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全文公布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条例

(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书香社会建设,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系统谋划、统筹发展,服务均等、优质高效的原则,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大对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五条市、区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捐赠资金、设备,捐建馆舍、设施等方式,支持本市公共图书馆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应当发挥指导、协调、服务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和培训,促进从业人员提升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本市依托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领域一体化推进机制,加强公共图书馆文献交流、文献保护、文献开发利用、信息咨询研究和读者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图书馆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鼓励和支持本市公共图书馆加强与其他省市公共图书馆交流合作,开展跨区域文献互借、数字资源共享、联合阅读推广等协同服务。

鼓励开展公共图书馆学术、文献、人员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本市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本级公共图书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设立公共图书馆;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设立独立馆舍的公共图书馆。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市设立公共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利用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居(村)图书室,服务城乡居民。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上海图书馆为本市公共图书馆的中心馆,发挥全市地方文献收藏中心、联合编目中心、古籍保护中心和图书馆协调与协作中心等方面的作用,并承担以下工作:

(二)组织开展公共图书馆文献编目工作;

(三)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网络;

(四)指导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和运行;

(五)统筹古籍和其他珍贵历史文献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

(六)统筹全市公共图书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推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以区公共图书馆为本行政区域的总馆,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居(村)图书室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推动公共图书资源区域联动共享,促进优质服务向基层延伸。总馆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分馆、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服务培训,以及文献信息和阅读推广等方面的资源调配。

鼓励城市书房、农家书屋、职工书屋以及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图书馆(室)加入总分馆体系。

第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专业人员。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馆长应当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第十四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化管理,做好文献信息资源管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系统收集本行政区域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历史、都市和乡土文化,逐步形成体系化的地方文献信息收藏。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馆藏文献总量和新增馆藏文献量应当符合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第十七条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出版单位应当自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正式出版物出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图书馆交存一册(套、件)正式出版物。上海图书馆应当出具交存凭证,并依法妥善保存、管理和使用。

上海图书馆应当定期编制正式出版物交存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公共图书馆捐赠正式出版物、有价值的文献资料、手稿以及其他文献信息。

接受捐赠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出具捐赠凭证。

第十九条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古籍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献信息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制度,采取相应技术保护措施,并加强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

鼓励公共图书馆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古籍保护和修复研究,培养古籍保护人才,传承古籍修复技艺。

第二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存馆藏文献信息,不得随意处置;确需处置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文献处置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依法采取限制使用设施、设备,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等应急处置措施。

公共图书馆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文献信息资源使用、社会教育等服务开展情况;建立读者意见建议的反映受理和主动征询机制,定期开展读者满意度调查。

第二十四条本市实行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服务,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鼓励公共图书馆开展图书借还线上预订服务,依托物流体系线下配送图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因地制宜面向园区、工业区、农场、工地等区域提供流动服务;在人员流动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配备自助服务设施,提供全时段借阅服务。

第二十六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利用数字化、网络化的技术和载体,推动营造应用服务场景,向读者提供文献信息线上检索、查询、借阅和智能推介等服务,提高读者信息素养。

鼓励公共图书馆建立数字阅读服务平台,增加电子图书、电子有声读物等数字资源的品种和数量,并配备相应的数字阅读设施设备;鼓励公共图书馆加强对古籍以及其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献信息的数字化转化和应用服务。

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对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提供数字资源服务和技术等方面支持。

第二十七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适宜少年儿童阅读的文献信息,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借阅服务、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

鼓励公共图书馆为中小学校开展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提供专业支撑。

第二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配备无障碍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人工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便利化服务。

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视力障碍者阅读专区或者专座,配备有声图书、盲文书籍。

公共图书馆在馆内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发表作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符合译写规范或者通行惯例的外国文字标识指引。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增加外文文献藏量,提供多语种的读者咨询服务,提升多元文化服务水平。

第三十条公共图书馆应当解答读者有关文献信息的咨询,指导读者查找文献信息。

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结合馆藏文献资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专题信息收集、参考资料编写等咨询研究服务。

第三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专业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加强跨系统协同发展、互联互通,通过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联合参考咨询等方式开展联合服务。

鼓励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专业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在不影响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秩序前提下,向社会公众提供阅读服务。

第三十二条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阅读指导、优秀读物推荐、读书交流、讲座展览、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方式,免费向社会提供阅读推广服务。

鼓励公共图书馆在重大节庆、会展活动期间,结合主题特色馆藏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第三十三条鼓励公共图书馆与学校、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产业园区、商务楼宇、景区景点等合作,互相开放设施场地,拓展阅读推广活动类型与形式。

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与公共图书馆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

第三十四条鼓励公共图书馆结合馆藏特色、资源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阅读品牌。

具有专业技能、实践经验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与公共图书馆合作开展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联合打造阅读品牌。

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性阅读推广活动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当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和评价,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

第三十六条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市、区公共图书馆的考核评价工作。

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制定本市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考核评价标准,并组织开展有公众参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与运行质量以及对公共图书馆给予补贴或者奖励等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上海人大

编辑:刘义

关于恢复收取外借文献逾期费的读者公告

尊敬的读者:

本馆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恢复计取外借文献(含图书、期刊、电子书阅读器、音像资料等)逾期费。若读者证内有逾期未处理记录则无法继续外借,逾期费标准为:每册0.2元/天。请留意按期归还。

THE END
1.斯楼不朽在藏书——我国最早的公共图书馆古越藏书楼———史鉴在浙江古城绍兴大通学堂旁边,有一座典雅的古建筑,这就是浙江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第一个具有公共图书馆特征的藏书楼——古越藏书楼。 古越藏书楼诞生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楼主徐树兰,字仲凡,号检庵,光绪二年(1876年)举人,做过兵部郎中和知府等官。因母病致仕还乡后,他就热心于地方公益事业,是一位具有维https://www.ccdi.gov.cn/lswhn/shijian/202412/t20241213_394019.html
2.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保障体系,引领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等方面作出规范。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上位法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有必要制定本市公共图书馆地方性法规,健全本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保障体系,引领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作出贡献。https://shkp.org.cn/articles/2024/12/wx505292.html
3.开屏新闻1975年,云南省图书馆在昆明翠湖公园畔建成,同年3月1日正式向读者开放。2004年,云南省图书馆现馆舍建成开放,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设有18个阅览室和报告厅、多功能厅,可同时接待读者4000多人,成为全省规模最大、藏书最丰富、现代化设施设备较为齐全、服务功能健全的公共图书馆。https://cmsapi.kpinfo.cn/web/info/20241209094815IKI30H.html
4.图书馆知识竞赛:图书馆知识竞赛在线测试(题库版)考试题库5、问答题 馆、中心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点击查看答案 6、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检索途径,从理论上能够检索得更全面一些?() A、关键词 B、主题词 C、标题 点击查看答案 7、问答题 我国实行图书馆资源共享的障碍。 点击查看答案 8、问答题 邮发代号是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9、单项选择题 《一千零一夜》是http://www.91exam.org/exam/87-1051/1051948.html
5.知识竞赛题库沧州师范学院39、.沧州师范学院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的书目检索方式有哪几种? 答:有简单检索、全文检索和多字段检索。 40、国际三大检索工具是什么? 答:三大检索工具包括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和工程索引EI。 41、清华大学图书馆的“爱上图书馆视频及排架游戏”在国际上获得了什么荣誉? https://tushu.caztc.edu.cn/info/1123/1340.htm
6.祖国杂志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主办2018年第16期但由于我国一系列原因的影响,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始终是一大社会难题,而此问题的解决与否,涉及到越来越多群体的切身利益,关乎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现状,以探究 现代化公共图书馆的战略实施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参考咨询 信息咨询 传统的公共按的参考咨询服务大部分是单一的,层次较https://www.youfabiao.com/zg/201816/
7.在香港,打开“深圳之窗”!作为深圳“图书馆之城”中心馆、龙头馆,深圳图书馆组织编撰了6卷本《“图书馆之城”高质量发展丛书》,从宏观到微观,相互关联,浑然一体,全面总结和反映了深圳“图书馆之城”建设20年来的创新发展与实践经验,是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公共图书馆创新发展著述的典范之作。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A2MDMwMA==&mid=2651280656&idx=1&sn=77fb31216993a95eb5371d49a00868c6&chksm=bc12dcf3793f1a9e439c58dafd524563ec5693b99ed29b4b2515bd2b93703d6cfed247d893cf&scene=27
8.基层公共图书馆员12篇(全文)公共图书馆实行免费服务, 是实现人文关怀最基本的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明确指出, 公共图书馆原则上应该免费提供服务。我国区县级公共图书馆收费有以下几种原因: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出现了“以文养文”、“集资办馆”等收费形式, 一些馆至今仍在延续;在市场经济条件冲击下, 收费司空见惯https://www.99xueshu.com/w/ikeyq7lyupgr.html
9.云南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8届高考适应性月考卷(二)[][]B. 2006年一2014 年,随着我国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的增大.人均公共图书藏量也逐年增加,但2008年和2011年较前一年增长量最小。 C. 2006年一2014 年.我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和书刊外借册次呈正比增长,从2012 年起,总流通人次和书刊外借册次均超过了30000。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1024/22/4126343_697841413.shtml
10.知识竞赛题库41、以下哪些文化名人曾经担任过国家图书馆的馆长职务:(ABDE) A、蔡元培 B、梁启超 C、陈垣 D、袁同礼 E、夏曾佑 F、陈寅恪 G、王重民 H、向达 42、2002年___月,在“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上,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标志着共享工程正式启动。(B) A、https://www.360doc.cn/article/30620648_533802261.html
11.不可不看!2018年1月1日起,这些新法规将影响你我生活每经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到了四类免费服务。 21 BIM领域首份细则性国标将实施 建筑信息模型(BIM)领域首份细则性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13-11-15/1177893.html
12.公共图书馆立法(精选十篇)公共图书馆可持续发展可理解为:公共图书馆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 把未来的发展作为当代发展的前提, 遵循图书馆发展的客观规律, 注重整体发展的长远目标, 探求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模式, 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 通过不断注入活力, 以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变化, 满足人们不断增长和变化的信息需求, 推动图书馆事业健康、有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kweeusn.html
13.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公共图书馆法成为我国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公共图书馆法成为我国历经百余年的公共图书馆事业跨入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为公共图书馆立法昭示着国家 ①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木文化权益 ②坚定文化自信和自觉,促进人类文明传承③培育文化市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④推动文化载体变革,促进文https://www.shuashuati.com/ti/16b932f3fc5a4542ae95324081b8e92c.html?fm=bdb0ecb747f1af87908dfa40b970debfe0
14.公共图书馆科学图书馆与高等院校图书馆是我国整个图书馆事业的公共图书馆、科学图书馆与高等院校图书馆是我国整个图书馆事业的三大支柱。 A. 正确 B. 错误 手机使用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知识点:https://www.pipixue.com/ti/d6bf99967b9e46b19d8e0d35287adb32.html
15.土木工程专业就业形势分析报告(通用7篇)就业前景:工程监理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职业,随着我国对建筑、路桥施工质量监管的日益规范,监理行业自诞生以来就面临着空前的发展机遇,并且随着国家工程监理制度的日益完善着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4、工程检修方向 代表职位:轨道交通及铁路工务部门工程师,一般是建设单位内部的工程技术人员。 https://www.yjbys.com/qiuzhizhinan/show-577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