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1.凡本校在校生凭本人借书证可进入图书馆借阅室进行借阅操作。

2.入库读者在架上取阅图书时,应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的位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不能放回原处的图书,请给管理员,不得随意插放。

4.学生限借书籍总共五册,借阅期限30天。如借阅期限即将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可在借阅期限未到期时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已经超出借阅期限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5.读者要爱护图书,找书时应轻拿轻放,在此过程中的损坏,均由本人负责。

6.保持库内安静、整洁,请勿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借书高峰时应按次序排队等候,不得影响借书秩序。禁止将任何食物带入借阅室内。

7.学生实习离校前,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退回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不管到期与否,可随时索回。

9.自觉遵守借阅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借阅室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二章图书馆阅览室阅览规章

1.凡本校在校师生可凭借书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新老校区图书馆书库阅览。

2.需阅览书籍的读者,需先在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4.进入阅览室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衬裤、拖鞋入馆。

5.进入阅览室前请将个人物品存入存包柜,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离馆时务必将所存物品取走,并将存包柜钥匙归还至服务台。

6.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爱护公物,严禁室内吸烟,乱扔纸屑、果壳。不随地吐痰,不得大声喧哗。

7.爱护室内期刊、书刊资料,严禁涂写,撕毁等,阅毕的期刊、书刊请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8.不得将生活用具或其它杂物带入室内,禁止在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9.在阅览室内阅览的读者,请自觉登记入馆,请在闭馆前15分钟出库。

10.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能随便乱动。

11.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阅览室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三章图书馆自习室自习规章

1.禁止在自习室内抽烟,吃东西,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带入自习室内,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卫生,爱护课桌椅,随时关灯,节约能源,如遇停电,读者应主动退出本室,停电期间,严禁使用蜡烛。

2.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由于自习室座位有限,请各位同学不要占座(我馆每周日会对占座现象进行清理),并集中放在图书馆规定的地方,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若三日内占座物无人认领图书馆按废弃物处理。

5.自习室内课桌椅不得随意挪动、搬用,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自习室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同学都需遵从自习室管理规定。

6.严禁将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带入自习室。

7.请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8.自觉遵守自习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自习室自习规章》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第四章读者违规处理细则

(一)逾期、遗失书刊

1.2逾期未归还图书在校读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校学工处按照图书馆固定资产长期滞留办法处理即到校图书馆按小时计算进行思想政治及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学习与教育并义务指导监督其他借书学生按时归还书籍。

2.遗失本馆图书者,按下列情况赔书。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人员免费为赔偿图书重新进行加工,编目入库。

2.1馆藏样本(或只有一本的书刊),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2复本馆藏,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3遗失多卷书刊之一者,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4单页画册,酌情处理,名画以画册,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5遗失现期期刊一期,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作者(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按图书馆同版本同出版社同刊目(三同)馆藏图书赔偿图书。

2.6对部分特殊书籍(年代老旧价格低廉)书籍,按新版本同名书籍价格赔偿图书。

3.1馆藏样本(或只有一本的书刊),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三倍赔偿。

3.2复本馆藏,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3遗失多卷书刊之一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4单页画册,酌情处理,名画以画册,多卷画册按多卷全集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5遗失现期期刊一期,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遗失期刊、报刊合订本,按图书馆馆藏图书码洋价原价赔偿。

3.6对部分特殊书籍(年代老旧价格低廉)书籍,按新版本同名书籍码洋价原价赔偿。

(二)污损书刊

1.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污染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2.书刊受水、酸、油、墨、汗等污损严重或撕破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3.对借阅的书刊撕页、开天窗,除归还书外,再按该书刊原价(刊按单本价)进行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4.损毁报刊者,限在一周之内赔购,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报刊。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5.凡损毁报刊合订本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合订本。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6.搞破书刊封面、封底者,按图书馆馆藏图书赔偿图书。如未赔书将通报财务处和学工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

(三)偷盗书刊

1.凡未办借阅手续将书刊私自携带出书库和阅览室者,以偷窃书刊论处。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2.有意拆除书内磁条及芯片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3.偷换书芯,应把原书芯装回,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校财务处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4.撕毁或污损条型码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月底统一汇总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按照校固定资产损失或残次合法处理,视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馆藏流通部负责人报至所在系进行批评教育。

(四)其他规章

1.读者到各开架阅览室,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不听引导、并错误使用或不使用代书扳者,禁止入内。

2.使用他人借书证者,停借一个月;偷窃他人借书证或用已挂失的借书证冒借书刊者,暂停本人借书权二个月。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将零食带入阅览室者,多次警示无效后,除批评教育外,全部通报校保卫处、学工处处理。

4.馆内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将由保卫处处理。

5.衣冠不整洁,穿背心、裤头、拖鞋者不准入馆,不听劝阻者将由保卫处和学工处处理。

6.严禁在阅览室内抢占座位,每周对占座物品进行清理,如有遗失本馆概不负责。

7.损坏馆内设施和家具,全部由图书馆办公室通报校财务处、资产处和学工处处理。

8.在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者,经多次劝阻无效,将交至保卫处和学工处处理。

9.禁止私自将自习室桌椅带出,如有私自带出,除将桌椅归还外,屡教不改者将名单上交至保卫处。

此《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读者违规细则》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所有。

THE END
1.图书馆规则3.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4. 图书馆内禁止携带食物和饮料入内。 5. 图书馆内禁止擅自拆除、撕毁图书及其他文物。 6. 图书馆内禁止擅自拆除、破坏图书馆设施。 7. 图书馆内请勿将书籍、文具等物品随意放置,请按照图书馆规定的摆放方式进行摆放。 8. 图书馆内请勿将书籍、文具等物品带出图书馆,请在图书https://wenku.baidu.com/view/bd52a8e6c4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be.html
2.图书馆规则〈5〉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批点、影描、涂抹、污损,不得遗失,严禁撕页或”开天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昆明理工大学图书馆图书阅览规则 1、图书馆基藏的参考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自行入库选取所需图书。 2、凡进入图书馆的读者,必须经过监测通道。入馆携带的书包、手提电脑、手机等物品自https://lib.kust.edu.cn/info/1064/1100.htm
3.图书馆管理规定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让广大读者能够公平、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的空间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一、读者须凭本人的阅览证或借书证入馆,并做好登记。 二、入馆读者应注意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图书馆,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https://www.tjzyefy.com/system/2024/10/29/030151766.shtml
4.1总则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20151.0.5 图书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是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99(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的,为保证图书馆建筑符合使用、安全、卫生、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阐明本规范的修订目的,作本条规定。 原规范自199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https://gf.1190119.com/article-28107.htm
5.图书馆规则Library(n) 使用图书馆的自助影印机及打印机时,必须遵守版权法的规定。对于因影印任何材料或资料而触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本校及本校图书馆概不负责。图书馆不保证随时提供影印及列印设施。影印及列印费用由用者自付。 (o) 图书馆读者必须遵守大学的所有规例及守则。若读者违反大学及图书馆规例及守则,作出任何干扰其他图书馆https://www.hkmu.edu.hk/lib/sc/about-us/rules-regulations/regulations
6.图书馆制度汇编12.负责图书馆影视资料厅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维护工作。 二、岗位职责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学院的各项规定,全面主持图书馆的各项工作。 2.根据学院整体规划,组织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http://tsg.ordosvc.cn/info/2524/2508.htm
7.图书馆管理与服务规定服务章程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https://www.bzzyjsxy.cn/s.php/library/item-view-id-13773.html
8.潍坊职业学院图书馆开放服务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学院图书馆馆藏资源和专业服务的优势,更好地服务潍坊“四个城市”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履行图书馆的社会服务职能,满足校外读者的阅读需求,进一步推进学院图书馆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http://tushuguan.sdwfvc.cn/info/1040/1277.htm
9.图书馆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图书馆内部治安秩序,全馆职工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六防”工作。 一、本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坚决制止一切对图书馆安全不利的现象。 https://www.zzyedu.cn/tsg/42/26/c745a1693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