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

近几年来,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密集推出了系列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其中税务部门自2010年以来三次出台降低税负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014年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将核定征收小微企业纳入享受所得税优惠征税范围,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管理方式、预缴办法、汇算清缴、政策衔接等内容。

为使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尽早贯彻落实,江苏省国税局一方面利用现有12366热线、税务网站、各类媒介、政策解读会、汇算清缴一站通等平台广泛宣传该项政策,让更多的小型微利企业尽早享受到优惠,另一方面积极按照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简化优惠办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直接申报享受优惠。

为使更多的中小企业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江苏国税在梳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收集、整理了纳税人较关心的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在内的二十个热点问题,供纳税人参考。

热点问题:

1、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具体什么内容?

4、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5、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哪些?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从业人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七、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6、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度申报纳税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的规定自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7、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为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我省享受小微企业的纳税人直接以申报表填列的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代替备案资料。

8、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三条规定:

(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9、新办企业当年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吗?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1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如何填报所得税预缴报表?

答: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查帐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5%(执行减低税率政策)或15%(执行减半征税政策)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的预缴申报问题,已与总局沟通将进一步修改申报表。

1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享受,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吗?季度预缴多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2、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了,是在年度汇缴时补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13、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从什么时侯执行?以前规定与23公告不一致的如何执行?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六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以前规定与此公告不一致的,按23号公告规定执行。

14、2014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已结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二季度申报时可以补享受吗?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六条规定,本公告实施后,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以后季(月)度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15、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因此,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同时享受。

16、实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17、小微企业在流转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THE END
1.线上图书销售必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全面解读现在开个书店和图书馆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线下的书店是越来越少的,现在很多人都是在网上开店卖书,那么问题就来了,在网上卖书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吗?需要!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http://shenzhen01128975.11467.com/m/news/1590259.asp
2.如何办理出版物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办理流程资料注意事项零一、 什么是出版物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7S96R4B0553MJPB.html
3.西安决策参考又一波政策红利来袭出行医疗教育养老一个也不少!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宁夏示范 特色小镇留住文化的“魂” 城市安全发展如何解决系统脆弱性问题 “智慧城市”的济南实践:城市有“生命”群众有幸福 “人水和谐”的生动实践——福建莆田木兰溪治理纪实 西安图书馆编 http://www.xalib.org.cn/info/72409.jspx
4.考生问答答:有的,图书馆6层设有考研自习室。 10.大连科技学院有多少栋教学楼? 答:大连科技学院校内有A、B、C、D、E、F教学办公楼、文体中心楼、职教中心楼、图书馆;住宿区1#2#3#4#5#6#7#公寓楼、书香颐养院等。 1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楼和宿舍有暖气吗? 答:教学楼和宿舍都有暖气,且供热达标,每年11月5日左右https://sub2.dlust.edu.cn/kjzs/channel-101.html
5.的读者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享受杭州图书馆杭州地区的读者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享受杭州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免费浏览、下载服务。A.正确B.错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提高学习https://www.shuashuati.com/ti/5e13b2db074c4afe83a195378b60a486.html?fm=bdbdsb779a03364b896a35a85e8e23a41b94f
6.图书馆如何盈利私人图书馆靠什么盈利→MAIGOO知识开图书馆需要哪些手续 1、营业执照 私人开图书馆的时候,要办理营业执照,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用民用住宅,也不要贪图小便宜。一些小区之类的,一旦消防不通过是没办法帮里营业执照的。是必须要使用商业住宅才可以所以在租房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考虑清楚对方是不是商用房,办理营业执照首先去当地的工商局或者是政务大厅,也可https://www.maigoo.com/goomai/292205.html
7.大学新生报到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较全大学新生入学指南来啦另外,很多家长和新生关心电脑需不需要带,虽然现在是一个网络时代,不论是课上课下的学习、还是一些其他的资料调查等,都离不开电脑的。但很多学校考虑到新生自制力等因素,禁止大一学生带电脑,所以在配备前需要先看看学校规定是怎样的。如果学校不允许或者家庭经济暂不允许的话,校内一般会有开放的机房,或者图书馆也有https://sn.qinxue100.com/news/201708/14486.html
8.通关手续办理流程13篇(全文)1、矿区范围划定后各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 2、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工作: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申https://www.99xueshu.com/w/filej0escn5i.html
9.常州工学院图书馆研究小间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小间是图书馆为小众读者特色化需求设置的研究和学习空间单元,是立项研究课题团队讨论与交流的场所。辽河路校区图书馆四--六层设有研究小间共13间,可供小型团队进行研讨。 一、研究小间概况 二、研究小间的使用手续 (一)团队研讨室的使用 1.使用对象:省厅级以上项目教师科研团队 https://libx.czu.cn/2019/0904/c5263a73630/page.htm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总结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https://www.yuwenmi.com/fanwen/gongzuo/4010306.html
11.南京图书馆借书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能把书借出图书馆吗?南京 图书馆位于 南京 市玄武区,简称南图,是中国第三大图书馆、亚洲第四大图书馆,江苏省省级公共https://www.mafengwo.cn/wenda/detail-20397182-2063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