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避免纸质、视听、数字或其他格式的文献遗产的损失,以及集体遗忘的发生”而创建“世界记忆项目”(MemoryoftheWorldProgramme),将对全球集体记忆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献遗产、濒危遗产纳入名录加以管理,“保护文献遗产,促进文献遗产的利用和传播,提高公众对文献遗产重要性和保护文献遗产必要性的认识”。1995年,《世界记忆名录》建设工作正式开展,1997—2017年间共进行11轮评审,“南京大屠杀档案”“白云和尚抄录《佛祖直指心体要节》(下卷)”“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巴巴多斯非洲之歌”等反映世界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的珍贵遗产入选其中。
201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暂停《世界记忆名录》遴选工作,对世界记忆项目政策、评审流程进行评估、完善。2021年,历经多年改革,新版《世界记忆项目总方针》最终公布,《世界记忆名录》评审重启。2023年5月,新一轮名录公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将64项文献遗产列入,至此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文献遗产总数达到494项。其中,我国申报的《四部医典》和《澳门功德林寺档案和手稿(1645—1980)》两项成功入选,从而使我国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文献总数达到15项,位列德国、英国、荷兰、法国、韩国、波兰之后,居世界第7位。
新一轮《世界记忆名录》的公布,彰显着世界记忆项目重启为文献遗产保护工作带来的新生命力。此次入选的遗产中,荷兰国家委员会推荐的“荷兰数字城市”(DeDigitaleStad/TheDigitalCity,以下简称DDS)项目,成为全球首个入选的“原生数字遗产”(borndigitalheritage),“是世界数字文化工作中的‘里程碑’”。
全球首个世界级数字遗产:荷兰数字城市(DDS)
1.项目简介
1994年,“数字城市”在阿姆斯特丹成立,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在线社区之一,以公共价值观为基础,并由一个活跃的社区负责维护。在这座虚拟城市中,用户可以通过聊天室进行交流,建立自己的虚拟房屋,并参与在线事件和活动。这种以城市为隐喻的方法为全球多个国家的网络社会建设提供了灵感与模版,德国、奥地利、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典、加拿大和美国等均受其启发,并发布类似倡议。
2001年,“数字城市”被关闭,但如虚拟社区、在线协作和数字参与等的许多想法和概念,仍然适用于现代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基于此,在“荷兰数字城市”社区和遗产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独特的原生数字遗产范例重获新生。该提名遗产由多个荷兰文化遗产机构保管,主要包括3个部分的文献资源:数字修复的软件和数据、博物馆物品(如终端)以及基础文档,成为体验和研究互联网早期实验阶段的有力依据。
2.保护历程
3.科学研究
“荷兰数字城市”是一项开创性的举措。作为互联网先驱项目和荷兰最古老的虚拟社区,它打开了虚拟的大门,改变了人们在线交流与协作的方式,也为早期互联网数字记忆的保存和网络考古研究奠定基础。与此同时,此次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再次证明了“数字遗产”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也为未来数字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增添了动力。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字遗产”概念及政策演变
1.“数字遗产”概念的提出
数字技术的更新推动了数字时代的进程,世界记忆项目在开展过程中逐步注意到“信息和创造性表达方式方面的资源的生产、传播、使用和保存越来越多地采用数字形式,从而催生了一种新的遗产,即数字遗产”。然而由于其价值被严重低估,且受技术过时迅速、法律框架匮乏、保管技能与资金欠缺等因素限制,这种数字遗产正在快速被丢失。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出台《保存数字遗产宪章》(CharteronthePreservationofDigitalHeritage,以下简称《宪章》),并在该宪章中将“数字遗产”(digitalheritage)定义为“由人类的知识和表达方式的独特资源组成,包括以数字方式生成的或从现有的模拟资源转换成数字形式的有关文化、教育、科学和行政管理的资源及有关技术、法律、医学及其他领域的信息”。该定义规定数字遗产的生成主体为人类,且依据生成方式大体分为“原生数字遗产”(borndigital)和“数字化遗产”(digitization)两个类别。此后,《数字遗产长期保护遴选工作指导方针》(2011)中再次强化,数字遗产是“基于计算机的资料所构成的遗产,无论该资料是原始数字资料或其他形式数字化后的资料”。《宪章》同时强调,作为数字遗产的这类资源具有“长久的价值和意义”,应得到今世后代的长期保存。“会员国应鼓励采用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来保护这种遗产,必将受益匪浅”。此后,数字遗产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视野,并逐渐成为世界记忆项目框架下的核心议题之一,以数字遗产为对象的政策文件、专题会议不断涌现。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字遗产政策演变
3.数字遗产的“申遗”之路
事实上,早在2004年,《澳大利亚记忆名录》中就已出现过“数字遗产”的身影:“保存和获取澳大利亚网络文献资源项目”(PreservingandAccessingNetworkedDocumentaryResourcesofAustralia,以下简称“PANDORA”),这也是最早进入国家级记忆名录的数字遗产。
PANDORA项目基于社会记忆的视角,提出了网络信息资源管理的新方向,主张对有重要价值的网络信息资源进行归档,以留存互联网上的澳大利亚记忆。该项目由出版物选择收集、检索、存储管理、报告生成和提交5个环节组成,形成了对澳大利亚网络数字信息的存档和长期保存的全国性协作,成为一个世界级的文档库。截至2020年2月26日,项目归档题名量累计达62959项,文件数累计达到81889万余件,数据规模达49.63TB,归档内容涉及政府与法律、商业与经济、历史、艺术、旅游、环境、健康和教育等多个领域。文件涵盖文本、图像、应用程序、脚本、音频和视频等格式,其中主要格式类型是文本和图像。
《宪章》公布不久,2004年,PANDORA项目就提出申请《世界记忆名录》,但因其开放式特征,且内容处于持续增长状态,与“入选遗产必须有限、封闭且界定清晰”的要求相悖而遗憾落选。对此,2005年,世界记忆项目名录小组委员会在其报告中表示,“当前《世界记忆名录》暂无数字形态的文献入选,亦没有评选数字遗产的详细指南,故无法根据现有评估标准来衡量PANDORA的价值意义”。具有强动态性的数字遗产通常很难实现“闭合”的要求,诸如“艾滋病教育全球信息系统—艾滋病档案”“全球自由软件”等数字遗产项目均因类似理由未能入选。
因此,尽管目前世界记忆项目在数字遗产评审中,还尚不能明确数字遗产的评审标准,但是,此次“荷兰数字城市”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无疑给曾经困难重重的数字遗产“申遗”之路,带来曙光。
从“档案文献遗产”到“数字遗产”:数字时代文献遗产保护的机遇与挑战
1.判断数字遗产范围及类型的难度增加
如:《宪章》第1条中提到,数字遗产包括文字、数据库、静止的和活动的图像、声音和图表、软件和网页等形式。《数字遗产长期保护遴选工作指导方针》中表明,数字遗产不仅包括文化遗产的数字形式,如书籍、期刊、政府记录、私人信件、个人日记、地图、照片、电影、录音、文物和艺术品等,还以社交媒体、研究型数据库、在线游戏等形式出现。2021年出台的第二版中又纳入了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材料、数字艺术、网络存档等类型,并着重强调了软件源代码、研究数据、社交媒体和人工智能(AI)几种新兴类型,将其选择方式列入附录予以深入解读、具体说明。
2.数字遗产是否对传统文献遗产“真实性”等原则提出挑战
“真实性”是《世界记忆名录》的准入标准之一。相较于传统文献遗产,数字遗产易复制、难溯源,内容也更易遭受篡改,导致其原真性难以得到保障和鉴定。如果将真实性定义为一份文件的品质,该文件的身份和完整性自创建之日起就应保持不变。这种情况意味着我们无法再从文件本身确定真实性,也无法真正“保存”数字文献。因为当我们在保存或检索文件时,其数字组件将会被拆分或重新组合成副本,实现的是其保持复制或重新创建的能力。
3.数字遗产面临的安全问题与伦理威胁
数字技术为少数群体的记忆留存、权利彰显提供便利,却难免将当代的偏见投射至记忆的解读中,同时可能助推资助者为谋取利益进行数字资源的主观掠夺。其一,经济与技术援助催生了一种新形式的帝国主义:发达地区可能会以保护之名义,通过资金与技术上的援助,掠夺欠发达地区遗产的知识产权,同时使文献遗产生成主体的获取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其二,资助者出于自身利益与偏好,控制文献遗产数字化的选择权和解释权。南非学者米歇尔·皮克弗指出,非洲数字化项目的外国资助者影响了对数字化内容的解释。如,南非数字创新项目(DISA)在内容选择上更适合美国本科生水平的观众,而非南非学者和研究人员,便是资助者利益驱动与干涉的典例。其三,现实偏见的技术代入与政府等权威机构的强势介入将威胁数字记忆安全,甚至可能动摇其文化认同。
4.数字遗产能否成为提升世界记忆项目影响力的金钥匙
参考文献:
[6]程伟杰.澳大利亚数字档案PANDORA项目及其启示[J].档案,2008(3).
[7]陈慧,乐茜,罗慧玉,罗思静.社会记忆视角下网络信息资源归档路径探析—以PANDORA项目为例[J].数字图书馆论坛,2020(6).
[8]王玉珏,施玥馨.保存数字时代的人类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字遗产政策演变与展望[J].图书馆论坛,2023(7).
[本文系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数字时代档案记忆理论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2ATQ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武汉大学文化遗产智能计算实验室、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