办公、UGC(用户创造内容)内容创作、三维仿真、数字艺术等元宇宙场景项目,建成后依据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5申报企业简介、元宇宙场景项目基本情况及平台页面截图或照片等(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3)元宇宙体验区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鼓励企业在区内建设沉浸式元宇宙体验中心(展厅),对经备案的项目,依据建设面积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②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同意。
5申报企业简介、元宇宙体验区项目基本情况及体验区照片等(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2.电竞产业发展支持
(1)原创游戏研发支持
项目说明:辖区企业自主开发的原创游戏软件,上一年度起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一般不超过支持200万元。
①申请企业属于福田区“四上”企业。
②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指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作品审批。
4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批复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5游戏著作权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7申报企业及原创游戏的简介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原创游戏简介。
8游戏上线运营的证明材料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2)电竞场馆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经区政府认可,对在本区新建或改建专业电竞场馆的投资主体,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①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新建或改建完成的项目。
5电竞场馆项目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场所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场所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3)电竞赛事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国际、国内影响力电竞职业赛事,按照实际投入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5申报企业及承办赛事简介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赛事简介。
6赛事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截图不少于5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4)电竞俱乐部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电竞俱乐部参加国际、国内影响力职业赛事,对获奖的俱乐部,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同意。
5申报企业及赛事简介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企业及赛事简介。
6获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3.直播行业发展支持
(1)MCN机构经营支持
项目说明:对符合条件的MCN机构与头部直播平台上一年度实际分成收益总计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根据上年度综合效益,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②MCN机构与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主要直播平台上一年度实际分成收益需达20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企业简介(含主播数量、开展业务情况简介、平台账号截图等)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5MCN机构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小红书等平台认证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或证明文件等)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与直播平台的合作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7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开具的上一年度结算证明打印(盖直播平台企业公章及申报企业公章)扫描上传。
8结算明细一览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2)直播空间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MCN机构投资建设网络直播空间,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经备案,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其中2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支持,3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支持,4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给予一般不超过150万元支持,5000平方米(含)以上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5直播空间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场所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场所及整体情况)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文件名:xxxx公司基本情况及装修情况说明。
(3)头部主播引进支持
项目说明: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100位的头部主播在福田区成立企业或工作室的,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入驻支持。
申请条件:上一年度任一单月进入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销售排行榜前100名的头部主播在福田区成立企业或工作室,本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
6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项目说明: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等实际支出的50%,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支持。
7租金、装修费、设备购置费投入明细表(计算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第三款:
项目说明:与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100位的头部主播签订独家经纪合约的MCN机构,依据主播上一年度的分成收入,分档给予机构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引进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①上一年度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100位的头部主播,认定标准:对上一年度任一单月进入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销售排行榜前100名的符合条件的头部主播。
②限在福田区结算。
4与全国(全网销售)排名前100位的头部主播签订的独家经纪合约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6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开具的上一年度结算证明打印(盖直播平台企业公章及申报企业公章)扫描上传。
(4)电商示范MCN机构支持
项目说明: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商示范企业的MCN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由区级升格为市级、市级升格为省级、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申请条件: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进行支持。
4MCN机构简介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5认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4.影视动漫演艺行业发展支持
(1)商业演出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原创剧目商业演出活动,同一剧目上一年度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4文化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及营业性演出准予备案决定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5原创剧目说明材料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8演出现场照片(每场2-3张,需体现演出场景及现场观众)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项目说明:支持福田企业创作公演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剧目、演出,同一剧目、演出上一年度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7公演现场照片(每场3张,需体现演出场景及现场观众)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2)影视作品播出支持
①主要出品方指第一至第四出品方。
②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③同一家企业同一作品仅可选择福田元素宣传支持或影视作品播出支持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4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7首播、实播证明材料(包括首播协议、首播截图、证明文件等)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项目说明:上一年度在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芒果TV等行业认可的头部视频网站首播的,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40万元支持,多个作品可累积计算,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作品仅可申请一项支持,同一企业每年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8网站播出合同及资金结算凭证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4作品简介及院线放映情况说明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名:xxxx作品简介及院线放映情况说明。
5作品原创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8票房收入(中国互联网专业电影数据平台实时数据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等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3)作品获奖支持
(4)福田元素宣传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福田企业制作发行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上年度在国内公映或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头部视频网站播出的影视作品(含纪录片),在福田区具有代表性建筑拍摄取景不少于5处的(须在片尾字幕中列明取景地名称),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5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6申报企业简介、作品简介及播出情况说明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四)企业成长支持
1.综合效益支持
项目说明: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分档给予支持,每年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1)综合指标支持申请条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6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新增入库支持申请条件:
①申报企业需是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年报中新增的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
②近三年统计关系迁出福田、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除外。
4申报企业简介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5上年度企业财务状况统计年报表(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2.高质量发展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发展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条件给予单季一般不超过25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产值)需达5亿元(含)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按年度申报。
4企业财务状况统计月报表(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打印上年度各月报表)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五)重大活动支持
1.1.产业活动支持(区政府支持的活动)
1.2.产业活动支持(深圳时装周):
5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6张)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
1.3.产业活动支持(福田大秀场)
申请条件:经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同意。
4行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备案的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上传。
5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费用明细表、活动照片、宣传报道链接列表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6张)打印(盖公章)电子文档上传。
2.重要展会支持
项目说明:支持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企业、社会组织在重点片区组织开展时尚、文化交流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览,经备案,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分档给予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5组展单位或承办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展、展位面积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
6参展总结(包括概述、活动照片等,其中展会照片不少于6张)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7企业承诺书(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章)扫描上传。
(六)重点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对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六、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同一作品原则上最多可申请第五条第四项“影视动漫演艺行业发展支持”中“影视作品播出支持”“作品获奖支持”“福田元素宣传支持”的两项支持。
(二)现代时尚产业企业和数字创意产业企业优先申请本措施,以上措施未覆盖项目可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中申请。
(三)企业或社会组织入驻政府物业满三年后,根据效益情况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确定租金优惠方案。
(四)《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中的园区(专业楼宇)房租支持与本政策的政府物业租赁支持、社会物业租金支持不得同时申请。
(六)需经区政府认可或经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的申报项目按照认可或备案时依据的政策条款执行。
(七)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
(八)本措施所有项目受年度产业资金总额控制,将视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对支持金额作适当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七、申请流程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需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八、补充说明
(一)申请企业简介需突出以下几方面(不超过1000字):
2.近两年的综合数据(包括营业收入、纳税额、营业收入增长率等);
3.其他(包括企业资质、专利、著作权、商标、获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二)专利技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可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性递交。
(三)申请企业须同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接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上门调研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核(包括财务数据真实性、项目预算总投资额、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等)。
(六)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调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的,可要求申请方补充,申请单位应予以配合。
九、联系方式
(一)递交材料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地铁岗厦北站16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