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外借的文献资料如出现污损或遗失,须到文献所属馆处理赔偿事宜。具体赔偿规则如下:
1.纸质文献资料污损:读者外借时发现文献资料有污损、缺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图书馆专用章以明责任。文献归还时,如发现有污损,将按文献资料原价的30%-50%赔偿;污损严重无法再次借阅的文献,按文献遗失办法处理。
2.外借文献遗失:
读者遗失、损毁的外借文献,须以正规出版且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即ISBN号相同)抵赔,否则按原价赔偿(取消文献加工费),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纸质文献遗失:
(1)单卷纸本文献遗失,按文献原价赔偿。
(2)多卷纸本文献遗失其中之一者,如该套书中每册文献有单独的ISBN号和价格,则按单册文献的价格赔偿,如无单独价格,则以该套书总价按册数平摊价格进行赔偿。
(3)连续出版物遗失其中之一者,按单册文献的价格赔偿。
(4)外借期刊遗失,按期刊原价赔偿。
●视听文献遗失:以视听文献盒(套)定价金额赔偿。
3.发生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的情况,按以下标准赔偿:
(2)除普通古籍、善本文献、民国时期出版文献外,特藏其他文献出现批划、涂改、污损,以政府采购单位提供的市场价赔偿;如采购不到,以政府采购单位提供的市场价2-5倍赔偿。
4.撕割: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办法赔偿。
5.未办理借阅手续将文献带出馆外:一经发现,除追回文献外,将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违约金。
八、音乐图书馆数字播放设备的使用
●读者使用音乐图书馆提供的免费使用的数字播放设备,需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将数字播放设备携带出音乐图书馆。
●在使用数字播放设备过程中,如遇技术难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切勿私自处理。
九、网络及数字资源服务
上网服务:
馆内无线网络全覆盖,支持读者自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其他无线终端免费上网。
数字资源服务:提供电脑端和移动端的数字资源服务。
电脑端:读者在馆内可以直接访问杭州图书馆网站,进入“电子资源”菜单使用资源。读者在馆外可远程访问,具体步骤如下:
2.点击“电子资源”菜单进入数字资源入口,选择需要使用的数字资源进入使用。
十、咨询服务
4.参考咨询:
参考咨询是图书馆为读者或用户利用文献和查寻资料提供帮助的一系列工作,以协助检索、解答咨询和文献研究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事实、数据、文献线索和资料汇编,是图书馆开发信息资源的重要手段。
(一)服务范围
(1)业务常见问题咨询
(2)事实性查询
查找图书、报刊及各类型数字资源中包含在一种或多种信息源中的具体信息,如,某一事件、人物、图片、典故、语录、统计数据等。
(3)定题服务:
(二)查询方法:
(三)无法提供的服务:
1.按国家规定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才能提供的咨询服务,如财经投资、医学、法律、工程指导、外语翻译等,只提供参考文献,不提供具体答案或指导。
3.对于任何非法、反动、胁迫、骚扰、猥亵、诽谤、侵害他人隐私和种族歧视等提问,不予以回答。
4.危害国家安全、机构或个人利益和隐私的咨询,不予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