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5月15日至7月18日对绩溪县图书馆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9日,十六届县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32个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31个,正在推进1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图书馆各项工作及干部作风的一次“把脉会诊”,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次自我革新、全面提升、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正视存在问题,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营造求真务实的新风正气,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以良好作风推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牵头认领问题19项,深刻剖析问题,进一步端正整改态度。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图书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9月份至今,共主持召开3次整改调度会议,抓好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围绕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逐条梳理,严格对标反馈意见,制定《绩溪县图书馆关于落实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确立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分析症结原因57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67条。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抓主业尽主责的政治担当还需强化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入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馆务会、职工大会、学习强国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制定《2023年绩溪县图书馆理论专题学习计划》,及时学习应学未学内容,于2023年9月4日召开馆职工会议,学习2019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国家图书馆老专家的回信精神、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于11月8日开展主题教育“三问”“绩溪七问”专题研讨。三是9月起开展“书香绩溪”系列活动,充分利用馆内文献资源与电子资源,开展活动21场,流通图书1000册,发挥图书馆文化育人作用,积极推动文化兴县。
2.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差距”方面
(4)针对“免费开放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于10月15日完成亲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图书整理工作,10月30日完成少儿阅览室图书上架整理工作,上架图书2万册,并安排人员轮值亲子阅览室、少儿阅室、地方文献室,实现对外开放。于2023年11月10日由馆主要负责人带队赴宣城市、广德市图书馆调研考察免费开放工作,持续优化免费开放服务。二是于9月15日增加无线网络标识标牌5块,并增设计算机终端5台,方便读者使用数字资源。
3.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宣传阵地作用未有效发挥”方面
(二)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抓主业尽主责的政治担当还需强化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8)针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在9月25日馆务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于10月18日开展“读书思廉,清风作伴”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10月23日召开干部职工会,集体学习绩纪通〔2023〕15号《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11月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观看“大反思大讨论大落实”曝光片。开展领导干部对馆内职工的廉政谈话共计5人次。
(9)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实”问题。一是馆主要负责人于9月13日对研讨材料存在抄袭情况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干部职工端正态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真正效果。二是要求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六重六轻”研讨材料,并于9月18日召开“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讨会。三是于11月8日开展主题教育“党员三问”研讨会,严格把关研讨材料,杜绝再次发生抄袭现象。
(10)针对“廉政教育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于9月27日召开馆务会,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9月1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通报2020年1名党员干部受到的有关党纪处分;10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9月份以来通过各类会议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文件6起;二是在9月1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中秋、国庆假期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强调。
(11)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于9月4日召开馆务会、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于9月4日建立馆务会和职工大会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决策内容、原则、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2)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在9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月3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月4日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并及时收集掌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3)针对“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坚决扛牢落实整改的监督责任。督查中做到认真领会反馈会议精神,反复理解各位县领导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到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强化监督。二是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提升监督工作水平。参加县文旅局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分析巡察“三馆”反馈重点问题的成因,之后6次在县文旅局党组会上、与新进人员廉洁自律谈话会上及同该局主要负责人交谈中,均把紧盯落实巡察整改问题作为监督的内容,合力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主体和监督责任的落细。三是3次到馆监督落实巡察整改情况,重点督查整改方案拟定审核情况、古籍管理交接等情况。同时要求馆对照督查反馈意见督促查漏补缺,确保一件一件整改到位。四是规范处置反映“县图书馆1名副馆长未正确履行古籍管理职能,原古籍管理人员退休后一直未主动与其进行交接,现存古籍底数不清”的问题线索1件,经初步核实已作“予以了结”。坚持以案促改,多次督查了解“古籍清点及工作交接”情况,做到尽早理清了馆古籍和民国文献数据。
5.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14)针对“工作作风漂浮”问题。一是已修订《绩溪县图书馆章程》,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绩溪县图书馆三年(2023-2025)工作计划》;二是于10月23日在干部职工会上学习干部离任交接管理制度;10月23日—10月27日开展古籍清点工作,经过清点,绩溪县图书馆现有民国元年(1912)前的线装古籍801部,4627册;民国文献11207册,做到底数清,10月27日图书馆副馆长与前任图书馆馆长完成古籍交接工作;局党组书记与馆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次。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方面
(16)针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一是于9月11日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图书馆负责人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1次。二是9月22日清退2022年违规购买意外保险1000元,并举一反三,清退2023年违规购买商业保险1000元。
(17)针对“违规发放工会补贴”问题。一是于9月20日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管理。二是于9月25日清退违规发放福利4500元、清退违规提取工会费600元、退还违规收取个人工会费225元、清退违规发放纪念品价值550元。图书馆负责人对工会主席开展批评教育1次。
7.关于“项目建设及资产管理有缺陷”方面
(18)针对“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于10月23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图书馆负责人对经办人开展批评教育1次。二是拟于12月初与电信就天翼领航网络无忧信息化服务签订补充协议,终止2019年合同,重新调整2021年合同协议期。
(19)针对“工程项目档案归档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一是于11月8日干部职工会开展《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服务和资料归档工作。二是于11月10日完成2019年以来工程档案资料的梳理。
(20)针对“对外租赁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于9月4日馆务会上学习《绩溪县图书馆多媒体报告厅对外租赁管理办法》,并在今后做到严格执行。二是完善图书馆“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到位,针对研究租赁费用的收取等大额资金问题要通过馆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8.关于“财务监督管理不够有力”方面
(22)针对“财务转账不规范”问题。一是于9月23日联系物业公司开展情况调查。经调查,京戎(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是京戎(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绩溪县创业保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日常工作与绩溪县创业保洁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由绩溪县创业保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人、财、物等均由绩溪县创业保洁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和实施。9月25日,绩溪县创业保洁有限公司向图书馆提供纸质说明一份。二是于10月23日召开职工大会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馆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经办人开展提醒谈话1次。三是于10月30日完成2022年至2023年报销票据排查工作。
(23)针对“工会经费收支不到位”问题。一是于9月20日召开工会会议,集中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二是9月25日完成单据收集及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工作;三是于9月25日收齐19-20年工会费2765元,2021年工会费1485元。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抓党建促业务的政治意识还需加强方面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24)针对“发展党员欠力度”问题。一是于9月25日成立中共绩溪县图书馆支部。二是9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11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担起新的文化使命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三是积极培养干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提供多元学习机会,通过学习强国、职工大会等形式强化思想淬炼,激发干部的入党思想。11月1日,中共绩溪县图书馆支部新增党员1名。11月28日,一人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11月29日开展“汲取榜样力量砥砺奋进前行”主题党日活动。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26)针对“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完善《绩溪县图书馆干部请销假制度》,于10月23日召开职工大会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请销假工作的通知》(办〔2020〕27号)、《绩溪县图书馆干部请销假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办公室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作用,强化考勤管理,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局党组书记对请假频繁且请假手续不到位的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图书馆主要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开展集体谈话1次,进一步树牢职工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四)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抓党建促业务的政治意识还需加强方面
1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28)针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于9月4日召开本轮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二是成立本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细化整改方案,分析症结原因57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67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于9月27日、10月23日、11月20日召开会议,调度推进整改工作。
(29)针对“个别问题未有效整改”问题。一是已于11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提高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培训水平,开展《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组织部、纪委监委等机构的沟通,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指导。
(五)聚焦“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担当作为方面还需加力方面
1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有缺失”方面。
(30)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突出学习,增强战斗力。9月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12次,同时,重点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绩溪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二是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图书馆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次,局党组书记与馆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8次。完善馆“三重一大”制度,凡重大问题都提交馆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率先垂范,增强号召力。馆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理论,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发挥好带头作用。
(31)针对“‘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于9月25日召开馆务会,开展“三个不直接分管”等财务管理制度的专题学习;二是重新调整分工,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执行,副馆长不再兼任会计岗位。
13.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方面。
(32)针对“2021年家庭出现困境后,重心向家庭偏移,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锐气退化较大,投入工作的精力不足,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问题。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二是根据组织要求,已对图书馆负责人进行调整。三是局党组书记与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1次,督促其积极调整心态,努力提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凝心铸魂筑牢根本。结合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刻领悟其政治意义、政治信仰、政治智慧和政治品格,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激发全体干部实干担当的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正确履行职能打好基础。
(二)推进巩固问题整改,分类施策确保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紧盯未完成的问题,持续加压,严格按照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尽快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有力促进工作开展。坚持推进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抓好新老班子交接的关键时期,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能力水平提升的过程。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要以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继续抓好落实,促进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