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各地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公共文化新空间以其交流的公共性、一定的品质化、供给的多元化、服务的特色化、类型的多样性等诸多特点,力图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层次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融合发展。各省因地制宜,分别开展以政府或社会力量为主导,或二者合作的空间建设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果。目前仍存在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内容品质亟待优化、体制机制尚未理顺等问题,因而需要加强规划提质增量,丰富内容创新业态,理顺机制体制,加强成果宣推转化,探索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关键词:公共文化空间;文旅公共服务;城乡;提档升级
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1]。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些地方开展了积极探索,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设施转型升级,形成了“城市书房”“文化驿站”“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初步解决了传统公共文化设施吸引力不足、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2021年3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第一次提出了“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的重要举措[2],为新时代公共文化新型空间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方向。本研究围绕近年来各地逐渐兴起的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这一重要课题深入思考,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
一、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概念内涵
1.1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定义
公共空间,主要是指为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空间。随着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增长,文化日渐成为城乡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共空间的文化内涵越来越得到彰显,逐渐发展成为“公共文化空间”。它是城乡公共文化生活的载体,作为一种“城乡空间架构的文化维度和高级表现形式”,不仅强调空间的文化性,而且突出空间的公共性[3],即通过特定的环境规划、建筑风格、场景设计、服务项目、活动开展、内容供给等,打造兼具人文性、功能性、开放性、社交性的新型空间,揭示和传递地方精神、人文特质,培育文明新风、延续中华文脉。
本文中探讨的“公共文化新空间”,主要指遍布城乡的公共文化实体空间,特指能够为居民无偿或优惠地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空间。重点探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转型升级和创意性改造,提高设施空间的美观度和舒适性,以及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兼具美学欣赏价值的场所、设施。
1.2公共文化新空间的特点
1.2.1交流的公共性
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城乡居民的“文化客厅”,其公共性不仅体现在空间的开放度上,同时也体现在公共文化空间原本就是公共参与和公民意识培养的平台[4]。在空间上,能够通过特定的建筑、场景设计、服务项目等,向城乡居民提供和举办无门槛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活动。在功能上,它能够无偿或优惠地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又能较好地激发城乡居民的参与热情。在此场景下,城乡居民通过日常生活,组织、设计、参与各种形式的公共文化活动,通过多维度的合作互动,搭建和谐的人际网络,从而增强对当地的文化归属感,增进城乡居民的包容度、向心力和凝聚力。
1.2.2一定的品质化
公共文化新空间与传统的公共文化设施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具有一定的品质。公共文化新空间秉承以人为本,从场景设计、内容设置、活动开展等都充分体现“人”和“文”的交互价值。在审美能力上凸显高颜值、高品位,在空间融合上体现地方特色,在服务获取上强调便利性,在服务内容上具有吸引力,不但要“合心意”,更加要“合眼缘”,产生品牌效应。
1.2.3供给的多元化
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开放程度,即向所有参与者开放;公共文化新空间的人文性又明确了它的功能属性。这两者的结合就决定了提供主体不再局限于政府,公共空间的所有者、使用者甚至是市场主体,都可以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更广泛、更多元。
1.2.4服务的特色化
1.2.5类型的多样性
与传统意义上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同,公共文化新空间不仅包括文化(群艺)馆站、图书馆(室)、博物馆、美术馆等各类主要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也包含书咖、文化广场、公共自习室、文创产业园、民俗文化街区/小镇等各种形式的文化产业及生活场所。公共文化需求随着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内涵与外延探也将相辅相成地得到丰富和发展。
二、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的必要性
2.1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层次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5]。目前,我们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公共文化新空间承载着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任务,在满足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基础上,其建设与营造正体现了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不断追求,承载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也客观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进步,更标志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正在不断迈进更高质量发展阶段。
2.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必然要求
我国已在“十三五”时期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仍在快速增长,当前公共文化产品种类数量偏少、质量偏低、供需不能有效对接的问题还较为普遍:有的公共文化设施简陋破旧,空间设置缺乏人文气息;有的文化活动和产品内容单一、形式陈旧,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灌输式供给较多,开放化、本地化的供给方式不足,对群众特别是年轻人群缺乏吸引力。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畅。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有待加强,迫切需要我们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转型升级,朝着科学布局、规模适宜、突出特色、丰富业态的建设方向,创新打造更多美观便捷的公共文化新空间,丰富服务业态,创新服务项目和内容,提升用户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2.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开启了新时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征程。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服务融合发展具有内在驱动力,促使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不断丰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景区延伸拓展,在融合发展中顺势建设更多兼具美学和人文特色的公共文化新空间,提升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促进居民文化品位和旅游审美品质的同步提升。
三、各地关于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探索与实践
3.1政府为主体建设
公共文化新空间因其社会效益为先的特点,在建设和规划时通常以政府为主导。近年来,传统的图书馆、文化(群艺)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宫等原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经过转型升级,已发展出了许多新的空间形态。
3.1.1山东东营城市文化广场
在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中,长期以来,公共广场都是重要阵地。山东省东营市自2015年起,将“互联网+”元素融入传统文化广场,形成了集广场、网络、戏台、LED屏幕、文化长廊、体育健身设施于一体的数字文化广场,为市民提供了综合性文化服务场域[7]。
与固有的市民广场不同,数字文化广场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为公共文化提供软硬件支撑。利用当地文化馆为这数百个文化广场提供“1vN”的专业支持,前期联合当地广电铺设网络,后续由政府依照已出台的建设规范投入运维,为市民提供免费WiFi、远程同步培训、下载收看文化资源节目等数字文化服务。这种做法投入少、见效快、效率高、可复制性强,是值得借鉴的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范式。
3.1.2天津滨海新区文化中心图书馆
近年来,各地探索开发了公共文化服务综合体,整体规划设计,赋予公共文化空间更多美学价值。例如,滨海图书馆整合了当地4个区县馆和少儿馆,作为天津滨海文化中心的有机组成部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
它按照一级图书馆标准设计,建筑面积33700平米,最高可藏书120万册、容纳1000个读者坐席,其“滨海之眼”球体演讲厅以及中庭内一层层白色阶梯书架呈波浪形推开的“书山”造型,是这座网红图书馆的形象标志。场馆因其超高的中庭、充满未来感的前卫设计,被网友称作“中国最美图书馆”。以“颜值”带动内涵,当地立志将它打造为“高版本”的区域核心图书馆[8]。
3.2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政府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
3.2.1温州城市书房
温州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沿阵地,长期以来致力于探索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建设促进公共服务。2014年起,由温州市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了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城市书房”。它在专业上依托当地市县级图书馆,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场地空间、人力物力共同参与建设,采取自动化设备和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通过文献、人员、平台、技术等全面资源共享和统一标准的“一体化”服务,向公众提供24小时开放的自助公共阅读场馆[9]。“城市书房”优选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环境幽静、市政配套齐全、安保措施良好的一楼底商[10],打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遵循中心城区、居民密集的选址原则,方便了本地常住居民到馆,形成了“15分钟文化圈”。
与“单打独斗”式的24小时书店、自习室不同,“城市书房”优质服务离不开温州市图书馆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撑,由市图书馆提供硬件设备和技术支持,平时采取“无人值守、有人管理”的24小时运营模式,由合作单位提供安保力量配合监控进行巡查,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则交由志愿者完成,逐渐形成“我的书房我管理”的良好志愿服务氛围[11]。
为了顺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趋势,温州市在景区中建设休闲、观赏、阅览于一体的景观式城市书房;在城市书房日渐饱和的趋势下,将服务向乡村推进,参照城市书房的建设和运维模式,在2017年12月推出“百姓书屋”服务品牌,针对农村特点提供广覆盖、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12]。截至2021年6月,温州市已建成城市书房和百姓书屋共103家[13],建设模式也逐渐在全国各地推广。
3.2.2福建屏南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加快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标杆性精品乡村文旅产品,是文化和旅游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山区的屏南县兼具“乡村文旅”和“红色文旅”的双重基因,当地闽东特色民居颇具建筑和人文研究价值。然而由于“打工潮”和城镇化,屏南县的山村逐渐成为仅有老人留守的“空心村”,部分村落甚至沦为贫困村。
2014年起,屏南县委、县政府加强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将文创专家团队请入屏南,先后在漈下村、双溪古镇、龙潭村等地推进“人人都是艺术家”项目试点,为村民和游客提供免费绘画教学,吸引了艺术爱好者3万多人次前来学画。生活条件和人文环境的改善引来了青年艺术家、志愿者在此定居成为“新村民”,政府给予其居住、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由“新村民”出资、政府出工出料重修传统民居,带动当地的餐饮、住宿、交通、特产等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出外务工村民也陆续“回流”,以传统手艺、文创和特色旅游为支柱产业,兼顾了传统文化保护和经济持续发展。
3.3社会力量主导建设
随着公共文化空间业态的不断丰富,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到空间的规划与建设中,丰富了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主体,使公共文化焕发出新的动力和活力。
3.3.1广州永庆坊“微改造”
永庆坊位于广州市现存最集中“西关大屋”和“骑楼”的恩宁路片区,李小龙祖居坐落于此,粤剧艺术博物馆等粤剧文化观演场所也在此聚集。2015年,广州市经中山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充分调研论证,将永庆坊作为试点,进行社区“微改造”。由政府公开招标永庆坊土地15年的使用权,地产企业中标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进行投资、修缮和运营[15]。在维持建筑格局和外立面风格不变的前提下,内部结构则针对安全、采光及场地新用途等方面进行优化,除现有步行街的广州老字号餐饮、岭南特色风情民宿、“三雕一彩一绣”及粤剧粤曲等非遗传习与经营项目以外[16],还导入了公共办公空间、复合展演空间和亲子教育空间等新兴业态,将式微的广府文化“活起来”。
3.3.2华侨城文旅产业和艺术项目
面临城市地产调控和产业升级重压,文旅领域逐渐成为传统地产行业寻求转型的突破口,他们也将探索的步伐迈向了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建设、培育和维护中。深圳华侨城旗下的文化和旅游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由其主导建设的公共文化新空间以主题公园、文化旅游综合体、文创园区等为核心,覆盖“文化+旅游”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产业链[17]。
在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方面,近年来因地制宜,在云南开发了“恐龙谷”主题公园,建设了大理古城特色小镇,借助“巍山火把节”等本地时令性风俗活动,将地理风光与人文特色有机结合,推动传统的“一次性”观光景区,向“文化休闲目的地”提升转化。
四、目前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目前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已经开展了卓有成效地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些创新性做法和经验。但不能忽视的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4.1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数量和质量仍有待提升
4.1.1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需提质增量
从总量上看,目前全国范围内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新空间数量仍然不多,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而且多集中在城市中心城区。以公共图书馆为例,截至2020年,一方面总建筑面积已达到1785.8万平方米、总机构数3212个,其总量已可与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提并论;但另一方面,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为126.5平方米[19],乡镇(街道)一级的图书馆(室)的馆均建筑面积仅为123.07平方米[20],难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馆站情况类似,在基层也存在“一站多用”但功能缺失的问题。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仍然比较匮乏,传统服务的保障力度仍显不足,距离遍地开花的区域协同发展还有一段距离。当前亟需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普惠型服务的保障力度,弥补以往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欠账”,同时推动传统公共文化设施转型升级,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转变。
4.1.2一些公共文化空间的美观度欠缺,“好用不好看”
目前很多地方的公共文化设施仍局限于传统的设施服务,尚未用“公共文化空间”的理念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在建筑风格、空间设置、功能设计上缺乏人文性、特色化。特别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由于运营主体相对较为稳定、运营目的多为非盈利,其早期规划、中期运维、扩建改造也都以实用性为主,较少考虑到空间设计的美观程度,对首次到访的群众缺乏吸引力。因此,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或改建中,必须考虑“颜值”因素的吸引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4.2服务业态不够丰富,实用性不强
4.2.1一些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服务品质有待提高,“好看不好用”
4.2.2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内容品质仍有待优化
一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空间建设存在服务内容匹配度不高的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公共文化设施还局限于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设计、项目内容、服务品质等都有待提升。诸如前述案例中的天津滨海新区图书馆,中高层书架摆放的大量“书籍”实为书脊图案的贴纸,真书在展厅内仅占一小部分,影响了读者体验。
二是社会力量主导建设的公共文化空间存在同质化问题。由社会力量主导建设的公共文化新空间,比如各类“书吧”“网咖”“XX文化体验馆”、私人美术馆/博物馆乃至“剧本杀”场馆、主题“密室”等,这些场所的运维方往往不单纯以公益为主要目的,也要追求经济效益,从而“一窝蜂”式建设,造成低质量、同质化的问题,对当地文化挖掘仍有欠缺,能够展示本地文化内容的公益性空间屈指可数,不利于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融合发展。
4.3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首先,政府主导型亟待转变思维,部分地方政府仍没有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未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创新空间建设、收集群众需求、提高运营效率、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品质等各方面优势。特别是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中缺乏“空间”的理念,不能完全从用户的角度考虑设施覆盖面和便利性。其次,政府与社会合作型需要理顺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权责关系,一些地方在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中对政府和社会力量各自的职责尚不清晰,存在着“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造成“政府投不起、企业不敢投”的局面。最后,社会力量主导型的空间建设也需引导和激励,公共文化新空间项目是投入大、周期长、回报慢的“慢热”项目,仅靠“情怀”推动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投入建设长期难以持续发展,要以顶层设计为“基层涌现”保驾护航,推动公共文化新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思路与建议
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方向和大趋势。推进空间建设,就需要深入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因此,应以发展的眼光从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的角度,为公共文化新空间的构建拓展思路、提出建议。
5.1加强规划,提升空间建设数量和质量
5.1.1加强规划设计,增加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新空间数量
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种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目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乡基层。要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制定完善的、具有操作性的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研究出台建设指南,为各地推进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在新建基层文化设施时,要充分考虑人口密度、空间分布等特点,按照覆盖面和便利性的思路,同时注重审美性和功能性,趋前规划设计,“好看又好用”。要按照“空间”的理念进行建设,充分挖掘空间潜力,丰富资源内容和服务业态,改善用户体验,提升空间功能的目标性和适用性。
5.1.2推动传统文化设施改造提升
目前部分现存的城乡文化设施已不适应当地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然而空间资源十分宝贵,以新思路盘活旧资源、新内容填充旧空间,是重振空间品质的必由之路。比如上海市闵行区浦江公园内的市民公共书房,将原有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加以改造,形成具有特色主题的城市书房,除提供自助借还、借阅自习等传统阅览服务外,还结合郊野公园国家AAAA级景区、科普教育基地的优势,在书房内开辟昆虫、园艺主题区,不仅有动植物专题科普书籍千余册,还布置了可提供生态保育、植物养护等现场活动的科普展示区[21],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或可结合商业区配套、老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建和新农村建设等,营造“嵌入式”“融合式”“场景式”文化创意空间,杜绝低质量、同质化空间重复建设。
5.2丰富空间内容,打造新业态
5.2.1丰富空间资源内容
一方面,充分盘活文化(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的存量资源,纳入总分馆服务体系管理,推动资源下沉到基层公共文化空间。打破资源壁垒,推动“三馆一站”、非遗展览馆等场馆服务功能融合,丰富用户体验。另一方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提升空间“本地化”程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在公共与个体的往复互动中形成富有当地特色的公共文化场域,进而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
5.2.2打造新的服务业态
公共文化空间不能局限于传统的阅读、展览、讲座、培训等服务,还应适合当地的文化消费习惯和群众喜好,创新服务业态,将非遗作坊、艺术沙龙、体育健身等互动式、体验式服务业态纳入其中,也可以将相声、戏曲、脱口秀、街舞、沉浸式戏剧等新形式引入空间,吸引年轻人参与的积极性。基层空间更要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参与门槛。同时加强现代科技的应用,将数字艺术、新媒体矩阵、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移植到公共文化空间,提升吸引力。
5.3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广泛参与
5.3.1稳步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化运营
要按照现代治理的理念,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搭建平台。在建设主体上,鼓励和支持文化类企业、协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基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实现建设主体、运营方式、经费支持的多元化。构建新型政府监管机制,重点把稳政治导向、细化服务绩效评估,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的主观能动性。例如,广东省依托现有完备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网络,尝试将旅游公共服务融入其中,优先利用村祠堂、村史馆、文化旅游景点等人流集聚区域,采取委托旅游企业或第三方等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的方式进行文旅服务中心建设,将其打造为综合交通集散、信息集散、文旅公共服务集散的“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空间[22]。成都图书馆联合本地实体书店打造了37家“城市阅读美空间”,在注重空间美学、营造舒适感的基础上,尊重群众在书店进行公共阅读的习惯,将上述空间纳入成都图书馆分馆体系开展服务[23],获得了良好口碑。
5.3.2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接受社会资本参与。优先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适度允许社会资本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为长期吸引社会投资、稳定获取投资回报打下基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市场力量投资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在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扶持,提高投资建设的积极性。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4]强调了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的目标,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响应,印发《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注重通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全流程,其探索实践将为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提供更多的路径和经验。
5.3.3宣传推广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的典型案例
引导和鼓励地方特别是基层大胆探索创新,培育一批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示范点。及时发现总结各地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通过推介创新案例、论坛研讨、会议推广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推动各地相互学习和借鉴。例如,“城市书房”的成功模式经过宣传推广,迅速在全国得到宣传推广和复制,形成了适合当地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的空间形态,如浙江嘉兴“智慧书房”、上海嘉定“我嘉书房”、江西南昌“深夜图书馆”、北京大兴机场首都图书馆分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