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服务办法·广州图书馆儿童与青少年服务指引

(二)中小学生文学与艺术图书区:位于南三楼,阅览面积1104平方米,馆藏文学、艺术类少儿图书,为6-18岁中小学生提供文学艺术类图书借阅、阅读推广活动等服务。

(三)中小学生书刊综合区(视听资料区):位于南四楼,阅览面积为1390平方米,为6-18岁中小学生提供文献借阅、电子资源利用、科普设备体验、科普活动等服务。

二、阅览服务

(一)南二至四楼区域内文献信息、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先提供给儿童与青少年读者。

(二)读者每次取阅图书不得超过阅读区规定的册数。

(三)12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阅览应由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人应保障未成年读者的人身安全,并协助杜绝在阅览区内饮食、攀爬、奔跑、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良好阅读氛围。

三、活动服务

(一)读者应按当期活动要求参与,迟到、爽约等行为将被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二)12周岁以下未成年读者参加活动应由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人应依法对儿童与青少年读者承担监护职责。

(四)尊重知识产权,未经允许请勿录制视频。

(五)尊重他人隐私,拍照时应避免将其他读者拍摄入内,并请关闭闪光灯。

(六)活动主办方享有活动照片、录像用于公益宣传、展览、出版等工作的使用权。读者如不同意,请及时告知主办方。

(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主办方有权对原定活动作出相应调整。

四、母婴室服务

(一)母婴室设有哺乳座位、尿布台等设施,专为读者进行母乳喂养及婴儿照料而设置。

(二)读者如需使用母婴室,请在亲子绘本阅读馆服务台登记并按指引使用。

(三)每次限一组亲子家庭使用,将根据使用登记情况动态控制使用时长。

(四)读者进行母乳喂养时应拉好遮挡窗帘,并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五)读者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得在室内进食,并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THE END
1.服务指南1.少年儿童图书馆接待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读者。0-7岁读者进入阅览区请1名监护人全程陪同。 2.建议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请注意仪表着装,衣着不整者谢绝入馆。 4.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请勿在阅览座位上睡觉。 https://kids.clcn.net.cn/service/default/index?page_id=8
2.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工作总结(精选10篇)教师通过学习培训,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全面的理解,依法执教的能力得到了增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们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采用合法、合理的教育方式方法。同时,教师们还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中存在的权益受侵害问题,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https://www.yjbys.com/zongjie/gerenzongjie/1434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