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以来,教育部相继出台文件,对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作出部署。5月底至6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督导战线同志赴全国各地就“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日前,教育部通过中国教育发布,发布了“五项管理”28问。
一、手机管理6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有什么规定?
答: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制定手机管理办法有什么要求?
答: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3)《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细化手机管理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4)《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加强教育引导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手机管理通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家校沟通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6)《手机管理通知》对督导检查有何规定?
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睡眠管理7问
三、读物管理6问
14)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答:《读物管理办法》的出台,既要治理以往课外读物进校园过程中产生的乱相,又要鼓励优质读物进校园,营造学校良好的阅读氛围,达到良法善治的目标。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立规矩。围绕进校园课外读物存在的问题,明确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原则、推荐程序及要求,并列出正面和负面清单进行规范引导;明确课外读物购买原则、监督检查机制和追责处理纪律要求。
二是划边界。围绕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职责和推荐主体问题,明确国家、地方和学校分别承担的工作职责,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权赋予学校,将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责任压实到学校。
三是促发展。围绕怎样用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问题,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导向,推动书香校园建设,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课外读物帮助学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启迪智慧、塑造良好品质和健康人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5)《读物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答:一是目的和范围。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界定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是管理职责。明确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外读物进校园中的管理职责及其管理边界,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校园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负责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是质量要求。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
四是推荐体、程序和导向。明确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主体和可选择的推荐目录范围,确定了推荐的“初选一审议-确认-备案”程序。另外,考虑到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学校的特殊性,明确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
五是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管理。明确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对校园书店经营管理提出要求,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
六是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的监督管理,夯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出现利益输送,防范读物推荐廉政风险。
16)《读物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7)学校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以及推荐程序是什么?
答:《读物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是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推荐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18)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有哪些?
19)《读物管理办法》规定须追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作业管理5问
23)《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提出什么要求?答: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24)《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各校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出什么要求?答: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和指导。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五、体质管理5问
答:各地各校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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