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2021年第4期)

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

第二十八次会议………………………………………………(1)

在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2)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6)

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9)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

的意见………………………………………………………(12)

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市发改委主任戴立文(14)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22)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六安市

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27)

关于六安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汪斌(28)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六安市

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朱承茂(35)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39)

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审计局局长涂成富(40)

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

工作意见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汪斌(48)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六安市2020年国有自然

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54)

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汪斌(55)

关于六安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情况的专项报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胡雪松(60)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报告的意见……………(64)

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修俊(67)

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工作

情况报告意见的督查报告…………………………………(74)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的意见…………………(77)

关于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斌(79)

关于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

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84)

关于提请接受辞职和任免人员等情况的报告………………(89)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岚辞去

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90)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德满辞去

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91)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中明辞去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92)

辞职报告………………………………………………王岚(93)

辞职报告………………………………………………汪德满(94)

辞职报告………………………………………………汤中明(95)

关于提请任免林显鸿等工作职务的议案……………………(96)

关于提请任命王岚工作职务的议案…………………………(97)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刘洪洁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议案……………………………………………(98)

供职报告………………………………………………刘洪洁(99)

供职报告………………………………………………胡雪松(101)

关于提请任免杨传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103)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任命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104)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105)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106)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107)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岚

代理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108)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109)

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110)

第二十八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

列席人员名单……………………………………………(111)

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30日至31日在六安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安、副主任高斌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六安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有关接受辞职决定和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从文、副院长刘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开江、副检察长葛宜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关传兵,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修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局、审计局有关负责同志。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7月31日)

付新安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会议传达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21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年度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0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上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专项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会期虽短,但内容丰富、成果丰硕。

第一,继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今年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进一步”要求,严格按照方案计划开展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了党的百年奋斗史。并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了开展学习教育的形式,增强了学习效果。

可以说,前一阶段党史学习教育任务完成较好,学习成果较为显著,得到了市委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常委会及机关要在巩固前一阶段学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及个人自身实际,查遗补漏,抓住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确保规定任务不折不扣完成,自选动作富有人大特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贯古通今、远观未来,气势恢宏、意蕴深远,凝聚党心、激荡民心,充分体现了百年大党的执政自信和历史担当。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百年党史的高度总结和科学凝练,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担起人大工作使命。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我们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不断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自信,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初心,切实担负起人大工作的使命,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质效,推进全市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助力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会议概况

7月28日上午,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印发《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市委书记叶露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潘东旭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安作题为《把牢政治方向强化使命担当推动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报告。

市政协主席陈家本、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政府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委、人大常委会、组织部、监委、法院、检察院等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共金寨县委、舒城县人大常委会、金安区人民政府和霍山县衡山镇人大在会上作交流发言,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市发改委等20家单位作书面交流。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叶露中书记的讲话和付新安主任的报告中。

叶露中对全市人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定正确方向,依法履行职权,围绕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地方立法取得新突破,监督工作展现新成绩,依法履职得到新加强,代表水平实现新提升,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推动六安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刻认识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政治要求、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规律特点、发挥人大服务发展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做好新阶段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中心思考问题,围绕大局发挥作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推动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叶露中要求,要聚焦政治担当,推动新阶段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制定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富有鲜明六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完善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把握监督尺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进一步推动决定任免落实,严格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规范讨论决定的工作程序,提高决议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架好党群“连心桥”,畅通民意“直通车”,当好群众“代言人”,做到为民代言、为民谋利、为民尽责。

叶露中强调,要强化政治保证,为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强化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完善支持代表履职机制,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让广大代表更好地为民履职代言。坚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和制度机制建设,选优配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力量,保障基层人大履职需求。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人大机关政治、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潘东旭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共同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共同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对本级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对于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和上级人大的要求,现将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支持与协调配合下,法工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扎实稳步开展。

(一)备案情况。备案是审查的前提。为实现“有件必备”,法工委加强与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的沟通协调,实时掌握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督促报备单位依法、及时报备。一年来,法工委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24件(详见附表),其中市人民政府报备17件(包括政府规章1件),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7件。从报备文件的内容来看,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社会保障、产业转型发展、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等方面;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的决议、工作规范等方面。

(三)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情况。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严格遵循标准、网络、内容、数据“四统一”的要求,依据全国人大下发的平台建设技术标准和报备电子文件格式标准,完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了与省人大平台端口有效对接,为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信息化支撑。工作中,要求报备单位负责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信息平台上报备规范性文件,使信息平台得到有效运用,切实提高了工作质量与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工委会将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制度,对不及时报备的,主动催报、限期报备,做到“有件必备”。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的修改情况,研究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营造良好的备案审查工作生态。

三是加强备案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大力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平台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实现报备、登记、交办、审查、反馈全过程网上办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进入智能化、信息化新阶段,以信息化建设成果提升备案审查效率和质量。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1年7月28日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工作意见报告的意见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戴立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五月中旬市内突发的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战”都要赢,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较快,生产需求逐渐回升。《报告》比较全面地总结了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对下半年工作安排稳妥可行。

会议表示同意这个《报告》,并指出,随着恢复性增长效应减弱,加之当前国际疫情仍在蔓延、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等较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压力不减,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积极应对化解难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重点经济工作,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双招双引”为有效抓手,快速培育“多链协同”产业生态。夯实要素保障,筑牢项目落地基础。要创新招商模式,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提升招商精准度。要聚焦开发园区建设,着力破解瓶颈制约难题,坚持不懈引导项目向园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要素向园区集聚。

(二)抢抓战略合作机遇,提升发展承载能力。要着力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加快“融长入圈”步伐,建设合六经济走廊,推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乡镇要以打造特色小镇为抓手,全面承接长三角地区特别是合肥产业辐射,梯度推进产业转移。要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优化人才生态,搭建优质创业、就业平台,筑巢引凤,吸引人才返乡创业就业。

(三)坚持绿色赶超战略,促进新经济形态发展。要保持绿色发展战略定力,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的关系。加强政策研究,拿出具体措施;积极争取有利的政策环境,纾解企业发展难题。加快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探索使用绿色技术,找寻挖掘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实现“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目标。

(四)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加快乡村振兴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做好村庄规划、产业规划,留足发展空间。要理清乡村发展思路,明确重点目标任务;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布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为农村建设发展奠定基础。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五)全面筑牢抗疫防线,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全面筑牢抗疫防线,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六稳”举措,落实“六保”任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21年7月3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发改委主任戴立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战”都要赢,攻坚克难、精准施策,强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稳实体抓培育,经济实现良好开局。认真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上半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83亿元。全市“四上”企业达到2312户,较去年同期增加408户,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增加129户,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增加44户,限上商贸单位增加190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增加41户。农业生产增势良好,夏粮总产72.57万吨、增长0.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13.7%,居全省第1位。工业生产较快增长,工业用电量增长25.2%,居全省第3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居全省第4位。1-5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6.5亿元、增长1.2倍,居全省第3位。建筑业生产稳中向好,总产值增长18.8%,建安投资增长23%,居全省第4位。服务业持续向好,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8%,居全省第7位。金融“活水”加速流向实体经济,制造业贷款余额196亿元、增长31.5%,全市存贷比达到82.2%。新增“税融通”贷款21.7亿元,新增新型政银担贷款45.1亿元,共为1009户小微企业提供28.3亿元续贷过桥资金。全市新增直接融资61.2亿元,新增上市企业2家(英力电子、立方数科)。上半年20项主要经济指标中,17项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其中16项居全省前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居前7的指标增加5项(详见附件2)。

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加固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受去年“前低后高”因素影响,加之当前国际疫情仍在蔓延,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经济下行压力逐渐显现。实体经济困难仍较突出,原材料尤其是铜、铝、钢等价格大幅上涨,部分行业尤其是汽车零部件、家电生产、家居建材等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利用省外资金项目全省靠后,文旅市场恢复不及预期。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退多进少”(2020年考核情况详见附件3)。民生领域仍有短板,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

下半年,我市机遇与挑战并存,国家宏观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的行业和领域将加快恢复。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革命老区振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叠加的势能持续释放,随着“精重促”等六大领域项目加快落地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不断积蓄。综合分析,预计下半年全市经济有望延续稳定恢复势头,随着基数效应逐步减弱,全年经济发展将逐步向常态回归。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定力,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打造“一区四地一屏障”,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对标对表,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年度七项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加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监测,聚焦“两强一报”、分段递进、实事求是要求,强化预期管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实现“全省超平均、位次再前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深做实“四送一服”,持续开展“保主体、扶企业、增信心”行动,围绕困难企业诊断救治、僵尸企业处置、企业家素质提升、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创造等工作,加大社保、稳岗、用能、减租、融资等政策兑现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振实体经济信心。加强“四上”企业摸排力度,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升规纳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二)强化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投资为纲、项目为王,产业投资是纲中之纲、产业项目是王中之王”的理念,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的要求,切实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抓项目、抓投资的工作责任。坚持以“精重促”行动为抓手,强化项目谋划,加快项目前期,推动项目应开尽开、能开早开;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取得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尽快建成、见效。继续落实重大项目持续集中开工,畅通项目开工“绿色通道”,确保每月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用足国务院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政策机遇,做好省政府委托建设用地审批权承接工作,提高土地报批效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六安至安庆铁路、杭埠河治理工程全线开工,力争合肥至武汉高铁、宣商高速六安段、金安通用机场、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段快速化改造、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年底开工建设,建成金安至叶集至金寨天然气支线,保障城区实现西气、川气互济互保。

(三)聚力“双招双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围绕省十大新兴产业,立足我市“5+1”产业,明确各县区“1或2+N”产业主攻方向和产业布局,推动全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抓好人才新政15条贯彻落实,加快人才房建设,研究市场化引才办法,实施靶向招引。加快“三重一创”建设,积极争创全省第六批重大工程和专项,推进“一基地、三专项”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兑现省级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基地专项资金、市级支持重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资金,助力企业发展。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建设六安高端制造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继续抓好战新企业培育、在库企业运行监测和战新企业名录调整工作。积极培育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集聚示范区),加强现有12个省级集聚区(集聚示范区)建设管理,加快形成品牌效应,推动成为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落实区域战略,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强化区域联动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交通、产业发展一体化为重点,加快建设合六经济走廊。坚持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积极打造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开发区单位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坚持高水平推进园区开放合作,深度参与长三角产业分工合作,加大与沪苏浙地区联系对接力度。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突出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推动再落地10个功能性项目。积极推进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尽早解决老年居民“上楼难”问题。加快推进叶集皖豫边界特色城区和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高质量承接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推深做实“138+N”工程,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战役”,扎实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生产加工,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系统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严格管控农村建房,积极引导农民向县城、集镇集中,全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着力生态优先,厚植绿色发展底色。认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和交办问题整改,推进省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深做实林长制、河湖长制,长效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研究谋划编制全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碳中和路径,摸清我市碳汇总量,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做好“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分解。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有序开发屋顶光伏发电,整县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

(六)聚焦社会事业,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建设市级传染病医院。全力以赴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加快返乡创业园建设,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各阶段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步伐,确保如期交付并投入使用。规范整治教育领域校外培训机构,推进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实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一老一小”服务工程,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机构,提高0-3岁婴幼儿托位供给能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强生猪生产和价格走势监测,适时启动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做好电力迎峰度夏保障。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做好全市2021年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落实,奋发作为、攻坚克难,全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而努力奋斗!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

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7月中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龙照带领调研组,对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霍邱县、裕安区,实地查看了六安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雷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德正堂药业有限公司等部分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听取了霍邱县、裕安区政府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召开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座谈会,听取市发改委、经信局、统计局等部门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和对下半年经济形势的分析。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五月中旬突发的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战”都要赢。主要经济指标受恢复性增长影响,增长较快,增幅稳步回升,生产需求持续增长,经济总体呈现稳定向好态势。

(一)三次产业增长较快。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夏粮再获丰收,总产72.57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13.7%,居全省第1位。工业生产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1.4%,高于全省4.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其中霍邱钢厂上半年累计实现工业产值87亿元,同比增长70%,拉动作用明显。工业用电增长25.2%,高于全省水平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3位。建筑业生产稳中有升。总产值增长18.8%,建安投资增长23%,居全省第4位。服务业持续向好。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3.8%,居全省第7位。其中,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上半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6亿元。

(二)增长动力稳步增强。投资增速快于全省。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两年平均增长12.6%,居全省第2位,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8.1%、民间投资增长22%。市场需求逐渐恢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6.6%,高于全省9.2个百分点。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40.4%,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招商引资增长较快。全市实现境内到位资金419.8亿元,增长15.4%。1-6月份利用外资3.6亿美元,增长1%。市场活力不断提升。上半年,新登记注册企业11751户,增长15%,居全省第6位。

(三)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财政收支完成超六成。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4亿元,增长23%,增幅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完成年初预算的60.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企业效益大幅度提升。1-5月全市规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56.5亿元,增长121%。金融存贷稳定增长。6月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3498.0亿元,增长10.9%;贷款余额2876.6亿元,增长15.8%。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贷款占比持续降低,1-6月份,房地产贷款增量占比17.5%,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

(四)园区建设势头良好。区域合作不断增强,“融长入圈”步伐加快,强化合肥、沪苏浙地区产业、市场、科创、园区链接。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松江经济开发区、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与上海杨浦同济科技园、舒城经济开发区与上海莘庄工业区、金寨经济开发区与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陆续签订合作协议。全市开发区集聚高新技术企业226家、战略性新兴企业258家。上半年,全市开发区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143亿元、增长33.9%,固定资产投资221.1亿元、增长23.2%,税收63.5亿元、增长19%,工业亩均投资306.6万元、亩均税收10.4万元。

(五)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民生支出稳中有增。上半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10.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3.04%。组织实施33项民生工程,到位资金116.4亿元,累计拨付111亿元。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1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3.7%;城镇登记失业率2.27%,低于4.5%控制线。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取得全面胜利,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针剂次六月底前接种阶段性目标。市场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1%,低于全省0.5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城镇、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3.3%、16%,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

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加固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受去年“前低后高”因素影响,加之当前国际疫情仍在蔓延、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等较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一)经济持续增长压力较大。主要指标高开低走趋势明显。随着疫情影响消除,恢复性增长效应结束,各项指标增幅均呈现逐月收窄态势。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等指标增速较一季度均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二季度末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较一季度回落6.9个百分点。突发疫情对经济发展冲击较大,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月当月完成零售额20.9亿元,增幅环比下降29.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城区商贸企业受影响较大,在库限上商贸企业有123家呈现负增长态势,占比达到20.8%。

(二)部分企业经营较为困难。因部分原材料尤其是铜、铝、钢等价格大幅上涨,部分行业尤其是汽车零部件、家电生产、家居建材等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盈利空间受到挤压。重点产业拉动力下降,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业增加值增幅回落较快。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工业企业用工短缺,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缺工1.9万人,特别是技术工人和普工缺口较大。因生猪价格较年初下跌58.28%,较去年同期下跌52.7%,生猪养殖面临成本上升、价格下跌“双重影响”,生猪养殖企业经营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直接融资后备资源不足。

(三)发展不平衡较为突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低于年度预期目标6个百分点。双新产业增速在全省靠后。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省11.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5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居全省第11位,两年平均增长低于全省3.5个百分点。项目投资存在短板。1-6月份,全市民间投资占比60.8%,低于全省1.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1位。从县区看,上半年金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10.3个百分点,裕安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于全市8.2个百分点,叶集区工业投资同比下降38.2%。

(四)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收入增长后续乏力。政策性减收效应持续释放,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83亿元。税收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占比较大,波动影响也较大。上半年,全市房地产税收减收4.6亿元,下降12.7%。重点税源增收空间有限、贡献减弱,叠加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多,“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税源不稳、持续性差,抬高税收基数,造成当期收入大幅波动。同时,城乡低保标准等民生支出提标,突发新冠疫情防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存量债务化解等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财政支出压力增大。

三、对下半年工作的建议

面对当前复杂形势,全市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预计下半年我市经济运行将继续延续平稳态势。综合分析研判形势,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做好长期应对外部局势变化的准备,又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咬定目标,精准施策,全力推动我市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二)聚焦开发园区建设,提升发展承载能力。坚持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进一步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定位。提升破解瓶颈制约难题能力。抢抓省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政策机遇,提高土地报批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克服土地制约问题。全面梳理产业和企业的人才需求,优化人才生态,研究市场化引才办法,实施靶向招引。纾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强企业融资知识培训,引导企业主体转变思想观念,实现多渠道融资。坚持不懈引导项目向园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要素向园区集聚。

(三)聚焦区域发展战略,加快一体化发展进程。强化区域联动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交通、产业发展一体化为重点,加快建设合六经济走廊,推动全市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区、乡镇全面承接长三角地区特别是合肥产业辐射,梯度推进产业转移,打造产业集聚高地,筑巢引凤,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搭建优质创业、就业平台,吸引返乡创业人才。要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全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聚焦政策落实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推深做实“千名干部进万企”“千名行长进万企”“四送一服”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保主体、扶企业、增信心”行动。积极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切实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要素资源向好企业、好项目集中。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抓实直达资金机制,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优先用于落实重点领域发展。营造“快发展,大发展”的营商氛围,实现“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目标。

(五)聚焦民生工程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健全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增强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补短板。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群众生活改善。加大创城工作投入力度,全力保障创城攻坚,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生活水平。

名词解释

两强一报:强化机制、强化基础、报准数据。强化机制就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盯紧加压、部门指导监测、县区精准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基础就是严格按照统计数据标准化要求提供支撑要件,做到责任到部门、到项目、到个人,做到实事求是报数。报准数据就是“两段推进、一次报成”,准备阶段,企业备好,部门查看,上门指导;复核阶段,主动对接,随时应变,及时反馈;一次报成功,数据不要随时修改。

双招双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

“138+N”工程:“1”是指培育一批产业发展带头人;“3”是指推进“规模经营、主体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经营”三种经营发展模式;“8”是指打造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小龙虾、皖西白鹅、霍寿黑猪、皖西麻黄鸡八大重点产业集群。“N”是指其他特色产业。

“六稳”“六保”:“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六安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的决议

(2021年7月31日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汪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六安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涂成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六安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市财政局局长汪斌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六安市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请审查。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沉着冷静应对风险挑战,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收官、防汛救灾、经济恢复增长等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88亿元,为预算的103.81%,增长5.3%;加上级补助收入325.3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4.95亿元、上年结余0.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4亿元、调入资金50.51亿元,收入总量为556.7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39亿元,为预算(含预算调整数,下同)的99.77%,增长6.62%;加上解上级支出3.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8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36亿元,支出总量为555.65亿元。收支相抵余额1.1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上述决算数,与今年年初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收入数字无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0.16亿元,主要是决算期间上下级财政结算形成。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亿元,为预算的87.41%,下降13.57%;加上级补助收入60.1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95亿元、上年结余0.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调入资金9.42亿元,收入总量为107.15亿元。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77亿元,为预算的99.61%,下降6.56%;加上解上级支出-3.5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与上解上级支出对冲后)、债务还本支出4.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4亿元,支出总量为106.78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3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3.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亿元,为预算的97.48%,下降1.51%;加上级补助收入3.7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入总量为14.72亿元。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亿元,为预算的99.96%,增长6.4%;加上解上级支出2.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亿元,支出总量为14.71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7亿元,为预算的92.6%,下降18.73%;加上级补助收入26.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7.26亿元、上年结余11.01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收入总量为356.8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0.77亿元,为预算的97.99%,下降15.21%;加调出资金42.0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26亿元,支出总量为345.12亿元。收支相抵余额11.7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5亿元,为预算的68.87%,下降36.15%;加上级补助收入-0.1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与补助下级支出对冲后)、债务转贷收入29.33亿元、上年结余6.17亿元、调入资金0.44亿元,收入总量为84.71亿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23亿元,为预算的98.17%,下降21.15%;加调出资金7.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7亿元,支出总量为81.41亿元。收支相抵余额3.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其中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其当年收入30%部分,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亿元,为预算的33.33%,下降34.83%;加债务转贷收入1.6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10万元、上年结余38万元、调入资金231万元,收入总量为4.56亿元。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5亿元,为预算的99.93%,下降38.41%;加债务还本支出0.41亿元,支出总量为4.56亿元。收支相抵余额2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31亿元,为预算的62.13%,增长1.5倍;加上年结余0.6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0万元,收入总量为6.9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2亿元,为预算的91.24%,下降18.16%;加调出资金5.31亿元,支出总量为6.73亿元。收支相抵余额0.26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1亿元,为预算的2.8倍,增长89.28%;加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0.67亿元,收入总量为0.98亿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1亿元,为预算的81.94%,下降35.46%;加调出资金0.12亿元,支出总量为0.73亿元。收支相抵余额0.2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2020年,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本年支出3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5.7亿元,增长6.5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9.07亿元,增长12.75%,加上年结余124.28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20.91亿元。

2020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2.47亿元,增长9.5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6.53亿元,增长26.03%,加上年结余51.8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7.74亿元。

2020年,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按项目分别纳入市直和金安区管理,未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详见决算草案。草案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市审计部门审计。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

一是全市债务情况。2020年,全市举借政府债务152.2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6.25亿元,全部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34.8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外债转贷项目提款1.11亿元,全部用于通过审核的外债转贷项目建设。全市偿还政府债务56.79亿元,其中:本金35.08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34.86亿元、财政资金偿还0.22亿元),利息21.71亿元(财政资金偿还)。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05.01亿元,政府债务率101.28%。

二是市直债务情况。2020年,市直举借政府债务34.2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7.25亿元、再融资债券6.44亿元、外债转贷提款0.59亿元。市直偿还政府债务12.86亿元,其中:本金6.64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6.44亿元、财政资金偿还0.2亿元),利息6.22亿元(财政资金偿还)。2020年底,市直政府债务余额196.33亿元,政府债务率130.04%。

三是开发区债务情况。2020年,开发区举借政府债务3.0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28亿元、再融资债券1.81亿元。开发区偿还政府债务2.23亿元,其中:本金1.81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利息0.42亿元(财政资金偿还)。2020年底,开发区政府债务余额13.15亿元,政府债务率99.19%。

2.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省对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56.95亿元,增长16.59%;市对区级转移支付资金96.85亿元,增长19.32%。主要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和结算补助转移支付收入增加,转移支付支出相应增加。

3.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市直预算安排预备费1.1亿元,预算执行中使用1.07亿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农业生产恢复等方面,结余资金300万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0年初市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58亿元,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清理各类结余资金以及当年预算结余(包括预备费结余)补充的12.04亿元,2020年末市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62亿元,2021年调入预算12亿元后余额为6.62亿元。

5.“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市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37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较年初预算减少0.12亿元,下降11.95%。主要是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我们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推动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和民生持续改善。

二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9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5亿元。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返还4910家企业失业保险费0.51亿元,拨付248家企业稳岗返还资金0.74亿元。用好续贷过桥资金,累计周转资金57.67亿元,扶持企业1201户。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降低担保费率,新增“4321”政银担业务6181户、金额69.04亿元。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9.6亿元,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有效对冲我市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全市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5.02亿元,其中市级27.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政府收费公路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有效发挥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三是聚力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8亿元,增长17%,其中市级投入2.98亿元。统筹涉农、债券和存量资金超34亿元,助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新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深贫保”综合保险,投保贫困家庭21.6万户,理赔0.24亿元,筑牢致贫返贫防线。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资金38.4亿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用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项目收益管理等制度,形成覆盖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管、控”全过程的管理体系。足额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四是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市民生支出430.7亿元,增长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精心组织实施33项民生工程,年度任务圆满完成,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继续位居全省前列。投入6.9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惠及学生50.4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低保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年人均保障水平达到7560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年人均保障水平分别达到12384元、9828元。投入资金47.17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2.28万户。统筹资金3.46亿元,支持保居民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出台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市投保大宗农作物及森林约1315.57万亩、牲畜45.26万头,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30余种,累计提供风险保障255.1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8.82亿元,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地。投入11.34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13.4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扩面延伸工程949.61公里。

五是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水平,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编制模式,各类结转、沉淀资金应收尽收、重新安排,预算执行规范高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制度,创新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涵盖16个行业类别、330个资金用途、7000多个核心指标,市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改革方案,市与县区财政支出责任更加清晰。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均为100%。强化直达资金管理,通过动态监控系统、组织督查调度、配合审计监督等举措,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实行全链条监控、闭环式管理,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已惠企1030家、利民870多万人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全市8098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2506名退休党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实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公务用车、工资决定机制等改革,分类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三、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不快,预决算还存在一定差异,预算绩效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抓好收支预算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有质量、可持续。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健全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长效机制,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财力保障。

二是落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继续积极支持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做好财政服务保障工作。畅通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传导机制,激活市场要素发展潜能。规范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积极争取政府债务限额,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切实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在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依法依规化解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持续兜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

四是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逐步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时完善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决削减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规定,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

五是不断提升财政理财水平。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深入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自觉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代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财政监督与人大、巡视、审计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财政稳健运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六安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审查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朱承茂

7月16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六安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并结合财经(预算)工委对市审计局《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直10个单位部门决算(草案)的初审情况,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0年,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9亿元、上年结余0.3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亿元、调入资金9.42亿元,收入总量为107.14亿元。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7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3.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与上解上级支出对冲后)、债务还本支出4.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4亿元,支出总量为106.7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3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2020年,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7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入总量为14.72亿元。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亿元,支出总量为14.71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0万元。

2020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9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0.1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与补助下级支出对冲后)、债务转贷收入29.33亿元、上年结余6.17亿元,调入资金0.44亿元,收入总量为84.71亿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23亿元,加调出资金7.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7亿元,支出总量为81.41亿元。收支相抵余额3.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其中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其当年收入30%部分,已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亿元,加债务转贷收入1.6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10万元、上年结余38万元,调入资金231万元,收入总量为4.56亿元。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1亿元,支出总量4.56亿元。收支相抵余额2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2020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0.67亿元,收入总量为0.98亿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1亿元,加调出资金0.12亿元,支出总量为0.73亿元。收支相抵余额0.2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2020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3.53亿元,加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委托投资收益、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154.27亿元。市直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89亿元,加转移支出、其他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等,支出总量为116.53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7.7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全市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根据《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对市直10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草案)和市本级300万元以上财政统筹管理的部门预算重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关于2020年市直10个单位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附后)。

经过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汪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六安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中也发现市本级和部门决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算与预算差异大,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快,财政收支管理有待加强;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平台经济”市场秩序亟需规范;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等。审计报告也反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2020年市本级决算反映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各方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和改进财政绩效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公开部门和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措施和评价结果,并与单位预算安排挂钩,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提高监督效果。进一步拓展绩效管理的范围,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由政策和项目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

三、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要加强“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和衔接,力争将中央及省提前告知数编入年度预算。降低财政部门统筹项目预算比重,尽量将能明确到部门的资金及时编入部门预算,减少预决算之间的差异。完善财政和部门项目库管理,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和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加强财政支出进度调度,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安排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政府合法举债融资机制,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债务审计和问责机制,积极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加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意见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涂成富、市财政局局长汪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五月中旬突发的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市政府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好于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审计重点进一步向支出政策拓展,不断加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会议表示赞同以上两个报告,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收支执行。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和收入结构的分析研判,做好税源调查和收入预测,强化对收入预期的调度,确保年初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优化全市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控制一般性支出,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调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需要。

二、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举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长,特别是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要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落实债务的还款责任。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债务风险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市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及时调度,确保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追责和问责力度,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结果。

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审计局局长涂成富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是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9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5.02亿元,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39.6亿元,有效对冲我市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影响。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实名台账式管理,惠企1,030家、利民870万人次,为经济恢复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财政运行保持平稳有序。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亿元,增长5.3%,为预算的104%,增幅居全省第4位。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市直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0.94亿元。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4亿元,增长6.6%,增幅居全省第5位。

三是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筹集资金94.2亿元,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脱贫攻坚夺取全面胜利。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2%,增长6.8%,继续位居全省前列。紧急应对疫情汛情,全市统筹资金10.6亿元,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是促就业保经济企稳回升。投入7.7亿元支持创新发展,加大援企稳岗投入力度,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1.2亿元,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新增政银担贷款69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助力小微企业等纾困发展。

一、市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2020年度市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2020年度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4,98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01,058万元等,收入总量1,071,483万元;支出总量1,067,78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700万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9,511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293,286万元等,收入总量847,166万元;支出总量814,13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3,032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91万元,加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9,845万元;支出总量7,36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53万元。

市直社保基金预算保险费收入完成135,287万元,加财政补贴收入等,收入总量1,024,721万元;支出总量1,165,336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377,413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直预算执行和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2、土地出让收入清收难。疫情期间出台的土地出让金缓交政策有缺陷,8个地块补签无期限缓交协议导致176,408万元土地出让金清收难;抽查发现2个单位房租收入140万元缴交不及时。

3、部分项目资金未能支出。市本级15个项目32,039万元未支出,预算执行率不足50%,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20,000万元,仅支付2,328万,占比11%;市体育中心PPP项目工程监理跟踪审计费、食药检验大楼建设2个项目预算安排250万元零支出,且食药检验大楼项目连续两年安排均未使用,党政密码通信系统建设等6个上年结转项目1,137万元未使用。

4、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不快。截至2021年3月末,市直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尚有18,342万元闲置1年以上未支出;个别项目债券资金支出信息不准确,如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多报支出进度1,345万元。

5、绩效管理工作不够扎实。少数民族发展等项目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金额6,828万元;个别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不准确,如市级水保工程专项;项目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比较粗放、不够精细。

6、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不够精准,效益发挥不够好。抽查发现,个别人员套取创业担保贴息贷款150万元;部分贷款资金效益较低,审计抽查获得贷款支持的个人企业34户,有19户无营业收入记录和税务信息。

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决算管理粗放。部分预算收入编制不准确,预决算差距大;未编制分部门项目支出决算;5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5,006万元,其中“机要保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等6个项目连续3年零支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未有效建立。

2、财政资金清理不到位。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未及时清收缴库,涉及3,065万元;出借财政资金5,452万元未收回,其中2020年新增4,800万元。

3、绩效管理不够细化。如兑现招商优惠政策项目未按要求编制经济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利用,落实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不到位;财政专户结存资金19,084万元,未能发挥应有绩效。

4、公租房管理不到位。现代科技产业园550套公租房空置384套,空置率达70%;违规配租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租户,如15户未提供无房证明等资料;经营性门面房存在闲置或被侵占情况,如寿春路小区、新华小区等门面房闲置56套、2套被侵占。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等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33个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市卫健委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未按照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6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0年应校验未校验,2家新增医疗机构未达到标准;市文旅局未严格督导12家旅行社依规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2、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市发改委“三重一创”资金、市水利局杭埠河治理等14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23,058万元未使用;市疾控中心卫生应急监测处置项目资金1,200万元闲置超过三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专项债券资金6,492万元闲置超过1年;市发改委节能与生态建设等省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部分资金滞留县区财政。

3、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挤占项目经费68万元;市文旅局分配县区的旅游发展专项未设置具体绩效目标,支持方式碎片化,未能发挥引导撬动作用,且对县区资金拨付过程监督不到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经费部分绩效目标未实现。

4、收费管理方面:市疾控中心、市殡仪馆分别存在公款私存、非税收入缴交不及时问题,不能便民利民。

5、政府采购方面: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961万元未使用;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设备采购管理不规范,35项价值2,167万元防疫物资超合同进度提前付款,其中240万元货物未收到,13项价值947万元设备采购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就已签订合同;市文旅局、市文物管理局、市殡仪馆超采购预算、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购置资产未入账。

三、重大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一)六安城区砂石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市政府《六安市城区淠河采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1、资源规划统筹不到位。河道砂石资源管理部门未组织督促对全市河道砂石资源进行实际勘测底数不清;未按规定编制全市河道砂石开采规划、未制定疏浚砂综合利用方案,未落实河道砂石开采前应做生态修复方案的强制要求;两区砂石公司均未制定分月开采计划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3、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统一经营”要求未落实到位,多头开采,部分砂石收入未纳入统一核算;裕城砂石公司智慧管理系统未发挥应有效能,增加成本59万元;两区砂石公司合同管理不到位,对开采承揽人拖欠合同保证金行为缺乏约束,如裕城砂石公司涉及6份合同履约保证金960万元,最长拖欠7个月。

4、财务管理不够严格。两区存在以砂石管理名义直接从区属国有砂石公司支付乡镇和部门工作经费15,199万元;两区砂石公司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收入确定原则,会计核算不准确;金安区砂石承揽人以白条领据形式收取砂石加工承揽费,涉嫌少缴增值税合计667万元;金安水投公司还存在现金管理不严格、账外发放职工福利、现金短款等现象,涉及金额38万元。

(二)市本级2019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项目108个,计划投资额115亿元,当年累计完成110亿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投资计划未完成。108个项目中20个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土地收储、棚改项目投资仅完成计划数的78%、65%;征迁项目年初安排150,000万元,其中42,478万元调剂至安置房建设项目未履行政府报批程序。

2、项目管理不到位。未批先建现象较普遍,106个建设项目开工时,57个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5个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分别占53%和80%,如城区绿化品质提升工程4个标段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部分项目工期延误突出,如河西医院主体工程延时37个月;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如解放路(梅山北路—寿春路)等4个项目以会议纪要确定设计服务单位;25个项目下发中标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签订施工合同。

3、资金闲置管理不严。如G312、S244道路项目、城投集团前期工作经费等9.72亿元闲置长达8个月及以上,占当年财政拨付资金总额89.99亿元的10%;市城投公司未按项目管理要求完整设置项目台账,与市财政、重点处等对账机制不健全、统计口径不一致,项目核算不准确。

4、项目竣工环节未形成闭环管理。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普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入账移交等管理工作;截止到审计之日止,2019年111个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项目中有49个尚未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三)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9万人,实际缴费7.8万人。当年收入4.00亿元,支出3.09亿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基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支付95家定点医疗机构限制用药费用9万元;向已死亡人员支付医保待遇1万元。

2、违规收费。211家定点医疗机构以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获取医保基金26万元。

3、政策执行不精准。部分人员重复参保未清理到位,患者通过多省重复参保获取医保报销,涉及在我市报销286万元;786名重复参保人员通过“一票多报”方式在我市报销563万元。

(四)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82万人,缴费6.1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2.4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43万人,缴费1.39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78万人。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基金使用不规范。12名(机关事业单位)已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6万元;已死亡个人账户沉淀资金12万元未及时清理。

2、政策执行待加强。叶集区18名低保人员等重点人群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家金融机构未执行养老保险基金存款优惠利率政策,少支付利息74万元。

3、存在重复参保问题。18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8万元;4人在本地和省外重复领取职工养老保险21万元。

四、专项审计情况

(一)2018年至2020年六安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市本级收到省市级福彩公益金11,027万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分配不及时管理不严格。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10,497万元资金分配不及时,超过30日未分配,占总规模的95%;1,463万元资金分配未明确到具体项目,359万元分配方案未报市政府审批,886万元资金长期未分配;20个补助项目未制定申报指南,26个补助项目未公示资金分配结果。

2、资金使用不规范。如裕安区民政局挤占71万元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市民政局对未达到奖补条件的单位奖补,涉及60万元。

3、绩效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市级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未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未建立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台账;部分资金闲置,使用效益低,如768万元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

(二)市生态环境监测“三个全覆盖”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情况

市生态环境监测“三个全覆盖”建设项目经市政府2019年第26次常务会议批准实施,安排建设经费7,312万元,已支付5,479万元,收回财政1,427万元,结余406万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项目绩效发挥不佳。购买的10套“汽车电子标识环保信息识读设备”、10套“限行车辆、黄标车辆自动筛选”软件、“精准监测监管移动APP”、“气溶胶激光雷达立体组网APP”等未安装或未使用;机动车尾气遥感项目中“加强超标车闭环监管”等4项预期目标未实现。

2、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大气监测站点建设高度超过技术标准高度,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大气网格化项目301个在尚有36个微型空气监测站未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并通过整体验收,截至审计日,仍有13个站点未建;工程款支付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款22万元。

3、运维履约监管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未制定机动车尾气遥感项目季度、年度运维考核方案,实际也未开展;大气网格化项目运维单位未提供“每月4次,每年48次大气监测无人机巡查服务”;部分已完工工地微型空气监测站点未及时迁移再利用,8个在建工地未安装监测设备进行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项目运维商未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故障设备维修不及时,运维档案记录不完整。

4、设备和档案资料保管不善。市生态环境局购买的设备未建立管理台账,入库、出库等未作记录,经现场盘查,涉及179万元设备均不在现场也无借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未将未中标企业投标资料等文件移交市生态环境管理局存档。

(三)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置工程运行费专项审计情况

市城区水环境应急处置工程总投资14,432万元,包含建设工程类项目9个,污水处理运营类项目4个,已完成投资5,508万元,占总投资34%。另新增工程3个,总投资474万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建设管理需加强。项目建设进展慢,该项目9个建设工程类子项目均未能在承诺的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大雁河水质净化站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论证,设计深度不够,污水处理设备功能过剩,实际处理水量仅为设计标准的66%。

2、运行监管不到位。市城管局对运营单位管理考核流于形式,存在应巡查未巡查、应考核未考核、应扣分未扣分现象,如对部分运营单位检测频次不足、记录数据存在多处修改痕迹等问题未考核扣分;苏大堰、大雁河水质净化站未按照合同配备有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单位。

3、建成设备未运行发挥效益。北郊支渠五处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设施未投入使用即被拆除,造成310万元资金损失;均河环卫处加气站水质净化站,已完工9个月仍未招标项目运营单位,未能发挥效益。

五、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涉及待整改问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审议意见,我们对上年度未完成整改的14个问题进行了跟踪,截止2021年6月底,已整改完成9个,尚有5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中,如六安开发区低效用地工问题,已完成5宗,尚有8宗正在持续推进。

六、审计建议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对疫情期间缓交土地出让金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加大清收力度。发挥好就业担保贴息贷款政策作用,组织实施好33项民生工程,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好债券资金,积极支持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合六经济走廊建设,支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助力我市实施赶超发展战略。

(二)强化预算源头管控。细化预算编制管理和项目前期论证,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预算,硬化预算约束,认真落实预算资金安排与支出挂钩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率。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政策,加强旅游、密码安全等“小而散”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统筹,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管理制度,建立禁止类、严控类、压缩类资金负面清单,优化支出结构,发挥好财政资金应有作用。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战兴产业、水生态、大气环境治理、福彩基金等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落实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制度,选优选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对市级涉企项目和转移支付项目做到绩效评价全覆盖,公开评价结果。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效衔接,切发挥绩效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

(四)严格财经纪律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和重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经济运行安全。压紧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所属下级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财务收支审核与管理,全面提高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国有资源资产资金更加有效使用。继续加大审计及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我们编制了问题清单,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为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好于预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9亿元,为预算的60.07%,较上年同期(下同)增长23%,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1.34%,两年平均增长5.52%,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主要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和上年同期基数较低。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9亿元,增长38.01%,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7.03%,两年平均增长8.18%;4县3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19亿元,增长18.13%,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9.32%,两年平均增长4.56%。分项目看,税收收入58.1亿元、增长12.8%,其中增值税27.3亿元、增长15.16%,企业所得税7.89亿元、增长3.08%,契税8.09亿元、增长30.46%;非税收入26.29亿元,增长53.71%,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47.07%,主要受增值税恢复性增长,带动随之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增加,以及各级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83.55%,拉高非税收入增幅23.85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3亿元,完成预算的61.33%,增长2.4%。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5亿元,增长6.2%;4县3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38亿元,增长1.51%。分科目看,教育支出50.13亿元,增长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6亿元,增长13.66%;卫生健康支出36.32亿元,增长2.06%;节能环保支出6.77亿元,增长11.77%;城乡社区支出13.47亿元,增长43.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22亿元,增长45.4%,主要是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增长较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4.37亿元,增长51%,其中:市本级21.66亿元,增长81.6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04亿元,增长6%,其中:市本级59.8亿元,增长51.54%,主要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支出加快。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9亿元,增长6.26%,其中:市本级1.38亿元,增长14.53倍,主要是参股金安区、裕安区砂石分红收入1.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下降29.68%,主要是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减支0.34亿元,其中:市本级0.46亿元,增长48.05%,主要是对市公交公司运营补贴增加0.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17亿元,增长19.91%,其中:市本级30.3亿元,增长18.44%,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人均财政补贴分别增加30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08亿元,增长12.2%,其中:市本级8.53亿元,增长7.32%。

二、上半年财政运行主要成效

(一)顺利完成财政收支过半目标。依法组织收入,强化预期管理,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3%,高于人代会批准的增长5.5%以上预期目标,为预算的60.07%,超序时进度10.07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6位、同类市第2位。坚持每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推动财政支出加速提效,“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61.33%,超序时进度11.33个百分点。

(二)多措并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税费负担,激发活力,厚植税源。上半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3.83亿元。加快产业发展资金拨付使用,会同部门完善项目库,优化资金分配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续贷过桥资金使用,上半年,累计周转28.28亿元,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发挥支小支农作用,上半年新增“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贷款45.12亿元,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上半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1亿元,兑现贴息0.47亿元,小微企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分别达到300万元和50万元。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上半年拨付中小微企业稳岗补助资金0.17亿元,鼓励企业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发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重大产业项目,累计出资18.53亿元,其中市场化子基金12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40.62亿元,上半年投资2个项目0.6亿元。开展“问计于企”行动,围绕企业融资、市场开拓等7个方面,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梳理意见建议,用于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三)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重点项目。上半年,市级拨付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51.47亿元,同比增加4.9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8.18%,用于市政道路、国省干线、安置房建设等96个项目。在今年国家新增专项债券规模下降2.67%的情况下,积极利用我市债务率总体不高、项目准备充分、债务管理规范的优势,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3.72亿元,增长8.28%,规模居全省第4位,其中上半年发行30.08亿元,为有一定收益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积极运用PPP模式,截至6月底,我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项目39个、总投资363.8亿元,项目落地率、开工数均居全省前列,其中市级项目6个、总投资112.43亿元,已全部开工建设;上半年全市申报入库项目4个,省级正在评审。

(五)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210.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3.04%。积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全市投入资金4.98亿元,重点用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购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临时性工作补助等,着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需要。加快推进33项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参保培训类项目有序开展,补助补偿类项目按序时发放,预计全年投入财政资金135.98亿元,已到位资金94.19亿元,累计拨付资金89.26亿元,拨付率达94.77%,其中市县区配套到位资金25.84亿元。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累计拨付救助补助资金7.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31.22万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每人每年补助标准达到580元。市级投入7.58亿元,支持城区40所公办幼儿园、9所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六安一中扩建等项目建设。市级投入1.36亿元,保障市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新体育馆的免费开放运行。兜牢“三保”底线,坚持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库款保障“三个优先”,健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三保”运行安全。

(六)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起草市与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按照“保存量、调增量”的原则调整,进一步调动区级发展的积极性。分领域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应急救援、公共文化领域改革实施方案,积极谋划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改革,7月1日正式实施。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统一预算管理工作流程、要素、规则和数据标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拓展预算公开领域,首次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开范围。稳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4家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完成市保安总公司公司制改革,引入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六安水建公司,推进市城投公司转型发展。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谋划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编报工作。

(七)规范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加大对重点项目绩效运行跟踪分析,选择市级9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2亿元。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厉行节约的通知》,明确15条禁止类、严控类、压缩类支出事项负面清单,推动各级各部门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实行全链条跟踪监控,确保资金快速惠企利民,上半年全市直达资金支出56.21亿元,支出进度为57.27%。做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着力在管理源头和制度层面上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市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定期向人大推送政府预算、部门预算、财政收支月报、财政政策等信息。持续做好服务人大代表工作,上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

同时,预算执行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我市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下游,受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企业面临成本上升、效益下滑等生产经营困难,财政运行压力增加,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累积释放、低基数效应逐步消退,收入增幅将从前期高位运行逐月回落,但“三保”等刚性支出较强,疫情防控等新增重点支出较多,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受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市级房地产业税收呈下滑态势,财政收支压力明显高于县区。绩效管理有待深化,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还需加强。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实施较慢,支出进度不快。部分县区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压力较大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围绕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兑现速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更加注重通过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实体经济,助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科学安排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节奏,根据建设进度和支出需要发行,提高债券发行与项目需求的匹配水平。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二)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支持税务等征管部门依法征管、依法征收。抓好收入预期管理,进一步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协同联动,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开展税源财源摸排,盘清存量税源、掌握新增税源、监控重点税源,保持财政运行符合预期、总体平稳。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抓实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四)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主动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及时回应代表关切,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等方面下功夫,更好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坚持做到应改尽改、早改快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完善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有关政府债务的内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向人大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健全重大预算项目事前评估机制,压实部门对申报预算项目的评审论证责任,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困难、挑战增多,做好下半年预算执行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有关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强化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作出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六安市2020年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专项报告的意见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汪斌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胡雪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和《关于六安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查找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尽职尽责,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切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理顺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切实压实主体责任。要明确和落实各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职责,对失职行为加强监督问责,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能力。

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形成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2020年度,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082.36亿元,同比增长7.64%;负债总额347.51亿元,同比增长1.88%;所有者权益734.85亿元,同比增长10.59%;资产负债率为32.11%。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020年度,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63.59亿元,同比增长6.98%;负债总额330亿元,同比增长7.55%;所有者权益33.59亿元,同比增长1.7%;资产负债率为90.76%。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0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37亿元,同比增长21.94%;负债总额28.16亿元,同比增长20.7%;净资产108.84亿元,同比增长22.26%。分单位性质看,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6.05亿元,同比增长30.4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0.95亿元,同比增长19.17%。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市本级(市城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各类土地资源总面积16.94万亩(不含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中含收储土地1.27万亩。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耕地资源面积为3.98万亩,园地资源面积为0.05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资源面积为12.0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资源面积为0.86万亩,其他土地资源面积为0.01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市本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突出经营绩效促改革,不断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市国资委新设六安市绿水云山大数据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切实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充实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2.93亿元,市国资委持股比例调整为79.66%;推动市城投公司分别与金安、裕安两区组建国有砂石开采公司,实现砂石开采国有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属投融资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正向挂钩,同时作为市管干部发展类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六安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设置工效联动指标,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三是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市国资委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稳定公共产品供给,供排水、公共交通等企业疫情期间安全有序生产。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降低担保费率,累计发放担保资金17亿元。积极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减免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445户,减免金额1480.21万元。

(二)突出机制建设重防控,不断强化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市财政局监督指导地方金融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进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强化产权管理。市财政局监督指导地方金融企业认真落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及时开展产权占有、变更登记,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占有及变动情况,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准确、完整;认真落实地方金融企业重要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市财政局足额安排政银担代偿补偿金,监督指导政策性担保机构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健全风险补偿资金保障制度;积极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加大不良担保资产清收和追偿力度,降低企业流动性风险;支持建立多层次再担保体系,通过以股权为纽带、以业务为抓手,编织稳健运行的担保网络体系,完善和强化再担保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还有待提升。从当前情况看,市属国有企业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明显,市场竞争意识不强,依法依规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能力还需增强。二是国有金融资本配置还有待优化。从当前情况看,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主要集中在政策性担保行业,没有保险和证券行业,进一步优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配置,填补行业空白的要求比较紧迫。三是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力量还有待充实。从当前情况看,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仍有短板,特别是基层单位业务力量较少,管理基础薄弱,资产管理人员服务保障单位履职和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从当前情况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还在探索之中,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还需增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着力优化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模式。一是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宏观审慎管理、微观审慎监管间的协调性,加强功能、行为等穿透式监管,严格落实金融准入退出机制,指导地方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及时纠偏。积极整合信贷、税务、产业、金融监管等多方力量,切实发挥政策间的协同性,优化产业政策,提高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指导地方金融企业持续稳健发展。二是积极优化资本配置。充分利用商业银行在市辖区内的网点布局,积极促进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提高金融的普惠性。适度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投入,增强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能力。三是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监督指导地方金融企业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畅通体制障碍,完善政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合肥都市经济圈,加大地方金融企业与“互联网+”新业态的融合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三)着力加强行政事业资产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实物管理。积极了解外地资产管理现状,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监督指导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二是加强处置管理。细化落实资产处置管理要求,积极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严格按照规定进场交易,通过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收入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加强内控管理。明确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晰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不断完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积极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关于六安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胡雪松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六安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因目前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所有权委托代理工作仅在部分地市试点,市本级自然资源又未划定范围等因素,所以本次仅报告2020年全市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的管理情况。)

一、全市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全市各类国土总面积2317.64万亩。其中农用地2028.75万亩,占87.54%;建设用地193.75万亩,占8.36%;未利用地95.14万亩,占4.1%(详见附件)。按三调工作方案用地一级分类,湿地11.42万亩,占0.49%;耕地768.02万亩,占33.14%;种植园地77.62万亩,占3.35%;林地981.48万亩,占42.35%;草地7.91万亩,占0.34%;商服用地3.7万亩,占0.16%;工矿用地19.41万亩,占0.84%;住宅用地118.23万亩,占5.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08万亩,占0.43%;特殊用地3.61万亩,占0.16%;交通运输用地53.93万亩,占2.3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5.04万亩,占10.14%;其他土地27.18万亩,占1.17%。

(二)矿产资源情况

至2020年底,全市发现各类矿产59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3种,矿产地78处,查明固体矿产资源量逾40亿吨。查明资源储量较大的有铁矿、钼矿、铅锌矿及非金属矿(包括萤石矿、建筑石料和饰面石材矿等)、水气矿产(包括地热矿泉水等)。2020年度资源开采总量3970万吨,其中:铁矿1873万吨、建筑石料矿1300万吨、饰面石材矿123万吨等。

二、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扎实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照坚持“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十六字方针,组织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国土“三调”数据的有效衔接,持续纠错查漏、整改完善,全面查清掌握市域各种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为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提供了底数地图。

(二)积极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围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同步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基本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工作,并与产业培育、城市发展结合起来,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城乡统筹、产业聚集、重大项目建设等因素,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切实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守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对符合占用条件的提请省政府出具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加强耕地保护,连年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已连续二十一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把占用条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9.56万亩,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紧紧跟进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的要求,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2020年,全市申报用地3.59万亩,获批1.33万亩,实现了政策约束下的有效保障,弥补了因疫情、灾情和新《土地管理法》实施造成的阶段性用地报批落差。

(四)着力提高土地矿产开发效益。加强土地供应和市场需求关系的把握,科学制定计划,积极调控供应规模和节奏,完善土地出让价格形成机制,释放土地市场活力,显化土地资产。2020年,全市供应土地4.09万亩,成交价款191.5亿元,其中市本级3324亩,成交价款63.46亿元。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2020年清理批而未供土地5357亩、闲置土地2259亩,盘活低效用地1245亩,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6.22%,“十三五”总体下降率达27.83%,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积极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矿山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均保持较高水平,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5家。

(五)持续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停止审批露天矿山开采项目,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积极协调矿业权人,有效避免了与安徽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问题。2020年,各级投入治理资金2704.38万元,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5个、治理面积199.82公顷;引导在建和生产矿山企业落实“边生产、边修复”责任,治理面积70.3公顷。

(六)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出台《六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林权资料移交、登记有序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117万户群众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已完成约90%。

(七)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2020年开展执法巡查1.05万次,制止违法用地139宗,立案查处违法用地242件。土地卫片纳入约谈问责的新增违法用地占耕比下降至0.6%。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后续监管。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违法增量,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17起,有序推进存量摸排,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差距和挑战。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三条控制线需先行确定,规划监督实施体系尚不够完善。征地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城镇开发边界内科学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有待提高。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差距,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数较大,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利用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不高,土地利用效率与高质量发展还不相适应。三是资产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目前,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所有权委托代理工作仅在部分地市试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还在探索之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协调解决矛盾冲突,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抓住重要机遇期,积极争取拓宽主城区经济发展空间。加快编制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控规、村庄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扩展“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自然资源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严格论证及补划。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行为。

(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加大在建与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力度,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裕安、舒城、金寨、霍山四个县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健全完善乡镇、村、自然资源所、专业技术人员“四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压紧压实防灾责任。建设市级地质灾害气象实时定向预警系统,进一步提升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加大隐患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地灾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因地灾造成的人员伤亡。

(五)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意见,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森林、湿地、草原三种资源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分类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工作

情况报告意见报告的意见

2021年7月30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修俊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指出,当前,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全社会规划意识有待提高,广大市民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增强;高效率实施规划管理力度不够,横向上审批与管理脱节、管理与执法脱节,竖向上市直部门与区直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违法行为发现的主体责任不清,规划管理部门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违法行为查处措施不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联合惩戒机制有待建立;违法建设数量居高不下(约有5944处、8.04万平方违建),与党中央国务院拆违行动计划要求、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安排和群众对优美生活环境期盼相差甚远;案件移送制度执行不力,党员领导干部在纠正规划违法违纪行为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等等。

会议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规划、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保证规划实施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1、切实加强统一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的讲话精神,加快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切实为城市发展留有余地。要大力提高“规划即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实施规划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加强统一领导,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增强规划管理力量,重视科技手段运用,强化规划批后管理,严格规划监督考核,保证规划较好落实,并按省政府要求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和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

3、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教育广大市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不搞违法建设,带头拆除违法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既往房地产项目规划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体检”,排查并限期查处公共配套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要贯彻《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建立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搞违法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搞违法建设的责任人、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公共配套设施缺失的责任人等,要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鉴于此项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系统性、复杂性,加之,一些诸如管理体制和业务能力等“痼疾”的影响,一些工作推进较慢,成效显现尚需时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开展城区规划管理跟踪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对一些具体问题限期整改、督促推进。如,以公用设施为名违法建设岗亭、“驿站”等的整改、少建缺建地下停车位的整改、拆违工作的进展等,以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纠正违法行为,增强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管理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龙头带动和基础保障作用。

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

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修俊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二、综合施策、多措并举

(一)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政策要求,我市于2019年9月全面启动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部署、有序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已开展完成了各类基础性工作:开展网络问卷发放和分析,共回收问卷6595份,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完成三调数据转换,形成规划编制工作底图;完成市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形成双评价报告;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六安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和特色研究等15个专题研究成果。

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前,为做好过渡期内我市城市建设规划引领工作,同时为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了金寨县、霍山县以及裕安区四个乡镇的“两规”一致性处理工作(即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中存在的矛盾图斑进行一致性处理)。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城区总体空间结构,对各个片区进行细化完善,并形成了片区用地布局初步成果,待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作为过渡期内各片区建设指引。

(四)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一是破解管理与执法“两张皮”。出台《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协调机制的意见》,加强“管执”衔接,建立市区信息报送、违建认定、案件公示、台账备查、责任追究、部门联动等制度,推动规划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和综合执法更加便捷高效。二是完善城管执法自由裁量权。出台《六安市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办法》《六安市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健全了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统一了规划执法处罚标准,严肃城管部门规划执法的纪律要求,切实保证规划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重拳出击违建行为。自去年9月份以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共移交案件线索14条,市城管局对恒大翡翠华庭、锦城里等开发企业进行了查处,罚款金额357.62万元。

三、务求实效、解决具体问题

(一)已取得积极成效的问题。

1.关于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一般每二年评估一次”、城市控规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问题。《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制度执行。目前,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分析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为规划编制提供参考。同时按照部、省要求开展2021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充分应用大数据摸清城市发展现状,发现规划实施存在的突出矛盾。在城市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找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规划对策,形成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将评估成果作为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

5.关于查控违建措施不力的问题。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违建查控力度,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文明创建,市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和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工作。

(二)正在深入整改的问题。

2.关于少建或不建公厕、地下停车库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对城区房地产项目公建配套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发现擅自改变公厕和地下停车库使用性质,或侵占社区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行为的,进行依法查处。

3.关于建立部门联审或纠错制度的问题。探索在行政处罚作出前召开多部门参加的案件审理会,提高行政处罚决定的科学性,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规划管理事关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品质生活。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编制和实施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合理选址布局项目,优化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规划审批、实施、监管和执法,坚决纠治违法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规划意识,营造尊重规划、参与规划、执行规划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打造专业队伍,加强对规划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规划管理队伍,不断推进城区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

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督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2021年1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此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整改工作。为进一步了解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传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于2021年7月2日至9日,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通过督查,我们认为,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几项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先后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六安市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市城管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治理协调机制的意见》,市城管局出台了《六安市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办法》《六安市规划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等,对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批后全过程管理、市城管局规划执法予以规范,同时解决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城管局互相扯皮、两区城管部门行政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近日,在市政府强力推动下,市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六安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六安市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和建筑物外立面管理的通告》,全面强化规划管理工作。

2、“多规合一”工作稳步推进。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市政府严格按“多规合一”工作要求,明确城市定位,优化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生态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等,积极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待草案完成后依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批后巡查力度有所增加。市自然资源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严格核查新建工程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制度,去年9月份以来,对项目规划审批情况、规划方案调整事项等,共发布批后公告38项,开展批后巡查110次。自今年3月份起,实行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制度,认真核查规划条件、规划方案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内容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或查处到位后方可发放规划核实许可证。

一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前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全社会规划意识有待增强,广大市民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高效率实施规划管理力度不够,横向上审批与管理脱节、管理与执法脱节,竖向上市直部门与区直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违法行为发现的主体责任不清,规划管理部门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违法行为查处措施不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联合惩戒机制有待建立;违法建设数量居高不下(约有5944处、8.04万平方违建),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拆违行动计划要求和群众期盼相差甚远;案件移送制度执行不力,党员领导干部在纠正规划违法违纪行为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等等。

建议:市政府继续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1、切实加强统一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的讲话精神,大力提高“规划即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实施规划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统一领导,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增强规划管理力量,重视科技手段运用,强化规划批后管理,严格规划监督考核,保证规划较好落实,并将规划管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和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

3、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教育广大市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不搞违法建设,带头拆除违法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既往房地产项目规划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体检”,排查并限期整改公共配套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要贯彻《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建立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搞违法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搞违法建设的责任人、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造成公共配套设施缺失的责任人等,要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鉴于此项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系统性、复杂性,加之,一些诸如管理体制和业务能力等“痼疾”的影响,一些工作推进较慢,成效显现尚需时日。我们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开展城区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违法建设交警岗亭的整改、少建缺建地下停车位的整改、拆违工作的进展等分别听取市政府的专题报告,以进一步纠正违法行为,增强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管理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龙头带动和基础保障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2021年7月29日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

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报告的意见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斌受宋从文院长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比较全面地总结了2018年以来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指出,审判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涉案财产处置能力、协同配合质效、刑事审判能力和庭审保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驰而不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三年专项斗争虽已结束,但扫黑除恶要长期坚持。要深化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认真落实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力度上不减弱,措施上更有力、制度上更健全,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斗争成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要认真总结三年专项斗争经验,在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上狠下功夫,切实恪守法治原则,着眼于办“铁案”,每一起案件都要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有力打击,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中院要对全市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对自身无法解决又事关全局的问题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和反映,对操作层面的问题要善于做好衔接协调并落实到位。

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审判黑恶势力犯罪保障机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扫黑除恶斗争的客观需要,切实保障审判力量,并通过法律和组织程序把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综合素质强的法官充实到专业审判岗位,多措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求,以信息化为抓手,深入推进智慧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加强全市审判资源统筹调度,保障不同条件下的诉讼需要。

关于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斌

受宋从文院长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做法与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各项部署要求,由一把手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两级法院共召开党组会140次、领导小组会议95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中院院领导包保基层法院定期督导、成立督导组下沉督导、分管院长重点督导,赴基层法院督导扫黑除恶40余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两级法院同步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聚力“打财断血”,斩断黑恶血脉。一是坚持党委领导。针对部分案件中涉黑恶财产无人购买又难以移交财政部门这一突出问题,中院及时汇报,在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市县法院、财政等部门共同努力,在全省率先建立涉黑恶执行案件不动产移交新机制,推动制定六安市《扫黑除恶斗争涉案不动产移交工作流程》。同时,将打财断血工作纳入街道、乡镇平安建设考核范围。二是做好提前介入。推行法院执行部门提前介入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工作机制,将执行阵地前移,案件审理阶段,提前深度介入涉财产部分的梳理、甄别,把“黑财清底”基础工作做在判决生效之前。三是持续压实责任。组织2次“打财断血”集中执行会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工作调度,紧盯执行到位指标,严格按照财产查询到位、财产控制到位、走访释明到位、财产处置到位、强制措施到位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做到“黑财清底”。截至6月30日,全市法院生效涉黑恶案件共判决财产刑9542.55万元,执行到位8875.05万元,执行到位率93%;共判决追缴、没收违法所得7886.96万元,执行到位7747.37万元,执行到位率98.23%,有效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命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土壤。

(七)健全机制建设,推进长效常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及时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刑事审判、执行、民事审判及宣传、保障、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并在小组办公室下设审判、宣传、稳控、安保、督察工作小组,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接续推进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坚持专项斗争期间形成的黑恶案件督办指导、提前介入及案件会商、涉黑涉恶涉腐涉伞案件线索筛查、司法建议移送反馈、黑恶案件专项评查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机制化、常态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远程视频法庭不能满足需要。我市辖区5个看守所现有视频开庭场所均是由原远程提讯室改造而成,开庭场所的面积、数量及软、硬件设施不能满足被告人数较多的重大黑恶案件审判需要。加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被告人不能提押外出开庭,外部人员不能进入看守所,大量刑事案件需要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开庭、提讯,重建改造远程视频法庭迫在眉睫。

三是审判人员办案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涉及的被告人人数多,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往往较为复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可能呈现新情况、新特点,而今后两级法院黑恶案件审判队伍可能面临人员新老交替变动的问题,这对持续做好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提出了现实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适时研究黑恶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持续高质高效办理黑恶案件的能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任务、措施,促进扫黑除恶工作保持高水平发展。

三是进一步抓好重点工作。坚决做到扫黑除恶斗争的高压态势不变、法治化推进方向不变、案件质量要求不变,持续强化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高质高效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背后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最大限度确保涉案财产的精准处置,不断提升生效黑恶案件执行效率,及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积极促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个案制发司法建议、类案串并调查研究,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司法智慧,广泛进行社会宣传,持续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以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高质高效的依法严惩机制、行之有效的职能延伸机制、激励约束的督导评查机制为目标,在用足用好专项斗争期间形成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运行。

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牢记使命、接续奋斗,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六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7月上旬,曾庆丽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法院2018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霍邱县、霍山县法院和市中级法院,查阅部分案卷,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县、市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市两级法院由一把手挂帅,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调度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中院采取每位院领导包保一个基层法院开展定期督导、成立督导组下沉督导与分管院长重点督导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市法院同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至今年6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4件195人、涉恶案件112件696人,分别审结涉黑案件13件194人、涉恶案件110件688人;市中院受理二审涉黑案件9件165人、涉恶案件72件568人,均审结。已审结生效案件中,依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2件168人,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8件40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37件224人。判处实刑率94.22%,涉黑案件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率58.33%。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一庭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

(二)强化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对以彭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其首要分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4年零6个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贯彻扫黑除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要求,全市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件涉黑犯罪案件未予认定,依法改认为恶势力犯罪案件;对14件涉恶犯罪案件未予认定,依法改认为普通刑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运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机制,就重大和复杂疑难案件开展专题研讨,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办案质量,在全省法院黑恶案件专项评查中,得到了充分肯定。严格执行黑恶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程序,严格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依法高效做好庭审组织保障工作。对黑恶案件实行周盘点、月调度。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市法院在看守所共建成5个视频开庭场所,保证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四)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工作质效。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审判队伍,全市两级法院共调配专业专职审判人员22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每周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积极派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门培训,保证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刑事法律政策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落实审判公开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480余人次,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积极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案例选编,我市1例涉恶案件入选全国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3例案件分别入选省法院系统专项斗争案例汇编和典型案例,1份二审裁定书获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等。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优化调整组织领导机构,继续坚持专项斗争期间形成的督办指导、线速摸排移送、职能延伸、不动产移交等工作机制。

(三)刑事审判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涉及被告人众多,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较为复杂,审判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显突出。同时,全市两级法院黑恶案件审判队伍将面临新老交替变动等问题,这对新形势下严格司法提出了更高的现实要求。

(四)庭审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远程视频法庭建设不能满足需要。全市辖区共有5个看守所建有远程视频法庭,但均未达到最高院《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和对接技术要求》有关面积和功能等指标要求。二是庭审保障水平尚需加强。全市辖区法院受案多寡悬殊,涉黑涉恶案件面临异地管辖、异地羁押、异地提审、安全保障等诸多困难和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一)保持高压态势,驰而不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认真落实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力度上不减弱,措施上更有力、制度上更健全,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巩固斗争成果。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要认真总结三年专项斗争经验,在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上狠下功夫,切实恪守法治原则,着眼于办“铁案”,每一起案件都要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有力打击,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中院要对全市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遇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对一些自身无法解决又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和反馈,对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要善于做好衔接协调并落实到位。

(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黑恶势力犯罪审判保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扫黑除恶斗争的客观需要,切实保障审判力量,并通过法律和组织程序把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综合素质强的法官充实到专业审判岗位。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求,以信息化为抓手,深入推进智慧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加强全市审判资源统筹调度,保障不同条件下的诉讼需要。

关于提请接受辞职和任免人员等情况的报告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接受辞职和任免的人员共13人、18人次,其中接受辞职3人次、任命4人次、决定任命2人次、决定代理1人次、免职8人次。即:

一、因工作变动,汤中明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岚请求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汪德满请求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安提议任命林显鸿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免去汤中明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职务,林显鸿的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三、市人民政府市长潘东旭提请决定任命刘洪洁、胡雪松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四、根据市委提名,任命王岚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从文提请任命杨传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刘莹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孙全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关德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何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杨华、王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莹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辞职人员因工作变动,任命人员因工作需要,免职人员因到龄退休、任职回避和工作变动等。提请任命人员分别于2021年7月9日和30日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上述人员的有关材料已发给大家,请各位在审议时参阅。

特此报告,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岚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王岚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岚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汪德满辞去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工作变动,汪德满提出辞去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德满辞去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汤中明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汤中明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职报告

本人因工作变动,现请求辞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辞职人:王岚

因工作变动,本人申请辞去六安市监委主任职务,恳请批准。

辞职人:汪德满

2021年7月27日

因工作调动,现请求辞去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委员职务。

汤中明

2021年7月15日

关于提请任免林显鸿等工作职务的议案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因工作变动,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现提议任命林显鸿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免去汤中明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职务,免去林显鸿的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以上提议,请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安

关于提请任命王岚工作职务的议案

根据市委提名,经主任会议研究,任命王岚为六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工作职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议:

刘洪洁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雪松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请审议决定。

市长:潘东旭

供职报告

刘洪洁

(2021年7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组织提名我为市政府副市长拟任人选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现将本人的履职情况及供职表态报告如下:

我是安徽利辛人,1974年9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我在阜阳工作26年,历任县级阜阳市教委科员;颍州区政办副主任、主任;阜阳市团委副书记;阜南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阜阳市团委书记;阜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颍东区委副书记、区长;2013年7月任颍泉区委书记;2020年1月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颍泉区委书记;2021年5月任六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在组织的关心、培养、教育下,本人无论身在何地、身处何职,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进取心态,恪尽职守、实干苦干、廉洁从政。2013年7月担任颍泉区委书记以来,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坚定不移促脱贫”的总体工作布局,始终坚持注重统筹全局,牢牢把握政治大方向;坚持勤政务实,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攻坚克难打硬仗;突出以人为本,始终牢记初心惠民生;优化政治生态,聚焦主业主责抓党建;从严廉洁自律,带头以身作则强自身,一体推进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党建、高质量脱贫,颍泉区先后获得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国农村商务信息综合服务试点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全省城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全省制造业发展增速十快区等荣誉称号,实现现行标准下6.8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4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顺利退出贫困县序列。

担任六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疫情平安防控三项重大政治任务,一线督导检查、一线解决问题、一线指挥调度,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见效。省民调显示,2021年上半年我市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指数位列全省第二;群众安全感程度指数位列全省第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满意度指数位列全省第四。

今天组织安排我转岗到市政府工作,是对我的关心和信任,特别是六安正处在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我深知责任重大,但我深信:有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有力支持;有自信自强的六安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将本着对六安这片红色土地的深厚感情,竭尽自身所能,全力以赴为六安发展尽好力、为六安人民服好务。

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副市长任职,我一定会珍惜机会,秉承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实事求是的一贯风格,把信任化为动力,严格按照宪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执行力,推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在市政府班子里,当好助手,自觉讲政治践忠诚,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效果上。自觉讲担当善作为,强化知责于身、担责于心、履责于行,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自觉讲团结顾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与政府班子成员团结合作,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勤沟通。自觉讲廉洁严自律,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决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谢谢大家!

胡雪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作为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倍感荣幸,深表感谢!

我于1974年2月出生于安徽合肥。1992年考入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学习。1996年毕业后进入人民教师队伍,在合肥物价学校开始工作生涯,教授大学语文等课程,并担任校办秘书、教职工团支部书记。1997年考入原安徽省土地管理局,成为国家公务员,从事宣传工作。2000年起先后任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离退休工作处科员、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7年任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2013年任安徽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党支部副书记、副馆长(主持工作)。2014年任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党支部书记、馆长。2019年底任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路走来,我在教师岗位挺立初心育桃李,虽短暂却难忘;在省厅机关从零做起、积累经验,坚定了做于细、成于严的做事原则;在省厅直属单位潜心钻研、积极创新,坚定了支持基层、服务群众的民本导向;在市自然资源局抓班子、带队伍、抓履职、重落实,坚定了向优而进、向难而行的斗争意志。回望来路,感恩最多的是组织的培养和关怀,感触最深的是对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参与和见证,感谢最多的是同事的帮助和支持,让我在一次次考验中砥砺了初心、锤炼了担当、做出了一些业绩。

一是创新打造走在前沿的专业平台。较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的论述精神,在全国地质类博物馆中,率先制定馆藏科学分类体系、藏品信息著录规范等业务管理标准,率先系统开展“智慧博物馆”建设、IP形象开发,巢湖鱼龙和休宁恐龙蛋的研究成果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主持创作的“巢湖龙说”科普微视频获2017年全国优秀微视频科普作品奖、2018中国国际科普作品大赛一等奖,编创的科普内容、策划的活动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各类奖项,省地质博物馆成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科普教育方面最具影响力的博物馆。期间,我入选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被授予“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称号。

二是扎实聚合绿色振兴的要素支撑。坚持“预则立,不预则废”的工作理念,谋划在先、落实在先。超前分析新《土地管理法》关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带来的影响,为我市衔接国家和省用地政策、较早获批用地赢得了先机。“成片开发”政策研究地早、部署地早、见效地早,“成片开发”方案在全省首批上报、获批。围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同步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城区重点片区研究和城市设计,提高资源配置与城乡发展的适配性,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三是切实践行依法行政的职责使命。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学习,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精神要求,推动有效融入党委、政府决策,提升依法依规用地水平。自觉落实和推进自然资源执法“严起来”要求,完善日常执法巡查机制,最大限度遏制新增违法,市政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约谈的被动局面一举得以扭转。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过去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深知仍有一些不足和缺憾,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总结过往,是为了笃定前行。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如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恪尽职守、真抓实干、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决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为推进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如果今天没有通过任命,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奋斗,干好本职工作,为六安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

关于提请任免杨传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

六安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我院党组研究,提请任命:

杨传勇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莹洁为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提请免去:

孙全明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关德全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武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华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敏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莹洁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院长:宋从文

2021年7月1日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任命事项

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莹洁,女,1987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阜南人,大学学历,民盟盟员,2008年2月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2008年10月参加工作,2016年11月任员额法官,现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该同志政治素养较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工作能力较强。自2012年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至今,先后在行政庭、民三庭工作,共办理各类行政、国家赔偿、民事案件近800件。多次获得全市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现实表现较好。始终保持警醒的头脑,严守党纪国法,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该同志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分别为:称职、优秀、称职。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任命刘莹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刘莹洁个人简历及现实表现详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提请报告(六中法〔2021〕37号)。

以上任命人员符合法律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连同报告请予一并审议。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31日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显鸿为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汤中明的六安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显鸿的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刘洪洁为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雪松为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人员名单

王岚为六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代理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六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六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岚代理主任。

免去:

孙全明的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一、传达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书面)

二、听取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六安市2020年市本级决算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六安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六安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区规划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有关接受辞职的决定草案

十一、审议人事任免案

列席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41人)

主任:付新安

副主任:高斌杨传友黄应松曾庆丽汪龙照邓延庚

秘书长:许明力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王必胜

王鹏飞

王源成

韦加庆

方昕

邓典厚

朱承茂

孙黎

孙巧娣

杜劭祥

杨光天

杨建初

李实

李永江

李向阳

李贤志

吴福祥

汪平

张柱

张浩

武克贵

林显鸿

周群

孟林树

赵劲松

袁琴

袁孝友

高长根

黄勋

黄炳根

韩同禄

彭军

魏向阳

请假人员(4人):王达林、汤中明、梁国金、喻怀斌

列席人员(42人):

谢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宋从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开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关传兵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葛宜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修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戴立文市发改委主任

汪斌市财政局局长

胡雪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涂成富市审计局局长

张振云省人大代表、金寨县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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