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高职校“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我校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区教育局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确保“五项管理”常态化及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规范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加强学生睡眠及午间休息管理,确保学生睡眠充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布置科学合理有效学生作业,确保学生作业育人功能。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手机管理
1.有限带入校园
系部应通过班会、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责任部门:学生科、各系部)
2.细化管理措施
系部应制定手机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要通过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责任部门:学生科、教务科、各系部)
3.加强教育引导
系部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责任部门:学生科、各系部)
4.做好家校沟通
系部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责任部门:学生科、系部)
5.强化督导检查
校督导室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校督导室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责任部门:督导室)
(二)加强睡眠管理
6.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系部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责任部门:学生科、各系部)
11.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12.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系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校督导室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督导评价。(责任部门:督导室、各系部)
(三)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13.推荐优秀读物,严格读物管理
系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推荐课外读物,把握好原则和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系部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专业(学科)教研室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教务科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教务科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定期清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生科及系部要向学生家长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系部和教师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系部要做好指导工作。(责任部门:教务科、学生科、各系部)
14.加强图书馆建设,激发阅读兴趣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图书馆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使用率。学生科及各系部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各系部)
15.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校督导室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系部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校学生科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责任部门:督导室、学生科、各系部)
16.违规情形处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纪检监察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
(四)加强作业管理
17.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系部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责任部门:教务科、各系部)
18.科学合理布置作业
19.认真批改反馈作业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责任部门:教务科、各系部)
20.不给家长布置作业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责任部门:教务科、学生科、双创中心、招就科、各系部)
21.纳入督导考核评价
校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监管的重要内容。系部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责任部门:督导室、各系部)
(五)加强体质健康管理
22.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系部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体卫艺科、校团委、各系部)
23.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教学管理部门和系部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每周开设2课时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责任部门:教务科、各系部)
学生管理部门和系部要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责任部门:体卫艺科、各系部)
25.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26.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
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系部的评价考核体系。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系部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责任部门:体卫艺科、各系部)
27.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系部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责任部门:体卫艺科、各系部)
28.健全责任机制
29.强化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位
(二)宣传引导,形成家校合力
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心理辅导、大课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做好宣传解读,加强教育引导,切实提高教师、学生对“五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学生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家校联系平台作用,并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使“五项管理”制度家长知晓,让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普遍认同,使家长尽到监护责任,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五项管理”规定,形成家校共同育人合力。