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池州市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组和省政务公开办来池调研,对池州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给予了较高评价。

一、建立领导体系,加强组织保障

二、制定配套制度,夯实工作基础

三、认真落实条例,全面公开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满足公众特殊需求

五、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公开意识

一是今年5月份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使政务公开下基层、进社区、入民心,化解矛盾,维护民主,促进和谐。二是组织了业务培训。市政府于3月初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议,就指南和目录编制及其《信息发布系统》的使用安排了三个专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工作快速推进打下基础。各县区人民政府也相继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三是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专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促公开全市大力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达标活动,不断完善示范点建设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示范点建设、评比、考核和管理的标准体系。促进示范点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形式更加灵活、程序更加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被评定为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市经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青阳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石台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被命名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市疾病防控中心、市药品检验所被命名为办事公开示范点。在此基础上,及时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好经验、好做法,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八、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公开行为

我市通过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加速了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进程,优化了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建设和谐社会夯实了基础。但是,对照《条例》的要求,我市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在落实信息公开方面行动滞后,县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正在编制阶段,尚未全面落实。

一、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市举办2期培训班,对全市120个单位的240多名同志进行集中培训。县区共举办不同层次培训6次。

四、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60个,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31200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开通子网站53个,占市政府部门总数的88.3%,发布信息25500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81.7%;县、区政府开通子网站7个,占总数的11.6%,发布信息5700条,占总量的18.3%。

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

目前,我市涉及党政秘密、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这部分信息约占所有政府信息的2%。

在此期间,我市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创了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具体体现在“两个加强,两个完善”。

(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

2009年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指导、协调、监督、推进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市政务公开工作组的工作职能,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目前,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形成。

(二)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督查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增强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2009年,根据现实情况需要,适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对于发布涉及多部门职责的信息,经有关部门充分会商后发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发布。池州市政府出台并施行了《政务公开考评办法》、《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举报制度》等11项新建立的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表报送工作,并督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

池州市政府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建设

投资近千万元建设的全市性政务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已经投入运行,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升级改版工作顺利完成。政府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实现“两网”合一,依托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面向公众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档案局专门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并连接至政府信息公开网供公众查阅。市政务中心窗口摆放行政审批办事“八公开”告知卡,市政务中心网站公开全部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并供办事人查询办件的实时进度;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结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办事人;大厅电子触摸屏及时公开审批办证和招投标交易信息。同时,服务对象对于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务公开办、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认真总结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上报了年度工作报告。经汇总,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各有关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34余条,其中,县市区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52条,市直部门、有关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82条;通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有关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870条,其它媒体公开政府信息89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已经办理答复196件,答复率达100%。其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工商管理、电力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我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大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够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部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差距,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增强;三是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3、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4、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2010年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工作情况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二)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

二、工作情况汇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市共累计主动工作政府信息15129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11097条,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3418条,乡、镇政府公开信息数6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认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

(四)、切实抓好职权目录编制公开工作

三是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市直43个部门和单位共清理行政职权4064项,其中:行政强制148项,行政许可208项,非许可72项,行政处罚2992项,行政强制148项,行政征收117项,行政确认65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检查35项,行政监督7项,行政给付7项,其他行政职权252项。此外,清理行政执法依据1714项。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将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业务公开专栏或增设职权目录专栏)公开,汇编成册工作基本完成。市辖各县、区也基本完成了编制目录和报备公开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

池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一二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63号)的要求,由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根据省政府、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安徽省201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各有关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34余条,其中,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12条,各级部门、有关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822条;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870条,其它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866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池州市政务公开办

2013年3月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超前谋划全年工作

(二)强化重点领域,突出实质内容公开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文件,认真做好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解读,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2014年,对《主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奖励办法(试行)》、《行政审批清理流程和再造》、《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池州建设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30问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三是发挥互动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市长热线、在线访谈、民意征集、在线调查、“民声在线”论坛、政务微博等互动渠道,主动发布重要政策信息和群众关心热点问题。东至县进一步提升县长信箱、部门信箱、县长热线、在线访谈、政务微博等互动渠道运行效率,利用互动平台的及时性,主动发布重要政策信息。并于2014年7月,对“推进尧渡东流一体化建设,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新路径”进行在线交流,公开征集网民意见和建议,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推进新闻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流程,建立定期有序发布机制。2014年,举办商贸活市、清溪河水环境治理、市公安局夏秋社会治安整治、环境质量状况、市公安局“守护平安—春季行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首届中国国际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6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等10期新闻发布会,并以视频方式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四)完善各类机制,注重公开工作规范

(五)完善考评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政务公开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公开水平。开展3次网上测评,逐个单位印发巡查反馈表,逐项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整改。成立市政务公开督查组,赴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784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公开信息67063条;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公开信息数42750条;乡、镇政府公开信息数19971条。

全市各地、各部门在提供信息公开时均不收费。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难以推进。从目前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看,部分单位对重点领域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同时缺乏上级主管部门指导,难以做到“条块结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有待加强和完善。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区政务公开办人员专职少,兼职多,职责交叠,导致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工作不顺畅。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乡镇(街道)信息公开大多停留在事务性、工作性宣传层面,涉农政策及法律法规、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最低生活保障、涉农补贴、扶贫救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不够全面。2015年,在全面推进公开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主动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完善权力清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行政权力运行“一库四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权力清单上网公开,动态管理,运行监督同步协调。

(四)提升平台功能,推进政府网站群建设。按照“集中建设、资源共享、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和政务信息资源,统筹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提高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水平,优化市直部门网站布局,完善网站体系,建立网站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网站群内信息共享,统一安全保障,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在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宣传、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舆情引导和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2016年,池州市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根据国家和安徽省的工作要求,结合池州实际,制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进一步明确重点公开的内容与要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推进市场监管、财政资金、棚户区改造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三)优化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培训。制发《关于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求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时明确公开属性、在印发时标注公开属性。同时,市政府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力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2次季度测评、1次专项测评和1次年度测评,全年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00余个。落实教育培训机制,统一组织全市规模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975条,发布政策法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等基础信息2194条,发布重点领域信息68464条,其中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审计信息等基本业务类信息9836条,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34005条,价格与收费、教育信息、科技管理、医疗卫生、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业创业、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社会组织、户籍服务、减税减费等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18174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企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等公共监管信息6449条,其他信息36317条。重点领域内容如下:

(一)推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制发《池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工作方案(暂行)》(池信用〔2016〕1号),市直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池政办秘〔2016〕62号),使每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政府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制发《关于公布池州市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池政〔2016〕93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池州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池政〔2016〕94号),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做到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进清单、清单之外无中介”。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精神,完善我市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出台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经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决算数进行全面公开。加大预决算公开指导力度,主动与预算单位开展会商,强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PPP项目信息,转发国务院、财政部有关PPP项目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出台我市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发布我市PPP示范项目申报清单和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实施公开透明、有序竞争。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力度,重点领域中房屋征收补偿公开工作由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拆迁进度等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政策和标准,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完成升级调整,新设市县动态栏目,各县区交易项目在市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预公示、中标公示、补遗答疑等各类交易信息。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信息按月对外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及结果均及时公开。公开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教育民生工程、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教育项目工程、教育收费、办学行为等,在池州教育体育网站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政策、名单进行公示。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和服务承诺6个方面的医疗服务信息。

(五)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安全标准等规范、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信息、信用等级信息等,以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媒体开设专版等形式,做到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发布、解读的“同步进行”。按季度发布市区生活饮用水(管网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按丰水期和枯水期发布市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答复63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3件,同意公开39件,同意部分公开4件,非本部门掌握1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不同意公开0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管委会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对申请答复40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2件,同意公开35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同意公开3件,非本部门掌握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申请内容居前的事项分别为: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收、财政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在提供、公开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市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它处理0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0件,被人民法院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处理0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它处理0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2件,被人民法院维持1件,其他处理1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政务公开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回应关切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以上不足,2017年我市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二是做好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要加强研判,进行分类处置。三是确保回应效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发布信息。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为“三优池州”建设优化政务服务。

(一)完善机制制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相继出台了《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秘〔2017〕80号)《中共池州市委宣传部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池宣字〔2017〕8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通知》(池政办〔2017〕40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池政办秘〔2017〕151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池政办〔2016〕81号)等规章文件,进一步完善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等制度文件。

(二)加强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工作部署。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第9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第98次市长办公会议上听取政务公开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汇报,审核工作方案,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及时部署。以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础,结合实际及时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加强指导。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分别于6月份和10月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调研,制定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整改。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编发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操作指南,内容涉及市本级、重点领域、县区和乡镇全部信息公开栏目,有助于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从业人员快速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各类栏目信息发布要求与内容规范,全面了解、学习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知识。

(三)注重问题整改,切实开展培训考核。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经常性培训机制,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市委党校开展的各级干部培训中加入政务公开内容。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以多种形式落实3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一遍的要求,市政务公开办分别组织了市直县区和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市直重点领域和县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赴县区开展县直与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市本级和县区工作人员赴北京参加政务公开管理能力提升班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培训2次,赴基层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批次,召开政务公开研讨会2期,参与对象1000余人次,全面提升公开意识,提高能力水平。三是加强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权重不低于4%,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政务公开网上测评,发布测评通报与回头看3期次,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制定年度考核细则,日常测评结果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年度考核成绩。

(四)加强平台建设,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五)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强公开实效。

先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与文件起草工作同部署、同发布。根据解读形式分别设置了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栏目,2017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材料157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13期,其中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2期(分别为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环保新闻发布会1期,参加市政府网站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在线访谈”解读政策13期。

(六)积极回应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常态。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8万条,比上年增长4.88%,其中规范性文件0.3万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0.37万条,政府文件0.31万条,行政执法信息0.57万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0.2万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0.34万条,招标采购信息1.04万条,应急管理信息0.09万条,审计信息0.03万条,重点领域信息2.58万条,其他信息4.35万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具体情况。

4.推进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并集中发布市级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上线运行并接入省政务服务网,与省政务服务网建设标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实现群众办事一个入口、内部监管一个平台、用户认证一个号码,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6.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方面。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188件,及时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整体情况、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建议和提案办理答复原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制定依申请受理各环节规范格式文档,推进依申请公开中申请、受理、答复、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各环节全面规范。

2017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件,比上年增加75%。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答复114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20件,同意公开66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件,不同意公开1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管委会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对申请答复67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22件,同意公开31件,同意部分公开8件,不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申请内容居前的事项分别为:土地征收、食品药品安全、财政资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市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其中维持2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它处理1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1件,被人民法院维持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处理0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其中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它处理1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3件,被人民法院维持0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处理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信息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具体承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其办公室承担,各县区、管委会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其中,2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承担。据统计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417人(不包括从事政府公报和网站工作人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向好,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落实,但还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一是少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发布内容不全或不规范;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薄弱环节较明显;四是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统计报送等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解读回应有待深化。

2018年,本市将按照《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把握当前政务公开的方向和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关键,以深化内容为根本、以解读回应为重点,切实增加公开实效,继续发挥政务公开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三)推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信息化规范工作、提升水平。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标准规范建设,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标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强第三方评估成果运用,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为推进信息公开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网上测评,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网上测评和日常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年度3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网上测评指标体系,侧重对“五公开”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察。结合省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督促问题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本级、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及乡镇开展政务公开网上测评和回头看4批次,发布网上测评报告,公布测评成绩和排名,向测评对象逐一反馈发现问题共3200余个,及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安排人员开展专项辅导,推进问题全面整改。

2018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2万条,比上年增长105.50%。其中规范性文件0.2万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0.61万条,政府文件0.29万条,行政执法信息2.73万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0.24万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0.44万条,招标采购信息0.82万条,应急管理信息0.19万条,审计信息0.05万条,重点领域信息9.36万条,其他信息5.99万条。增加较多的主要是信用信息“双公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发布政策法规117条,意见征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等重大决策预公开65条,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11条,市政府公报3期。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开放、邀请群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并听取意见和建议信息2期。

2.推进执行公开。发布政府重点工作、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决策部署执行情况48条。发布市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公布政策落实审计、资源环境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投资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等审计项目43个,发布审计结果5批次,发布审计整改情况4批次。

3.推进管理公开。更新发布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1491条。发布市本级政府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137条。发布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权力及办件结果信息32702条。发布市本级及市直部门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和2017年财政决算信息615条。发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155条。发布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69条。

4.推进服务公开。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53561条。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12条。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43条。

5.推进结果公开。发布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7条。发布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促发展政策落实情况195条。发布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5条。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85条。

6.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发布政策方案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名单信息18条。发布批准服务信息31条,发布批准结果信息140条,发布招标投标信息161条,发布土地征收信息29条,发布重大设计变更10条、施工有关信息96条、质量安全监督信息25条、竣工有关信息28条。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发布保障房建设、保障房分配、保障房退出、保障房监管执法信息110条。发布棚户区改造进度和结果信息47条。发布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计划、资金分配、改造结果信息25条。发布国有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供应结果、城市地价监测信息64条。发布矿业权出让信息30条。发布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公告、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备案信息848条。发布国有产权交易规则、交易公告、成交公示信息127条。发布工程招投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信息721条。发布药品医用设备采购信息46条。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12条。发布土地征收批复、征地告知、征地公告、补偿方案、一书四方案信息17条。发布强农惠农、农村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22条。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资金运行情况信息17条。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发布精准扶贫政策、脱贫规划与推进、脱贫资金与项目、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扶贫、智力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扶贫捐赠信息290条。发布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其他救助等社会救助和福利信息211条。发布教育发展规划、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教育督导、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职业资格考评、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学校财务等教育信息333条。发布医疗政策、医疗服务、医德医风建设、医院院务公开、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卫生应急、国家免疫规划等基本医疗卫生信息164条。发布环保督察、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普查、污染源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出水厂水质监测、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信息1698条。发布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应急常识等救灾减灾和灾害事故救援信息116条。发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共文化体育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政策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等公共文化体育信息31条。

(4)公共服务与民生领域。发布价格监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价格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目录清单信息112条。发布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非公募基金会信息39条。发布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新农合保险、社保降费执行情况等社会保险信息92条。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资金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55条。发布全域旅游、科技管理和项目、河长制政策、河湖管理保护情况信息54条。发布公路建设管理、运输服务、交通节能环保、港航建设管理、海事管理、船舶检验、交通科技信息化、交通信用等交通运输信息138条。

(5)公共监管领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医药产品召回、食品药械企业“红黑名单”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43条。发布产品质量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148条。发布安全生产政策、安全隐患曝光、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事故快报、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等安全生产信息105条。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28917条。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各环节格式文档,明确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2018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8件,比上年增加42%。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答复88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3件,同意公开29件,同意部分公开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件,不同意公开26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管委会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对申请答复170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67件,同意公开69件,同意部分公开28件,不同意公开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申请内容居前的事项分别为:环境保护、土地征收、城市规划、医疗、房屋产权。

2018年,市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维持1件,被依法纠错1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0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维持2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1件,被人民法院维持1件。

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为具体承办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其办公室承担,各县区、管委会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据统计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294人(不包括从事政府公报和网站工作人员)。

201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一是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水平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会议开放信息数量不多。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不标准、不规范。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均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县区、乡镇以及市直部门都存在或机构职责不明确、或人员力量不强、或无专职人员等问题。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池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深化“五公开”、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六)监督保障。一是抓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抓工作推进。认真研究国办工作要点和省办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时印发年度工作任务分工,分解全市政务公开44项重点任务,突出政策解读,明确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实行政务公开考评奖扣分制度,按每件5%的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评成绩。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三是抓社会监督。从政务公开领域从业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9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7个方面进行社会评议。四是抓巡查考核。各地充分运用巡查考核手段,加强过程监测和年度考评。市本级印发政务公开集中整改提升活动周通报4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周通报4期、重点领域问题通报1期,市政府督办室2次牵头赴各县区督查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印发年度考评方案,分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测评和双向互评3个环节对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2019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1

4

规范性文件

658

30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

3

280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9

18

804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436

11

13281

行政强制

52

7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66

12084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4

8

2

5

1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9

7

1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22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6

(七)总计

163

1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开展得仍不平衡,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特别是乡镇)政务公开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承担池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负责受理、办理、答复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用权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市场监管、卫健、经信、文旅等行业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二是与安徽政务服务实现数据共享。全面公开市本级、三县一区、3个管委会、56个乡(镇)和682个村6.2万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三是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6个重点领域部门对基层一线经济政策执行人员开展解读培训,回应经济政策12次。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市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内容,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信息4800余条,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分类标注行业扶贫信息159条。发布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高质量发展政策及执行落实情况。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重点民生领域等信息公开,分别发布信息2665条、16685条。

6.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印发建设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二是指导事项目录编制。召集各县区政务公开负责人座谈研究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事宜,审核上报各县区录入到《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目录,确保了我市按时高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县乡两级事项目录编制。三是建设“两化”公开专题。把关各县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设计,将各县区编制的26个试点领域事项目录纳入到标准体系版块对外公开。两度赴各县区开展县直部门、乡镇26个试点领域目录后台布置培训,明确要求面向特定群体和依申请公开的目录不在网站公开,统一专题公开版块、公开目录、公开层级,确保专题兼顾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探索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制作《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图解,生动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哪个机构提出、如何提出、申请注意事项、如何向市政府申请、救济途径等8项内容,让申请人看得懂、会申请。二是明确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版块增加收费标准,明确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同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收费规定。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指导。根据《条例》,形成11种依申请公开答复类型,率先在网上依申请公开办理后端更新答复类型,指导各单位准确适用答复类型,统一市直部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的救济途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评选,择优报送5篇案例至省政务公开办。2020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6件,依法按时办结162件(2019年结转1件),另有5件结转至2021年;回复类型有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非本部门掌握等。市政府本级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零行政诉讼、零行政复议。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9月中旬,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改版上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11月底全市严格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7月底,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三是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创刊以来刊载内容全部上网,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四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市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场所信息查阅点建设,指导全市政府信息查阅点设置,提供网络查阅和纸质文本查阅二种查阅方式,完善查阅点软、硬件设施,修订查阅点管理制度,更新政策文件、政府公报等纸质资料。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277

2200

204

208748

337

202650

2447

+185

816345

+67

9066

56

采购总金额(亿元)

4327

5.48

148

166

91

98

12

13

23

10

146

6

162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池州市严格落实上级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基创新、抓主抓重,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4件,依法办结314件(其中5件是2020年结转),另有5件结转至2022年度。12件回复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回复被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市、县区政府均建立本地政策文件库,规范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定期开展网站错敏字、错断链、个人隐私排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拓展线下公开渠道,指导县区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其中,贵池区建成区级、乡镇级专区各1个;东至县建成县级专区3个、乡镇级专区15个。二是规范管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关停不合格新媒体47个,将有效运维的187个政务新媒体纳入管理矩阵,并与政府网站同步进行监督。通过“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双微发布信息4975条。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各地各部门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收费等信息。四是“皖事通”平台增设政务公开专区。将市政府网站政策服务面对面专题嵌入“皖事通”平台,实现政策解读掌上预约。东至县、石台、青阳县政策文件库相继在“皖事通”平台开设入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地重点任务,将政策解读优秀、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差、年报编写明显错误等事项分别设置为加分项、减分项,并与年度考核紧密挂钩。加强业务培训,按季开展网上监测,探索开展四次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现场集中交叉互查,严格落实考核机制,提高日常成绩在年终考核占比。邀请评议员对全年工作进行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0

?476

1467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1258302

?941032

?11488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24508.63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304

314

96

99

30

34

36

38

105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303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维持

主要问题:一是各地各部门对部门文件和代拟文件概念认识不清,存在混淆,在清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时,将代拟的政府(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纳入其中;二是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公开数量明显偏少;三是政策解读水平仍需提升,政策解读摘抄政策原文现象时有发生。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2021年,我市各县区政府均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九项制度的通知》(池政办〔2020〕32号)文件,印发了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东至县还配备了各项制度流程。二是基层政务公开路径进一步延伸。各县区参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池州市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目录(试行)》编制村(居)务清单,均完成了村(居)务公开清单编制,并按清单发布信息。三是示范区、示范点示范创建效应即将形成。各县区政府均对县级政务公开示范区、示范点进行了命名;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区、示范点也完成了命名,确定东至县人民政府为市级示范区、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等7家单位为市级示范点。示范区、示范点的确立,为我市政务公开水平普遍提升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政策解读兑现服务方面

市本级创新开展政策咨询预约服务——线下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和政策咨询室,线上在市政府网站和“皖事通”平台首页增设“政策服务面对面”专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含预约解读)、在线咨询、问答查看、政策兑现等政策咨询服务。东至县编订“政策咨询一本通”,展示全县各部门涉及的政策名称、服务范围、服务对象等、借助县涉企政策文件库和政策问答知识库,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通惠企政策咨询主题窗口,并公开惠企政策兑现流程图。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市贯彻落实国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优化基层公开效果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各地及时更新人、财、权、规划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基础信息更新并在维护好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疫情防控、重大建设项目等既有的重点领域外,加强经济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增设稳经济助纾困有效投资专题,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市本级还将稳岗就业目录调整为减负稳岗扩就业目录。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万余条,其中,政策解读2078条,主动回应社会热点4299条。

(二)依申请公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件,依法办结227件(其中5件由2021年结转),另有1件结转至2023年度。9件回复被提起行政复议、3件回复被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做好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定期扫描监测修改异常信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印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国办评估和省办测评问题整改,开展政务公开过程测评,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赴东至县召开全市政务公开交流会、开展依申请公开培训。严格按照双向互评、日常成绩、加减分等五个考评环节进行年度考核。邀请评议员对全年工作进行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81

1344

204615

737176

12975

17508.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14

223

127

133

17

39

40

9

218

22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质量仍有较大提高空间。年报编制过程中,部门网站误称为门户网站、部门年报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代拟的政府文件数、政府办年报中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问题近年来虽有明显好转,但仍有偶发。二是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目录设置过细,比如行政权力运行目录下各项权力不仅有权力运行结果,还设有流程图、权力目录,有时会出现更新不足或者与最新的权责清单未对应的问题。三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较去年有很大提升,但在规范化方面仍须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年报编制标准化,加强前置审核,通过事前逐个审核、事后巡查等多种措施,提升年报质量。二是结合2023年全省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修订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目录。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引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四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操作手册,并借助培训会、调度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市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版块,东至县政府网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县行业主管部门通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社会公开推进情况。市卫生健康委编写的《“三化”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双公开一显著”》入选省《政务公开交流》刊物。

全面贯彻落实我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承办全省南片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为契机,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基层公开效果,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含金量”,提高政策举措的“到达率”,打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万余条,同比增长13.4%。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持续更新涉企政策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餐饮、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助推扩大内需。突出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及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助力民生改善。最小化最优化调整设置市级重点领域目录,方便群众查询。指导县级政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优化基层公开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3件,依法办结304件(其中1件由2022年结转)。12件回复被提起行政复议,7件回复被行政诉讼(其中4件结果维持,3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防止失泄密事件及个人隐私泄露现象发生。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规范公开专项整治,及时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专项整治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全面性、同源性、规范性,努力促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页面标准、统一字体字号、统一下载格式。

(五)监督保障。及时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常态化开展集中办公、业务培训、测评考核,注重问题发现及整改。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49

1227

108492

1191240

9845

18105

三、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88

122

25

85

93

29

3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产生信息时编写“情况说明”过于泛滥。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全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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