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前次非事业编学科馆员招聘考试参考人数不足,现重新发布招聘公告,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图书馆非事业编学科馆员1人。之前报名信息已作废,前次报名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请按要求重新报名。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学历为985或211高校毕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勤奋、有责任心,安心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独立工作和承受压力的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岗位条件
学科馆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
2.考试方式:学科馆员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机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对岗位条件中列出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的熟练程度。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自我控制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3)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算考试成绩并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体检和心理测试
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
(六)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人事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不得要求调离学校或调离所聘用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