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提供。王营校区、交通路校区电子阅览室对读者开放,为读者提供上网服务。为方便读者,目前两校区图书馆开通无线上网服务。
2、图书馆书刊借阅室周六、周日正常开放吗?
3、图书馆提供通借通还服务吗?可以代为借阅另一校区的图书吗?
答:图书馆实行通借通还服务,读者可在任一校区实行异地还书。此外,为方便读者,目前图书馆开通跨校区通借代借服务,需要借阅非本人所在校区馆图书的读者,可到所在校区馆进行预约登记,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有关图书递送至读者所在校区图书馆供读者借阅。
5、借书时,发现所借图书有污损怎么办?
答: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是否被涂划、损坏,如发现污损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指出,由工作人员加盖印章。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
6、对不同类型读者的借书册数有何规定?
答:教师50册,研究生30册,本科生15册。
7、对借书期限有何规定?
答:小说书籍1个月;其他书籍,教师及研究生3个月,本科生1个月。
8、怎样知道个人的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9、所借图书逾期未还如何处理?
答:读者所借图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每逾期一天,每本书罚款0.1元。
10、如何查找图书?
11、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间过期怎么处理?
答:读者所借图书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寒暑假不计入过期,但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否则,假期也计入过期。
12、如何续借图书?
13、请问预约图书有何规定?
答:预约读者所需图书已被外借时,在借书处领取预约单,提出预约申请,或者通过网上点击预约,预约图书回馆后立即通知预约者,预约书保留期限为3天。
14、读者遗失了图书如何赔偿?
答:书刊资料遗失,可购买版本、卷期相同的同名书刊予以赔还(交分编、加工、材料等费用2元),不得以其他书刊抵充。无法自购者,则按章赔偿。其中,(1)遗失近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5年前出版的,按原价6倍赔偿;10年前出版的,按原价10倍赔偿。特殊图书资料,作为个案由馆办公会研究决定赔偿数额。(2)遗失多卷成套图书中的一册(或一册以上)者,按全套价格赔偿外,并需购买购买版本、卷期相同的同名书刊予以赔还(交分编、加工、材料等费用2元),其余各册仍归馆所有。(3)遗失期刊一期,按本刊全年价格赔偿,遗失或损坏期刊合订本中之一期,按全年价格赔偿,并加收装订费,其余各期仍归馆所有。(4)借阅书刊,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污损(如圈点、批注、划线或损坏、水渍等),按原价50-100%罚款,原书刊归馆所有。对恶意损坏书刊者,加重处罚。以上规则如有修改,以最新规定为准。
15、办理借还书手续时,读者要做哪些事?
在总服务台处办理借书手续时,读者先将本人校园卡递给工作人员,再将书翻到条形码所在页后将书依次递给工作人员。还书时,将书翻到条形码所在页后将书依次递给工作人员,无需出示校园卡。另,跨校区还书时,请至总服务台处办理。
16、如何利用联机公共书目查询系统查找馆藏书刊?
17、借书需要哪些步骤?
答:借书一般经过以下步骤:(1)通过馆藏书目检索系统查询;(2)取代书板入库取书;(3)出书库将代书板放回盒内;(4)通过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办理借书手续;或至总服务台处由工作人员手工办理借书手续。
18、怎样获得想借的馆藏书刊?
答:读者通过馆藏书目系统查到想要的书刊,记录下馆藏地、索书号、借阅状态(必须是"在馆"),然后到相应地点取阅图书并办理借阅手续。
19、校园网外的读者可以进入图书馆主页检索数据库吗?
20、什么是定题、专题服务?
答:该服务是图书馆传统的信息服务之一,它主要针对读者的科研、教学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某一特定主题进行跟踪信息服务。
21、什么是文献代查代检服务?
答:用户委托他人或图书信息部门帮助收集自己所需要的文献资料。
22、现刊阅览室的报纸、期刊可以外借吗?
23、为什么要使用代书板?怎样正确使用代书板?
答:代书板具有临时代书占位的作用,以使让读者不会弄错图书排架的位置,保证图书不乱架。读者进入书库或阅览室前,先取一块代书板,从书架上取书时,将代书板插入图书所在位置,取出书阅览后,如无需借书则将书放回代书板所在位置,如果要借走该书,则将图书取出并将代书板放回取板盒。
24、我的图书馆、移动图书馆用户名、密码是什么?
答:我的图书馆、移动图书馆用户名、密码均为读者学号。如密码修改过且遗忘,可携校园一卡通至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处由工作人员进行密码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